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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位教育研究学者曾对一千多名平时对子女要求较多、管制较严的家长进行一次访问调查,问题是:“假设你乘坐的飞机即将坠毁,乘务员要求你写下对子女的遗言或对子女将来监护人的嘱托。你会写些什么?”结果,这些家长的“遗言”基本上是一致的:希望子女将来幸福,或希望自己子女将来的监护人对孩子宽容。让孩子过得开心,得到幸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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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有三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不够孝顺,对父母从不尽赡养义务。十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并未提出过继承请求问题,这是否意味着他们已经放弃了继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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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节俭的内涵也发生了变化,但我认为子女们也要理解老年人一些固有的消费观。我和老伴年近古稀,因为有6个子女,年轻时候家庭负担重,勤俭的老伴从来没享受过衣食无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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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作家萧伯纳曾说过:只有年少时拥有年轻是件可惜的事。对老年人而言,随着岁月增长,日子过得更充实,且懂得享受生活乐趣。现在,就是最好的时光。中国人自古有一种观念:为人父为人母,需要尽责。于是,当我们的父母已步入晚年的时候,他们却依然在为子女甚或孙辈的事业、婚姻、健康等方方面面,操碎了心,累坏了身。有的老人,甘愿被子女当做被啃族,靠着自己微薄的养老金,在经济上供养着本应独立的子女;有的老人,为了帮子女带孩子,照顾其日常起居,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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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老年》法律咨询组 《山西老年》1998,(4)
编辑同志: 我有3个子女,现在都已独立生活,其中一个子女忤逆不孝,对我们从不尽赡养义务。10个月前我老伴去世,留下两间房子和一些财产,请问,对这些财产,家庭成员应当如何继承?另外,子女们都未提出过继承问题,这是否就意味着他们已放弃了继承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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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燕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30(5):56-61
基于2010年实地调研数据,发现目前佛山外来工子女教育存在诸多问题:从外部环境来说,主要有外来工子女义务教育免费门槛过高、政府宣传力度不够,公办学校财政和学位压力较大,民办学校扶持力度不够、教学质量没保障等;从外来工自身方面来说,主要有文化素质不高、家庭教育支持欠缺,收入水平低等。今后佛山要进一步放宽外来工子女入学准入制度、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完善外来工子女教育救助制度和重视外来工子女心理健康的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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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上了年纪的人与自己的子女难以相处,有的宁可自己单独过,也不愿与子女共同生活,认为是少惹麻烦。其实,老年人只要注意自己的修养,说话做事得当,子女们一般就会与你相处得很融洽。一、遇事糊涂一点。所谓“糊涂”,就是对家庭发生的事,要宽容、体贴和谦让,切忌对子女有疑心或捕风捉影,更不能在背后乱猜测。对子女们的爱好,只要不违背道德原则,都不应妄加干预和挑剔。做到别自寻烦恼,别碍人事,别让人嫌。白居易曾说过“五欲已销诸念自,世间无境可勾牵”,此话未免有点凄凉,人生总还有可留恋之处,但上了年纪的人,对年轻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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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翠菊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4)
目前,中国的独生子女家庭教育存在一些误区,其典型表现是角色定位不恰当,期望不切合实际,爱与严失调等等,这都可归结到“度”的问题,它直接关系到家庭教育的成败。独生子女也是子女,他们是普通儿童,“小皇帝”、“小公主”的称谓是不恰当的,家长对子女的期望要切合实际,期望过高,动机过强,影响学习效果,对子女过爱过严,不利于子女的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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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构建了影响创业意愿的指标体系,通过对调查数据的处理和实证分析,重点考察了家庭收入对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影响。研究发现:家庭收入对大学生创业意愿的影响呈现"倒U型",即家庭收入过低或过高的家庭子女创业意愿较低,而处于中间位置的家庭子女创业意愿较高。该结论说明,在促进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对创业意愿较高的群体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扶持,对解决我国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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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有位哲人说:永远不要拒绝他人的好意。父母儿女之间也应如此。我年过古稀,但好奇心依旧有增无减,儿女总是投我所好,而我对子女的孝心从不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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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天,都是属于母亲的节日。在此之前,一些年轻人就已经早早地开始谋划着为自己的母亲送上一份心仪的礼物。但是,这几年来,“送什么礼物给母亲”越来越让子女们头疼,有时候花高价买来的礼物却遭来母亲的一顿埋怨,说子女乱花钱;也有的母亲明确地向子女表明“什么都不要买,这个节过不过都行”。本来是想买礼物讨老人欢喜,结果却碰了“一鼻子灰”。那么,这个节到底应该买啥样的礼物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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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慈 《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3):47-5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探视行为是离婚后对子女进行抚养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探视权是亲权的重要内容,是基于父母子女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离婚后不跟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探视子女,以保障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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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收入的稳步提升,已跨入中等收入国家的中国面临着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威胁,而提升教育人力资本水平被公认是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举措。因此,研究青少年,特别是教育环境受到较大冲击的、有过外出务工经历人员子女的教育人力资本积累问题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据此使用CHIP2013农村部分数据,考察分析了父母外出务工经历对其子女受教育年限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父母在子女14岁及之前的外出务工经历对子女教育人力资本的积累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相对于没有父母外出经历的子女而言,该人群子女的受教育年限要少近0.23年。与此同时,其获得高中及大学及以上学历的几率低4%。父母的外出务工经历对于子女教育人力资本的积累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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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纯江 《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4,(z1):22
新婚姻法将原先的"子女探视权"改为"子女探望权"."探望"的提法更具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与子女交流,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或母交往、沟通的渴望.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