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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法国的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位居世界前列。其《遗产法典》较为细致地界定了海洋文化财产的范围,规定了所有权问题、发现报告问题、考古发掘问题和相关奖惩措施。实践中,法国注重国家船舶豁免权,通过协定方式合作保护有关遗产。中国相关法律可以参酌《遗产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具体实践,进一步完善水下文化遗产的发现报告制度和相关奖惩措施,增加对军舰等国家船舶的保护规定,增加对水下文化遗产的授权发掘规定,以期推动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2.
白鹤梁题刻是三峡石刻文献中的一种,有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水下碑林”之称。三峡枢纽工程蓄水后,白鹤梁题刻将永久沉入江底。为保证水下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中国政府修建了目前世界上唯一的遗址类水下博物馆,为国际上水下文化遗产的原址保护和展示提供了成功范例。此案例充分说明中国政府在合理引入最新国际水下文化遗产保护观念和技术的同时,针对中国水下文物的具体特点,坚持自主创新,正逐步建立起有中国特色的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相似文献   

3.
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历史进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曾是海洋强国,海上活动频繁,因此在近海遗存大量的水下文化遗产;水下文化保护从上世纪50年代起步,大致经历了艰难起步阶段、交流合作阶段和稳步发展阶段三个阶段,每个阶段都在考古理念、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水下考古人才培养、水下考古力量整合和国际交流方面都有新的突破;以“南海Ⅰ号”的发现、发掘前调查、打捞出水和存馆保护为标志,中国的水下遗产保护工作逐渐走向成熟,取得很大的成就.  相似文献   

4.
我国拥有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为了解决资金和人员队伍建设方面不足等问题,也为了平衡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并促进利益增进,当前私人介入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性发掘是突破困境的最佳路径。考量国外诸多国家在私人介入水下文化遗产发掘的立法和实践现状,结合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和南海一号的实践模式,应进一步通过立法完善我国私人介入水下文化遗产发掘制度。立法应将限制介入作为基本原则,并构建完善的授权发掘制度和全程监督制度,同时应通过明确私人主体的文物展览收益权及部分文物出卖收益权来保障介入主体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5.
中国历史悠久,文化遗产资源十分丰富.随着科技的进步,人们逐渐发现并开始打捞以往深藏水底的水下文化遗产,这难免对遗产造成严重破坏.中国现行有关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完善以便更有效地保护这些资源.在完善相关立法时,应当考虑增加就地保护原则,进一步完善遗产发现报告制度和奖励制度,加大对破坏这些遗产的非法活动的制裁力度,并对合法的发掘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对遗产客观上造成破坏的,应予以经济和法律上的处罚.  相似文献   

6.
台湾海峡内存在丰富的水下文化遗产。但由于长期政治割裂,无论大陆还是台湾,目前都无法独力完成对这些遗产的普查、勘探、保护、发掘和研究等工作。两岸应搁置政治分歧,构建一套合作机制以保护这些遗产。目前,两岸可以由海峡会和海基会牵头,达成一份《两岸合作保护台湾海峡内水下文物的协议》。该合作协议至少应明确合作的目标,合作的原则,合作的内容,合作的机构以及争端解决等问题,以期推动台湾海峡内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  相似文献   

7.
随着国际博物馆协会采纳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相关规定,博物馆的馆藏文物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联系更为密切.对于如何敦促博物馆从单纯的"静态保护"变为科学的"动态利用",以及如何在"动态利用"中禁止博物馆对其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法利用,并最终制订最佳的博物馆馆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指导原则,至今尚无令人满意的答案.由此,立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馆藏的国际实践,并借鉴其他国家的相关做法,以期在满足博物馆馆藏效益和合理维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者利益之间达到平衡.  相似文献   

8.
[主持人语]自我国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一系列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以来,国内学者对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制理论及实践进行了较多探讨。从现有的研究状况看,学者们大都将关注重点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上,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私权以及特别权保护模式上,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则相对比较忽视,将文化遗产视为一  相似文献   

9.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颁布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开始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日本的"无形文化遗产"和韩国的"人间珍宝"给非遗的保护工作带来新的理念。中国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取代了国内原本的"民族民间文化"的概念。与我国西南部接壤的泰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提出了"知识性文化遗产"这一新的概念,并将之划分为七个领域。本文以泰国文化遗产保护为例,对比日韩的保护经验,以期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10.
我国加入《生物多样性公约》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做了很多履约工作,并取得了一些积极成果。2011年,我国颁布并开始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这对加强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义重大。但分析我国传统知识保护制度,特别是传统中医药知识保护制度,可以看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存在潜在的法律冲突、立法理念不足以及惠益分享机制缺乏。  相似文献   

11.
文化遗产是一国文化的基本载体,也是一国国民的精神家园。文化遗产保护理应获得作为一国根本大法的宪法的重视。在明确文化遗产保护和宪法关系的基础上,梳理各国宪法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规定,并从宪法维度论证文化遗产保护的定位和权利归属。  相似文献   

12.
世界遗产发展经历了制定保护公约,公布遗产名录,建构全球战略,申遗趋势蔓延,遗产保护成风的进程。近10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公约,普查、整理、入选各级代表作名录,颁布相关法规,建设传承人保护示范基地,进行学术交流,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和人才培养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13.
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为基本依据,文章阐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及其内涵,指出国内使用这一术语时存在的偏颇之处,并详细探讨了该术语几个英文译本的优劣。  相似文献   

14.
2010年11月举行的"逐鹿中原——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郑州论坛",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与保护为主题,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与高等教育、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政府责任三大论题,深入探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与文化内涵、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化倾向、文化遗产学学科成立的概念与范畴及课程设置、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责任等基础或前沿问题。同时也提出了一些有待进一步探讨的重要问题:如何科学界定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核心范畴,如何处理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商业化的关系,文化遗产学作为一门学科其概念、范畴是什么、如何形成本学科的研究范式,高等教育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中如何履行自己的责任,政府应如何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如何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创新结合起来等。这些问题既为相关领域今后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也为我国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了学术背景、理论参考与学理支持。  相似文献   

15.
自2003年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实践工作已远远走在理论研究的前面,理论研究较为滞后。藉此,论文旨在总结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趋向,展望未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重点,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实践提供学理上的思考与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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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的博弈探索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物质性使得政府在制定保护策略时要同时考虑传承人的传承意识与文化遗产物质代表的生存状况而难以兼顾,本文以一个新的角度——将个人效用数字化,主张在制度设计的过程中,利用博弈理论将个人意识与文化遗产的生存状况统一在一起,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先传承人后文化遗产的二级作用困境,并提供了运用博弈理论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的充分性与必要性阐释。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从大众传播与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紧密关系着手,将如何能够更好地通过大众传播渠道将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与传承不断普及与深入作为研究方向。基于“南澳一号”水下考古活动与电视直播节目的结合,对当下传媒与考古活动的发展进行探讨和阐释。水下考古活动与大众传播媒介一直由于种种因素而很难和谐的结合在一起的时代条件。然而,随着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高速发展,水下考古活动已经不仅仅局限于传统的纸媒或广播等单一媒介进行传播,如今电视直播形式与水下考古活动的结合已经得以实现,许多人类未知的神秘行动也逐渐揭开面纱。  相似文献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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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海作为作为国际航道,拥有丰富的油气资源和多样的水下文化遗产,国家立法对这些沉船、淹没的古城、港口等水下文化遗产保存着的地域历史和海洋文明缺乏有效保护,通过文献梳理和比较评述,对中国、越南、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相关的立法现状与发展进行分析。研究认为,海外非法跨境贩运走私和拍卖使国家法律制度在保护水下文化遗产方面面临巨大挑战,水下文化遗产所有权的复杂性导致南海区域合作保护中产生主权问题,南海区域的政治分歧与经济竞争给国家层面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带来困难,中国南海沿线水下文化遗产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有深层的必要性;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全面开展,中国与南海沿线各国应在国家立法层面探索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区域合作策略,沿线国家应建立合作机制,缔结关于水下文化遗产的协议或行为准则,应互相沟通和合作挖掘水下文化遗产,进行水下考古学管理和保护方法的学术培训,应建立南海区域水下文化遗产数据库,提供关于共同的水下文化遗产信息,每个国家有义务与区域中的其他国家分享信息,有将水下文化遗产的发现和活动报告和通知给其他国家的义务,还应有协调国家计划,磋商与协调南海沿线国之间的合作方式与内容并作出决定。  相似文献   

19.
目前,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界定均存在分歧,而合理界定其内涵和范围,对于中国将来制定相关立法具有积极意义。以国际公约和国家、地方有关规定为基础,通过比较分析,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被定义为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等具有社会进步性的活态文化遗产。其范围包括:(1)民间文学艺术;(2)民间传统知识及实践;(3)文化空间;(4)其他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概念进行了辨析,力求进一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  相似文献   

20.
中国高校首届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研讨会对当下国内的"文化遗产学"发展趋势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存在的若干问题进行了探讨,认为目前存在的对遗产的大规模开发和以保护为名的破坏,其真正症结就在于"保护"无法解决最重要的"发展"问题。对于"文化遗产学"学科建设、理论体系构件等问题,学者们认为,对此应借鉴国际学术界经验,不以固化的心态来对待尚处初创期的文化遗产学,不急于下定义,不使其过早地体系化、学科化。将其视为一个开放的对话体系,既对接国际研究新趋势,又结合中国本土资源,为学科建设拓展多元化的发展空间。同时应通过学科整合、多方合作营造学科发展的良性环境,建设有中国特色的"文化遗产学"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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