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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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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孙振江 《理论界》2003,(3):72-73
近几年,交通肇事案件的数量逐年递增,每年都造成了大量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更令人担忧的是一部分肇事者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责任驾车逃逸,导致许多本来可生存下来的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身亡。这种恶劣的行为已经引起了社会各个方面的广泛关注,新闻媒体不断曝光,公众舆论一片声讨,法律界也为之震惊。为了保护被害人,也为了进一步有效地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新刑法对“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做了规定。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在2000年11月10日通过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也对…  相似文献   

2.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逃逸行为的结果,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应以行为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否则将导致对逃逸行为的重复评价;“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中,行为人对于被害人得不到救助死亡的结果主观方面并不都是过失,在某些具体情况下,行为人主观方面已由过失转化为故意。因而对于“因逃逸致人死亡”不宜一概以交通肇事罪论。  相似文献   

3.
新刑法对交通肇事罪"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加重处罚情节的规定比较简单,而现实中逃逸致人死亡的行为非常复杂,从而导致理论上和实践上存在大量的分歧。作者以刑法理论为指导,对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罪过形式和法律性质以及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等问题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4.
交通肇事罪,刑法已有明确规定,最高法院2000年出台的司法解释也作了具体、详细的阐释。但是,值得商榷之处仍有许多,尤其是司法解释出台以来,由于解释本身的原因又引起了一些新的歧义和司法适用上的困难,因此,笔者拟对几个争议问题进行分析以期有所澄清。  相似文献   

5.
孙伟铭案件是交通肇事行为受刑罚惩罚最严厉的案件.该案对交通肇事罪本身的反思,反映出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困境.在域外,交通肇事行为的刑事立法有多种形式:只处罚故意类的交通肇事行为;将"醉驾"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规定交通危险犯;规定交通肇事罪的结果犯;将交通肇事后逃跑行为单独规定为罪;规定不救助罪.我国交通肇事罪立法中忽略了交通肇事中"放任"这一主观罪过可能存在的情况;对"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和"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的独立性缺乏立法反映.我国交通肇事行为刑事立法应当从两个方面进行完善:一是把醉酒驾驶和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独立成罪:二是区分不同交通肇事罪的罪过,确立交通肇事罪中过失和间接故意两种罪过形态.  相似文献   

6.
交通肇事罪的罪过形式应当仅限于过失,刑法第133条中的“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应分别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和结果加重情形,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对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人,如果其对被害人的死亡结果持故意心态时,因行为人逃逸致该被害人死亡完全符合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应该按照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7.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为独立罪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在对刑法第 133条规定的“因逃逸致人死亡”这一行为的性质、罪过等方面进行法律分析的基础上 ,指出对这种行为仍定交通肇事罪是不恰当的 ,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应成立一个新的罪名“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罪”。  相似文献   

8.
我国刑法中“致人死亡”立法的评价和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7年新刑法分则中规定“致人死亡”的条款有 3 4条 ,涉及的罪名有 44个。这体现了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 ,顺应客观主义的潮流 ,有利于发挥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自由保护机能 ,反映了刑事立法对刑事司法的制约。但是我国刑法应当明确“致人死亡”的主观罪过和其中“人”的范围 ,应当区别对待“致人死亡”和“致人重伤”,区别对待“故意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并改革包容犯的立法模式。  相似文献   

9.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认定对于交通肇事罪的成立具有重要意义。以宣告死亡的盖然性推断不适用于刑法领域为据,交通肇事致被害人宣告死亡不能认定交通肇事罪成立;交通肇事致被害人受伤后经过一定时间又死亡的,应当确定致伤至死亡期间是否存在中断的因果关系,审慎认定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在死亡标准适用上脑死亡应当成为判断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首要标准,并借此推动该标准成为刑法上认定死亡的法定标准。  相似文献   

10.
陈洪兵 《兰州学刊》2012,(3):141-147
致人重伤、死亡罪过形式的确定,以及致人死亡是否包括被害人自杀,应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指导进行判断;确定致人重伤、死亡中人的范围,应考量规范的保护目的,除聚众斗殴罪外,都不对同伙的死伤结果负责;分则中六个条文中致人重伤、死亡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均属法律拟制,不具有伤害、杀人故意也应以故意伤害罪、以杀人罪定罪;致人伤残可能包括轻伤,超出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范围的暴力致人轻伤的,应以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相似文献   

11.
杨箐 《理论界》2010,(9):52-54
近年来,我国开始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但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尤其是地铁运营致人损害责任方面,在理论与实务中均存在诸多问题。因此,由"北京地铁轧腿"案引发思考,对高度危险作业进行类型化分析,地铁运营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受害人故意为地铁运营致人损害唯一免责事由;地铁属于高速运输工具,地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12.
约因原则在16世纪作为对"承诺之诉"中的证明而出现.合理信赖利益曾经作为约因的构成要素而得到保护.在现代英美合同法中,约因与允诺禁反言都可以达到允诺被强制实施的后果,共同构成英美契约法的效力基础和核心内容,前者偏重形式与效率,后者追求实质的公平,它们此消彼长的地位波动中贯穿着法哲学思潮的斗争,它们相互补充而不是相互对立.吉尔莫的"契约死亡论"误读了<合同法重述>第90条的"信赖"内涵,混淆契约理论和作为社会现象的契约等概念.契约行为的现代化更新着契约效力正当化的理论根据.  相似文献   

13.
林钊 《江海学刊》2023,(5):67-74
消弭现代性与民族性之间的张力是每个民族现代化进程中必然面对的问题。19世纪上半叶德意志民族面临的困境就是如何将深厚独特的文化传统特别是其哲学传统纳入法国大革命所开启的现代性框架之中。为此,黑格尔在其历史哲学中提出了“德法同构”的解释范式,指出德国哲学革命在内在性上完成了法国政治革命所表达的现代性原则。这一解释范式得到了马克思等后来者的继承。马克思承认德国哲学的现代高度,猛烈批判德国社会现实与德国哲学之间的脱节。借助于无产阶级这个历史新因素,马克思为现代化中落后的德意志民族谋划的解放之路是,在超越资本主义文明(市民社会)的新文明(人的解放)中最终实现德国人的解放。在这条解放之路上,马克思以德国文化传统为根基,同时吸纳英国政治经济学和法国社会主义的成果,成功将德国哲学的核心要求,即普遍性的实现,提升为共产主义。自中国共产党诞生起,中华民族的现代化就历史性地转变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普遍主义与特殊的民族性的融合则具体表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马克思勾勒的“德国人的解放”图景的启示在于,必须要在人类新文明形态的视野中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建设中华民族...  相似文献   

14.
通过对“非典”时期的刑法适用及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构成的分析,可以明确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构成特征。但2003年5月1 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与刑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一定冲突,这是立法的缺陷。  相似文献   

15.
人的问题一直是国内外关注的焦点问题.作为曾经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俄罗斯关于人的问题的研究与我国人的问题的不同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即指导思想、研究内容、理论性质、实现路径、历史命运的不同.这些差异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有充分体现.通过对比两国人的问题的不同,有助于我们揭示苏联解体的原因并从中汲取教训,有助于我们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  相似文献   

16.
法国人对南沙群岛渔民和地理景观的认知和记述,源于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对群岛的觊觎和侵占。其对岛屿的地貌、植物以及渔民的居住、菜地等内容的记述,在一定意义上再现了当时南沙群岛的历史场景。民国学者以法文资料为基础,结合中、英文献,还原了南沙几个主要岛屿的渔民生息状况和地理景观,是我南海主权历史证据链的重要一环。南海仲裁案在利用法文资料时,因对某些史实把握不清,致使推定出现错误。  相似文献   

17.
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文学和 1 8世纪的启蒙文学标志着现代形态之西方文学的成型。人文主义文学在汲取传统形态西方文学的人文养料后 ,孕育出了现代形态的“人”的母题 ,其演变过程大致经历了“原欲”型、“原欲 人智”型、“原欲 人智 上帝”型三个阶段 ,其中“原欲”是核心内容。启蒙文学中“人”的母题总体上呈“原欲 人智 上帝”的结构框架 ,但侧重于“人智” ,“原欲”则以隐性形态存在着。人文主义文学和启蒙文学均因“人”的母题中“上帝”成分的存在而表现出对西方现代价值观的疏离与反叛。从比较文学的角度看 ,中国五四新文学中的人学思想 ,主要接纳的是西方人文主义文学和启蒙文学中“原欲”与“人智”意义上的“人”的母题  相似文献   

18.
现代人面临“单面人”的片面发展困境,面临严峻的精神危机、生存困境与发展悖论。中国传统“天人合一”的思想理论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如何使人生境界得以提升,其理论实质是一种生态伦理学和人生境界论,是一种传统形态的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思想学说。经过一番意蕴剖析和话语革新,传统的“天人合一”,可以为人的全面发展开拓精神资源,提供思想指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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