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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中,大量农村集体所有土地通过国家征收的方式成为新的用地来源,而现行立法中对征地的前提--"公共利益"的抽象界定容易导致政府权力的失控及农民土地权益的受损.鉴于此,明确程序控制在界定"公共利益"过程中的重要意义,将"公共利益"纳入土地征收听证程序并且在"公共利益"的界定过程中实现司法机关的介入,完善相关立法是解决当前实际问题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2.
公共利益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众的福祉,体现了人们对社会共同福利的追求.财产权在公民享有的所有权利中占有重要地位,它是实现生命权、自由权等权利的物质基础.我们既要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也要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平衡两者的关系,2004年宪法修正案作了原则性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要正确处理好两者的关系,还有待法律进一步作出具体详尽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本文重点考察德、美两国土地征收制度,指出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惟一合法正当理由,而公共利益存在的合理性是一个国家对其进行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的多种价值判断的结果。同时,各国都注重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加以限制,以免对公民私有财产造成侵害,其中依据法律正当程序、公平补偿以及准征收制度特别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4.
公共利益是房屋征收行为的根本依据,但是法律规定中对"公共利益"的模糊界定以及公共利益理论内涵本身的不确定性,使房屋征收实践面临严重的公共利益困境。基于公共选择理论构建的"盈利性—外部性"渐变轴模型,可以为讨论公共利益困境提供有益的分析框架。这一分析框架将是否具有正外部性作为判定公共利益的标准,证明了盈利性与外部性可以共存,商业利益并不必然与公共利益相冲突。基于A区危房改造案例的分析显示,在房屋征收中商业利益和公共利益并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应通过完善"公共利益"论证程序,有效防止行政机关滥用公共权力,以公共利益为借口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公共利益是国家征收的唯一前提,公共利益概念的显著特点是其边界的不确定.有必要从伦理的视角对公共利益的内涵进行了解分析.历史地看,公共利益从最初的公共团体的善恶取舍到近现代的规范国家制度和社群等组织的行为目的思想,折射出公益价值的正面价值需求和评判.我们对<物权法>中"公共利益"的判定应遵循基本的伦理标准,在法律无法亦不可能对公共利益明确界定的前提下,对国家征收制度本身的正当性价值权衡成为重中之重.权衡应在三个重要向度上进行:一为征收之必要性;二为补偿之公平性;三为程序之正义性.  相似文献   

6.
从美国司法判例看我国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考察美国土地征收方面的司法判例,指出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惟一合法正当理由,而公共利益存在的合理性是一个国家对其进行法律、政治、经济、社会的多种价值判断的结果。同时,美国还注重对公共利益的实现方式加以限制,以免对公民私有财产造成侵害,其中依据法律正当程序、公平补偿特别值得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7.
权利的内容,为法律上的自由;权利的外形,为法律上之力;权利的目标,是服务于权利人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因而,权利就是服务于民事主体特定利益的实现或维持,由法律上之力保证实现的自由。自由不能没有限制,权利也当如此。在民法上,限制民事主体自由的足够充分且正当的理由就是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是指国家在整体上具有的政治、经济和安全利益。在法治社会中,对国家利益进行最终具体的认定需要借助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由它们遵循法律认可的表决程序和表决规则去作出决断。  相似文献   

8.
集体土地所有权产生的背景基础与社会功能定位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深层原因;现行法律规定的内在冲突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法律根源;现行财税体制及征地制度与供地制度之间的巨大利益空间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现实根源;社会性质和传统经济体制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体制根源;政府对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是导致土地征收"公共利益"被泛化的直接原因;私权意识淡薄是影响土地征收范围的深层思想根源。集体土地征收中"公共利益"泛化的化解路径包括:长期目标和近期目标相结合,逐步缩小土地的征收范围;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切实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有效限制国家征地权。  相似文献   

9.
公共利益法律化及其在土地征收制度中的践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财产权社会化的核心是个体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关系问题以及公共利益的法律化问题.为此,学界提出了公共利益实体化和公共利益程序化两种分析路径.前者以不确定性分析理论为基础,形成了一般意义上公共利益之涵摄,后者虽然没有深究"公共利益"之实体内涵,却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公共利益法律化的实施路径.在土地征收实践中,正当的公共利益是土地征收的前提.公共利益在征收制度中的法律化,其重点并非界定公共利益之范围,而是合理解决"谁来界定公共利益"、"公共利益如何体现"等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0.
黄少洪  李超 《理论界》2005,(11):56-57
公共利益的含义不明、补偿标准不科学是现行土地征收补偿制度的两大不足。鉴于开放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市场弊大于利,只能通过国家征收满足经营性建设使用农地的需要,建议对公共利益的严格界定问题暂予回避,主要通过建立“公平市场价格”补偿标准来达到控制国家征收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相似文献   

11.
公共利益与合理补偿是实现征收权与财产权平衡的两个支点。公益征收的界定包括两个方面:实体法上应以立法规定公益征收的类型为基础,辅之以概括性定义和兜底条款;程序法上应规定公共利益的认定主体和认定程序,通过对个案的司法审查认定。基于"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为保障效率与公平,应按照协议先行程序优先保护财产权自由,协商购买土地财产权,回避公益征收认定的困惑。同时,应对公益征收进行事后的监督与控制,以防范公益认定的疏漏。  相似文献   

12.
刘道远 《北方论丛》2007,(5):153-156
"公共利益"是《物权法》土地征收中一项重要制度。但《物权法》仅仅规定公共利益为征收的依据,并没有规定其内涵外延界定标准,这使得征收中公共利益的判断主体、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借助法学类型化研究工具,基于我国国情,探讨公共利益本质问题,提出在实体角度对公共利益界定的同时,强调从程序上完善我国《物权法》公共利益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相似文献   

13.
本文从讨论2005年6月美国最高法院作出最终裁决的新伦敦市征收案出发,阐述了美国宪法规定的征收权行使的“公共使用”限制以及有关司法实践,比较分析了我国宪法规定的征收权行使的“公共利益”限制,以及近年来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中存在的“公共利益”滥用问题。笔者认为“公共利益”界定的重点不是孤立地对“公共利益”下一个明确的定义或划一个清晰的框框,而在于针对具体的征收行为如何衡量公共利益与非公共利益,并为此研究了几条界线问题。  相似文献   

14.
政府征收是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在政府征收过程中,公共行政权力的滥用,已严重地侵害了公民的私人财产所有权.要有效地保护公民财产权,必须合理地界定公共利益,树立正确的私权理念,限制公共行政权力,建立一套完善的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15.
公共利益的确认——以征收征用制度为中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受语言局限性和公共利益广泛性的影响,物权法没有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但是,为了维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私人财产所有权,防止政府在征收征用中对公共利益的滥用,需设置单独的公共利益确认程序,在征收决定作出前对征收的原因是否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确认。本文分析了征收征用制度中对公共利益确认的可能性与必要性,并对公共利益确认的方式与程序作了论证与探讨。  相似文献   

16.
新出台的《物权法》在第二篇所有权中规定了我国的征收征用制度,这意味着本是公法中的核心概念的"公共利益"已引入到了作为私法的《物权法》之中。然而,在我国现行的政治体制下,在缺乏中央立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做硬性规定的情况下,容易造成地方政府对"公共利益需要"的滥用,在出现征收、征用权与私有财产权的冲突时,亦即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冲突时无明确的法律可依。因此,应从学理上对行政征收征用做涵义上的解读,强调厘清"公共利益"这一概念内涵,并对"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公共利益设置的程序保障等问题进行诠释和探讨,以解决我国征收征用制度中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冲突的问题。  相似文献   

17.
考察公共利益发生的历史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公共利益是当今社会治理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向量,公共行政的全部活动目标都在于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但是,公共利益并不是存在于一切社会中的,在农业社会的政治体系中,只存在共同利益而不存在公共利益,公共利益是在王朝治理模式向国家治理模式转型的过程中随着身份共同体的瓦解而生成的.也就是说,法律对主权者的替代,君主与臣民、主权者与臣民的对立的消解以及最终统一于公民这个概念之中,才是公共利益得以产生的政治基础.从当前的学术界来看,普遍认为法治国家是公共利益得以实现的保证.其实,在法治国家的框架下,关于公共利益的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是永远无法解决的,法治国家只能最大限度地在形式上追求公共利益的增长,而实质意义上的公共利益则是难以实现的.  相似文献   

18.
公共利益的产生既是社会文明进步的结果,也是现代社会宪政理念的现实内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社会意识受到西方文明的强烈冲击,价值多元、利益多元日益成为当前妨碍公共利益实现的强大阻力,表现出一系列的利益冲突,考验着司法机关的司法能力和司法素养.实现和保障公共利益是国家司法机关的重要权能,司法权运行在协调公共利益冲突过程中的作用是司法机关面临的必然课题.  相似文献   

19.
我国农村房屋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负有对公民的生存照顾义务,行政权在此生存照顾义务中承担主要责任。行政权的终极目的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实现,此为行政权的合法性来源,亦为行政权的正当性基础。房屋、土地是农民重要的财产权利,而征收是国家以其公权力限制或剥夺私有财产权利的行为,那么,国家对农村房屋、土地的征收补偿必须遵循公共利益原则、法律保留原则、足额补偿原则、比例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等。其中,公共利益原则是前提,法律保留原则是基础,足额补偿原则是核心,比例原则是基准,此四原则是实质要义;正当程序原则与商谈民主原则是形式要义;公民有效参与是实现国家征收法治化的基本路径。  相似文献   

20.
在土地征收中,存在着政府、被征收人、开发商、社会公众等多方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土地征收应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以必要性为前提,以最小损失为原则,由正当程序来决定,以公平补偿为核心,以完善的救济制度为保障。必须看到,政府利益在现实生活中是客观存在的,并时常会侵害公共利益,这也造成了利益博弈过程的复杂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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