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1 毫秒
1.
赵坦 《天府新论》2023,(6):106-121
犯罪附随后果给犯罪人带来严重的不利益,其与刑罚之叠加或已超出犯罪人应受制裁的总量,从而“罪”与“刑”原本的平衡出现动摇。从保护公民的立场出发,判断一种制裁是否为刑事制裁应当采取实质主义的刑事制裁观,从犯罪人视角对其所受制裁的实质性影响进行分析,而不拘囿于“刑法法定性”。在实质主义的刑事制裁观看来,公民身份理论发现了包括犯罪人在内的每个自然人的身份利益,由此揭示出犯罪附随后果以具有长期社会嵌入性的“身份惩罚”对犯罪人进行实质的刑事制裁,是隐性的刑事制裁方式。隐性的刑事制裁方式充实了罪刑关系中“刑”的内容,此时若要达致罪与刑的实质均衡,则犯罪附随后果与法定刑事制裁相叠加不应致使犯罪人承受的刑事制裁总量溢出,从而犯罪附随后果应当载有抵消部分量刑的功能。犯罪附随后果抵消量刑以自由裁量权为实践基础,我国《刑法》第61条中的“情节”为犯罪附随后果作为酌定量刑情节提供了规范依据。作为酌定从宽量刑情节的犯罪附随后果的识别以可衡量性为原则,具体规则的展开以犯罪附随后果侵犯的利益类型为依据。  相似文献   

2.
牛忠志 《江西社会科学》2023,(9):152-164+208
美国的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对我国相关制度的构建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不过,全面比较中美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可发现两国制度的差异,由此决定我国不能照搬美国,国内理论界存在的一些误区需要澄清。如果要把刑事合规激励范围扩大到重罪的不起诉、激励手段扩展至对企业犯罪主体的附条件不起诉、延长合规考验期等则需要破除现行刑事法的制度瓶颈。刑法的修改包括:规定单位犯罪定义,在对单位犯罪一律“双罚”的基础上规定企业合规激励制度,增加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程序法的修改包括:确立犯罪单位和负责任的自然人起诉分离原则,扩大附条件不起诉的适用范围,将涉罪企业合规整顿规定为诉讼中止事由。  相似文献   

3.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时代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已然成为人民群众利益保护的核心议题。面对愈演愈烈的个人信息相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激增态势,我国刑事立法不断地使制裁范围更加严密,司法实践也在贯彻从严惩治政策,试图通过纯粹的刑事制裁机制来实现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有效治理。但是,当前我国治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存在过分依赖国家公权保护、强化刑法事后惩治性的威慑预防、偏颇定位个人信息保护法益等问题,这导致了事前合规式风险防控机制缺失,不利于个人信息协同保护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刑事合规通过前置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风险控制基点、构建多元化防控机制、提升企业治理的激励性方式,将合规的事前规划式激励预防与刑法的事后惩治性威慑预防融为一体,有利于实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在理论层面,合规计划融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治理符合可能、必要且可期待等标准。在实体法层面,应增设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前置性免责程序条款,发挥行政处罚程序的出罪功能,同时将单位认罪认罚作为量刑从宽情节,赋予刑事合规影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构罪和量刑的双重功能。在程序法层面,应严格限制涉罪企业合规的适用条件,完善单位犯罪附条件不起诉...  相似文献   

4.
涉数据网络犯罪以数据侵害为核心,主要类罪包括计算机犯罪、个人信息犯罪、著作权犯罪和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大数据时代下,数据作为信息化社会建设和数字化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已上升至前所未有的国家战略高度。涉数据网络犯罪的蔓延与异变,使个人法益、经济秩序和国家安全遭受严重危害。目前,涉数据网络犯罪刑事规制存在治理思路滞后、保护法益狭窄、规制效果欠佳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网络治理思路下适当拓展刑法谦抑性,调整法益保护类型与范围,实现刑法规制前置化与功能化,完善涉数据范围犯罪的刑罚措施与跨域合作机制。  相似文献   

5.
赵军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5):184-192
统计表明,民营企业家行贿犯罪数额大、持续性强、频度高、危害大,是腐败犯罪治理的重点,对国家反腐败斗争全局意义重大。仅靠加大民营企业家行贿犯罪的刑事规制力度,难以达到遏制腐败犯罪的社会效果,相关治理必须着眼于民营企业家行贿犯罪的促成机制展开。民营企业家向谁行贿、行贿多少,取决于行贿对象手中权力的性质及大小,权力依赖型的企业生存模式是民营企业家行贿犯罪的内在动因。与腐败权力的深度绑定能为此类企业带来资源和商机,但也成为这类企业最大的刑事风险。向以合规为保障、以创新为驱动的市场导向型企业转型,是消弭权力依赖型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的关键。不过,这一转变还有赖于政府简政放权、规范权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6.
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参与数据交易活动的企业内外部各方主体进行的维护数据安全合规的治理活动。刑事治理是由各方主体参与的惩治和预防犯罪的过程,具有过程性。数据交易安全刑事合规是刑事治理的重要方面,可分为事前合规和事后合规两个阶段。《信息安全技术数据交易服务安全要求(征求意见稿)》和《上海数据交易所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指引》及配套清单采取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列举了数据交易主体、数据安全管理体系、数据来源、数据产品可交易性等方面的合规要求。数据交易安全合规清单具有“软法”性质,“软法”与“硬法”相结合,形成企业刑事合规的规范体系。刑法根据数据交易主体及行为场景的差异,以不同的罪刑规范保护数据交易行为所涉及的多元法益。数据犯罪的空白罪状具有定罪指引作用,也为企业合规的开展留下了空间。在实践中应注重数据安全关联罪名适用与刑行衔接,将企业刑事合规融入刑事司法过程并与行政监管相协调。同时,积极发挥企业合规清单的刑事治理机能,构建和完善激励机制、滤罪机制、评估机制,实现合规清单治理的出罪机能与治本效果。  相似文献   

7.
张勇 《学术论坛》2022,(3):13-24
数据安全刑事合规即为预防数据犯罪、保障数据安全,以企业为主体、多方参与的合规治理活动,与行政合规、行业合规含义不同。其正当性根据在于,企业合规是责任伦理的要求,与单位犯罪理论不相冲突,并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相融合。数据犯罪具有法定犯特征,其前置法具有“滤罪”机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以数据安全法益保护为核心,在前置性法律法规中居于基本法地位,前置法的认定须坚持刑事违法性判断的相对独立性。“滤罪”以刑法为底线标准,以行政法规为一般标准,以行业规范为参照标准。从刑事实体法的角度,“滤罪”包括入罪与出罪两个方面,包含刑事立法、定罪量刑、犯罪预防、刑罚执行等阶段。从刑事程序法的角度,“滤罪”即案件过滤,涵盖刑事诉讼中侦查、起诉、审判各个环节。数据安全刑事合规的滤罪模式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滤罪内容,以数据安全立法相关规定为基础,合理设置企业及其他组织、个人在数据处理活动中的数据安全保护义务,企业内外部数据安全监管,国家安全和司法执法协助义务,法律需要协调不同主体数据利益的公平分配;二是滤罪体系,明确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保护的滤罪层次,将制定与实施企业数据合规计划融入刑事司法过程,并与行政部门监管...  相似文献   

8.
暗网的匿名性、加密性和跨国性特征,使暗网犯罪较一般网络犯罪更具特殊性。一般性国际刑事规则和网络犯罪国际刑事规则存在的局限性,国际软法法律拘束力的缺失,影响暗网犯罪国际法规制的效能。解决暗网犯罪国际法规制问题对技术治理、顶层设计和执法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应确立技术和法治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律促进和保障技术发展,以技术拓展法律的规制范式;并建构和完善暗网犯罪国际治理的顶层设计,推动网络犯罪国际刑事规则中增加规定“暗网犯罪”条款和暗网犯罪国内法规制的具体化;且继续强化打击暗网犯罪国际执法合作,并将发展中国家纳入其中。  相似文献   

9.
广义的激励是奖励与惩罚的上位概念,狭义的激励则是奖励的近义词,与惩罚是并列关系。法律激励应界定为狭义的正向激励,同时也不排斥惩罚的反向激励作用,两者是法律激励的一体两面。传统的数据控制安全保护模式限制了数据流通和开放分享,需要确立以数据利用安全为重心的法律治理模式。刑法应当从注重数据静态安全保护转向重视数据动态安全保护,强化对数据滥用行为的刑事规制,发挥刑罚的反向激励作用。数据安全刑事治理对于数据安全和发展同样具有双向激励机能,具体需要从实体和程序两方面予以把握。实体激励涉及数据犯罪中前置性行政法认定、个人信息数据知情同意权利保护、附随性刑事制裁措施的适用,程序激励主要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制度及其衔接协调。数据安全法律治理体系包括硬法治理和软法治理两种形式,软法又可分为国家软法和社会软法。数据安全刑事治理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多方参与,寻求软法与硬法相融合的体系化路径。  相似文献   

10.
《理论界》2021,(2)
在优化营商环境背景下,民营企业家犯罪治理正实现由"差别保护观"到"平等保护观"的价值转向。平等保护观,要求治理民营企业家犯罪时应与国有企业家一视同仁,革除涉民企犯罪重刑化、刑罚化的弊病。除刑事立法的修正外,更应双管齐下:完善刑事诉讼法的司法程序保障,形成企业刑事合规方案,构建民营企业家平等保护机制。同时,需明确界定价值转向之边界,针对民营企业家的独有特点采取平等但有区分、有针对的治理举措,为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创造更好的营商环境。  相似文献   

11.
刘志伟  董丽丽  胡树琪 《江西社会科学》2022,(11):129-140+207-208
我国当前对腐败犯罪的惩治,不应提倡轻刑化的理念,而应确立“又严又厉”的刑事政策。但是,现行立法中对腐败犯罪的刑罚力度相对较弱,具体表现为缺乏资格刑的适用规定、预防性刑罚措施阙如、未实现罚金刑的全覆盖,以及由于部分腐败犯罪的刑罚设置失衡,导致罪刑难相适应。而且,司法实践中腐败犯罪的轻刑化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具体表现为定罪量刑数额标准调整过高导致普遍处刑过轻,过多、过滥地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因此,应通过立法对腐败犯罪刑罚力度过轻的问题进行纠正,并对司法中的轻刑化现象进行纠偏,遏制对腐败犯罪的刑罚“优待”,真正实现罪刑均衡的要求。  相似文献   

12.
张勇  王丽珂 《中州学刊》2022,(10):51-60
我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设置专章,规定了涉案财产全面调查、实体处置措施及程序规范,在贯彻“打财断血”刑事政策的同时,注重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在有组织犯罪企业化背景下,涉案财产处置和产权保护方面的立法与司法仍存在不足。在比例原则视角下,在刑事处置方面,办案机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置涉案财产的范围进行限定;对追缴、没收与责令赔偿、罚金、没收财产进行功能界分;对追缴、没收违法所得收益、等值财产、第三人财产的实体处置措施限制适用,并依法退还与案件无关财物,即时返还被害人合法财产。同时,在涉案财产强制措施必要性审查、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的刑事推定方面予以程序规范和制约。在产权保护方面,应当明确涉案财产及其处置的民法属性与法律后果,克服“先刑后民”的传统思维,促进刑民衔接;从利益衡平角度,合理区分涉案企业及员工的违法所得与合法财产,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并通过涉案企业合规治理,实现预防犯罪的刑罚目的。  相似文献   

13.
对刑罚意义的不同理解以及对刑罚目的的不同追求直接决定着刑事制裁方式的选择。刑罚的目的是通过加重犯罪所需要的成本来制止犯罪,从而得到最佳的刑罚效益。在刑罚资源有限的前提下,如何选择有效的刑事制裁方式,以最合理、最小量的刑罚成本投入,最大限度获取刑罚效益,始终是一个难题。从刑罚经济分析的角度,研究犯罪与刑罚的关系,有助于实现刑罚资源的有效配置,促进刑事司法活动成本减少、效益增大,进而更好地惩治犯罪与预防犯罪。  相似文献   

14.
刑事司法过度犯罪化是美国日益严重的法律和社会问题。过度犯罪化带来犯罪圈的扩大和严厉的刑罚,这和非犯罪化和刑罚轻缓化的世界潮流是不相符的。过度犯罪化导致了自由裁量权不当扩大﹑浪费有限司法资源等后果。通过刑事实体法去政治化等传统对策并不能有效遏制过度犯罪化,把自由主义引入过度犯罪化的解决之道是一种积极的尝试。  相似文献   

15.
经过两部刑法修正案和一部司法解释的修订与细化,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保护法益、罪状模式和刑罚规则已较为完整。然而随着数据产业的深入发展,通过对该罪335份生效刑事判决的实证分析可知,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存在保护法益滞后、法人责任追诉缺失、信息认定规则模糊、罚金刑适用差距大和缓刑适用不确定性高等主要问题。对此,应确立个人信息权为保护法益、优化法人责任结构、细化信息认定规则、完善罚金刑裁量标准和为缓刑适用注入确定性,以期进一步提升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刑事规制的实效性与法治性。  相似文献   

16.
学术越轨行为:利益背景与刑事规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形形色色的学术越轨行为的屡禁不止有其深刻的利益背景,是行为人进行利弊权衡、效益分析的结果。对部分学术越轨行为的规制,道德约束和行业自律已经苍白无效,应借以刑法手段,通过定罪与处以适当刑罚来加大其风险成本,引导行为人做出正确的利害取舍。尽管部分学术越轨行为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罚处罚性,但根据刑法规范的谦抑性,应审慎界定其犯罪化范围,构建职业道德、自律规范、行政规章、民事法律和刑事规范的综合治理体系。  相似文献   

17.
法人犯罪是指在法人意志支配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或其他法人成员,为了法人利益,以法人名义实施的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它具有整体性、组织性、隐蔽性和高度损害性等特点。目前我国法人犯罪的主要形式有法人行贿、受贿,法人走私,法人偷漏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对法人犯罪的刑罚处罚制度有“代罚制”与“两罚制”之分。惩治和预防法人犯罪要认真执行“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方针。  相似文献   

18.
企业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基本单元,在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其一旦面临刑事追责将严重危害社会发展。检察机关主导、多方参与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促进企业依法守规经营,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重要制度创新。文章基于公开刑事裁判文书,对2014-2021年间大湾区的单位犯罪状况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单位犯罪在数量、类型、分布、主体、案情等方面的特征和趋势,针对当前涉罪企业合规开展的经验、疑难点与关注焦点,探讨企业合规在优化我国刑事法律中单位犯罪惩治规范中的坐标,夯实立法修订的现实根基,发展单位犯罪的新型治理观,构建优质营商法治环境。  相似文献   

19.
尹江海 《理论界》2005,(12):18-19
控制犯罪的使命要求刑事制裁的多样化。本文分析了刑罚的社会根据、刑罚理论及我国的刑事立法,探讨性地提出了保安处分的中国化。  相似文献   

20.
《江西社会科学》2014,(7):155-159
国外对虐待儿童的犯罪主体规制的原因经历了从个体特质到社会结构的演化,确立了从犯罪人中心主义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的刑事政策转向。就我国当前的实际而言,虐待儿童的犯罪主体规制总体上应将个人原因与社会原因结合、惩罚犯罪人与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结合,但针对家庭式虐待与机构式、社会式虐待的不同,对前者的规制应凸显社会结构的整体优化,而对后两者的规制应加大对犯罪人的惩罚力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