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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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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社会主义国家中,执政党能否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仅关系到党能否实现自己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而且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是否完备,社会主义法制是否健全,从而关系到国家的盛衰兴亡。  相似文献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是实现祖国统一和各族人民团结的重要保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这就是说,凡在中国的土地上,社会主义的法制必须通行无阻,必须毫无例外地适用于全国的一切地区、一切部门、一切单位和所有公民。决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拒不执行国家统一的法律,决不允许存在不受国家统一法制约束的“独立王国”。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而社会主  相似文献   

3.
什么是法制?法制就是依法办事。但是在不同的国家和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有不同的内容。封建社会实行君主专制,也有过法制。较为典型的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那时的法主要指刑法,法制即刑罚之治。老百姓都能避罪远罚,就是升平之世。刑法之外,则附之以礼教、族规和家法等。那里虽然也有依法办事,但是,君主是统治阶级的代表,君主的意志就是国家意志,  相似文献   

4.
<正>我国民族法制有哪些特点,应怎样加强民族法制建设,建设民族法制又应采取哪些原则,这些问题是历史赋予法学理论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5.
我们必须对前人留下的宝贵的法律思想文化进行科学的总结,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民主建设提供借鉴。吸收一切有益的精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法制,更好地发挥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的积极影响,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提供服务。  相似文献   

6.
男女在社会生活和婚姻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关系,还是尊卑关系,在不同的社会中,有着不同的观念和制度。在我国封建剥削阶级统治下的私有制社会里,男女关系历来从属于男尊女卑、夫权统治的礼法要求和制度,并被长期用以维护封建剥削阶级的统治,作为攫取更大的政治权力的手段和工具。从而使男女之间的关系,成为私有制度下人与人之间的奴役与被奴役、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相似文献   

7.
古往今来,浩如烟海的国家学论著,在论及国家职能时,都忽略了确乎存在的国家的民主职能。现在,面临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时期,阐明社会主义国家组织的民主职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8.
国家制订法律是布大信于天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迫切需要,是取信于民、巩固人民民主政权的基本条件。法律的威力就在于实施与兑现。有法不依,其害甚于无法。为了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须在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中肃清无知、专横与腐败,提高他们的政治与业务素质,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制,强化执法监督机制,落实对执法违法行为的追究制度和赔偿制度。  相似文献   

9.
张翔 《浙江社会科学》2023,(9):31-38+157
在中国宪法史上,对于基本权利限制的规定方式,有着从“法律限制主义”到“宪法保障主义”再到“法律保留原则”的“否定之否定”的曲折变迁。旧中国的制宪多采“法律限制主义”,无法为基本权利提供有效保护。受马克思对资本主义宪法的批判的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早期采“宪法保障主义”或者“绝对保障主义”立场。但在反思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缺陷的基础上,1982年宪法采纳“基本权利可受限制”的务实观念,对基本权利的法律限制作出规定。伴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完善,借由《立法法》等重大立法以及相关的宪法实践,现代立宪主义意义上的法律保留原则得以最终确立,并不断得到巩固。  相似文献   

10.
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思考史浩明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了保障这一目标的实现,就要“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加强立法工作,特别是抓紧制定与完善保障改革开放,加强宏观经济管理,规范微观经济行为的法律和法...  相似文献   

11.
从宪法的角度考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法律地位应该认定为基本法律。基本法律的认定应该有新的标准。从宪法渊源的角度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属于宪法性法律。但是宪法性法律的提法存在问题。综合多种因素,宪法性法律的概念可以被基本法律取代。  相似文献   

12.
从法学角度来看,利益表达渠道的具体法律制度设置是由宪法性法律规定还是由其他法律规定为标准,大体可将合法的利益表达渠道分为四种:宪法性法律明确规定的利益表达渠道,由行政法体系规范的利益表达渠道,诉讼渠道以及媒体渠道。其中,由宪法性法律明确规定的利益表达渠道是最为基础也最为重要的一种,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渠道,基层群众自治渠道,游行、集会、示威渠道以及立法听证渠道。针对不同渠道的阻滞现象做具体法律制度的改良或重构,才能畅通宪法性法律规范的利益表达渠道。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19,(12):89-96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国家政权的开篇之作。苏维埃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创党建国初心,承载着中国共产党人追求民族复兴的光辉使命。革命胜利后,新中国宪法毫无疑问会承继其精神,延续其初心。对比新中国宪法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可以发现,新中国宪法是由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发展而来,二者的根本精神、体例结构、国家性质、政权组织形式,乃至上层建筑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都是一脉相承。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当下,明晰新中国宪法对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初心使命的传承和发展,有利于我们弘扬革命理想,坚定革命道路,致力民族复兴。  相似文献   

14.
马丽萍 《天府新论》2007,(Z1):128-129
2004年修宪在宪法总纲中确立了私有财产的地位,扩大了私有财产的范围,建立了私有财产征收征用补偿的制度,此举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和巨大的宪政价值,但私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在两方面仍有瑕疵:对私有财产权保障的种类和保障的客体范围限制过大;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还需再彻底一些。  相似文献   

15.
民主与法制是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高度的民主和完备的法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讲话与谈话,对民主和法制建设作出了科学的回答,系统地论述了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有力地指导了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实践。一、纠正了民主是一种手段的片面观点,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确定为社会主义建设根本目标和根本任务之一民主究竟是目的还是手段?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从不同角度做过不同论述。当把它作为无产阶级争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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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邓小平同志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邓小平文选》第136页,以下引文凡出自此书者,只注明页数。)这最后的四句话,十六个字,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总方针。  相似文献   

17.
要改造世界,就必须正确认识世界,认识怎样来,又怎样发展,认识的真理性靠什么来判断等等问题,都不能离开实践来说明。因此,正确理解实践,便成为整个认识论问题的症结所在,成为我们总结过去,探索和开拓未来的关键。不少文章在对实践的理解上提出了不同的意见。本文也谈点不成熟的看法,以期引起和促进更加深入的探讨。实践是什么?不能凭理性认为“应当是……”来规定。正确的办法是从实际出发进行科学的分析和归纳。当我们具体分析人类活动本身时,我们就会发现,人类的活动与一般动物的活动有本质的区别。恩格斯指出,这种区别“就在于劳动”。  相似文献   

18.
要调动全国各族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就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毛主席说:“没有广泛的人民民主,无产阶级专政不能巩固,政权会不稳。”又说:“没有高度的民主,不可能有高度的集中,而没有高度的集中,就不可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五届人大通过的新宪法,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正确地集中了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的意志,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巩固了我国人民经过长期革命斗争所争得的民主成果。它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面伟大旗帜,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加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推动四个现代化早日到来的强大武器。  相似文献   

19.
政治能力是民族国家在宪政框架下解决政治冲突的能力。如何增长民族国家的政治能力、实现政治发展与政治可持续发展,是包括第三世界国家在内的民族国家面临的现实课题。宪政制度的建立,是增长政治能力的普遍途径。由于时间与任务的冲突,第三世界国家在制度设计与建设上受到很大限制。因此,在利用与整合现有宪法资源的前提下,通过对这三种发展形态的宪法进行整合而成的复合宪法模式,正是第三世界国家增加政治能力、实现政治发展与政治可持续发展的可行的、现实的途径。  相似文献   

20.
新党章明确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原则,是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领导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所必须遵循的原则。正确认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研究如何保证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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