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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欺诈与诈骗是两个有着本质区别的概念,欺诈等于欺骗加非法占有目的之外的不法意图,而诈骗等于欺骗加非法占有目的。欺诈与诈骗不可能相互转化。 相似文献
2.
涉合法交易形式的诈骗类案件的出现对刑法的适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涉合法交易形式的诈骗类案件中,当事双方的交易标的物实际上沦为了行为人诈骗的犯罪工具。被害人自愿处分财产是为了实现其交换利益。由于交易标的物本身并不符合被害人的交易用途,这使得被害人的交换利益受损、交易目的落空,所以,无论交易是否形成对价,被害人交换利益的受损本身即构成了诈骗罪中的财产损失。此类案件以合法的民事交易作为掩饰,在实质上仍属于刑事诈骗。对涉合法交易形式的诈骗罪的认定应当主要考察交易标的物是否沦为交易工具,交易标的能否实现交易目的。 相似文献
3.
陈伟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6(4):45-49
理论界对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性质认定存在着较大差异的学术见解。利用司法公权力获得非正当利益的诉讼欺诈行为严重脱逸了社会相当性,具有纳入犯罪圈进行刑罚谴责及其否定性评价的正当理由。诉讼欺诈行为符合诈骗行为的内在结构模型,但是在规范刑法学上,把诉讼欺诈行为按照诈骗罪论处存在诸多障碍,这决定了在刑法分则中设立"诉讼欺诈罪"是我们的理性选择与最终出路。 相似文献
4.
“诉讼诈骗”的刑法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雨田 《中国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1(1):79-83
司法实务部门对于"诉讼诈骗"的定性存在严重分歧,理论界对此同样也是众说纷纭."诉讼诈骗"并非无法定罪.其诈骗对象不是所谓的被害人,而是人民法院,并不存在所谓的间接诈骗,而只有直接诈骗.间接诈骗说混淆了财产的最终来源对象与财产的直接取得对象的区别.在财产流转的过程中,人民法院扮演了重要的、独立的角色.没有必要单独设立诉讼诈骗罪.只有积极的伪造证据、虚构、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故意使他人陷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通过骗取人民法院的胜诉判决而取得财产的行为,才是诉讼诈骗. 相似文献
5.
王海桥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3,44(3):85-89
刑法介入信用卡恶意透支活动,需正确区分犯罪和法律允许的金融风险,特定情形下应考虑被害人过错影响。司法适用中,对已有司法解释只能进行严格解释;"持卡人"认定原则上以合法持卡人为限,判断标准为是否属于信用卡的登记人;"非法占有目的"不能完全进行主观直接推定,在有反证可以推翻或行为人可以给予合理说明的情形下,不宜直接认定构成犯罪;"两次催还"方式应合法有效,且两次催收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间隔期,3个月的期限应当自第二次催收开始起算;借记卡本身不具备透支功能,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对象。 相似文献
6.
阿不都克衣木·阿不力米提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1)
合同共同欺诈中的协助欺诈者相对于合同而言属于欺诈第三人。由于欺诈方与协助欺诈者的欺诈属于共同欺诈,故在该合同被撤销后理应由欺诈方与协助欺诈者共同向受欺诈方承担民事责任,但协助欺诈者并不是该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致使责令其承担侵权连带责任在我国《合同法》上成为不可能。我国可以借鉴外国做法,将欺诈定性为侵权行为,从而将合同共同欺诈定性为共同侵权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确认协助欺诈者应当依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与欺诈方一起向合同中的受欺诈方承担侵权连带责任;至于承担侵权责任份额,应当根据欺诈行为在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来确定。 相似文献
7.
杜薇 《合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20(2):28-31
贷款诈骗罪是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在社会呼唤诚实信用的今天,司法工作人员应准确把握此罪的犯罪构成,正确理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区分清贷款诈骗罪与借贷纠纷,贷款诈骗与票据诈骗,从而加强对此类犯罪的惩处. 相似文献
8.
王亚南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20(5):53-55,78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对破产欺诈方面的规定及处理只是散见于相关法律之中,这些规定无论是从内容本身还是从具体操作上来说,都存在很大的缺陷。因此,实践中"假破产,真逃债"等一系列破产欺诈行为比较突出。为避免破产案件中欺诈行为,有必要汲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逐步完善企业破产法律法规,尤其是完善反破产欺诈法律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以有效制止破产欺诈行为的泛滥。 相似文献
9.
薛湘 《广东培正学院学报》2007,(2)
本文立足于财产险公司的龙头业务——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揭示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犯罪的表现形式、原因和危害,探索反机动车辆保险欺诈的对策与措施,把保险欺诈的防治具体化。 相似文献
10.
相对于UCP500,UCP600做出了一些重大的变革,这对于信用证欺诈起到了重要的遏制作用,但UCP600在防范信用证欺诈方面仍存在不足.UCP600虽然是国际上关于信用证的权威惯例,但是信用证欺诈问题仍然是依据各国国内法来解决的.解决信用证欺诈问题,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只能适用国内法的个别条文规定和司法解释.我国应在《对外贸易法》中增加有关信用证欺诈的条款;制定《反信用证欺诈条例》;并完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内容,使信用证欺诈立法更具操作性. 相似文献
11.
非法占有目的:犯罪成立体系的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邓宇琼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9):59-67
在大陆法系犯罪构成理论发展过程中,目的犯的目的首先作为责任要素,最终发展成为存在于犯罪构成该当、违法、有责之中都存在的要素。在我国的犯罪构成体系中,非法占有目的作为选择要件与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观方面、犯罪客体都存在有机的联系,非法占有目的在刑法中具有存在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12.
袁祖社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2):1-9
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到“中国式现代化”,变化的不仅仅是个别词句,还有更加深刻、更加彻底、更加新颖的思想表达和语法。表明中国政府、中国社会、中国知识界试图依照自己认为合理的方式,立足全人类公共利益和共同福祉至上的立场,决意摆脱现代化之理念、话语、逻辑以及实践范式等方面的被动、依附之非自主状态,站在人类文明新形态创制和实践的高度,从根本上变革启蒙现代性主导的不合理的生存理念与发展逻辑,合乎人类历史正道,探寻、确立新全球化时代人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民族特质、民族风格与民族精神。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创举相伴而生的新的现代性创制实践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逻辑以及中国表达,旨在表明,这一现代化无论从理念、逻辑,还是从具体的实践路径和方略上,都不能归结为某个先发现代化的范本。作为现代化理论和实践之独特的中国创制,是人类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双重变革,是人类现代化最新形态的中国式表征。 相似文献
13.
杨富财;吴文锋 《广西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Z2):37-40
先从目前世界各国对盗窃罪目的的争论说起引出我国对盗窃目的认识的沿革,后从五个方面论述目前盗窃目的通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具体确切含义,特别指出了盗窃本质是行为侵犯了财产的所有权及盗窃目的中占有实质为所有的含义。最后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含义解决实践中的疑难案件,以说明此含义的科学和可行。 相似文献
14.
诚信与欺诈的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社会诚信不足是近几年我国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欺诈会使企业蒙受巨大损失,影响金融市场正常运转和效率、干扰价格信号、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经济不是滋生欺诈的土壤,诚信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现代商业道德的基石。要让信用的收益和欺诈的成本相对称,关键在于建立全社会的信用管理体系。 相似文献
15.
杜承秀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4(1):102-104
民事争议交织着行政争议的案件大量存在,界分诉讼性质,择选法律适用,进而付诸不同的诉讼救济途径.该问题之与当事人而言是十分棘手的;即便对审判机关法院来说,识别民事争议和行政争议也是诉讼程序启动的前提.诉讼实践中,往往存在一个案件无数个判决,既浪费了我国有限的司法资源,又增加了当事人的讼累,究其原因在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缺失. 相似文献
16.
论我国民事与行政争议交叉案件的协调处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廖永安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11(6):741-747
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相互交织是一种十分常见的法现象,对其如何协调处理是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认为,对这类交叉案件的处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别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在民事诉讼中解决行政附属问题;一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7.
姜建设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6(6):117-123
春秋时代的大变革和大国争霸,为欺诈肆行提供了社会条件;一次次上当受骗之后,华夏社会发起了反欺诈行动,诚信观念从中被实践、总结和提升起来。就国家层面而言,如何取信于天下和取信于民,是春秋时代统治集团中有识之士极为关心的问题之一。他们反对短期行为,主张从长远处看问题,呼吁国家无论大小都要以诚相待,大声疾呼国与国之间的互信。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民保于信”,“民无信不立”,信誉是聚拢民众的先决条件。背信弃义就会丧失民心,没有民众的支持就会失败。春秋时代所主张的个人诚信,基本内涵为个人对国家诚实守信与一般人伦上的互信两个层次。华夏社会赞扬诚实守信,谴责欺诈行为;呼唤君臣之间、人与人之间以诚相待,把守信看作立身的根本;“守命共时”,不做非分之想;要求人们“信不叛君”,守信“以卫社稷”,把守信与爱国联系起来。孔门师徒在总结这些观念的基础上,更加强调人与人之间的互信。取信于神明是春秋时代诚信观的另一个侧面,祭祀和盟誓都被赋予了崭新的内容,“取信于神”的旧瓶子被装上了“取信于民”的“新酒”。轻亵祭祀和肆意渎盟事件时有发生,鲜明地表征着华夏社会的主体性自觉,这是春秋时代诚信观念提升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春秋时代的诚信观,在中国历史上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相似文献
18.
受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人们默默进入到一个消沉的气氛中——圈子收缩、消费收缩、活动收缩、生活开始显得很单调,职场上充满着隐隐的焦虑。北京易普斯咨询公司高级顾问段兆德说,受大环境影响,一些职员的行为表现为:1.低落、没有信心、不积极;2.情绪波动大,高兴和低落交替;3.怕一个人呆着,共处时又过激;4.很爱吃、爱消费、极端追求快感。有些还会做些离奇出格的举动,而严重的则可能发展为自伤、自杀。这种恐慌心理是职场普遍的安全感低的反映,但它不仅没用反而有害,不加克制的恐慌,会直接导致你所不希望见到的后果。 相似文献
19.
胡振玲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29(3)
<合同法>第58条关于受欺诈合同被擞销时赔偿责任之规定,性质上属于缔约过失责任的特别规定,故在法条适用上不必引用第42条关于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规定.但是,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但合同未成立·或者虽然成立但受欺诈方未予撤销时,则可依据缔约过失责任的一般规定请求赔偿. 相似文献
20.
杜承秀 《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8(1):76-82
社会关系的日益复杂,使民事争议与行政争议交叉在一起的纠纷日益剧增,理性地构建其解决机制实为必要,分析该类交叉案件域外处理的利弊,给我们如下启示:对民事与行政争议的交叉案件处理机制的设计不可简单划一,应对交叉案件作出类型划分,适用不同程序,以实现纠纷解决的效率化。同时应完善相应的法律与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