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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34 毫秒
1.
死刑应否设立年龄上限的问题素有争议。从国内已有的经验看,高龄犯罪人在社会体系中通常处于弱势地位,刑事责任能力普遍减弱,对其免除死刑适用并不违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也符合刑罚的目的,而且死刑适用主体限制的根据具有多样性,因此应当肯定《刑法修正案(八)》中对高龄老年人犯罪免死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2.
传统上人们对死刑的正当性主要从经验和理性两个层面来加以论证。前者立足历史与现实维度,后者主要立足报应主义和威慑论的维度。而交往主义刑罚观为死刑正当性的思考提供了新的维度。在交往主义视阈中,刑罚是社会共同体、犯罪人和被害人参与的三方道德对话。社会共同体通过刑罚与犯罪人进行交往,目的是促进犯罪人悔悟,改造犯罪人,促进犯罪人与被害人和解。显然死刑无法满足上述目的,故交往主义刑罚体系中死刑难以获得正当性。交往主义刑罚理论虽不尽完美,但从政治哲学层面审思死刑正当性,仍给人们深刻启示。  相似文献   

3.
正义是死刑最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我国死刑仍然得以存在的最为坚实的价值根据;死刑还必须接受人道价值的检阅,其适用不得严重违反社会大众的基本道德感.依据等量交换的正义观,死刑只能适用于犯罪人在有预谋地杀害无过错的被害人的犯罪之中;依据等价交换的正义观,死刑也只能适用于得到社会通行价值观念支撑的与故意杀人罪最相类似的犯罪之中.正义并非永恒的价值观,但是超越正义将是一个极为漫长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正义逐渐被人道滋润、软化,从而诞生"禁止酷刑"这样的刑罚观念.人道价值决定了死刑适用应当以死缓为原则,死刑立即执行为例外.  相似文献   

4.
死刑核准权回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已是不争的事实。回收将更加有利于保障人权,实现公正,理顺立法冲突,实现死刑适用标准的统一,贯彻少杀、慎杀政策。但死刑核准权的回收,也必将导致复核时间的延长,影响死刑的威慑预防功能,使犯罪人罪刑不均衡,社会公众付出不必要的情感代价。  相似文献   

5.
闫雨 《江西社会科学》2019,39(2):200-207
终身监禁是依附于死缓与无期徒刑执行制度而存在的,既属于死缓执行变更情形、又属于无期徒刑执行方式,适用于贪污受贿犯罪的特殊刑罚措施。终身监禁的适用对象应限于极少数确实无法矫正的贪污受贿的犯罪人。终身监禁的犯罪人在死缓考验期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25年有期徒刑,终身监禁不再执行;在死缓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存在重大立功表现的,终身监禁仍需执行。除依法减为有期徒刑外,对终身监禁的犯罪人排除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我国刑罚结构"生刑偏轻"的问题已经解决,死刑替代措施在我国并无存在基础,终身监禁只能作为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止前的过渡措施,不宜扩展至更多犯罪,在贪污受贿犯罪死刑废除以后,终身监禁也会最终走向消亡。  相似文献   

6.
犯罪的本质是侵害法益,刑法的目的是保护法益。保护法益的思想贯穿刑事立法及刑事司法的全过程,在犯罪进程中不仅要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而且对犯罪人也要坚持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框架内依法进行处罚,防止对犯罪人适用不当的刑罚,从而达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的法治目标。犯罪行为发生前主要通过一般预防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中主要通过及时制止犯罪行为来保护法益,犯罪行为发生后主要通过对犯罪人及时进行处罚来弥补法益的侵害。  相似文献   

7.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三种附加刑之一。作为资格刑,剥夺政治权利在适用上具有双重性,即附加适用时,体现对犯罪人的严厉惩罚,而独立适用时,则意味着行为本身的危害轻微。设置的任意性、适用范围的不明确性、与其他刑罚配置的不合理性是剥夺政治权利在立法上存在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马传远 《兰州学刊》2003,(4):134-135
在刑罚体系中 ,死刑虽然已经不处于绝对中心地位 ,但在刑罚报应论的支持下 ,这一“司法杀人”仍在非自然地剥夺着犯罪人的生命 ,但死刑报应论在法理上和哲学根据上却存在缺陷 ,这也决定了死刑报应论不具备合理性。  相似文献   

9.
死刑案件刑事和解作为能动司法的现实表现,既考虑到对被害人的扶助又考虑到犯罪人的复归,更加关注具体案件当事人的意愿,尊重纠纷双方的合意。当前,虽然死刑案件适用刑事和解可以破解许多难题,而能否化解和消除这些质疑,关键在于如何处理死刑和解中国家公权力行使与公民个人权利维护之间的动态平衡,在实现国家司法权能动性的前提下确保加害人与被害人之间平等对话沟通,达成协商、宽恕、和解的效果。为此,我们必须对传统的刑事司法基本理念进行反思,在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能动与克制之间努力探寻动态平衡的基点,从而实现死刑案件刑事和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辩证统一。  相似文献   

10.
美国近年死刑的适用与改革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2000年是美国死刑史上的重要转折点之一。自该年度以后,美国每年死刑判决、死刑执行、等待执行死刑人数以及公众对死刑的支持率一直都在下降。围绕死刑适用的公正性与人道性,美国各司法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废除了未成年人和弱智者的死刑适用,暂停了一些州的死刑执行,通过不断完善死刑程序,重视新技术在死刑证据中的运用,降低死刑案件的错判率,加强了对被告人权利的保护。当然,这些改革均引起了一定争议。  相似文献   

11.
对死刑的追问——死刑为什么应当存在?(下篇)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肖中华  王海桥 《江淮论坛》2011,(1):78-85,161
死刑存在与否应当也只能是一种价值论上的根本判断,必须清楚死刑存废论争对死刑的意义所在。自刑法之外进行的追问表明,无视或有意忽视性恶论的人道主义不能作为刑事政策考量的根基,死刑的价值判断与文化、国家权力运作密切相关,同时也必须考虑整体的公平正义。从刑法的规范角度理解,刑法的任务决定了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死刑本质上是犯罪人在刑法上基于自我决定而实现的永久性、完全性排除,是生命防卫权的实现方式。国家处死犯罪人实际上是国家在执行社会共同体的任务,是社会共同体行使生命防卫权和共同体防卫权的必然结果。死刑应当存在,但却是不得已的选择,那种基于“敌人”概念所建立的刑法或许更应理解为一种特定状况下特定时期的刑事政策。我国的死刑制度应当重构。  相似文献   

12.
为进一步限制、减少死刑的适用,全面废除女性犯罪适用死刑的设想据此提上日程。该设想主要依据在于:我国刑法自古就有宽待女性的传统;即使在保留死刑的国家中,也有不少废除了对女性犯罪的死刑;结合女性犯罪自身的特点与刑罚的目的,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背景下没有必要对女性罪犯适用死刑;通过对我国刑法中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这一规定进行目的性解释,将全体女性排除在死刑适用对象之外也符合限制死刑的根本目标。  相似文献   

13.
大陆死刑的法典立法模式要优于台湾地区死刑的综合立法模式。大陆死刑适用条件比台湾地区具体复杂,而台湾地区对80周岁以上老年人不适用死刑。大陆死刑适用范围远远宽于台湾地区死刑适用范围。大陆刑法中存在绝对死刑,而台湾地区刑法则没有绝对死刑。通过比较得出对我国大陆死刑改革的启示是:刑法修正案是死刑立法改革的良好形式;要探讨死刑适用对象的年龄上限;在立法上缩减死刑的适用范围;取消刑法中的绝对死刑。  相似文献   

14.
对死刑的追问(上篇)——死刑为什么应当存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死刑存在与否应当也只能是一种价值论上的根本判断,必须清楚死刑存废论争对死刑的意义所在。自刑法之外进行的追问表明,无视或有意忽视性恶论的人道主义不能作为刑事政策考量的根基,死刑的价值判断与文化、国家权力运作密切相关,同时也必须考虑整体的公平正义。从刑法的规范角度理解,刑法的任务决定了死刑存在的必要性和正义性,死刑本质上是犯罪人在刑法上基于自我决定而实现的永久性、完全性排除,是生命防卫权的实现方式。国家处死犯罪人实际上是国家在执行社会共同体的任务,是社会共同体行使生命防卫权和共同体防卫权的必然结果。死刑应当存在,但却是不得已的选择,那种基于"敌人"概念所建立的刑法或许更应理解为一种特定状况下特定时期的刑事政策。我国的死刑制度应当重构。  相似文献   

15.
死刑作为一种剥夺犯罪人生命的刑罚方法,是人类社会应用最久的刑罚。它通过剥夺人的生命以达到消灭与之相联系的权利和社会关系的目的。死刑逐步走向废除是趋势,但中国现在还不具备立即废除死刑的条件。  相似文献   

16.
近年来,美国注射死刑在执行中暴露出诸多问题,引发各界对这种"最人道"死刑执行方式的巨大争议.其焦点集中在所用药物是否有效、实施主体是否适当、如何根据死刑犯身体条件差别适用等方面.相比于美国.我国适用注射死刑时间并不长,虽然司法机关正大范围推广适用注射死刑,但与美国一样.我国注射死刑的适用仍面临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7.
死刑适用实证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本文以最高法院示范性案例中的全部“死罪”案例为样本进行法律解释学的实证研究,发现了犯罪中是否构成死罪、死罪中是否适用死刑、死刑中是否立即执行的一些重要不同。根据这些发现,文章认为法律解释既是规范判断又是自主判断,应尽可能提高法律本身的明确性,以呼唤死刑适用更大程度上向规范层面的回归。  相似文献   

18.
《刑法修正案(八)》较大幅度地消减了我国刑法的死刑罪名,在我国死刑改革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正值此时,吴英案因集资诈骗罪被司法机关判处死刑,一时之间引发民意反弹、众多学者热议.文章结合吴英案件,在探讨死刑刑罚价值的基础上,分析了死刑适用的基本原则、影响死刑司法适用的各种非法律性因素,提出了死刑司法适用的基本思路,以期有助于死刑的进一步改革、刑法现存死刑的司法适用.  相似文献   

19.
限制死刑的适用是我国最终走向全面废止死刑道路的实然性选择。引入刑事一体化的视角对思考死刑限制问题大有裨益。对于死刑适用的限制可以通过实体法上严格限制死刑适用的范围、限制死刑适用的对象、完善死缓制度、发挥赦免制度限制死刑适用的功能,程序法上完善死刑核准程序、实现二审死刑案件公开审判的普遍化、改革死刑案件的指定辩护制度来实现。  相似文献   

20.
日本死刑制度的现状与我国死刑制度的展望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日本刑法规定只对 10多种犯罪可以适用死刑 ,审判机关对适用死刑持极为慎重的态度。日本刑法学界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仍很激烈 ,学者们大多持“死刑废止时机尚早论” ,并且认为死刑废止后 ,还应当要有特殊的替代死刑的法律措施。日本乃至西方的死刑存废之争在方法论上有偏差 ,我们今后应将研究重点转向客观分析适用死刑之利弊 ,考察和论证废止死刑应具备的条件 ,以及废止死刑后应采用的替代措施等。在我国 ,废止死刑还需经过很长的时期 ,现阶段应把严格限制死刑的适用作为我们的基本刑事政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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