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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社区》2002,(17)
问:一位热心读者给本刊打来电话问,现在很多地方都在进行村改居工作。请问,一般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进行村改居?答:在城市社区建设的过程中,各地都普遍遇到了关于“村改居”的问题。就目前的情况看,国家尚没有制定统一的“村改居”的具体条件和标准,在实践中,有些地方按照三个基本  相似文献   

2.
韩丽艳 《社区》2012,(4):24-25
[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村民变成了居民,身份的改变带来了新问题,从已实行“村改居”区域的基本状况来看,至少有2/3以上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且不再以农产品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村改居”实现了农村居民户口上的“农转非”,这不仅仅是名称上的转变,“村改居”后居民将面临居住环境上的“平地变高楼”,与此同时,村民变居民所带来的角色定位和心路转变也事关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  相似文献   

3.
苏天真  李登奇 《社区》2012,(33):23-23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地处芜湖市北郊,是近十年迅速成长起来的新城区。全区45个社区、18个村,其中村改居社区31个,占68%。“由于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征地拆迁等因素,人居分离比较突出,导致人员安置和‘村改居’后社区资产管理方式都不同。”三十岁出头的鸠江区委常委、副区长曹洁说。  相似文献   

4.
田志梅 《社区》2009,(1):42-44
山东省共有5276个社区居委会,其中“村改居”社区有2612个,占49.5%。这些脱胎于农村的新社区,在融人城市过程中是否顺利?对于融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该如何解决?为了全面了解“村改居”社区的真实情况,山东省民政厅组织专门人员,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社区调研等方式,对全省“村改居”社区进行了专题调研,  相似文献   

5.
毕英涛  丁德光 《社区》2013,(21):10-10
由农村变成社区,不是简单的变身,它涉及城乡体制转换、集体资产改制等重要问题,这与百姓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村改居”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应当承认虽然当前对此尚缺乏成熟经验,但也要看到这些“新社区”诞生的过程中,社会管理创新的有益实践层出不穷。  相似文献   

6.
“村改居”中的社区管理转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十一五”社区建设的一个新的突出问题就是撤村建社区——将原来的村委会建制改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制,即“村改居”问题。当前我国“村改居”主要有如下三种形式:一是将整个村直接转变成为社区;二是将若干个村合并为一个社区;三是村居合并,以村的整体或部分为主体与周边的居民小组合并,或者以居委会为主体合并旁边的村民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其他相关法规精神,“村改居”就是将原先处在城市的边缘、现在已经纳入城区管理范围的村民委员会以及县(市)机关所在地、乡镇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改成居民委员会。可以说,凡是已经具有一定的城镇特征、且农村村民委员会覆盖不到的区域,都纳入城镇社区居委会的管理范围。这样的变化,使得相当一部分以往属于农民身份的人,由此纳入城镇居民管理的范围。从表面看,这是居民自治管理在名称和管理区域上的转换,实质上则是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转换。  相似文献   

7.
文化遗产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都与民俗“内存”发生逻辑关系;而在世界遗产事业的历史中,这一关系也真切地表现出来。在UNESCO遗产事业的进程特别是推进过程中,民俗一直扮演着特别的角色。我国的民俗一如“民俗”的本义,有自己的表述逻辑和知识谱系。在我国的遗产运动中,不仅要在“名录”上表现民俗学的成色,更要在脉理上体现民俗与遗产的学理逻辑,知识产权不失为历史的切入口。文章为此提供了一些相关档案材料。  相似文献   

8.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村改居"社区应运而生,这种社区不同于农村村委会,也不同于城市社区。这一新生共同体给社区治理带来了新的困惑和挑战。"村改居"后的社区主要面临社区自身角色的转换、社区自治中如何调动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发展自治组织,以便更好地管理社区等三个主要问题。"村改居"社区应该积极转换角色,引导群众积极参加社区事务,建立长效的制度机制。  相似文献   

9.
论文艺的审美功用胡家祥文艺从社会的机体上产生,担当了特殊的角色,是一种审美的社会意识形式。文艺的功用就是审美功用;其它社会功用都统一于审美功用。所谓“统一”,其实就是“包容”;把审美作为其它社会功用的“中介”或“基础”等等说法,都是将它作为一种抽象物...  相似文献   

10.
本文从村社理性视角分析“村改居”进程中村社反馈机制的差异。强村社理性的“村改居”得益于村社理性与国家理性的有效结合,从而避免了改造过程中权力主导与资本主导的消极后果,保护了村民在改造过程中的利益分配,村社具有贯彻国家理性,构建强共同体式福利再分配的功能。而弱理性村社“村改居”则因为村社理性无法调和国家与农户之间的关系,使得农户个体理性力量过度膨胀,分化了国家的改造力度,增加了国家对村社改造的社会成本。村社理性无法有效整合个体农户理性,就会导致国家与分散农户的冲突与矛盾。强村社理性整合了政府、村社集体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与诉求,型构了合作性治理框架,而弱理性村社则形成了各个群体各自为政的分化型治理形态,造成了村庄内部的撕裂与无序。村社理性应建立在村集体经济与村级组织的民主化进程中,在与国家理性的良性互动中完善与强化。  相似文献   

11.
在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很不平衡,大多数地方是由村民委员会作为代表行使土地所有权。农民对联合起来经营生产的态度是明确积极的,但农民不希望由村民委员会作为组织者。发包土地等具体执行行为常常需要通过集体的代理人——乡村干部来实现。农村土地流转必须明确农民的土地财产权利.村民委员会应积极地承担起基础性的职责并协调发挥多元主体的综合性作用,共同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同时,还应防止相关主体权力的滥用,以保护土地流转中农民的利益不受侵害。  相似文献   

12.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独具特色的一项司法审判制度,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人民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审判委员会的弊端日益显现。文章试图在对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渊源、组织性质、存在价值及其主要缺陷进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改革设想,使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更趋合理。  相似文献   

13.
当居民成为业主--试论城市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的整合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城市住宅私有化的基本事实出发,探讨了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的前提、基础,分析了居民委员会行政化现象及其产生背景,着重论述了业主组织的地位作用.对业主维权现象的普遍性、业主与居民身份的局限性、物业使用人参与社区自治的权利限制、房产所有权与居住使用权关系、群众性自治的内涵等作了剖析.力求发现蕴藏其中的城市基层社会自治的原动力和自治组织构建的深层逻辑;并以此论证了居民大会居委会与业主大会业委会两者的共同性,指出了两者合二为一的必要性、可能性及所包含的城市社会治理制度创新的价值.  相似文献   

14.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宜运用“修订”的方式进行修改,最优的选择是制定《村民自治法》,次优的选择是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制度的修订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村民委员会内涵以宪法为标准处理,修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选举”,立法确认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法律地位。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必须坚持村民自治属于直接民主形式的自治和村民自治的法律主要属于行为法的基本理论。  相似文献   

15.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审判组织形式 ,它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集体领导机构 ,在总结审判经验 ,讨论、决定重大、疑难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深化 ,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已日益不适应公开、高效的审判机制的要求。因此 ,尽快改革我国审判委员会制度已势在必行  相似文献   

16.
本土文化和现实条件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法治进程具有不同于西方的特点。审判委员会制度是在中国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审判委员会存在的问题凸现。从如下方面探讨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明确提交审判委员会案件的范围,成立专业委员会,将法院研究室作为审判委员会办事机构,对审判委员会委员实行考核和任期制度,完善审判委员会运作方式的设计,其对于法院改革和立法均有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17.
审判委员会制度是我国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一定时期曾发挥过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司法改革的深化,审判委员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益突显。针对该情况,探讨了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历史、性质及现状,并就该制度存在的主要弊端,提出相应的改革建议。  相似文献   

18.
以审委会为代表的案件讨论机制的实践合理性正日益受到社会情境因素的影响,由此产生审委会决策机制的功能限缩问题。在审委会实际角色作用逐渐转变的过程中,法官会议讨论程序逐渐浮现并得到制度化。法官会议所具有的“正反校验”作用有助于解决疑难案件中法律适用的权威来源问题,很大程度上替代审委会规范法律适用的功能。法院内部案件集体讨论机制的流变,反映的是法院内部权力集中度的差异,即从审委会的功能限缩到法官会议的制度化呈现出从集体决策权到集体讨论权的权力变迁过程。与之相对应的是,法官群体在审判权力方面渐进的规模化、结构化、自主化,集体理性走向个体理性的过程得到强化。  相似文献   

19.
审判委员会是我国特有的一种审判组织形式 ,它并不直接审判案件 ,只对经合议庭审理的重大或疑难案件进行讨论或作出决定 ,所以它是人民法院内部对审判工作进行集体领导的组织。近年来 ,随着人民法院审判改革的不断深化 ,合议庭及独任审判员的审判职权越来越大 ,司法界特别是人民法院内部要求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 ,他们认为审判委员会制度已不适应审判改革的需要 ,应废除审判委员会制度。现行的审判委员会中固然存在一定的弊端 ,但审判委员会的作用还是不可或缺的 ,只要对现行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加以完善 ,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是具有一定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20.
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的"内卷化"及其成因   总被引:20,自引:1,他引:19  
在国家主导的变革过程中,中国城市基层自治组织--居委会的组织变革实际上走向了"内卷化".居委会组织变革的内卷化指的是,虽然新的组织形式要素(例如社区代表大会、居委会委员的直选等)已经产生,但居委会组织变革真正要指向的组织性质和实际运作机制却没有根本改变;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原有的居委会组织性质还得到了加强.论文分析了居委会组织变革内卷化的表现,指出居委会组织变革内卷化除了受制于特定的制度背景和宏观的国家诉求以外,还包括组织本身的资源约束、组织成员的理性约束、来自于外界的权力约束等原因.同时,论文认为,在内卷化的组织变革之后,居委会也可能获得一些名正言顺的借口来对抗基层政权对于居委会自治性的进一步侵蚀,从而有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改变社区中国家和社会的力量对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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