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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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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自由心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核心,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是基础,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为自由心证制度正当性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系统论认为,自由心证系统相比法定证据系统而言,在系统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系统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均占据优势,更加符合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这就是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2.
自由心证制度是证据制度的核心,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是基础,系统论作为一种具有普适性的方法论为自由心证制度正当性研究提供了新视角。系统论认为,自由心证系统相比法定证据系统而言。在系统构成要素的多样性、系统结构的合理性、系统环境的适应性等方面均占据优势,更加符合系统论的基本原理,这就是自由心证制度的正当性依据。  相似文献   

3.
我国内地法学界对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司法证明方式和证据规则一直存在不同观点,对于其诉讼法律规定的自由心证制度,有的持"自由心证与法定证据制度混合论",有的则斥之为"伪心证论"。通过对民国司法档案中大量诉讼案例的梳理分析可以看出,自民国初年以来,从法定证据制度向自由心证的证据制度的演进,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已基本完成,法官依据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作出自由判断和认定事实的情形,在司法审判实践中已经普遍存在。  相似文献   

4.
案件裁判是法官依据证据认定事实并适用法律做出判决之过程.民事诉讼体系要求法官认定事实必须适用自由心证.然而,即便在自由心证原则下,事实认定结果依然会限于真伪不明的困境.为使法院避免无法裁判之尴尬,证明责任予以适用,即当自由心证用尽之时证明责任开始发挥作用.自由心证与证明责任之间存在着联系与对抗关系.就二者而言,法官认定事实应当树立以自由心证为主、证明责任为辅之原则,而事案解明义务可视为缓解二者冲突之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5.
自由心证:证据评价方式和标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由心证是司法裁判人员认定证据和事实的一项原则,是现代司法证明的方式,它不仅符合诉讼认识的真理性,而且具有合理的可接受性。要使自由心证最大限度地接近、符合客观事实,防止心证恣意,要有健全的制度和司法人员较高的业务素质与能力作保障。我国应当在法律中明确规定这一原则。  相似文献   

6.
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的基本原则,是经历了长期而又艰难的考验与争论后,在中国立法史上取得的阶段性胜利。然而,罪刑法定原则的真正最终实现却依赖其在刑事司法领域中的适用。目前,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司法适用中还存在着种种缺憾,为了克服罪刑法定司法化的障碍,其理想设计即是规则与解释和裁量的平衡适用。塑造其坚持在罪刑法定原则实际代价中的人权保障与罪刑法定原则框架下的社会保护相统一的刑事司法品格,从而树立起罪刑法定原则在刑事法治领域内的权威,使其名符其实地成为刑事法律中的帝王规则。  相似文献   

7.
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97年刑法确立了罪刑法定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 ,完善了我国刑法典 ,这无疑对我国刑法理论与实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 ,这并不意味着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已经得到很好的实现。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既需要人们观念的更新 ,又对刑事立法和司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 ,我们不能因为我国刑法已经确立了这一原则而有一劳永逸之感。  相似文献   

8.
论自由心证的客观化——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学权 《学术论坛》2007,(4):123-127
过分强调心证的主观性,忽略甚至不讲心证的客观性,是自由心证制度的致命缺陷。为了克服这一缺陷,就必须实现自由心证的客观化。自由心证的客观化,随着自由心证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而不断地向前推进。但是,目前自由心证的客观化依然是不彻底的。只有把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的诉讼证明观引入自由心证,才能彻底地实现其客观化。  相似文献   

9.
张永忠 《兰州学刊》2005,(4):180-181
我们目前对税收法定原则的认识是:"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的历史 税收立法技术原则".这是跛脚的税收法定原则.它不但使我们的认识和理论发生了混乱,而且使我们浪费了大量的科研精力,阻碍了对税收法定原则理论的一体化、系统性研究.这种跛脚的税收法定原则也根本担当不起指导税收一切活动的重任.因此,必须还税收法定原则本来的面目.  相似文献   

10.
顾乐 《学术论坛》2008,31(2):93-99
伴随着罪刑法定主义的立法化,罪刑法定原则全面覆盖了中国的刑法解释理论.罪刑法定主义其解释学理念在于:一则罪刑法定原则规定了刑法文本之本体论意义,从而即决定了刑法解释的目标与限度;再则罪刑法定原则对刑法解释提出"合法性"要求.然而,罪刑法定主义自身的价值困惑,罪刑法定原则带给刑法解释的"合法性"困惑,不仅阻却了罪刑法定理想的完美实现,亦使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解释领域的贯彻陷入困境.因而,反思罪刑法定主义之合理性、论证罪刑法定原则之可行性,就成为刑法解释理论探讨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起点.  相似文献   

11.
《江西社会科学》2017,(3):188-195
同时适用于两大法系国家的自由心证制度的共性在于均尊重法官的裁判权威以及各国的诉讼结构。英美法系国家的严格约束型自由心证制度表现在法官的心证受到证据能力约束、陪审团的心证受到证据规则的限制;大陆法系国家的相对自由型自由心证制度的基础在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能决定证据的证明力。我国建设自由心证制度应当从建设更适宜自由心证制度发展的诉讼程序、完善制约机制、明确证明标准作为自由心证的尺度三个层面出发,同时注意控制高度盖然性标准的消极影响系数以防止因单一限制自由心证的程度而忽视个案正义。  相似文献   

12.
栾时春 《学术论坛》2012,35(11):101-105
宋代的证据证明看似无理性,但却暗含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证明原则。宋代的证据证明原则可概括为:以证据为基础的根勘情节裁判原则、情理约束下的自由心证原则、躬亲审查证据的原则。对宋代证据证明原则的研究,有助于我们理解宋代的证据证明。  相似文献   

13.
为物权法定原则正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我国物权法制定的进程推进,越来越多的学者对物权法定原则提出批评,本文从物权法定原则的历史发展入手,详细阐述了物权法定原则的含义,以正本清源,为物权法定原则正名,进而认为我国物权法应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以实现交易安全和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  相似文献   

14.
当今社会自由心证已经成为一项世界性的刑事诉讼制度,但在我国它至今仍被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而拒绝。实际上这是一种基于对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哲学形而上学理解而产生的偏见。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证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证明过程的法律限制的矛盾,它既遵循了人类认识的一般规律,赋予法官在判断和运用证据的理性思维活动中的充分主观自由;又适应了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把刑事证明过程纳入规范、文明的程序之中。消除成见,以真正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研究和借鉴自由心证是加速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科学化的必须。  相似文献   

15.
董红  王有强 《理论界》2006,(11):80-81
罪刑法定原则既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又有着社会结构、文化和人性三方面的基础,这充分证明了罪刑法定理论的正确性。罪刑法定原则以保障人权为价值取向,其核心是刑法对人权的有力保障,在法律的运作过程中,具体体现为对国家刑罚权的制约。罪刑法定原则在我国的确立和实施有利于我国实施依法治国、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和打击犯罪的政策思想,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走向成熟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罪刑法定是近代西方的舶来品,20世纪初在中国的引入主要基于修律者在列强压境之下,企图通过修律而强国的一种非常功利化、理想化的主观愿望。由于缺乏社会基础、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罪刑法定最初只能以一个给列强看的标签、一项专制统治之下的刑法条款、一句没有灵魂的标语口号的形态存在于近代中国。及至20世纪中后期,频繁的政治运动畸化了刑法的功能,罪刑法定迷失于强烈的社会保护思想、整体主义的价值观念之中,即便是具文规定也不见有。20世纪末围绕罪刑法定和刑事类推而展开的百家争鸣,使人们深刻注意到社会结构变迁及民主、自由、秩序等价值观念与罪刑法定的联系,这种认识基于历史源于现实,极具历史意义。1997年我国刑法典第三条正式确立了罪刑法定,这是对罪刑法定原则的质的重述。整整一个世纪中国的法制建设之路险阻重重,罪刑法定于细微之处让我们领略了其跌荡起伏。  相似文献   

17.
在推行审判改革的今天,选择什么样的诉讼证明模式是证据立法不能回避的问题。从自由心证的历史沿 革出发,对自由心证的概念、内涵作出了分析,针对我国现实的司法证明模式中对自由心证的运用作出了 评述,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我国《物权法》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包含了种类、内容、公示方法和效力法定四个方面。物权法定原则的正当性在于其价值的合理性,其法理基础在于物权的绝对性要求,其社会基础在于我国公有制的现实国情。虽然物权法定原则有其固有的保守缺陷,但物权法定原则并不意味着物权类型是一个封闭的体系,因而将物权法定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必须加以坚持。  相似文献   

19.
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公安机关在执法中严格遵循这一原则就应做到 :执法主体法定、受罚行为法定、处罚依据法定和处罚程序法定  相似文献   

20.
焦富民 《兰州学刊》2007,110(12):70-73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是物权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传统的物权法定原则的解释导致了物权制度的僵化,运行中出现了不可避免的弊病.而基于物权法定原则内涵的科学把握与现代化阐释,物权法定原则与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并不相悖.对我国《物权法》第5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条文的理解与适用,必须坚持强制与自由和谐共生的理念,坚持物权法定的现代化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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