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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7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3 毫秒
1.
关于著作权刑法保护问题,我国台湾地区采用附属型立法模式,大陆则采用集中型立法模式;价值取向上,台湾秉承“人格价值观”,大陆则吸收了“财产价值观”理念;主观归责条件方面,台湾没有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也不限于故意,过失也能构成犯罪,客观归责条件为,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列举的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大陆则不同,它强调主观方面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故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客观归责条件也有两个方面,即(1)实施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或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2)情节严重。关于著作权犯罪的刑事处罚,两岸在刑种设置和程序安排上也有很大区别。由此,完善我国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具体构想为:(1)建构附属型刑法保护模式;(2)严密著作权刑法保护的法网;(3)采用自诉与公诉相结合的刑事追究程序。  相似文献   

2.
《TRIPS协定》与我国著作权的刑法保护问题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WTO框架下《TRIPS协定》对著作权的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刑法》虽已对侵犯著作权犯罪作出了专门的规定,但与《TRIPS协定》相比较,我国著作权的刑事立法在罪名的设置、保护范围和定罪量刑标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此,应根据WTO规则对我国刑事法律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随着经济的日益发展,著作权经济价值不断增加,而侵犯著作权的犯罪所造成的危害也日益严重,加强著作权的刑法保护已成为当今世界各国的著作权保护的立法趋势。资格刑通过剥夺行为人实施某种行为的资格和能力,最终达到实现刑罚特殊预防目的的独特功能。在单位犯罪、高技术犯罪日益突出的今天,引进并适用著作权刑法保护中的资格刑,主要是限制侵犯著作权犯罪中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防止其利用从业条件再实施同类犯罪。  相似文献   

4.
数字网络时代我国著作权刑法的适用困境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对著作权的刑法保护经历了一个从忽视到逐渐重视的过程,如今已基本形成了以《刑法》第217条和第218条为主干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然而,数字网络时代著作权的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在不断地扩张,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使得我国现有著作权刑事立法的适用陷入诸多困境。为了顺应数字网络时代著作权刑法保护的需求,应当对著作权刑法诸多方面加以完善:确保民事法、行政法与刑法在调整著作权侵犯行为上的合理衔接;将严重侵犯他人信息传播权的行为犯罪化;对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的间接侵权行为不应积极入罪;取消著作权犯罪的目的要件和结果要件,完善犯罪的情节要件;转变立法方式,变现行的封闭式罪状为开放式罪状;通过颁布司法解释进一步完善认定犯罪的情节标准。  相似文献   

5.
TRIPS协议关于著作权的刑法保护与我国刑法典的规定在犯罪主观要件、客观要件、法定刑、对侵权复制品的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别,我国在完善侵犯著作权犯罪立法时应参考借鉴TRIPS协议的有关规定。  相似文献   

6.
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具有犯罪主体新颖、犯罪方式独特、犯罪情节复杂的特点。刑法学界关于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问题以及网络中立帮助行为是否成立帮助犯问题未能达成共识,使得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面临着理论上的困境。我国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刑事法律规范大多形成于网络云端技术诞生之前,网络云端技术的出现给网络侵犯著作权罪的认定带来了新问题。在侵犯著作权罪刑法规则尚未作出更新性应对之前,应当积极发挥司法的自我适应功能,对于网络云端服务提供者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可以基于实质解释论的立场,在不违背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复制发行”、“以营利为目的”、“犯罪主观”等犯罪构成要件进行扩大解释。  相似文献   

7.
侵犯著作权罪是我国刑法规定的知识产权犯罪罪名之一,是1997年修订《刑法》时新增加的罪名。由于该罪规定较为简单,长期以来,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主要依靠司法解释。从立法的角度来看,侵犯著作权罪应当与时俱进,扩大著作权刑事保护范围,进一步细化侵犯著作权的罪名;罪状叙述上,"以营利为目的"应予以删除。著作权是一种私权,立法应当...  相似文献   

8.
文章在网络时代的背景下再次对《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利为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存废问题进行了分析探讨,认为无论是出于与国际惯例接轨、履行缔约国义务考虑,还是为了遏制国内侵犯著作权犯罪形势、有效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需要,都应当取消刑法"营利目的"这一主观要件的限制,扩大刑法对著作权侵犯犯罪的规制范围。  相似文献   

9.
著作权刑法保护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法第 2 1 7条规定了四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对象由于外延上的不周延 ,存在着重大缺陷 ,与著作权法产生冲突。刑法对著作权权益的保护范围小于著作权法 ,并且注重对著作财产权的保护而忽视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以营利为目的作为该罪主观方面的必要条件限制了法律的适用。刑法规定的诉讼时效与著作权的保护期之间存在着制约关系。随着新著作权法的颁布 ,侵犯著作权罪的犯罪构成的设计已经滞后 ,应尽快修改  相似文献   

10.
《刑法》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中“复制发行”的解释长期与《著作权法》和《刑法》其他条文存在冲突与争议。选取128份“复制发行型”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判决书,发现在司法实践中“发行”行为存在必然选择性、现有司法解释事实上导致了罪名的混同、侵犯著作权罪中罪刑失衡问题严重。在刑民交叉视阈下对侵犯著作权罪进行检视,应肯定《刑法修正案(十一)》修订与《著作权法》在信息网络传播行为上的协调,并应加强《刑法》中“复制发行”内涵与《著作权法》衔接,细化侵犯著作权罪的量刑标准,以规范侵犯著作权罪的适用,形成更完善的著作权刑法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1.
我国新刑法在1979年刑法的基础上强化了对公民人权的保护,体现在强化对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的惩罚、明确规定罪刑法定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强化对犯罪受害人的法律保护等方面,从而有效地从刑法方面加强了对人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12.
源于美国版权法的“通知与移除”规则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排除规则,具有免责功能、确定性功能和激励性功能。“通知与移除”规则适用于版权领域的重要理由在于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内容控制性较强,在其能力范围内具有初步核实的能力。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不同、保护范围差异大、侵权判断复杂程度不同,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扩展适用于商标、专利等互联网侵权领域,赋予了电商平台与其能力不相匹配的义务。移除措施引发了电商平台不合理的审查义务,不加区分统一适用导致利益失衡。电子商务法将“通知与移除”规则作为归责要件,偏离了规则的预设功能。因此,应根据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特性、电商平台的角色定位及自身能力、技术可行性、电商产业发展的特点构建相应的制度。对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侵权、假冒商标和假冒专利的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与移除—反通知与恢复”处理模式;对于发明专利、疑难复杂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混淆性商标侵权投诉,平台可以采取“通知—转通知—反通知—依申请介入处理”的处理模式。同时明确通知与反通知的形式和内容,明晰必要措施的认定标准,增加“冻结网页”这一必要措施,规定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制度,进而实现该规则设立的目的和功能。  相似文献   

13.
半导体集成电路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集成电路作为一种工业产品应当受到相关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是,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如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均难以给予其适当的保护。于是有国家提出了特别法保护的模式。本文具体论述了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外观设计法等可能给集成电路提供的保护及这些保护方式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特别法保护模式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属性进行了具体分析,进而推定布图设计权在知识产权体系中的地位。布图设计权作为一种独立的知识产权,其专有效力居于专利权与著作权之间。  相似文献   

14.
网络的飞速发展,使得商标侵权出现了新的形式。一些网络经营者将他人商标尤其是知名商标用作元标记,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以牟取不正当利益。这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搜索引擎商标侵权。通过对此类商标侵权的显著性、在先混淆、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及对驰名商标的淡化等方面来说明这种新型的侵权形式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认。美国、欧盟、台湾等地区的反淡化法等先进理论可以为我国商标法所借鉴,建议在商标法中增加在先混淆和商标淡化理论及合理使用制度,对搜索引擎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以及在责任判断标准中适用过错推定原则,以便更好地保护商标权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数据库信息产品可以获得的7种法律保护,即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法、商标法、特别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及刑法.各种法律保护方式都有其特点和相互之间的联系,我国应借鉴欧盟和美国的数据库立法经验以完善我国著作权法体系.  相似文献   

16.
在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中,著作权与商标权之间的冲突是其主要表现形式。我国现行《商标法》协调二者冲突的条款过于倾向对在后商标权的保护,与知识产权法的理论及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不相符,实践中也易导致知识产权执法体制的不协调。完善商标法中的权利丧失制度,将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权力从行政权变更为司法权,能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  相似文献   

17.
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将他人商标标识用于商标以外的其他商业性用途 (商号、域名等 ) ,如果这种使用使消费者将其商品或服务与原商标标识的商品或服务相联系 ,则该使用可能构成侵权 ,但无法依据现有的商标法律规定予以救济。基于已有法律的缺陷和实践的需求 ,应对商标权人的权利给予扩大保护。相对于商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标权的扩大保护更合理、有效。诚信原则是判断是否正当竞争的基本依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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