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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中节 《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24(3):117-122
因为历史和体制的原因,与台湾地区繁荣及发达的市场经济相适应,台湾地区破产法也比大陆破产法完善。台湾地区破产法不仅设计了一套严密完整的体现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制度,如债权人自治制度、破产管理人制度、不诚实破产犯罪制度等,而且设计了一套体现现代破产立法趋势的保护债务人利益的制度,如破产免责制度、自由财产制度等。上述破产制度正是大陆破产法不完善甚至尚付阙如的地方。因此,研究、借鉴台湾地区破产法律制度,对于大陆破产法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
澳大利亚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张卫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0(2):7-15
澳大利亚的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科学完备。其中破产前后的两种和解制度、债务人自愿破产制度、行政机关和注册受托人扮演破产重要角色制度以及破产免责制度等很有特色 ,充分体现出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又维护诚实债务人的利益 ,同时还威慑和惩罚恶意债务人的当代破产法之立法思想。这些经验对制定我国自然人破产法是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3.
商自然人破产立法初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清生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23(9):104-107
商自然人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 ,但我国至今仍无商自然人破产法律制度。本文试从债权人、债务人、市场经济、国民保护、社会治安等五个角度论述了自然人破产立法的必要性 ,并提出我国自然人破产的立法建议 :采用商人破产主义立法 ,如何界定商自然人及其破产财产、破产申请条件以及如何预防滥用破产损害债权人利益等。 相似文献
4.
吴京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3):122-129
关于跨国银行破产问题,我国目前还缺乏统一立法,在实践中法院受理跨国银行破产案件时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和做法。研究如何加强国际间银行监管的合作、防范跨国银行利用避税港进行恶意资产转移以及跨境破产程序的多国合作,对保护债权人利益与信息知情权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通过梳理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以来跨国银行破产国外和我国的案例,各国应加强合作,作出立法间的协调,以保证各国在银行破产法律适用、启动程序、管理人、抵消权、优先权等制度方面尽量减少差异,以尽到对债权人的最大平等保护;同时也应建立起跨国银行破产法律体系,包括对银行破产的专门立法以及对于跨国破产案件的承认与合作,探讨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5.
彭晓娟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2(2):42-47
我国企业破产法中新增的重要内容——破产重整制度在发达国家已经实施多年,但在我国的实施才刚起步,效果尚需观察。传统清算等破产法律制度给人们造成的固有思维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重整制度的理解与适用。重整制度的产生和立法价值旨在维护社会整体利益,重整制度与债权人利益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在复杂利益格局中处理好重整制度的立法目的和债权人的利益,需要正确、恰当地把握利益平衡关系。 相似文献
6.
7.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153-160
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是一种较好协调长江经济带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中各方利益关系、缓解流域用水主体间各种矛盾的法律制度,但存在立法严重滞后于流域补偿实践、分散立法模式欠缺治理整合的能力以及区域立法缺位造成整体性治理效能不足等方面的缺陷。因此,首先应强化流域生态保护补偿在宪法和环境基本法中的地位;其次,修改并完善水资源利用类法律和其他部门法,如将生态环境利益纳入刑法的规范和调整范畴,进而对相关条款进行立法完善;再次,推进流域生态保护补偿的专门性立法;最后,推进区域立法为流域内省际合作设置稳定框架,从而最终形成中央立法、区域立法、地方立法构成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8.
范健 《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04,41(1)
任何法律制度均有其特有的立法价值取向(即目的、目标)与基本原则,要约收购制度亦然。总体而言,保护目标公司股东利益乃要约收购立法的主要目的。相对于收购人来说,目标公司股东处于弱者地位。这一点可以说是对要约收购进行立法规制的主要原因所在,也可以解释目前的要约收购立法以规范收购人为主的事实。从有关国家和地区的要约收购立法来看,其基本原则主要有三项,即目标公司股东平等待遇原则、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原则与充分披露原则。 相似文献
9.
郭靖祎 《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20,33(5):118-124
基于历史沿革和域外借鉴的个人破产制度正当性论证曾受诸多质疑,法理根据的找寻和论证或能提供有力支持。商事法律对商法人失败退出的许可构成特殊保护,在商个人主体勃兴时代,商事法律应回归平等保护的本源,赋予商个人平等的退出机会;而商个人作为自然人所拥有的基本权利,造就了商个人失败退出时不同于商法人退出的制度目标。以此为基础,通过分析商个人破产制度理念和具体规则中对商个人经济权利保护的体现,论证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的理论正当性;并通过分析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对不同类别权利产生的良好平衡效果,以及我国现阶段接纳个人破产制度的基础条件,证明赋予商个人破产能力具有实践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个人破产者的重生--新加坡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启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破产者和债权人在各自的利益上通常处于竞争的状态.以往的个人破产法以强制债务人还债为己任,对债务人设定严格的限制措施,使其长期陷于一种"窘境"之中.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给破产者提供一个第二次起飞的平台,让其获得新生已是新的立法趋势.为此,现代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更注重将破产者、债权人和社会三方的利益作为一个整体通盘考虑,综合平衡.新加坡个人破产法律制度"解放"破产者的措施,可为我国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1.
张艳丽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1):57-60
我国1986年《破产法》仅规定国有企业法人可以破产,与现代国际破产制度存在很大差异。破产能力的规定直接涉及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通过对各国和地区破产能力的立法考察,建议在新的破产立法中应当实行一般破产主义,扩大具有破产能力的主体范围,充分发挥破产法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2.
栾甫贵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2):36-40
破产会计的产生和发展依存于破产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而破产制度又依存于市场经济环境。因此,破产会计研究应结合社会经济制度、破产法律制度、文化传统习惯等,重视破产会计的相关比较研究、系统理论探索、实务规范分析、准则制度建设等,探讨破产会计这一边缘性会计学科的发展规律,为会计学的发展和社会经济管理服务。 相似文献
13.
王枫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29(2):69-73
2006年我国企业破产法正式出台,但自然人破产制度问题最终未被该法调整。我国经济正处于发展和调整的阶段,自然人大量举债的情况已不罕见,而民事司法程序并不能真正解决债务人的困境,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具有其现实基础。同时,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经验和我国在民事强制执行程序中制定的规则也为自然人破产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可行性基础。 相似文献
14.
破产清算人是破产法中的重要机构,从破产宣告开始到破产程序的终结,负责处理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有关事务。为了防止破产清算人滥用权力,为了保障破产程序公正进行以及防范日益严重的破产犯罪,应当对破产清算人进行监督。通过对破产清算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论述,试图为破产清算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在完善信用体系尤其是个人信用体系的法制建设中,自然人破产制度发挥着平衡利益、化解矛盾、促进信用发展和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建立自然人破产制度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16.
破产法的首要作用和直接功能 ,是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公正清偿。其中 ,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是破产程序的一项重要制度。我国在制定新破产法时 ,一方面要完善债权人会议制度 ,另一方面要设立监查人制度 ,以使我国破产债权人自治制度得以完善 相似文献
17.
论我国企业破产重整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刘源 《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4(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重要的创新点之一便是设立了破产重整制度,本文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重整制度的现行规定入手,结合我国经济法制建设的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则,分析其存在的立法不足,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便使该法在司法实践中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完善,对我国新时期的经济发展发挥最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18.
付翠英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16(2):14-18
破产重整制度的本质是司法性破产预防制度。该制度的立法目标是通过司法程序帮助困境企业实现再建和清理债权债务。中国现行破产法的破产重整制度作为立法失败的典型受到广泛批判,其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当时没有理清该制度的理论基础和运作机制。在中国破产法重新修订之际,笔者重新认识了破产重整制度的功能价值和内在机理,提出建构有效的中国破产重整制度的战略思路。 相似文献
19.
周美华 《集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10(3):30-36
破产界限是破产法中最基本、最关键的核心问题之一。各国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的规定有列举主义、概括主义、折衷主义三种立法体例。我国破产法采用概括主义立法体例,符合现代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立法体例的主流趋势。我国新破产法规定的破产界限为支付不能并且债务超过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十分严格。这一规定摒弃了我国旧破产法关于破产界限规定的弊端,实现了不同所有制各类企业法人破产界限的统一;既借鉴了西方国家破产界限的立法经验和立法概念,又创造性地突破了传统破产界限的立法规定,体现了鲜明的中国特色,体现了正确的立法价值取向,有利于协调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我国和谐社会的构建。 相似文献
20.
从破产法的角度进行分析,认为我国现行破产法制度体系的不完善是推动郑百文走上破产法制度体系外重组之路的一个重要因素;在郑百文重组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表明了完善我国现行破产制度体系尤其是破产预防制度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同时,郑百文重组也为我国新《破产法》中重整制度的实施提供了一些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