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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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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其丰富的国家。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相关立法工作,既是当前的一项迫切任务,也是我们所应当承担的国际法义务。面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世界性课题,在进行立法设计时,应在立法的指导思想、立法模式、原则等方面予以重视,以促进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整体性思考。  相似文献   

2.
当前,关于立法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尤其是如何建立完善立法体系的论述却非常有限。已颁布法律规范并不完善,因而需要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问题有全新的构思。笔者尝试以保护模式、体系架构、创新制度设计、重要制度配置为进路,构建新型的立法框架和内容,以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更有效保护。  相似文献   

3.
我国目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采取的主要是行政主导的立法模式,由于未能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包含的利益关系建立相应的产权制度,保护效果不尽如人意。按照是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创新性利用可以区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上的存量利益和增量利益,进而初步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二元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4.
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既要刚性立法予以指导和控制,也需关注维系、嵌入非物质文化遗产自身的民族心理、民族认同等,通过自组织规则的补正功能,在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到“刚柔并济”。相关立法对人口较少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贡献应体现在保护的法律理念、法定范畴的本土化、法律机制的整体构建、单项遗产及类型遗产立法等方面。自组织规则通过调动和发挥自组织优势,加快人口较少民族族群的自治立法,唤起并强化这种民俗团体共同的“归属感”及“主人翁”意识,以自觉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传承与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5.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价值理念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外延,是立法保护的前提。立法应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法律地位和内在价值、生态整体利益本位,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6.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立法工作,是当前迫不及待的一项任务。探讨保护立法的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目前文化遗产保护现状,重点理清几个基础问题,有利于国家和地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相似文献   

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应参照国内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状况,认真分析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制定出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对策。  相似文献   

8.
2010年11月举行的"逐鹿中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郑州论坛",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为主题,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等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政府责任三大论题,深入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与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倾向、文化遗产学学科成立的概念与范畴及课程设置、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责任等基础或前沿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如何科学界定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范畴,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化的关系,文化遗产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概念、范畴是什么、如何形成本学科的研究范式,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政府应如何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结合起来等。这些问题既为相关领域今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学术背景、理论参考与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9.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为沿线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带来机遇与挑战,但中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方面还不健全,通过对中国西北和西南9省市区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分析,结合国际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保护经验进行研究。研究认为,应转变立法理念,由政府本位转为社会本位,加强私权保护机制;对文化资源向文化资产的转化进行探讨,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形成可持续、兼具文化与经济效益的利益共享化价值;结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属性,在赋予传承人知识产权的同时还应赋予不同的权利范围,均衡处理社区与群体之间、公众与传承人之间的利益诉求;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利用许可制度,明确传承人在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利用发展文化产业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共赢;加大政府、企业、公共组织的基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完善传承人权利救济机制,构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公益保护基金、公益诉讼等特殊法律保护制度。  相似文献   

10.
随着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实施,文化遗产保护立法工作逐步开展,制定统一的《文化遗产法》成为建设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重中之重。由于文化遗产保护本身的特殊性,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更注重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的融合,重视专业知识在法律中的适用,而这些特点最终决定了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所具有的评价、管理、协调等特殊功能。研究文化遗产保护立法的特点和功能,能够从立法学理论角度为统一的《文化遗产法》的制定打下基础。  相似文献   

11.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迥异于知识产权的特征,能否构建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界有不同的观点。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下位概念能否纳入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范畴,也存在同样的争议。从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国内法的有关规定来看,利用知识产权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可行性,但可行性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知识产权的差异性,而是应该明确利用知识产权法律机制保护体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并以此为基础构建合理的法律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2.
针对周贻白"非奏之场上不为功"的戏剧观直接指向的是戏曲舞台上的"活态"表演的事实,运用活态传承、地域标志性文化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学的相关理论,探讨周贻白在地方戏研究中所体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得出地方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应该首先保持其地域性的结论。  相似文献   

13.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迫切性与法律的滞后性矛盾十分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民族性、传承性、区域性和变异性的特点,由此带来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现在各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有行政法保护模式和知识产权法保护模式两种,我国已有行政立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规制,为完善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进行版权保护。  相似文献   

14.
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尚缺乏体系化的立法和精细的制度设计,2011年出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仅侧重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公法保护;现代知识产权法中对权利主体、内容和保护期的要求以及来自“公共领域”理论的限制,压缩了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知识产权进行立法的空间;超越传统的知识产权法理论和权利框架,创新性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权进行知识产权立法,将加速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进程。  相似文献   

15.
保护政策的制定与颁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主导”机制的重要体现.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实施成效显著,但因相关工作起步较晚,目前还存在着政策体系不完善,政策细化程度不够,部分政策内容缺乏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倾斜性,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应加快民族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进程,完善政策体系,推进政策进一步细化,提高政策的科学化水平,强化可操作性;完善跟踪评估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执行力度,完善资金保障政策.  相似文献   

16.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已在传承中华传统优秀文化工作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就,但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开立法、分别管理的现实不符合实践的要求,不利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还需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文化遗产统一立法的必要性主要是文化遗产保护的现实需求、整体性保护理念的要求以及完善当前管理体制的要求。日本、韩国、荷兰、白俄罗斯等国的立法经验以及贵州地方立法的实践经验都表明文化遗产统一立法优势非常明显。我国文化遗产统一立法的可能路径主要是公权保护与私权保护统一立法以及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统一立法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17.
2010中国艺术人类学学术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艺术人类学研究"为主题。与会专家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探讨"、"艺术人类学理论研究"两方面展开了深入研讨。此次研讨会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深入发展,探索了新思路,也为艺术人类学的学科建设拓宽了视野。  相似文献   

18.
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生和发展具有独特的文化生态环境,现今却面临着诸多困境,草原自然生态环境恶化、现代化冲击科尔沁传统文化、部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消亡。保护文化生态环境是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的基础。建立科尔沁文化生态保护区,确立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普及机制,将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形化,科学利用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立法,旨在保护科尔沁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生态环境。  相似文献   

19.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当前国内外的热点问题之一,然而,无论是立法实践还是理论研究都存在一些模糊的认识。文章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范围入手,厘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传统知识的关系,进而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并提出了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涉及的权利种类,重点阐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特殊保护的内容。  相似文献   

20.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行法律框架中,国际公约、中央立法和地方立法具有不同的优势和作用.民族自治立法是我国地方立法的特殊形式,对保护和传承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珍贵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极具针对性和天然优势,易于形成利用特色立法制度调整和规范特有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双特契合"的最优效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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