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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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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江西社会科学》2016,(5):167-172
合法性审查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由于缺乏统一的上位法指引,我国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在实践运行中存在审查主体独立性不强、审查范围宽窄不一、审查标准各异、审查的法律效力不高等现象。因此,需要建立科学的合法性审查机制,着重解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的主体、范围、标准和审查效力等核心问题。具体而言,应由政府法律顾问承担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职能以确保审查主体的独立性与专业性;在穷尽列举重大行政决策范围的同时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建立包括主体、职权、内容、程序、目的在内的合法性审查标准;实现审查意见的类型化并强化其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2.
当前在各省市立法实践中,对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规定,鲜有一套系统且完整的标准。传统"实体-程序"的二分标准割裂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连贯性,极易导致审查的形式化。由于重大行政决策自身兼具内部性与外部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双重复合属性,需要重新审视其合法性审查标准的确立。由此,站在"内部-外部"的视角重新确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内部自制标准"与"外部衡量标准"二元审查标准,使之量化的审查内容更加周延。  相似文献   

3.
张红显 《齐鲁学刊》2020,(2):106-113
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是防范和化解因决策失误或不当引发的社会风险的重大制度变革,属于社会治理体制的重大创新。从主体构成来看,现阶段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主要是由行政机关主导和控制的。这一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确保了政府决策时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另一方面这种自评的弊端也是非常明显的,其独立性、客观性和正当性易受到质疑。从科学与民主的需求出发,需建构一种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评估主体机制,各级政府部门应成为行政决策风险评估的主导力量而非主控力量,同时突出公众、非政府组织及法院等主体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中功能的发挥,从而增强政府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行政协议的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的关系如何?行政协议与一般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有何异同?这是学术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必须回答的问题。合法性审查是合约性审查的前提和基础,合约性审查是合法性审查的延伸和补充,合约性审查也可以看成是合法性审查的特殊表现形式。合法性审查与合约性审查联系紧密,不可分割,又相互区别。两者在司法审查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这种主次地位在特定条件下又是可以转化的。在涉及"行政性"的问题上,主要适用行政法规范进行审查;在体现"协议性"的问题上,司法审查可以有条件地优先适用约定和民事法律规范。两种审查有时还存在相互包含的复杂关系,这种关系的特殊性不仅给司法审查的法律适用和审查模式提出了新的问题,而且也对传统的司法审查技术和理念构成了挑战。  相似文献   

5.
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不仅可以有效提升现代行政的形式合法性,也能增加其民主性和理性,进而改变现代行政合法化的逻辑。我国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事前合法性审查存在审查机构不统一、审查标准不科学、审查方式较简单、审查结果种类较少等问题。为了保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实质合法性,应当由政府法制机构进行事前集中审查,确立形式合法性审查、目的正当性审查、比例原则审查、成本收益分析审查等审查标准以规范的审查程序,并作出多样化的审查结果。  相似文献   

6.
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有利于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有助于社会矛盾的化解与群体性事件的预防.但是,我国目前的“稳评”体系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必须加以完善.在社会管理创新的背景下,需要推动“稳评”机制实现五大转变:理念上,从政府主动创稳到社会协同治稳;目标上,从防范群体性事件到增进社会和谐;保障上,从决策者道德自律到社会监督约束;体系上,从单一-封闭到多元-开放;流程上,从常态化评估到动态性管理.  相似文献   

7.
重大行政决策问责机制的构建对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紧迫性,但此方面的学术研究尚有欠缺,相关立法也因分散、粗疏而未竟全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得依全局性、广泛性、长期性特征及人数、时空、成本标准做出认定和判断。因决策在本质上是个人思考的产物且关涉利益重大,故具有可责性。而问责事由的确定得宽紧适度、清晰明确且具有可操作性。重大行政决策问责必须由法定问责主体遵循基本原则和程序,认定契合责任构成要件与否,并最终确定具体责任类型与承担方式,从而实现对相关决策者的问责。  相似文献   

8.
合法性审查原则被认为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按照学界通常的理解,合法性审查意味着人民法院只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而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一般不予审查。然而,无论是从“合法性”这一概念的理解,还是从行政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关系看,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的行为都属于“违法”的范畴。我国《行政诉讼法》本身也没有明确排除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相反,其关于撤销判决、变更判决的规定,都反证了人民法院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理性审查。  相似文献   

9.
10.
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权划分边界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中央缺位,地方先行”的重大行政决策权问题研究,必须厘清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和权限划分.地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权边界问题不仅仅是地方政府对中央政府分权多少或分权事项范围的问题,而且是关涉到我国重大行政决策权的法律属性和决策权行使的法律基础和法律属性问题.本文从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法语涵及其学理规范入手,以省市地方出台规章文本和实证经验为要件,将“行政三分权”理论展开在对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与权限划分边界问题上研究,归结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法之独特的法律特征和其权力必当受限的宪政本质,抑或边界即为限制.  相似文献   

11.
国务院推行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是中国政府民主法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值得我们关注和期待。通过对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文本的考察,不仅可以反思制度移植试验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的发展状况,也可以使我们透过不断探索的制度架构触摸到政治文明进步的脉动。  相似文献   

12.
重大行政决策追责涉及主体、客体、程序、救济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立基于法学理论及有关重大行政决策追责的法律规范和实践,可以从追责主体、追责权限、责任主体三个方面解读重大行政决策追责的主体,从追责事由、责任形式、追责效果三个方面分析其客体,从形式程序、归责原则、责罚原则三个角度阐释其程序,从申辩机制、举证责任分配机制、申诉机制三个方面论述其救济。通过这些论析,大致可以勾勒出我国重大行政决策追责机制的基本法治要素,解决重大行政决策追责的相关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3.
合法性审查是我国行政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在行政诉讼活动中处于关键地位,并贯穿于整个行政诉讼活动的全过程。本文对该原则的主要内容和当前存在的一些缺陷进行了分析,并结合我国司法实践,提出若干完善措施。  相似文献   

14.
薛瑞汉 《中州学刊》2023,(12):24-30
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是制约和监督行政权力、减少决策失误、提高政府公信力、促进依法行政的必要组成内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取得了历史性进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化水平明显提升,范围不断扩展,决策者的责任意识不断增强,对权力的控制能力明显提高。但责任追究实践的内容主要集中于结果和执行环节,决策责任追究有限。当前,无论是自身设计还是外部环境,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建设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破解这一议题,需要界定重大行政决策的衡量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追责对象,建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的制度和法律保障,严格限定重大决策失误责任对象的复出条件,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5.
当前我国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面临国家层面法律制度缺位之危机.而在地方立法层面,虽有地方政府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但是总体而言现行规定一是涉嫌与行政立法应当遵循的法律保留原则相冲突,二是涉嫌与法律优先原则相冲突.化解上述合法性危机,首先应落实宪法规定的“人民主权”原则,在国家层面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基本法律,然后辅以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的配套规定,形成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为中心的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法律体系.在具体立法内容上,则应当着重构建完善的参与主体、参与方式和参与效力等制度.  相似文献   

16.
大数据在重大行政决策领域的应用,属于技术理性与决策规则的有机融合。凭借信息来源与技术革新,大数据可赋予传统决策向数字化转型的新动能。大数据的应用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始终,在市场监管、环境保护等多类事项中所发挥的实践优势较为明显,能够推动决策的高效化、提升决策的精准度、增强决策机关之间的联动。然而,大数据应用可能会引发决策安全的隐忧、个人数据存在的空间被挤压以及决策失误的责任承担等难题。对前述问题提出对策的过程,实乃数据治理向治理数据的转变,此阶段不能欠缺法律法规的引导,应尝试从决策数据安全体系的法治保障、个人数据的法律保护、决策责任追究机制的科学建构等层面去推动大数据应用的法治化。  相似文献   

17.
柳林  刘涛 《江汉论坛》2020,(10):128-135
刑事诉讼法修改和审判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提出了前所未有的高标准及严要求。其中,非法证据排除是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司法改革的关键,但目前围绕非法证据排除展开的证据合法性审查过多集中在审判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其应有的抑制非法取证、提升侦查取证质量的核心价值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从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本身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实现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兼顾、节约诉讼资源、改进侦查取证方法角度而言,应当充分激活侦查阶段证据合法性审查这一颇具我国特色的制度,为强化取证规范予以一定的动力之源。侦查阶段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机制,应包括审查主体、启动形式、操作程序、审查途径以及分类处置等要素。  相似文献   

18.
汤语 《南方论刊》2022,(5):11-12+88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标志着我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进入新常态,经过实地调研与分析,我国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存在如下主要问题:一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有待完善;二是应急管理组织机构权责分配不清晰;三是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信息数据搜集与共享存在缺陷。通过分析我国应急管理风险评估机制现状,并总结发达国家先进经验,基于信息化视角,笔者建议:一是加快推进与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建立常态化的应急管理组织机构;三是建设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数据共享平台,将有效提高我国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水平,由仓促应战、被动应对,向法制化、常态化、科学化应对转变。  相似文献   

19.
如何防止行政自由裁量权的滥用,保证权力的合理运作是当今监督行政权的首要问题。行政诉讼合法性审查原则成为行政行为合理性司法审查的主要阻力。应加大对合理性司法审查的必要性认识及制度建立的具体操作,使司法对行政自由裁量行为的监督能够进一步完善并真正落实。  相似文献   

20.
随着中国政治经济的发展,公民意识的觉醒,公众对于政府决策关注度和参与意向日渐增长。政府在重大事项的决策往往关乎到公众最为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实质是对于公共利益的决策治理。将听证会制度纳入到国家和地方政府决策工作之中,是调动公众参政议政,发扬民主创新的重要举措。因此,听证制度必须做到公民的切实参与,保证重大决策的透明、民主、科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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