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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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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三人侵害债权,是指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故意实施的旨在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造成债权实际损害的行为。该制度理论来源于英国的判例法,并影响到大陆法系国家的民事立法与司法实践,从而突破了传统的债的相对性原则,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债权作为一种相对权在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是其对内效力的体现,从其对外效力即债权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而言,债权人与其他任何民事权利一样具有不可侵犯性,当债权人的债权受到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害时,债权人有权获得法律上的救济。构成第三人侵害债权须具备以下条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债权的不法行为;被侵害的债权须合法有效;行为人须是债之关系以外的第三人;行为人主观上有侵害债权的故意;须客观上造成债权的损害;损害结果与不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因第三人侵害行为以致债务人违约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相似文献   

2.
吴用平 《云梦学刊》2012,33(5):62-67
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基本特征是:主观上,故意是原则,过失为例外;行为主体主要是债的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但在第三人与债务人恶意通谋实施旨在侵害债权人债权的行为时,债务人亦可成为共同主体;行为客体是他人的合法债权:该制度在功能和作用上只能是一种补充性的法律制度。其表现形态分为直接侵害和间接侵害两种。直接侵害债权分为:因第:三人的行为直接侵害债权,致使债权丧失或实现困难的情形;第三人处分或行使债权,直接导致债权消灭的情形。间接侵害债权分为:实体侵害、引诱侵害和通谋侵害三类。  相似文献   

3.
目前,学界对"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理论基础存在误认,其本质在于侵害了特定法益而非债权本身.第三人侵害"债权"造成的损害属于纯粹经济损失,该制度的价值在于对纯粹经济损失的限制性救济,其责任构成受到严格限定,第三人主观上应为故意.我国民法典应否单独规定"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应取决于侵权行为法一般条款的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4.
第三人代为清偿制度涉及第三人利益保护与尊重债之关系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协调,第三人对履行债务的利益关联及紧密程度是各方权利配置的关键。《民法典》第524条赋予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代为清偿权,较之传统理论界定的“法律上的利益”更有弹性,可为司法实践面对复杂多样之第三人利益主张创造适用空间。《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解释》第30条第1款对第三人类型列举详尽,但适用该款第7项时应注重对第三人利益的说理。第三人代为清偿后发生债权的法定移转,应参照意定债权移转规则确定具体的法律效果。基于限缩担保人之间内部分担请求权的立场,担保人代为清偿且有其他担保人的特殊情形,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就担保人之间内部分担请求权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并不能成为否认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存在合理性的理论依据,债权同样应当包含于侵权法的客体之列,借鉴他国已经建立的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构建我国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这是完善我国侵权法律制度的当然选择.  相似文献   

6.
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是在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和对侵权行为客体进行扩大化解释的基础上确立的。在借鉴国外立法的有关规定和学说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立法、司法现状,笔者提出了我国未来民法典关于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7.
纵观世界各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在我国确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构成要件是认定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前提条件及判断标准。从把握其本质和便于司法实践的角度出发,第三人侵害债权的认定应考虑以下要件因素:必须存在合法的债权、必须存在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债权人的债权受到损害、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第三人具有侵害债权的直接故意。  相似文献   

8.
赵霞 《南方论刊》2007,(5):52-53
本文阐述了历史上的“债权能否作为侵权行为的对象”的正反之争,从比较法的角度剖析第三人侵害债权理论,并对第三人侵害债权的具体形态进行研究,以独特的笔触展现了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的生命力。  相似文献   

9.
《民法典》第988条规定的是无偿受让利益的第三人的返还义务。第988条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草案将二审稿中第三人的“返还责任”改为“返还义务”,使得条文表述更加精确。第988条的规范意旨在于通过突破债的相对性,防止受损人免受利益多重转让的困扰,确保利益的公平分配。构成要件上,第三人受有利益,需要以得利人无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为前提,且得利人的转让行为系无偿转让。法律效果上,第三人无偿受让利益之后,受损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返还范围要结合“相应范围”予以理解。举证分配上,受损人应就无偿转让行为及得利人返还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0.
在高倡合同自由原则、强调法律为社会经济发展尽力服务的近现代,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甚至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均有其适当的位置。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产生补偿关系、原因关系和执行关系。第三人取得请求债务人为给付的权利,基本上为债权,至于可否取得物权、矿业权、知识产权,原则上应作否定回答,但不宜绝对化,在权利变动采取意思主义的领域,可以考虑承认第三人基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的约定而径直取得此种权利。一般来说,债权人不得撤回或终结第三人的权利。不过,从合同及其目的或其他情事中可推知,债权人保留了在某些情况下撤回或终结第三人权利的权利,即债权人可不经第三人同意就变更或撤回第三人的权利。在债务人不履行其义务时,第三人无权变更或解除合同。在解除权的成立要件和行使要件均已具备的前提下,债权人不解除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会使自己处于极为不利的境地,遭受严重的损失。对此,可有两条路径解救债权人:一是债权人代债务人向第三人为清偿,然后行使解除权,终止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二是债权人径直行使解除权,至于第三人因此遭受的损失,债权人可先向第三人赔偿,而后向债务人追偿。补偿关系可产生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享有最广泛意义上的抗辩,所有能够...  相似文献   

11.
周友军 《社会科学》2012,(8):98-106
除了我国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会计师个人也应当对第三人的损害负责。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就因果关系认定,应采相当因果关系说,但就证券市场而言,应当借鉴市场欺诈理论和信赖推定原则。会计师过错的认定应以会计师行业的普通一员为标准,遵循了执业准则不能作为其尽到注意义务的抗辩。在会计师对第三人责任中,应采合理信赖标准界定第三人的范围,应认可会计师免责声明的效力,并且通过补充责任和责任限额的方式对会计师责任进行合理的限制。  相似文献   

12.
民商事关系的复杂性及关联性决定了涉及第三人的情形日益增多,因而选择仲裁解决民商事争议不能回避第三人问题。我国现行《仲裁法》没有确认仲裁第三人制度,对该制度的质疑与回应同时存在。经济新常态下完善仲裁制度、创新仲裁思维势在必行,仲裁第三人制度的确立应有所突破。  相似文献   

13.
朱晶晶 《晋阳学刊》2014,(3):130-137
第三人致害租赁物时,在合同关系内,若租赁合同仍然存续,应将维修义务视为出租人的主给付义务,承租人可要求其履行。若租赁合同解除,则出租人应赔偿承租人损失。在合同关系外,出租人可基于其所有权向第三人行使恢复原状请求权及损害赔偿请求权,所赔损失应包括租赁物的价值贬损、丧失的租金利益以及对承租人承担的解约赔偿金。在承认承租人可向第三人行使代位性权利的同时,也应承认其基于占有或租赁权产生的请求权。在综合行使各种请求权时,应注意损害是否具有同质性。租赁物受损,出租人与承租人因此提出的恢复原状及维修费用赔偿请求权,即具有同质性,满足其一即可。但租赁物价值贬损及承租人因合同解除遭受的损害为个人特别损害,应分别行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4.
贺勇  何红渠 《浙江社会科学》2012,(1):23-29,135,155,156
转型时期频发的社会冲突和利益抗争行为本质上反映了财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以及为维护契约权益进行的强制执行问题.由于契约的不完备以及缔约方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契约履行存在困难,而政府机构以及国家代理人出于自利等原因,国家有时无法有效履行作为正式第三方的职责.因此,契约权益受损方有可能通过自身力量或寻求非正式第三方私人强制执行方式.私人强制执行是对国家强制执行供应不足的一种创造性反映,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交易方产权的积极作用,但只能补充而不能替代国家作为第三方执行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行政诉讼第三人制度的现行法律规定过于原则,导致理论与实务争议颇多,不利于第三人制度的有效实施。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类型化分析是走出这一困境的有效途径。在行政过程论的视野中,以"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相对人"为基本结构,可以将第三人划分为行政主体层面的第三人、行政行为层面的第三人和行政相对人层面的第三人等三种类型,这一...  相似文献   

16.
社会的整体进步往往在重大转折与变革中获得加速度,中国共产党在20世纪后半叶推动的中国社会变迁,开辟出了一个新的时代并对国家和社会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共产党在社会转型中从革命党到执政党思维与举措的除旧布新,是中国共产党适应中国21世纪新的历史情况和历史要求做出的重大选择与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17.
政党法治:一种新型的政党文明形态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王韶兴  张垚 《文史哲》2005,4(1):142-148
政党法治属于政党文明范畴 ,是政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当然要求和必然结果 ,同时也是政党政治的一种表现形式。政党法治是一个综合性概念 ,它包含民主与法制、权利与义务等丰富的制度意蕴 ,融会法律至上、权力制约、依法执政等诸多价值目标 ,涵盖政党内部活动和外部活动等全部政党生活 ,贯穿政党自身事务管理和领导 -执政的整个政党行为的全过程。政党主张与国家意志相一致、政党法律与国家法律相协调是政党法治实行的前提条件 ;阶级性和工具性相统一是政党法治特性的基本内容 ;实体价值和形式价值相统一是政党法治价值的基本形式。政党法治既是一种新型的政党文明形态 ,也是这种文明形态的实现机制  相似文献   

18.
社会主义国家普遍实行的是一党长期执政。在我国当前一党执政的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国共产党要坚定党的既定方针,带领中国人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使命,更加需要同广大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时,要切切实实地关注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与实际问题,特别是要建立起一种能够将我党同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起来的长效机制。  相似文献   

19.
如何理解物权法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法是调整日常生活的法律,是规定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规则,属于私法。其所遵循的基本原理是意思自治,即经济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的设立、变更和消灭,均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则上国家不作干预。同时,物权法还是有形财产归属法。物权具有三个要点:特定物、支配性、排他性。物权的排他性不仅排除一般人的干涉,更着重排除国家的干涉。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就在于通过物权法明文规定物权的定义来教育国民。在物权法的关于国家财产的相关规定中,不应规定国有企业财产,只应规定非经营性国家财产。我们应正确认识物权法的作用:物权法的作用是定分止争,它不是保护法。制定物权法的重大意义在普及物权观念。  相似文献   

20.
在中国社会全面转型的历史条件下 ,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形成。面对吸收其中的优秀分子入党这个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 ,我们党做出了正确的抉择。但是 ,我们要将理论付诸实践 ,决策变成日常工作 ,需要既积极行动 ,又慎重实施 ;需要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 ,建立系统配套、可操作的具体制度 ;需要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 ,强调思想上入党 ;需要加强领导 ,建立党员发展责任制 ,坚决防止和消除党员发展中的腐败现象 ,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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