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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及其适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想象竞合犯的的处罚原则是有关想象竞合犯争议问题的焦点之一。鉴于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一行为造成了数个法益侵害的事实,我们提出对想象竞合犯应当采取从一重重处的处罚原则,并分析了该原则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2.
想象竞合犯的的处罚原则是有关想象竞合犯争议问题的焦点之一。鉴于想象竞合犯中行为人一行为造成了数个法益侵害的事实,我们提出对想象竞合犯应当采取从一重重处的处罚原则,并分析了该原则的具体适用。 相似文献
3.
王兴卓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4):63-64,67
想象竞合,也称观念竞合,是指一个行为触犯了数个罪名的犯罪。想象竞合犯构成行为在法律规范评价上属于犯罪行为,在该一行为的单复数问题上,关于想象竞合犯的各种学说大都认同想象竞合犯构成上要求行为的单数,但是如何辨别行为的单复数却众说纷纭。本文试图通过借鉴行为相关学说的观点,分析想象竞合犯行为的性质和行为单复数问题,为研究想象竞合犯提供一些参考。 相似文献
4.
付一可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5):69-72
想象竞合犯是罪数形态中的一个难点问题。通说基于禁止重复评价原则主张择一重处断,但由于想象竞合犯表现形式的多样性,所以基于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想象竞合犯应分情形进行不同的处罚:择一重罪处断、择一重罪从重处断或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5.
对想象竞合犯的处罚原则依赖于对其罪数本质的准确判断,自然意义上的一行为实质上为数个犯罪行为之竞合,且数个罪过的共同存在,都证明了想象竞合犯为实质数罪,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是其行为、罪过本质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6.
孙青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4):109-112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及的罪数形态主要包括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成立牵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成立法条竞合,两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相似文献
7.
侯启舞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3):109-112,116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又实施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当这种行为同时达到受贿罪和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时,对其应依何种罪数理论来认定处罚,理论上有如下几种观点牵连犯说、想象竞合犯说、法规竞合说.本文从分析受贿罪与渎职罪的客观构成入手,否定了想象竞合犯说以及牵连犯说.最后,笔者认为,由于受贿罪与渎职罪存在法条上的竞合关系,当上述行为应是法条竞合犯. 相似文献
8.
蔡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2):55-62
有关想象竞合犯的处断原则,主要存在着"从一重处断"说、"从一重重处断"说以及"数罪并罚"说之争。在立法及理论上,实质的一罪说和实质的数罪说均有主张"从一重处断"或"从一重重处断"的观点,但都存在着逻辑上不能自我证成的缺陷。分析学说争论的原因,除了想象竞合犯的罪数本质之外,禁止重复评价、全面评价等体现责任均衡的原则影响着想象竞合犯处断原则的确立。想象竞合犯在本质上是实质的数罪竞合,因此,采取单一刑罚制的处断方式并不合理。对想象竞合犯数罪并罚处断,不仅是量刑客观性考量的结果,而且能够更好地体现责任衡平,理应为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9.
蔡英 《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33(4)
想象竞合犯通常被认为是形式上的数罪、实质上的一罪,也有学者认为其是形式上的数罪、科刑上的一罪,尽管存有差异,但两者都主张对想象竞合犯应当从一重罪处断.但是,仔细分析这两种观点,可以发现它们是概念不清、逻辑矛盾的产物,都存在混淆概念、肢解犯罪构成或者是逻辑前后矛盾的问题.事实上,想象竞合犯并非形式上的数罪,而是实质上的数罪;对它的处断原则也不宜按照传统"从一重处",而应该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0.
王一涛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0(1):122-124
犯罪构成标准说作为罪数判断的基础这一观点更为科学,应当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以及犯罪客体重合性来判断罪数。像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
11.
蔡军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4)
在中外刑法理论中,有关想象竞合犯结构中"行为"性质的争议较大,主要有"自然存在论"和"规范评价论"等不同认识.作为想象竞合犯构成前提的"行为",不应当是法规范价值评价后的行为,只应当是作为存在面的、价值评价前的一般行为.当前,我国的刑法理论将行为在不同层面上随意使用,混淆了不同层次上行为的内涵和机能,进而造成理论上对想象竞合犯中"行为"性质的错误认识.其实,传统想象竞合犯理论中的行为,实质上是多个行为共同借用了一个"毫无生机"的"躯壳",即抛开行为主观面的,行为外在的、直观的、形式的一面,就是传统行为理论所说的"身体动静".基于行为的层次性解读和刑法中行为的前价值评价地位,想象竞合犯中"一行为"的判断标准应当是,而且只能是行为的主观要件;想象竞合犯中的"一行为"实质上是数个一般意义上的行为共同"寄居"于或者"借用"同一个外在的、直观的、形式的"躯壳",即一个"身体动静". 相似文献
12.
《河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52-58
通说对于罪数评价标准采"犯罪构成说",而对想象竞合犯进行罪数评价时却偏向"行为说",标准相左的罪数评价导致混乱且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和罪数的全面评价原则。改变理论困境须在罪数评价上真正坚持"犯罪构成说":在法无特殊规定时,保持评价罪数与处断罪数的一致性,即对想象竞合犯评价为数罪,除刑法和司法解释例外规定需要"从一重罪处断"的情形,均应实行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3.
汤火箭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25(6):214-216
本文从想象竞合犯和法条竞合犯各自的产生原因入手 ,在分析二者不同表现形式的基础上 ,总结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二者的方法及各自的处断原则 ,并对“竞合之竞合”的特殊竞合形式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4.
郝英兵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4):51-53
犯罪竞合论是刑法学理论与实务上的一个难题,而想象竞合犯因其自身的独特结构所引起的争议更大。正确界定想象竞合犯,不仅可以加深对犯罪竞合论的理解,还可以对刑法中的一些基本理论有更深刻的认识。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想象竞合的本质应为对于单一行为的复数构成要件评价所形成的单一刑罚,处罚后则应采取从一重处罚并适当加重其刑罚的方式。 相似文献
15.
莫江平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8(4):97-99
结合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以及结果加重犯不属于数罪形态 ,它们的构成和彼此之间的区别容易引起争议和造成一些模糊认识 ,为此给以辨析 相似文献
16.
丁灵敏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8(2):75-84
想象竞合犯处罚原则的合理与否需要以一定的目的性标准进行检讨。而该目的就是评价充分、合于比例。从目的理性分析,我们发现:从一重处断原则、从一重重处断原则、并合刑原则都有其评价不足的先天缺陷,只有采取并罚原则方可做到对想象竞合犯的合理评价。 相似文献
17.
黄晓亮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9):73-77
对于侵犯著作权罪的特殊犯罪形态,刑法理论上探讨的不是很多,但其在司法实务中存在一定的疑难问题。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法条竞合,应着重分析该罪与诈骗罪的竞合问题,应按照“重罪优于轻罪”原则处理。关于该罪的共同犯罪,须特别注意受委托制造行为的性质。而关于该罪的犯罪停止形态,需要结合该罪的行为形态进行分析。关于该罪的罪数形态,则要注意想象竞合犯、连续犯、牵连犯等问题。 相似文献
18.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1):84-92
罪数论与竞合论的体系话语与分类方法不同,我国当前没有必要推翻罪数论并全盘引入竞合论。否则可能出现知识对接的难题和司法适用的困惑:现有的牵连犯形态在竞合论中缺乏体系地位安置;有权解释和竞合论原理冲突;支撑竞合论的行为个数理论判断标准不明确,国内缺乏必要的知识储备和基础。因此,罪数论更加适合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习惯的现实。同时,我国的罪数论体系可以进一步完善:重视想象竞合犯的明示机能;承认吸收犯是包括的一罪,将伴随犯、不可罚的事前事后行为,及法条竞合犯中的吸收关系归入吸收犯的范围;在法条竞合犯中,消解吸收关系和择一关系,承认特别关系和交叉关系,限缩单纯的一罪,扩张包括的一罪。 相似文献
19.
赵晓光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27(4):49-51
在对证券犯罪的认定时,正确区分数罪和一罪具有重要意义。对证券犯罪中的连续犯、牵连犯、想象竞合犯、吸收犯等不典型一罪的复杂情况,需要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20.
吴念胜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7(3):225-229
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学界、司法界普遍认同的罪数判断标准。但事实上不管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没有按照犯罪构成应该具有的要件来判断“一罪还是数罪”,在理论及实践上造成了很多困惑。本文从分析造成困惑的原因出发,提出了按照客观存在的犯罪行为的主观罪过个数判断罪数的观点,主张想象竞合犯、牵连犯是数罪而非一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