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也由单位制向社区居民自治转变。社区自治要求改变原有的高度行政化的城市基层管理机制,突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中的作用,使其成为能胜任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社区自治组织。通过对哈尔滨市社区居委会的现状调查,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核心载体存在着非自治特征及功能偏差现象,阻碍了社区居民自治的实现,并分析了功能偏差产生的原因,探究了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回归的思路。  相似文献   

2.
唐忠新 《社区》2004,(17):10-11
我国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最高权力机构是居民会议。居民会议虽然由居委会召集和主持,但居委会向居民会议  相似文献   

3.
《社区》2012,(5):13
1.弱化街道办事处权力,提高居委会自治能力。要真正推动社区居民自治,政府就要简政放权,明确政府、社区居民在建设社区过程中的定位,明确社区居民在自治过程中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实现政府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的业务指导和支持,避免越职干预、插手社区事务。这样有利于全面提升居委会  相似文献   

4.
《社区》2012,(22):8-9
把居民自治延伸到院落,是成都市继全面建立城市社区公共财政制度后,深入推进完善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日前.成都市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居民院落自治的指导意见》,通过建立健全院落居民自治组织,实现了居民自治组织向居民院落、楼栋、单元的延伸,形成了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会、社区居委会及其下属委员会、社区监督委员会、院落居民自治组织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新格局。院落居民自治是成都特色的小单元治理模式,在城市社区,在居民院落开展居民自治是构建熟人社会的一种实现途径,也是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有效形式。  相似文献   

5.
周兆骏 《社区》2012,(16):12-13
社区建设离不开居民参与,怎样才能让居民们把“社区”的事当成自个儿的事?怎样才能让“社区热”真正热到老百姓的心坎里?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街道景安居委会始终把加强居委会自治能力建设、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扩大居民有序参与、增强居民自治活力作为主线,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参与的居民参与的格局。他们的秘诀是从四个方面入手,在“居民参与”上做文章——  相似文献   

6.
顾骏 《社区》2009,(7):40-43
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是近年来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主题。按理,作为居民自治主要组织形式的居委会,应该在这个过程中得以增强功能、提高地位,但从全国不少地方的实际来看,情况似乎恰好相反。在加强民主自治的口号下,居委会的不少功能被剥离,职能被明显地虚化和弱化。一些地方的居委会要么被社区工作站所整合,两块牌子,  相似文献   

7.
周立  杨炳珑 《社区》2013,(7):11-12
北京市东城区积极推进社区居民依法民主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强化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会服务管理功能,先后搭建了居民会议常务会、网格议事会、居民议事厅、"开放空间"讨论会等多元参与的平台,把群众组织起来有序参与社会服务管理,通过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模式,不断创新社区居民自治工作机制,激发居民参与热情。  相似文献   

8.
一工 《社区》2003,(24):11-11
近年来,城市社区居民状告居委会和街道办的事件时有发生。类似事件一般都是由十分简单的社区生活纠纷引起,然而暴露出来的却是社区建设深层次的、原则性的问题,即以人为本和居民自治的问题。 社区居民是社区的主人,以人为本是社区建设的出发点和归宿,社区建设的一切行为都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理念进行。无论是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还是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亦或其他参与社区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在推进社  相似文献   

9.
李国平 《社区》2014,(21):8-8
日前,笔者到部分社区改革创新试验区考察时发现,在社区居民自治方面,一些地方政府不仅没有放权,反而增加政府的职责,甚至采取变通的方式,成立管办社会组织的形式,强化了政府职能,弱化了基层群众自治,行政化色彩越来越严重,有的地方把社区居委会边缘化,居民自治成为一句空话。另一个表现是借改革之名,增加行政管理层级,拉长工作链条,这与精简机构提升效能的要求不符,降低了行政效率,加大了行政管理成本。  相似文献   

10.
张云真 《社区》2003,(17):24-25
—自己的事情自己议。社区居委会是社区居民的自治组织。起初,一些居民受旧的管理体制影响,认为社区是政府管的,办事等政府布置、等政府组织,办事也靠政府拨款,对本社区的事情不过问,也不关心。针对这些情况,社区采取的具体做法是:社区居委会在制订社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前,先派员深入各居民小组征求群众意见。这是“议”的第一步。第二步是把居委会决定的事情交由居民群众复议,避免遗漏与偏差。通过“议事”,把居民的注意力吸引和集中起来,从而形成关心社区的思想氛围,并利于集思广益。他们的“议事”活动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侧重于让居…  相似文献   

11.
“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背后的故事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炳珑 《社区》2009,(34):60-63
伴随新中国成立而出现并最终为法律所规范的居民委员会.是中国城市居民群众最基本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创建于何时何地.长期以来众说纷纭。2008年6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紫阳街道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亲笔为之题写了”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的牌匾。围绕这个首开我国城市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先河的“第一个居委会”寻访、认定中所发生的种种曲折,记者几经探访,捧献给读者这篇——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有关居民自治的法律体系主要由宪法第111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构成,其主要规范居民委员会的组织、任务和运行等事项,对居民自治权鲜有提及。以居民委员会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与"权利优于公共组织"的逻辑不符,使"居民委员会治理"代替了"公民自治",阉割了自治权的应有内涵,扭曲了居民委员会的性质。我国居民自治立法应当重构居民自治组织之法律性质,突出自治权在宪法中的基本权利地位,并通过制定《居民自治法》形成以居民自治权为核心的自治法体系。  相似文献   

13.
李岚 《社区》2015,(25):8-8
近年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围绕探索建设“复合共治、多元服斧”和谐社区的实践任务,在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构建并完善了社区居委会自治、网格自治、楼院(栋)自治、小区业主自治、社会组织自治等多种模式共存的城市社区居民立体自治体系。尤其是在楼院居民协商治理、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策、提升居民自治能力以及对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等方面进行了科学、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14.
论转型期社区自治组织建设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入,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作用日益突显,然而居委会的现状却无法满足社区建设的客观要求,居委会组织体系改革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环节,引起了社会的普遍关注。按照“社区自治、议行分设”的原则探索社区内议事层与执行层分开的城市社区自治组织形式,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实现居委会的成功转型,解决好社区自治与党组织、政府之间的关系,保障社区改革成果,值得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刘晓慧 《社区》2013,(7):13
当前,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化趋向越来越明显。由于各类行政事务不断增多,一个社区居委会所承担的职责近百项,其任务过重、行政色彩过浓。目前,城市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二是依法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现在社区居委会已偏离了职责。社区居委会行政色彩较浓。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  相似文献   

16.
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社会的发展,社区自治也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挑战。作为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城市居民委员会,在法律上定性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可是其在实然角色却发生了异化,行政化倾向严重,与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组织存在矛盾。针对居委会自治角色困境,必须从法律规制上完善居委会自治,及时...  相似文献   

17.
王文美  秋珍 《社区》2005,(19):27-27
居民区党组织是社区建设的领导核心,党组织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居民自治的全过程,理顺社区中的各种关系,形成社区建设的合力。上海市浦东新区潍坊街道福竹居委会的社区党支部充分发挥了党组织的核心作用,为社区民主自治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党组织为社区事务“把关”党组织要对社区事务决策把关,对居民区工作起到组织保证作用。为此,福竹社区党支部建立了每月一次的党组织、民选居委会主任与社工参加的三方联席会议,听取居委会主任汇报一个月的总体工作和下一阶段的工作打算,研究居民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开展居民的公共事务…  相似文献   

18.
《社区》2001,(3):20-21
很多地方居民和一些街道干部来信询问:现在搞社区建设,提倡扩大民主,实行居民自治,但是自治的界限在什么地方?居民自治是不是说什么事情都由居委会来管理,街道办事处和其他职能部门都管不了居民的事了?  相似文献   

19.
杨军 《社区》2002,(7):6-6
社区居委会是群众性自治组织,因此它不能是政府派出机构的派出机构,社区居委会又有协助政府实现基层管理服务的职能,因此它又必须承担一部分政府的工作任务。这就产生了社区居委会是政府的“腿”还是居民的“头”的矛盾,在工作中容易产生和“无政府化”两种倾向。解决这一矛盾的有效方法就是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采取与政府组织完全不同的运作方式,也就是在政府指导下的自治行为。这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费随事转。对政府部门或有关服务性行业需要交给社区完成的直接面向居民的管理和服务项目,如计划生育、环卫、司法、民政、邮政…  相似文献   

20.
李岚 《社区》2015,(25):13-13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围绕“探索建设‘复合共治、多元服务’的和谐社区的实践任务,在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推动基层协商民主发展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构建并逐步完善了社区居委会自治、网格自治、楼院(栋)自治、小区业主自治、社会组织自治等多种模式共存的城市社区居民立体自治体系。尤其是在搂院居民协商治理、引导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决篡、提升居民自治能力上,探索出了一条党委政府引导、居民协商共治的搂院治理模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