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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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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前期河西柳林湖的屯田开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清前期河西柳林湖的屯田开发●徐实自东汉末年,曹操在许下制民屯田,分成收粮,取得卓著成效后,分成制民屯成为省转输、供军糈、克敌制胜的重要手段。清康熙、雍正、乾隆年间为了统一新疆,多次对准噶尔蒙古用兵。战争期间,清朝仿照曹魏旧制在河西地区开办了多处分成制...  相似文献   

2.
曹魏屯田释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曹魏屯田的研究,不但是对曹魏一代电田制度的阐释,而且涉及对曹魏政策的评价,由此,学者们已发表了许多成果,其中有精辟见解者不少,但仍有一些问题意见不一,本文试就曹魏民屯若干问题加以申述和补充,或有助于进一步研究参考。一、曹魏屯田的沿革据《三国志·武帝纪》往引《魏书》云:“公(曹操)曰、‘夫定国之术,在于疆兵足食。秦人以急农兼天下,孝武以屯田走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岁乃募民屯田许下,得谷百万科。于是州郡倒置田官,所在积谷。征伐四方,无运粮之劳,遂兼灭群贼,克平天下。”这是讨论曹魏屯田问题众所熟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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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二十多年前,我在《关于曹魏屯田制度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曾力主曹魏的屯田客也有象自耕农那样的兵役徭役负担。从以后发表的文章来看,持这种观点的同志愈来愈多。但近几年我经过认真的考虑,认为这个观点是不够妥当的。下面谈一谈我现在的看法。有三条资料往往被人们用来论证屯田客有兵役负担:(1) 《三国志》卷一《武帝纪》:建安“二十三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2) 卷五四《吕蒙传》:《魏使庐江谢奇为蕲春典农,屯皖田乡,数为边寇,蒙使人诱之,不从,则伺隙袭击,奇遂缩退,其部伍孙  相似文献   

4.
一九八三年《学术月刊》第二期发表了黎虎同志的《曹魏屯田始于何年》一文,把曹魏军屯起始的时间推定为兴平元年,并认为“在兖州他的势力范围内已比较普遍地推行了”。而兴平二年曹操在乘氏的屯营,乃是曹魏“军屯的雏型”。对于黎同志的这些观点,陈个人俚见于后,以资商榷。  相似文献   

5.
巴里坤地处新疆东部,清政府选择在此处屯田,不仅可解决新疆驻防军队的军粮问题,而且可减少从内地长途运粮的费用,故此,巴里坤成为清朝初期在西路屯田的核心区。清政府在巴里坤推行了兵屯、民屯、犯屯三种屯田形式。清代巴里坤屯田对清朝统一新疆、加强西北边防、巴里坤经济发展等方面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相似文献   

6.
明代民屯制度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代民屯制度,三十年代,国内只有王崇武先生以专文论述过。以后国内外出版的专著在论述整个明代屯田制度时,才附带谈到它。其中有的专著的作者和王崇武先生一样,都是因袭明末论者的方法,把民屯田与民垦田混为一谈,并在一起来叙述。其实明代的民屯田与民垦田,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田制。正如明末人陈龙正指出:时人研究民屯,“其通病则尤在混认垦荒即为兴屯,岂知国初之制,二事截然。”把这两种截  相似文献   

7.
关于曹魏开始屯田的年代,史学界几乎一致认为是在建安元年(公元196年)。因为《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明确记载建安元年“用枣祗、韩浩等议,始兴屯田”;同书《任峻传》注引《魏武故事》亦谓:“及破黄巾,定许,得贼资业,当兴立屯田”。而“定许”亦在建安元年。最近,高敏同志在《关于曹魏屯田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认为曹魏屯田制萌芽于献帝初平三年(公元192年)毛阶建议“脩耕植,畜军资”。这一意见发前人之所未发,对人们是有启发的。但是,其中也还存在若干问题,似应提出来进一步商榷。首先,关于曹魏屯田制萌芽于初平三年的问题。主要根据是《三国志·魏书·毛阶传》谓:“太祖(曹操)临兖州,辟(毛阶)为治中从事。玠语太祖曰:‘今  相似文献   

8.
屯田制度。早在西汉时就已有之,此后历代延续,到明代有军屯(卫所屯田)、民屯、商屯之分,管理亦趋严密,屯田制度更渐完备。屯田制作为一种国有土地或国家干予权很大的土地制度,在清代,因地主经济充分发展,其在内地已无大规模存在之可能,统治者亦不能不将其加以变通。“以故屯地升为官庄,屯军改为运军,而无运卫所悉行裁革,内地屯田迴非旧制。”但在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屯田却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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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曹魏屯田     
一屯田是历史上一个較复杂的問题,必須与軍队的历史和土地关系的变化經程一并考察。王嗚盛周礼軍賦說,大体上解釋了一些领主制时期的軍赋关系,和兵民(农)合一問題。但周官一書所存在的材料的复杂性,沒有获得应有的解决。錢文子《补汉兵志》,陈傅良《历代兵制》,是鍼对着宋代的現实問題的撰著,于兵役的基本問題,即土地关系,會有所推論,然关于兵农分合問題,受历史的制限,沒有获得結論。对于宋代的兵备,亦只能作空想的計議与叹慨。《馬氏通考》,对于屯田和兵制,援引历代各家論著,多所推論,亦依然滞留在兵民(农)分合問題上。  相似文献   

10.
汉代西北屯田包括军屯和民屯二者。现在中外学者对军屯研究比较深入,而民屯则有不少重要问题有待进一步钻研。一种普遍的看法认为在各级田官管理之下的屯民(徙民)是国家的佃客,租率为百分之五十左右。这种似乎已成定论的观点,细究起来似很有商榷的必要。下面我们初步进行一些探索,敬希史学界同志们批评指正。首先,汉代西北民屯(徙民)究竟由什么机构管理?是田官体系,还是郡县体系?我们认为是后者。欲说明此一问题,需从汉代徙民的原始谈起。匈奴是我国古代北方的一个游牧民族。早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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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所说的“镇海屯田”,是指成吉思汗“命(镇海)屯田于阿鲁欢,立镇海城戍守之”①这一历史事件。公元1206年,铁木真统一蒙古各部,建立蒙古汗国,诸王群臣共上尊号为成吉思汗。公元1212年,成吉思汗便决定“镇海屯田”。“镇海屯田”是蒙元史上值得重视的事件。而《元史》的记载,语焉不详。因此,对“镇海屯田”的有关问题,有进一步探讨的必要。  相似文献   

12.
曹魏民屯究竟隶属于何种中央机构,是一个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目前史学界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民屯隶属于大司农,而另种意见则认为民屯始终不隶属于大司农。第一种意见由来己久,是目前最流行的观点。南朝萧梁史学家刘昭为《续汉书·百官志》作注,把曹魏设置  相似文献   

13.
有明一代是中国古代屯田史上最称发达的时期。自洪武至崇祯,历代屯田均以“九边为多,而九边屯田又以西北为最”。现将地处西北重地的宁夏屯田作一述论,既可了解宁夏屯田的状况,又可概观西北乃至全国屯田的一般状况。明代之宁夏屯田,就其分期与制度来讲,与全国各地的屯田无大区别,但又有其特殊点。就有明一代屯田的分期而言,史学界均奉王毓铨先生《明代的军屯》所提出的观点:“洪武、永乐间各种制度都比较严明,而且这个时期正在大兴屯田,也是明代军屯最盛的时期。”“宣德以后日趋隳坏,到万历年间,屯军逃亡,屯田抛荒。”这一分期法系针对全国军屯而言,是合理的和科学的。而宁夏屯田的分期是否也如此呢?我们认为,宁夏的屯田可分为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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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魏田制,渊源两汉,而重点不同。西晋的占田制和课田制,就是曹魏田制的继续。后来北魏到唐的均田制,又和西晋田制有因袭关系。可以说,从汉末到唐中叶六百年间,土地制度大的改变开始于曹操。但在曹操评价的讨论中,一般只重视曹魏的屯田制,而未注意占田制之存在于曹魏。这正是曹魏田制的主要方面,它下开西晋、北魏正在于此。因作此篇,以为补苴,并供商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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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哲》1975,(1)
公元208年,当曹操在赤壁战败退到巴丘时,慨叹说:“如果郭嘉还活着,决不会叫我落到这步田地。”接着又大为叹息:“哀哉奉孝(郭嘉字)!痛哉奉孝!惜哉奉孝!”(《三国志·魏志·郭嘉传》注引《傅子》)从曹操的这番话可以看出,郭嘉是曹魏集团中一个举足轻重的人物,是在赤壁之战以前佐助曹操大体完成北方统一的重要助手。郭嘉(公元170—207年),颍川阳翟(今河南禹县)人,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法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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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前期的屯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唐代前期屯田在唐代屯田中占有重要地位,本文拟对此作一简要探讨。 (一) 探讨唐代前期屯田,首先要弄清两个问题。 一、在有关唐代屯田的记载中,有“屯田”和“营田”两种称谓。很多学者都认为屯田不同于营田。我认为屯田和营田在唐代尤其在唐代前期指的是同一件事。如《新唐书·食货志》所讲的:“唐开军府以捍要冲,因隙地置营田”,显然来自《白氏长庆集·策林》记白居易上策:“夫欲分兵权,存戎备,助军食,则在乎复府兵,置屯田而已。……太宗既定天下……于是当要冲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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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玄(公元二一七——二七八年)字休奕,北地泥阳(今陕西耀县泥阳)人。他在曹魏时曾任弘农太守领典农校尉,即当时管理屯田的官吏。晋武帝司马炎为晋王时,迁散骑常侍。西晋王朝建立以后,曾任御史中丞及司隶校尉等职。 傅玄是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一位朴素唯物主义者,也是地主阶级中较有远识的经济思想家。“面歧路者有行迷之虑,仰高山者有飞天之志”。傅玄自拟的这两句铭言,正是他面对坎坷不平的歧途,充满惆怅、疑虑、搏击、进取的矛盾心情的真实写照。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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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晋之间,世风与士风剧变,渐尚“通侻”。究其原因,与曹魏统治者之身体力行及其政策不无关系。曹操父子行为举止皆不严格遵守儒家礼法,主要表现为“为人佻易无威重”、“不治威仪”;在宗庙制度等方面不守典制,丧不废乐,甚至倡言“猎胜于乐”,游猎无度;在婚姻制度上则“自好立贱”。曹氏父子之所以如此,不仅与汉末以来社会文化变化的大背景相关,而且与曹氏出身寒门的文化特性及其喜好直接相关。作为统治者的曹氏父子崇尚“通侻”,必然影响到其用人政策与文化取向,蔚为风气,从而有力地促进了魏晋之际文化风尚的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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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晋随武子在谈论楚国代郑之因时说:“今闻用师,观衅而动。德、刑、政、事、典、礼不易,不可敌也,不为是征。楚君讨郑,怒其贰而哀其卑。叛而伐之,眼而舍之,德刑成矣。……昔岁入陈,今兹入郑,民不罢劳,君无怨,政有经矣。荆户而举,商、农、工、灵不败其业,而卒乘辑睦,事不好矣。”在这里,随武子对楚国“四民”的排列次第为“商、农、工、贾”。而错子·小匡测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民也。”其排列次第显然与随武子所言不同。如众所知,《管子顺举当代表中原造夏的观念,故不少学者以为诸复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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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汉末年,社会动荡,战乱频仍。曹操生于斯,长于斯,成于斯,至死于斯。社会环境造就了曹操。他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少即习武,“博览群书,特好兵法”。长而为尉,即亲武事。既迁典军校尉,适董卓乱起。自此,鞍马劳顿,倥偬一生。战争的实践,加深了他对历代兵家、特别是对《孙子兵法》的理解,从而发展了兵法理论。理论指导实践.实践丰富理论,最终他成了一代军事大家。曹操的军事思想,是祖国军事思想宝库的一个组成部分。 据《三国志》注引晋人孙盛《异同杂语》说,曹操抄集诸家兵法,名曰《接要》,又注《孙武》十三篇,皆传于世。《隋书·经籍志》记载,曹操作《〈孙子兵法〉注》二卷、《〈孙子兵法〉集解》一卷;《〈太公阴谋〉解》三卷;自撰兵书有《续孙子兵法》二卷,《兵书接要》十卷(另有三卷本),《兵书略要》九卷,《魏武帝兵法》一卷。还有的记载说,曹操曾撰有《司马法注》。上述著作,有的可能是同书异名。但整体可见曹操确曾有过不少兵法著作。这些著作在唐代以后大都失传了,仅有个别著作留下残文。我们现时所见严可均辑《全三国文》及他本曹操文集中相当部分是军事性的,这些军事教令,极大可能是魏晋时人所辑曹操兵书中的内容。 曹操作有《孙子序》。历代学者据此认为,现存《孙子》十三篇,就是曹操整理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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