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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理论与实践》2014,(12):19-19
正许多劳动者在工作中,难免与用人单位因工资、保险、辞职、辞退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应当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许多劳动者在想依法维权时因不知从何着手而茫然无措。现就有关维权的程序作一简要介绍。首先,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协商,以求达成和解。但是,需由双方自觉履行,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二,如果用人单位设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自当事人申请调解之日起30日内结束调解。到期未结束的,视为调解不成,即不能久调不决。另外,即使调解成功,调解协议也无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第三,如果协商和调解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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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问:2012年2月1日,某制衣厂员工王某等20多位农民工被老板拖欠2个月的工资共计4万多元。但当他们拿着工?资欠条来到法院申请"支付令"时,法院却不受理,说一定要先到劳动部门去处理。请问,"讨薪"可否不用到劳动部门申请,直接去法院申请"支付令"?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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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网络公司是专门从事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和设备维修的公司,招用20多名员工并签订了劳动合同,每月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后因员工流动性较大,有的甚至不辞而别,于是公司采用瞒报员工人数,不给销售和维修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降低人工成本,以此弥补员工跳槽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劳动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险费稽查中,发现了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确认该公司少缴社会保险费10万元.据此,劳动保障部门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补缴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处以2万元罚款.同时告知当事人,如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期满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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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劳动争议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先裁后审的解决机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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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公证具有明确当事人意思表示、清楚界定债权债务关系,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的特点,一直为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各商业银行所青睐。但在在一些地区强制执行公证一度无法被法院认可,其中部分原因或可归结为进入执行程序的部分强制执行公证本身存在问题。近年来大量的民间借贷纠纷逐渐成为各级法院民事案件的重头,很多有融资经验的人为避免冗长的诉讼,选择强制执行公证来保护其权益,全国公证机构办理的民间借贷、还款协议等强制执行公证也越来越多,各地的强制执行公证也成为疏减讼源的有效途径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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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02年5月,薛某与某私营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自2002年6月1日至2004年6月30日.劳动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违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未履行期限,以每提前一个月赔偿对方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50元.2002年8月30日,企业以薛某工作失职,生产报废产品等为由,令其停职检查,10月25日书面通知薛某限期上班.薛某接通知后于11月1日书面致函该企业,以其拖欠工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在知晓薛某真实意思后,于同月20日向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薛某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5750元.2003年1月8日,法院依法以企业提起的诉讼属劳动争议、应经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企业遂于2003年1月14日向所在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薛某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赔偿金5750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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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某是成都某物业管理公司职员,工作时不慎摔伤,被劳动保障部门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为六级。在支付伤残赔偿金时,物业公司认为等级过高,申请对唐某的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这一要求被法院予以否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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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是某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职工.2000年10月,李某在工作中摔伤,造成其左腿股骨多段骨折,右侧肋骨骨折.李某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70多天后仍未治愈,后出院在公司休养.因该公司有关医疗费用未予落实,李某诉至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公司继续支付医疗费用,并落实伤残待遇.不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先行给付仲裁裁决书>,裁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先行支付申诉人李某1500元的医疗费用,落实伤残待遇,并特别注明:被诉人对先行给付裁决不服的,可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向原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一次.仲裁委员会应在接到复议申请7日内做出决定.维持部分裁决的,该裁决即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如不执行,职工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不得就先行给付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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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我是邻水县环保公司的职工,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我缴纳社会保险费,也不履行代扣代缴我个人缴费部分义务引发劳动争议。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一方仍不履行缴费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我向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县法院受理后以“社会保险费应由劳动保障部门通过行政程序征收,而不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关按民事争议进行裁决为由,裁定不予执行,致使我享有的社会保险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我认为,县法院的裁决不合法。这是因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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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期间斗殴受伤是不会被认定为工伤的。而这起案件的原告却认为自己是为了维持劳动纪律,在履行职务行为时被打伤的,理应属于"工伤",于是他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却被驳回。接着他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劳动保障部门,要求撤销其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并判令被告重新认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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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某市9名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了劳动合同,得不到按规定的经济补偿金,几经协商未果,于是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庭裁决劳动者胜诉。该用人单位不服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由于用人单位的积极安排,未造成劳动者失业,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败诉。9名劳动者旋即上诉到市中院。二审法院审理后,确认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有不当之处,“应予以纠正”,也不提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维持原判,同时确认9名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连续工龄。在处理这宗劳动争议案中,仲裁庭裁决应予经济补偿;一审法院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也不确认劳动者的连续工龄;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不予经济补偿,但确认劳动者在新旧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就这样一宗劳动争议案产生三种裁决结果,个中原因,特别是劳动仲裁与法院审判在适用法律上的差异,值得讨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