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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85 毫秒
1.
最近几年,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迅猛发展,装修行业也日新月异,然而装修所用建材种类繁多,质量参差,标准不一,市场混乱,导致室内装修污染日趋严重,消费者的人身权,财产权屡遭侵犯。但我国由于缺乏全面的室内环境质量标准和具体的室内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法律规定,导致有些案件中的环境侵权事实难以认定。本文拟从认定室内装修污染的环境侵权责任入手,来提出相关的建议,以期更加全面地保护消费者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随着科技的发展,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跨越国界的环境问题日益增多,对全球以及相邻国家和地区造成损害。跨界损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从而对传统的国家责任理论提出了新的挑战。不同类型的跨环境损害的国际法律责任需要由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责任及国际赔偿责任的规定来明确,也需要与国际环境保护中的各类国际公约、宣言和全球可持续发展战略相一致。  相似文献   

3.
目前严格责任原则在环境民事领域发挥了显著积极的作用,应该继续积累经验,使其更好的为环境管理服务;环境行政责任的归责原则不宜单一,要充分发挥各个主体的积极性必须采用多元归责原则。而严格责任理论与我国的传统刑法理论不相容,环境刑法理论引入严格责任原则的时机仍不成熟,更宜慎重。  相似文献   

4.
王坚 《社区》2002,(7):52-53
当你把新买的房屋装修完毕,把新买的家具搬进房间……心满意足,正感受新家的温馨之时,我们有足够的理由提醒你,劣质装潢材料和“问题”家具,都有可能成为你和你家人生命健康的“无形杀手” ……室内污染有哪些据中国室内装饰协会环境监测中心的专家介绍,室内污染主要是指甲醛、  相似文献   

5.
本文通过对造成室内污染的有毒物质及其对人体健康影响的方式进行阐述,让人们了解室内污染的危害性,从而树立理性的装修观念。  相似文献   

6.
在法经济学领域中,“卡-梅框架”将侵权救济规则抽象成财产规则、责任规则与不可让渡规则三种类型.这一框架从分析法律规则的效果模式出发,以寻求“最有效率的权利保障”作为规则选择的取舍标准.“卡-梅框架”对于油污损害防治理论和实践的价值在于有助于重新审视相关法律规则的设置目的、适用场合及实践效果.油污防治法律规范的修改与完善需要对克服油污损害的外部成本以及实现法律的效率价值给予更多关注.  相似文献   

7.
跨国污染转移是由当今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引起的一种复杂现象,其危害是不言而喻的。研究跨国污染转移法律责任制度,遏制跨国污染转移行为,是具有现实紧迫性的一个重要课题。由于跨国污染转移行为以及环境损害的特殊性,其归责原则应为无过失责任,举证责任需相应地转移,"盖然性"因果关系理论和流行病学因果关系理论应该得到支持。国家理应对跨国环境污染转移承担责任,私法主体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8.
废弃油气井是油气勘探开发的产物,案例研究表明,废弃油气井存在着导致严重环境损害的风险。对废弃油气井的井控或封堵措施不当、人为破坏或非法开采、甚至仅仅只是自然因素的影响都可能使废弃油气井对环境造成严重损害。一旦废弃油气井损害环境事故发生,负有相关责任的油气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政府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刑事的法律责任。解决废弃油气井损害环境的根本办法,在于从制度和技术两方面着手,从源头上进行防治,将风险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9.
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探讨国家责任必须首先厘清国家责任与国际责任的关系。跨界环境损害国家责任是指可归因于国家的行为造成跨越国界的环境损害的责任。从主、客观方面分析,国际法未加禁止的行为造成跨界损害后果的,该行为既可归因于行为所属国,又因造成跨界环境损害后果而违反国际习惯法,具有违法性。所以,国际法未加禁止的行为造成跨界环境损害后果的,应承担国家责任。  相似文献   

10.
基因污染在损害形态上属于生态损害与传统损害的典型复合,但就我国现行法律规范而言,只能就传统损害提供救济.基因污染在行为类型上可以归于环境侵权,将其定位于危险责任是基本的侵权法政策.污染者作为加害人应对受害人承担无过错的连带责任.在加害人内部,除非转基因作物实际种植者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基因公司应承担基因污染损害的最终责任.此外,还要建立一个个体、社会、国家责任互动的综合性损害救济体系.  相似文献   

11.
以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学说、连带责任理论及立法规定为基础.对船舶碰撞造成油污损害时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认为船舶碰撞与漏油造成的油污损害之间不具有因果关系.针对船舶碰撞双方漏油及单方漏油的不同情况.分别分析两船对连带责任的承担--认为在两船都漏油而且油污损害无法合理分开时,两船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一船漏油时两船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基于民法中的补充责任理论,提出在特定情况下由非漏油方承担补充责任.本文侧重理论联系实践,并对最高人民法院<纪要>提出修改意见.  相似文献   

12.
有关第三人过错所致海洋环境损害的责任承担,我国现行立法规定了三种模式,不同模式所体现的归责原则有所不同,体现严格责任原则的《侵权责任法》第68条的规定是最佳模式选择。为保护海洋污染受害人的利益,《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0条第1款在被修改之前,可参照美国立法和判例作严格解释。  相似文献   

13.
《侵权责任法》回应了环境时代法律的“绿化”需求,依据体系解释,该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亦能适用于环境侵权领域。由于环境侵权适用的无过错责任和举证责任倒置本身是对原告利益的重大倾斜,仅涉及损失分担,并非对加害人的否定性评价,因而,为达到利益平衡,环境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同时将违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作为过错的判断依据,且加害人需对其达标排放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4.
随着各国外层空间活动的频繁,空间碎片造成损害的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研究有关空间碎片致损责任的国际制度,为有效地规制外空活动、救济受害者奠定了法律基础。通过系统地对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涉及的各类国际法渊源进行研究,发现虽然没有专门的国际法规制空间碎片致损责任,但根据空间碎片与空间物体以及外空活动的密切关系,与后者相关的国际制度可以适用于调整空间碎片致损责任。此外,在适用这些国际规则出现冲突时或无法协调时,可适用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原则来解决。  相似文献   

15.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一用语可以兼容“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我国建立、完善环境责任制度铺就了民事基本法的基础。生态破坏责任兼具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因其受害对象的特殊性、确定责任的复杂性、承担责任的迫切性与艰巨性,故以公法性质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其借助民事责任“外壳”的内容在民法典中有所规定,体现了环境时代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接纳生态破坏责任所做的制度创新。其全面入法,还需要环境法针对生态破坏确立预防责任、监管责任、社会责任,实现环境法与民法的衔接与协调。  相似文献   

16.
“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这一用语可以兼容“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责任”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为我国建立、完善环境责任制度铺就了民事基本法的基础。生态破坏责任兼具公法性质与私法性质。因其受害对象的特殊性、确定责任的复杂性、承担责任的迫切性与艰巨性,故以公法性质的责任为主要内容。其借助民事责任“外壳”的内容在民法典中有所规定,体现了环境时代的《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为接纳生态破坏责任所做的制度创新。其全面入法,还需要环境法针对生态破坏确立预防责任、监管责任、社会责任,实现环境法与民法的衔接与协调。  相似文献   

17.
文章试图从教育管理者的角度,对学校事故主要表现形式进行归纳,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学校事故的法律责任问题进行分析,以期防范和杜绝学校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8.
贺光辉 《南都学坛》2012,32(1):102-107
高空抛物行为乃加害人不明的一般侵权行为,其与建筑物致人损害及共同危险行为均有本质区别。在高空抛物致人损害时,我国侵权责任法对受害人救济的规定,缺少相应的法理依据,对责任人也有失公平,于发现真正的加害人及公共安全的维持也并无裨益,甚至还会引发恶意诉讼的风险。对高空抛物行为的抑制及受害人的救济,要靠公安机关的积极介入,及时查明加害人;扩大处罚性损害赔偿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社会救助体系;大力培育保险市场,建立业主责任保险制度等途径来实现。  相似文献   

19.
油气企业活动对生态环境具有高风险性。根据形成原因和形成时间不同,油气企业的生态损害可分为累积性生态损害与事故性生态损害两种。对于前者,需要通过构建新型环境责任保险、建立行业性生态损害填补基金及行业风险分担协议等方式实现社会化救济;对于后者,则应通过《侵权责任法》予以救济。  相似文献   

20.
当今,医疗纠纷已经成为我国社会的热点,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与患者间的关系日趋紧张,而引发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则是双方对于医疗侵权责任的认定和处理的认识不同.因此,如何从立法上规定医疗侵权责任、平衡医患双方利益是侵权法立法中的重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出台,为解决医疗纠纷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将为司法实践提供可操作的认定标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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