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世界性的严重社会问题.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举全社会之力,既发挥家庭、学校、社会的重要作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思想政治教育,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净化社会环境,又要发挥司法惩罚犯罪和预防犯罪的独特功能,转变司法观念,改革司法制度,完善司法体制,建立和健全司法队伍和未成年人法院,落实对罪错未成人的权利保障,减少、杜绝司法不当和司法不公. 相似文献
2.
3.
网络保护未成年人模式并不只是防沉迷系统在游戏或短视频领域的运用,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未成年人模式提升了立法规制层次,强化了法律责任和执行机制,其设置目的从防沉迷扩张为对未成年人权利的全面保护。未成年人模式提供义务具有普遍性,所有涉及未成年人使用的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均有可能承担这一义务。对于未成年人模式的发展理念,应当从消极地保障未成年人权利向积极地以服务未成年人为中心扩展。解决未成年人模式的当前困境,需要以“易用、稳定、显著”的技术要求保障未成年人模式的可靠性,以反成瘾措施加强未成年人模式的有效性,加强未成年人专属内容池建设,激发企业、行业协会、政府、司法机关、家长和未成年人等多元主体的责任意识,并让未成年人参与到网络保护未成年人模式的设计运行之中。 相似文献
4.
与犯罪斗争是社会治理永恒的话题,过往有关刑事责任年龄制度修改的争论集中在犯罪趋势、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关系、刑罚适用性三个方面,透露出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存在刑事责任能力认定、未成年人利益保护、刑罚功能定位三个方面的阻碍,使其难以很好发挥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功能。对此需要明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原则,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个体评价机制,并对未成年人刑罚重新定位,构建未成年人刑罚制度。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犯罪法律制度初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多 ,危害严重 ,新情况、新矛盾不断出现的现状促使我们重新审视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制度。借鉴国外防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律制度系统化、非刑事化和保护性的发展趋势。我国应从尽快制定法律法规、建立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实体法和程序法三个方面完整构建我国青少年犯罪特殊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6.
论未成年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隐私权是一项重要的人身权利,人人都应享有。但由于我国未成年人隐私权保护的法律制度不完善,未成年人隐私权与相关权利的界限不清,以及受落后思想观念的影响等,未成年人的隐私权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甚至遭到了践踏。鉴于此,应当加强对监护人、教师的法制教育,从立法和司法上完善对未成年人隐私权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运行10年,其中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并没有形成一套独立的工作体系.在实践中,社区矫正机构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矫正方案与成年人没有区别,该方案明显不符合未成年人的需要,亦缺乏应有的科学性.为完善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制度,我国应从矫正方案科学化的角度,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制定矫正方案和矫正项目,从而使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真诚悔罪、顺利回归社会. 相似文献
8.
强化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研究和建设,既是适应未成年人司法规律的客观需要,也是落实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保护未成年人特殊重要责任和职责、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现实需要。构建未成年人检察(简称“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应加强基础研究,为“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提供基础支撑;明确“未检”社会支持内容,提高“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建设的精准性;整合资源,搭建以民政部门为中心的资源整合平台;完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运行机制,确保“未检”社会支持体系高效顺畅运转。 相似文献
9.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断畅通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救助和社会救助渠道。这项工作已初见成效。但是,由于我国尚未设立未成年人救助基金,致使一些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得不到及时救助,而影响到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整体效果。所以应尽快设立涉案未成年人救助基金,加强相关立法,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相似文献
10.
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赛刚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4(3):18-20
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中“未成年人”的界定相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也大多相同。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之差异表现为: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范围不同,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种类有一些不同;未成年人犯罪的具体量刑制度不同;在个别犯罪上对未成年人设置的刑罚不同等。通过比较得出对完善我国大陆未成年人犯罪刑罚适用的启示是:调整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人的刑事责任范围,在刑法中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无期徒刑和剥夺政治权利,增设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别量刑制度等。 相似文献
11.
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中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文汇 《四川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26(1):42-47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制度是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建设起步较晚,且很不完善,我们仍有必要进行创新和探索。刑事和解程序因强调保护、恢复和教育刑罚观念,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确立的特殊保护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相一致,为增强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功能和效用,增加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处理程序和刑事处遏的多样化,以四川省检察系统在刑事检察工作中引入刑事和解处理未成年犯罪问题为例证,探析刑事和解程序引入适用于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2.
13.
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之法律思考——以新疆流浪儿童为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新疆流浪儿童监护权缺失来看,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尚不完善,必须加紧健全和完善。变更我国未成年人监护制度的立法体例;强化国家监护制度;完善未成年人监护的主要制度与内容;加强未成年人监护的地方立法。 相似文献
14.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适用原则、相关制度及程序的修正和完善,彰显了我国对未成年人诉讼权益的高度关注。大庆市高新区法院少年法庭自2010年4月开始审理大庆地区所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来,创新开展三步审判法,丰富了审判经验,效果良好,但同时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有待完善。如何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全面贯彻不公开审判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以及切实执行指定辩护制度、社会调查制度,尚需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相似文献
15.
16.
放宽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条件之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生 《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0,12(10):64-65
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形势也日趋严峻。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更充分地体现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 ,惩罚为辅”的原则 ,应适当放宽和完善对缓刑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7.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急剧上升,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重大问题。由于未成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各国都非常重视对他们的特殊保护,联合国还专门出台了多部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性规则,我国也已初步建立起一套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的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本文仅以未成年人已触犯刑法应接受刑罚处分为前提,拟建了接受刑罚处分前的保护,应当接受的刑罚及刑罚的程度,发展新的未成年人专属刑种,接受刑罚处分后的引导四个保护措施,对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保护,以贯彻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完善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18.
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教育保护和感化挽救工作流于浅表化、形式化,导致一些问题少年对法律认知的肤浅偏颇,毫无顾忌地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必须针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的特殊性,寻找和确定对未成年犯法治和德治双重治理手段的契合点,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实效性。 相似文献
19.
宽严相济不仅是指导刑事司法的政策,也应当是指导整个犯罪预防与治理的政策。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讲究"宽",主要是指惩罚的量应当更轻;处理未成年人犯罪要追求"严",是指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严密防范,而非严厉打击。为此,警察应当介入未成年人前期越轨行为:建立未成年人社区文化活动等落实宽严相济的"严"所需要的配套机制,同时还需改革收容教养制度,大力发展工读学校教育,并将收容教育制度重塑为工读学校的强制入学教育制度等落实宽严相济的"宽"所需要的配套机制。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注重恢复性司法的运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