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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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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法立法解释的时间效力问题,涉及罪行法定原则能否得到最终落实。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有肯定说与否定说之争。刑法立法解释的时间效力从内容上包括立法解释的生效时间、溯及力和失效时间三个方面的内容。对于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2.
本文对刑法司法解释的溯及力所涉及的三个方面问题进行了探讨和剖析,即:(一)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二)刑法司法解释对所解释的刑法规范实施以后自身颁布以前的案件是否有溯及力;(三)刑法司法解释对解释的刑法规定实施以后自身实行以前。已有的生效司法解释正在实施,新的司法解释是否有溯及力。笔者主张,在这三种情况里都应该坚决贯彻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并提出了立论依据。  相似文献   

3.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基本原则,然而在司法实践当中却存在诸多混乱、模糊之处,这其中既有罪刑法定原则司法化困境等理论层面的原因,也有刑法规范修订频繁等现实层面的原因。要突破困境,就必须明确刑法规范溯及力存在立法层面、司法层面、理论层面三个向度,并根据不同对象的特殊情况,对溯及力问题进行分层。通过“禁止溯及既往的形式”和“禁止溯及既往的效果”的划分,对“从旧兼从轻”原则进行工具化改造,以期实现在坚守“从旧兼从轻”基本原理的同时,赋予司法机关足够的解释余地;在直面复杂对象带来矛盾的同时,提供解决问题的一般性方向;在建构抽象理论工具的同时,回应司法实践现实需要的综合目标。  相似文献   

4.
刑法分则中存在着大量的空白刑法规范,空白刑法中的补充规范对构成要件起补充说明作用,在地位上应属于刑法的间接规范;补充规范的变更引起刑法的变更,两者具有同步性;由补充规范的变更引起的溯及力问题,应坚持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5.
虽然从形式上看,在侵权案件中公共政策并不作为裁判的依据直接加以引用,但它却对司法裁判过程和结果产生直接的影响。《最高人民法院公报》中的典型案例显示,价值优位、社会环境、秩序管理、责任保险等公共政策因素对侵权案件的裁判产生了重要影响。侵权案件裁判中考虑公共政策因素是实现侵权责任法目的的要求、侵权责任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现代法院角色变迁的诉求。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角度来分析,上述公共政策因素通过损害的认可、过错的认定、因果关系的确定、抗辩事由的确认等方式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对于死刑的适用作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并首次规定对部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限制减刑制度。对于这些新规定的理解与具体适用,司法实务界以及理论界目前存在着一些分歧,包括对于不适用死刑的条件、限制减刑制度的具体使用等。对于这些规定理解使用上的分歧,要从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解释出发,结合相关的刑法基本理论,坚持刑法的基本原则,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九)》针对信息网络新增设了3个罪名,信息网络犯罪相比较普通的犯罪有着自身的特殊性,网络 “虚拟空间”成为犯罪的对象。第286条中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限定为网络服务提供商(ISP)。 “拒不履行和拒不改正”应当要求有严重情节;第287条之一规定的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的实行行为是预备型实行行为,不是帮助型实行行为;第287条之二中的 “明知”不需要以行为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为条件,具有独立性。“帮助”行为是有限的帮助犯的正犯化;虽然是新增设的罪名,新增 “三罪”的溯及力并非一律不可适用。  相似文献   

8.
刑法立法解释的溯及力问题是刑法解释领域的一个重大问题。刑法立法解释是否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在刑法理论界存有争议,主要集中在:刑法立法解释和刑法之间、刑法司法解释和刑法立法解释之间以及刑法立法解释之间是否存在溯及力。刑法立法解释并不涉及溯及力的问题,无需遵循"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案例指导工作的规定》,主要"立法目的"在于统一司法适用,标志着中国案例指导制度初步建立。《规定》第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当参照"是其核心,指导性案例的应当参照是指在确定为类似案件的前提下,分别情况对于指导性案例的遵照、仿照和参考。在当前制度条件下,为了充分发挥指导性案例在我国统一司法适用、宣传法制等作用,应当利用法院的内部制度。在我国建立了完备的关于指导性案例的相关制度的时候,再明确赋予指导性案例以法律强制力。  相似文献   

10.
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重要意义在于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类问题时进行指导。在对其参照适用过程中,对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所有部分应全面参照,而非像各级法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性案例那样,仅参照其裁判要点。在具体参照方法上,判断何为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类似案件”,可以部分比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所采用的类案判断方法,从争议焦点入手判断待决执纪执法案件与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相似性,并由执纪执法者自行从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中提取处理规则进行参照。但是,提取出的规则不得违反相关党内法规的规定,其参照适用范围不应超过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本身规定的情境。  相似文献   

11.
关于《合同法》第97条规定的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学界历来有“直接效果说”“折中说”“区分说”三种不同的解释路径,司法判例亦长期不统一。在我国现行法体系内,有体物、受领劳务及金钱返还义务与不当得利返还义务在正当性基础、要件事实方面均存在差异。在标的物毁损灭失场合,因风险负担规则的介入,以不当得利返还义务解释此时的返还义务亦不够妥当。但是,“直接效果说”与“折中说”的差异不应过分夸大,两者的区别更多地体现为逻辑自足性的优劣,从实务效果角度观察却并无根本性区别。  相似文献   

12.
由于与判例制度具有天然的亲和性,我国的刑事案例指导制度存在刑事指导性案例溯及既往效力是否存在的难题。认为判例具有完全溯及既往的效力的观点,是对于判例时间效力的误解。这种误解导致上述难题始终没有获得足够的重视与探讨。在以美国为代表的判例法国家,判例溯及既往问题在40年间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其变化的过程可以为我国刑事指导性案例溯及既往的问题提供借鉴。考虑到我国的案例指导制度还在初创阶段,对上述问题的探讨并非急于获得确定性的答案,而是为了通过前瞻性的建构,为司法机构提供理论支持,防止在遇到指导性案例溯及既往问题时,司法机关陷入不知所措的窘境。  相似文献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溯及力问题作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性规定,这是我国刑法向科学化、民主化方向发展的重要表现,然而刑法在其动态运行中又产生了中间时法的问题.本文通过对中间时法的产生及其机理的分析,并结合中间时法在我国实践中的作用,探讨了刑法对中间时法效力亟待完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一般需要根据法律争议焦点作出,其内容应当包括三个部分:重要事实即对指导性案例有决定性影响的要件事实;该要件适用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定;结论.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具有事实上的拘束力,后案的重要事实如与裁判要点记载的重要事实相似,则应当参照裁判要点的结论.对指导性案例的运用应当区分裁判要点的类型,通过援引和适用两种模式来运用裁判要点.对指导性案例的不当运用,构成上诉和再审改判的事由.  相似文献   

15.
刑法修正案(九)与司法解释调整、适用时间上的同步和内容上的交叉,造成了对修正刑法条文溯及力和相应司法解释时间效力的理解上的偏差以及适用上的困惑。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要追根溯源,找到症结所在,宏观上理顺刑事立法规范与刑事司法解释之间的关系;微观上准确分析《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具体条款的性质和相应的立法条款的从属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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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经2009年12月26日审议通过,并于2010年7月1日实施的《侵权责任法》,是继《合同法》、《物权法》之后我国民事领域又一部重要法律。《侵权责任法》共12章92条,对公民民事权益进行了全方面、多层次、立体化保护,内容涉及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与公众利益息息相关,堪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益的集大成者。《侵权责任法》的实施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预防并制裁侵权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本刊特邀相关专家、学者从不同视角对此进行分析,发表观点,提出意见。  相似文献   

18.
抵押权之物上代位,非直接存在于金钱等赔偿金上,而是存在于抵押人所获得之赔偿金等请求权之上。抵押权物上代位的重要特征在于抵押物毁损灭失后,抵押人因此而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及取得的特定财产。因此,抵押物转卖所得之价金、租金债权、抵押物毁损后之残余物及抵押物拆除后之重建物均非物上代位之范围。  相似文献   

19.
国务院法制办于2014年5月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无线电频率和卫星轨道资源明确规定为无线电管理条例保护的对象,这无疑给刑法提出了新问题。为了维护无线电通讯秩序,中国1997年《刑法》增设了第288条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但此罪在犯罪成立的条件上要求过高、在司法实践的认定上存在困难,几乎沦为\  相似文献   

20.
作为现代法治的一项基本原则,法不溯及既往被明确规定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不过,基于我国实施著作权法律制度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应对其施行前的创作行为发生效力,但其效力不应及于施行前的演绎行为。即创作完成于该法施行前的演绎作品,不应因未经许可,而被认定为非法演绎作品。原作品著作权人控制演绎作品著作权的行使,是基于演绎者的演绎行为,即前者所享有的权利是后者行为的后果。而该类演绎行为发生在新法施行前,改变新法施行前发生的演绎行为的法律后果,构成不正当溯及既往。因此,该类演绎作品的著作权人可以在不侵犯原作者著作人身权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其作品,但应将获取的经济利益,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给原作品著作权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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