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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维护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权益,几年来,天津社保中心大力推动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工作。2011年,以《社会保险法》实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人数持续扩大。截止2011年底,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了53.71万人、75.88万人、105.35万人、29.69万人、29.72万人。参加养老保险人数比上年增长63.9%,占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人数的19.78%,高出全国平均水平6.2个百分点,更多的农民工得到了全面的社会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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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1〕90号)、《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2〕18号)和《关于扩大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所涉及参保人群待遇支付的经办意见》(津社保医〔2012〕4号)文件精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2012年1月1日起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生育保险待遇。一、概述(一)生育保险概念是指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法》,对生育职工予以经济、物质等方面的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政策。(二)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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