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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主、客二分”范式中的传统法律关系可以采“主体、行为二要素说”。“主客一体”范式中的生态法律关系既注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也注重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生态关系,可采“生态三要素说”,即主体、客体(物)、行为。传统法律关系是在法的调整起因和机制层面上思考问题的结果。生态法律关系是在法的调整作用和功能层面上思考问题的结果。由于思考问题的层面不同,两者并不矛盾。生态法律关系是传统法律关系的发展和补充,两者可以和谐共存。  相似文献   

2.
海洋生态补偿的法律内涵及制度构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调整在实施海洋生态补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组合。任何忽视海洋生态本身的价值及其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的海洋生态补偿制度都不具有持久生命力。海洋生态补偿制度设定的最终目的应是为了保护或恢复海洋生态系统的生态功能或生态价值。构建海洋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必须在明确其法律内涵,了解其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与不足的基础上,围绕补偿法律关系主体、补偿形式、补偿标准、补偿资金来源等要素展开。  相似文献   

3.
生态损害赔偿作为我国环境保护领域最重要的救济性制度之一,其规范的目的、动机、价值、架构等诸构件决定着生境主体及其权利何以成立的基础性承载和充足性解释。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从人域契约的“人域法”层面确立了“生境”的独特价值、独立的存在权和独立的法律人格;从自然契约的“人际法”层面打破了“人域法”理论的封闭体系,将伦理价值植入环境法律规则之中,摆脱了传统“人域法”对非政治化和非伦理化的唯理主义形式的追求和表达,复兴了中华法系“法律应当伦理化而非工具化”的灵魂与传统,确立了法益保护从“人域优先”向“人际优先”法律价值的转换,丰富了环境法理学的秩序观念和学理原则,拓展了传统人域法“主体中心主义”规则体系的界限与边界,为开启我国环境法从“主体模式保护”向“关系模式保护”生态法律观的变革与价值功能的转换提供了超越性的实践尝试与理论探索。  相似文献   

4.
对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认识的混乱,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流域生态补偿的制度实践及制度完善。明确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正确认识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前提。抑损性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政府(流域生态补偿费的征收主体)和受益者(流域资源的开发利用者),增益性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政府(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主体)和贡献者(为流域生态恢复与改善作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立法确立政府在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地位,发挥其在流域生态补偿中的协调作用,满足受益者的流域资源开发利用需求,调动贡献者的流域生态保护积极性,建立以行政权为核心的良性互动的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关系体系,有助于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5.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表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提出了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从定义、目标和地理空间范围等角度明晰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内涵与外延,从实质而非形式视角界定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地位。以法律体系理论审视被列入立法计划的《国家公园法》立法,应当在法律体系中规划立法、在法律体系中明确法律部门归属、在法律体系中协整相关单行法的内在关联性。应制定专门的《自然保护地法》为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立法重点包括将《自然保护地法》界定为自然保护地领域的基本法和政策法、确立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的法定标准、厘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地位与关系。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上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战略位置,扶贫开发也进入了“精准扶贫”新阶段,在此背景下生态扶贫就成为了精准扶贫的必然选择。推进生态扶贫必须建立生态建设与保护、培育生态产业、完善生态补偿的运行机制,同时,要构建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和贫困户参与的新型合作关系。要把对生态贫困的主体性、情境性、中介性等要素的干预作为有效推进生态扶贫的基本途径。  相似文献   

7.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价值理念   总被引:17,自引:0,他引:17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科学界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与外延,是立法保护的前提。立法应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体法律地位和内在价值、生态整体利益本位,生态可持续发展的价值理念。  相似文献   

8.
生态价值观具有价值观的要素和功能,是对人与自然特定主体与特定客体之间价值关系的反应与评价,既是价值观的类型之一,也是现代价值观系统的组成部分。通过对生态价值观和价值观的内涵与功能的分析,确定生态价值观在价值观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组成部分。将人与自然关系纳入价值观体系的研究不仅可以丰富价值观的内涵和内容,也是科学构建社会主义价值体系的需要。  相似文献   

9.
法律主体作为民法的基本概念,其中包含着“规范因素”和“经验因素”.前者是指法律主体作为一种形塑标准,具有规范性的强制力,就此而言,现实中的人与法律主体并不能彻底等同起来;后者则是从法律保护的意义上而言,所有现实中的人都是法律主体.然而,这种规范和事实层面的因素在同一术语之中并存的现象可能导致术语意义的冲突,在解决这种冲突的几种理论中,技术性的方法更为可行.  相似文献   

10.
法治生态是法治建设过程中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社会主体等要素之间密切联系、相互作用所形成的一种良性抑或非良性的状态,其关系范围可以分为法治体系内生态、法治体系与社会环境生态两个层级。研究法治生态的意义,就在于研究如何建立健全各种促进法治生成的良性因素,研究如何消除各种有碍法治建设的非良性因素,为建立良性的法治生态寻求出路。法治生态理论是从生态学的视角去研究法治现象及其环境关系,力图对法治现象作出系统的解释。法治生态理论强调以人为本的立场,具有多样而统一、和谐、交互主体等特性。和谐的法治状态正是法治生态理论内在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1.
可持续发展法律将保护后代人的环境利益纳入立法范畴之中,以保障人类的永续生存和发展。代际公平原则明确体现了可持续发展法律对后代人环境利益的保护。在具体法律制度上,欲实现对后代人环境利益的保护,既要完善当代人对地球环境与资源的保护制度,又要赋予后代人环境权。  相似文献   

12.
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是生态补偿思想、生态补偿法规和各项有关生态补偿政策的总和。构建一个系统、科学的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对于缓和我国恶劣的生态环境形势,促进生态保护和建设,实现环境公平和正义,意义重大。对生态补偿制度基本理论问题的系统分析,可以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构建和完善提供理论指导。从法学的角度厘清生态补偿的涵义,是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研究和构建的起点。认识和厘清生态补偿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构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的前提和基础。  相似文献   

13.
论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持系统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内涵的构想持续发展是指“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其需求能力的发展。”①其战略要点为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因此,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社会等内容的协调发展就构成了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体系。农业可持续发展是指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水、动植物等资源,不断调整技术和生产关系、经营方式、耕作制度等变化的方向,以确保获得持续满足当代及后代人对农产品的需求和对农业多功能的要求。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质上是一种环境上不退化、技术上适当、经济上可行,并能为社会所接受的,…  相似文献   

14.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实施,中国需要一部独立的“商法通则”统摄商法规范,以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商用人工智能是以营利为目的在商事营业中应用的人工智能,这类人工智能可能引发社会动荡,加剧平等主体之间的不平等地位,危害市场秩序,是“商法通则”在人工智能时代必须特别规制的对象。就法律地位而言,从商法理论与规则出发,商用人工智能可以借鉴企业所具有的双重属性,成为既是法律主体又是法律客体的商法存在。具体到规则层面,原则上商用人工智能是主体,特定情况下商用人工智能是客体。登记后的商用人工智能原则上是法律主体,独立承担责任,其设计者、开发者和生产者可以作为类似于股东的“所有者”承担有限责任。在特定情况下,由于商用人工智能具有类似于营业资产的财产属性,所以其可以被“所有者”转让或出租,此时的商用人工智能是法律客体。  相似文献   

15.
生态文明概念、内涵、本质的确认及其阐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明体系新的组成要素,相对其他要素文明而言处于生成阶段,仍是一个亟待深入研究和实践的重大课题。理论建设尤其如此。其中,生态文明概念、内涵、本质的确立及其阐释更为迫切。  相似文献   

16.
也论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生态美学是哲学美学的一个具体分支学科.哲学美学是以艺术为中心研究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的科学,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包括三个方面: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人对社会(他人)的审美关系,人对自我的审美关系,而生态美学就是研究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的科学.因此,不同的哲学美学产生不同的生态美学,不能强求一律,但是“主体间性”不能作为生态美学的哲学基础,因为“主体间性”只是西方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一种方法论策略,不具有哲学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的意义,同时,人与自然的关系,包括人对现实的审美关系不可能仅仅是“主体间性”的.所以,以实践唯物主义为哲学基础的实践美学,才真正完整地以实践本体论、实践认识论、实践价值论、实践辩证法为生态美学所研究的人对自然的审美关系提供了主体性的、客体性的、主客体间性的、主体间性的全方位的研究视角.  相似文献   

17.
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是现代宪法中三大自由权利的一部分。当今世界各国法律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的位置。从严格意义上讲,完整的公民人格权法律保护体制,应该是由公私法的共同保护形成的,单纯地依靠私法不能解决公权力对人格权的侵犯问题。就我国目前的现状而言,人格权的保护明显地存在着宪法与普通法的保障层次,而对私法上的人格权的保护较公法上人格权的保护更为受到重视。就人格利益损害的金钱赔偿而言,后者无论是在赔偿范同、赔偿标准和赔偿内容上都明显地高于前者。这种保护机制的偏差与公民人格权的双栖性不相符合,应于改进。  相似文献   

18.
重点生态功能区是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为主体功能的区域,对国家和地区生态安全十分重要.构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制度应从理顺相应的法律关系着手.目前我国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法律关系成立的规范性依据主要是一些法规与规章;而事实依据包括生态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行为及由此产生的利益损失、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惠益以及损失与惠益之间的因果关系.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以“区域”为尺度,其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恒为区域利益与行为的“代言人”——政府;客体为区域供给的生态产品和服务;主要内容为补偿主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按照协议的约定、围绕生态产品和服务的持续供给活动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相似文献   

19.
法理学迄今未就现当代人类生活中法律机制与利益实现之间的对应关系做直接而明晰的阐述。从静态而言,现当代法律机制涉及了利益结构中的各要素:主体、客体和作为主客体关系的中介因素的行为。从动态而言,法律机制是分配利益,并为这一分配提供具体保障的统一:宪法对社会的基本利益加以分配,普通立法则是宪法对利益分配的延伸性分配与补充性分配,二者构成法律分配利益的两个层级;为了利益分配的实现,法律还设定了相应的保障机制,即社会冲突的解决机制和资源的增益机制。具体而言,立法是对利益的分配,兼及资源增益的决定;司法专属于冲突的解决;行政则既是资源增益机制,又是冲突的解决机制。  相似文献   

20.
通过对法律生活中的 “主体” 及其 “法律自觉性” 内涵和规定性的明确, 通过对主体法律自觉性构成基础以及实现条件问题的探讨, 指出了主体在法律生活中应有的状态及其对于实现社会法治化所具有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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