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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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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熊德中 《创新》2013,(2):84-87
为了树立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法官说理义务。这需要从两方面贯彻实施:一方面,应当修正限制法官说理的司法政策,从而塑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应当对判决书的样式做相应的调整,从以法官展示事实、适用法律为中心转向以说服当事人接受判决结果为中心。  相似文献   

2.
侯猛 《学习与探索》2012,(10):57-61
法院活动是由法官和当事人共同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司法研究不仅要分析法院的制度设计和职能定位、法院政策的实施效果,更应注重分析诉讼案件当事人以及包括受到法院政策影响的其他当事人对法律和法院的理解和感受。从人类学出发,研究者可能会获得一套与法院诉讼话语完全不同的当事人话语体系。两套话语体系的背后反映着现有司法制度与社区传统之间的紧张关系。因此,应在特定社会情境之中整体理解和改革中国的司法制度。  相似文献   

3.
刘练军 《浙江学刊》2013,(1):136-144
法院调解优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念深入司法领域的产物,是把调解定性为法院参与和谐社会建构之重要方式和主要形式的结果.调解优先并不能促进案结事了,调解案件执行“双高”现象普遍存在就是明证.调解优先既侵犯了当事人宪法上的诉讼权,又干扰了法官的司法裁判权,此种对当事人权利和法官权力同时予以否定的司法政策理应废弃.对调解业绩突出的法官给予各种奖励只会进一步强化法院已然存在的行政化倾向,其消极影响是多方面的.司法与政治理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司法参与和谐社会建构之正道是依法审判而非调解优先.  相似文献   

4.
李志忠 《社科纵横》2007,22(6):80-8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活动中市场主体之间的交易会越来越频繁,交易当事人之间因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而引发的经济纠纷越来越多,司法机关受理的合同诈骗案件也大幅度上升。这就给司法部门提出了一个问题: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如果采取部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与其签订合同,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欺诈?现行法律对此规定的不是很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定性存在很大的分歧,以致造成对同一案件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往往会做出截然相反的判决结果,显然这样不能很好地维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本文主要从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的概念、特征、联系、区别以及司法实践中对二者的认定等方面,对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进行比较系统的研究和探讨,以便更好地指导司法实践。  相似文献   

5.
从法律规则运作的层面看 ,司法权威的结构主要是规则、司法主体和司法裁判等权威环节组成的相互作用、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司法权威的结构性集中体现为法律规则及原则的权威由应然到实然的转化过程。其中程序权威、解释权威既是联结法律规则权威和司法判决权威的不可或缺的中介环节 ,又是司法主体和司法判决权威的表现形式 ;而程序权威又与裁判者的中立性和当事人的平等诉讼地位密切关联。应该按照司法权威的结构性要素改造我国的整体诉讼结构。  相似文献   

6.
基于对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具体案例的分析,提请法官注意:为了体现对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公平,法律赋予法官根据诚实信用决定证明责任分配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被任意扩大;法官应当通过评价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来贯彻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法官应当结合辩论全旨来确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对事实认定的影响;为了体现适用法律的诚实信用,法官有必要向当事人释明、公开心证,从而避免裁判突袭。  相似文献   

7.
审判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对立源于司法之职业理性与生活理性的紧张关系,两者的统一即建立在职业理性与生活理性融合的基础上。司法的过程须符合职业理性的要求,法官要排除案外因素干扰,司法论述的逻辑需遵循正当程序规则。同时,法律的经验性和司法的社会性决定司法理性须渗入生活理性,而生活理性要求司法摆脱法律教条主义的拘束,法官对案件可能涉及的常识有足够见识。为调和司法之职业性与社会性的关系,立法需立足社会生活,融入生活哲理;司法亦需完善陪审员制度和建构"法庭之友"制度以接纳生活常识,法官的思维更应在逻辑与经验之间寻求平衡。在此基础上,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会得以实现内在的统一。  相似文献   

8.
马建文 《社科纵横》2006,21(4):79-81
司法监督仲裁具有必然性更具有适度性。过度的监督如同没有监督一样百弊丛生。中国对国内仲裁进行司法监督存在着缺陷,这主要表现为同一法院可能要对同一仲裁裁决进行两次司法审查,或不同的法院要对同一仲裁裁决分别进行司法审查。既不利于维护仲裁效益价值,也有损法院的司法权威。对国内仲裁的监督过于严格,实体性审查损害了仲裁“一裁终局”的原则,还会在适用法律方面诱发分歧。对撤销仲裁裁决的司法裁定不允许上诉,使法院的权力过大,难以控制法院在做出裁决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误,不利于维护仲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9.
《社科纵横》2018,(6):74-77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对商品房买卖制度的确立具有导向作用,本文选取江西省抚州市所有经过二审的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发现法院在审理开发商延期交房、延期办证、规划及设计变更等违约案件中,判决尺度不一,对有关法律、合同条款的理解较为肤浅。针对此司法现状,笔者给法院及房屋买受人提出相应建议,以期买受人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也使法院的判决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相似文献   

10.
白彦 《学术交流》2007,(9):64-67
刑事审判救济程序是旨在发现和纠正判决、裁定错误而设置的一审后审判,其会引导刑事案件重新走回法庭,由控辩审三方参与进行审理。在该程序中,适格的被告这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被中外刑诉法所回避。司法实践中,两大法系国家一般将原审中的原被告在救济审中发生程序角色换位,我国则是将一审中的控方和被告人视作救济审中的原被告双方,而救济程序中真正的被告人则一直隐藏于幕后,从而使刑事审判救济程序因诉讼主体的错位导致诉讼行为的移位。从诉讼程序的客观规律出发加以分析,刑事审判救济程序中的被告人应是原审法院,而且法院作为程序性刑事被告人是完全正当的,随着刑事诉讼的发展,原审法院程序性被告的归位应该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1.
污点证人豁免制度是合意型司法的一种,属于司法交易行为。鉴于我国目前的刑事立法和司法状况,对于污点证人的豁免应采取刑事责任豁免的方式,证据使用豁免无法达到良好的效果。对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的适用案件的范围方面不宜有限制,应将污点证人的豁免权赋予法官和检察官,由他们根据案件和犯罪行为人的综合情况裁量决定。为避免豁免权的滥用,可以通过限制裁量权和设立相关配套监督机制来加以控制。在程序设置方面,参考德国的法院和检察机关协商机制和检察机关不起诉权能相结合的方式,确立法院和检察机关共同行使的豁免权赋予机制,是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机关组织机构不变的情况下,最具有可行性的污点证人豁免制度程序设置方式。  相似文献   

12.
许霆案引发的法理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许霆案是个普通的案件,却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随着时间的推移许霆案已逐渐淡出公众的视野,但是许霆案件背后所蕴藏的深层次的法理值得我们每一个法律人去深思.司法正义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司法正义包括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许霆案一审判决量刑不符合实体正义,案件审理过程中程序正义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实体不公影响的仅仅为个案,程序不公则必将破坏整个国家的司法体制.因此,程序正义优于实体正义的理念在当代中国意义非凡.网络媒体异军突起成为司法监督的一支重要力量,媒体监督应促进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法有局限性,应及时地修改完善相关的司法解释或正确运用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以期弥补法律和现实之间的裂痕.  相似文献   

13.
徐阳 《求是学刊》2016,(5):83-93
"法院独立"与"法官独立"并非两种对立的司法组织原则。法院独立具有政体面向,而法官独立体现司法技术要求。法院独立服务于法官独立,法院体制为法官行使职权提供庇护,屏蔽各种不利于法官独立的干扰。此外,法官还需要专门的职业保护。在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策略中,以去地方化为方向的法院独立应具有优先性;当下作为阶段性目标的"法官独立"应适度而为,为实现法官独立需要去除的,是那些有违司法规律、明显钳制法官自主性、不利于提高法官素养的行政化因素。法院改革中对审判组织层面的问题有所忽视,应以合议制审判组织运行技术规则为法官独立与受制的平衡点;陪审制不能法院化,而应国家化,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应与法院改革齐头并进。  相似文献   

14.
涉外民商事审判的法律适用涉及三个层次的利益:国际社会的利益、国家的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国际条约优先适用原则反映了立法者在这三个层次的利益考量。法官需要明了该原则的利益内涵,从而在具体适用法律时尽量做到三方面利益的平衡。  相似文献   

15.
民事诉讼中间判决,是指在民事诉讼审理还未达到终局判决的阶段,法院为准备做出终局判决,而事先解决当事人之间有关本案或者诉讼程序的某争点的判决。民事诉讼中间判决具有提高诉讼效益,降低诉讼成本,促进诉讼和解,提高裁判质量的价值。民事诉讼中间判决具有将诉求、证据、争点三固定,简化终局判决,缓解双方当事人的争执,平息社会矛盾,促使当事人和解解决纠纷,提高诉讼参与的功能。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中间判决的规定,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是用民事裁定的方式来解决的,在诉讼过程中遇到的很多程序方面的问题,我国也是在终局判决中一并解决的,故在诉讼中无法体现诉讼经济的价值。我国正处在民事诉讼改革之机,公正与效率的诉讼价值是不容置疑的,中间判决的借鉴引入使得效率的价值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突显。  相似文献   

16.
朱声敏 《创新》2013,(3):68-72
诬告是一种古老的现象,历代政府都对这种犯罪现象给予严厉打击,相关律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在古代的众多案例中,法官对于诬告罪的判词充满了伦理说教的意味,而且其判决结果通常与法律规定有较大的出入。这些特点系司法裁判受到特定文化理念、价值追求之影响的结果。透过古代诬告案判牍,可以看到儒法两家的在司法领域的矛盾及调和。  相似文献   

17.
许浩 《探求》2012,(5):74-77,82
目前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法院错误或不合理的裁定得不到纠正,严重损害相关当事人的权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有必要有义务对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行使监督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法院违法、错误裁定,赋予检察院抗诉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18.
判决理由:哲学解释学在法律解释中的最终落脚点   总被引:7,自引:1,他引:7  
王晓  董必秀 《浙江学刊》2003,(5):142-146
法官解释法律的过程是抽象的法律向具体个案裁判转化的过程 ,从哲学解释学的角度看 ,该过程经历了理解、解释和判断三个要素的相互作用 ,其间充满个体的主观性、创造性和群体的参与、程序的约束以及社会法律价值观念衡量等因素 ,而个案裁判是这一过程呈现的最终结果。因而为使判决具有说服力 ,法官在判决中说明理由就十分必要 ,这是满足判决正当化 ,实现法治所必需的 ,也正是我国审判改革的重点所在  相似文献   

19.
黄旭东  邓娟 《探求》2013,(5):55-62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重要修改,特别是明确了检察机关监督的顺位问题,即规定当事人只能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时,当事人才能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这就确立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法检顺位”模式.但是,这一立法创新并不符合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目的,对当事人也构成了诉讼权利的强制行使,有违再审启动诉权化改造的初衷,也弱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应该在未来的立法中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20.
王炜 《社科纵横》2011,26(1):58-60
法律原则是供法官、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在诉讼程序中遵守的准则,具有指导和规范民事诉讼的基本功效,决定了整个民事诉讼的基本架构。蒙古国2002年新民事诉讼法典对法律原则的体系和内容做了重大调整,摒弃了"基本原则"的概念,删除了带有苏联影响和强烈职权主义色彩的法律原则,增加了回归大陆法系特点和提升当事人诉讼地位、弱化法院职能的诸项原则。蒙古国民事诉讼法律原则的变革为我国民事诉讼法典总则部分的修改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样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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