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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福学派代表人物霍克海默(Max Hokheimer,1895-1973)出生于德国斯图加特,他曾先后在慕尼黑、弗赖堡和法兰克福大学学习。1922年他以《康德的判断力批判》一文获哲学博士学位。1923年他留在法兰克福大学任教;1930年获得该校哲学教授职位;1931年他继维也纳著名哲学家、法学家、政治学家格律思堡之后,任法兰克福大学社会研究所第二任所长。从此,该研究所转向以社会哲学为主的研究方向,逐渐建立起“批判的马克思主义”——法兰克福学派。霍克海默以及该研究所大部分成员都是犹太人。193…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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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兆龙(1904-1979),字一飞,江苏省金坛县人,1922年考入燕京大学哲学系,后经司徒雷登推荐入东吴大学法学院学习.毕业后受聘为上海持志大学、上海法政大学、东吴法学院教授,1930年兼任上海市地方法院、江苏省高等法院、镇江地方法院执行律师.1935年取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同年到德国柏林大学法学院进行博士后深造.1936年回国,先后担任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法制专员、最高国际委员会专员、教育部法律教育委员会秘书长等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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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中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东吴法学院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东吴法学院在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大学法学教育界可谓独占鳌头,办学非常有特色,是近代中国最著名法学院.东吴法学院历史地位形成之原因主要有:有利的区位优势、杰出的管理者、高质量的师资队伍、一流的本科教育、中国最早的法学研究生教育、中国最早的大学法学学术期刊和完备的图书馆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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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最著名的法学院之一东吴大学法学院以比较法学和英美法学习作为其独特的办学特色。这一办学特色的形成与其建立的背景以及建立的过程有密切关系。东吴大学法学院是在西方传教士大力兴办教会学校的背景下产生的,东吴大学是第一所得到美国承认的中国教会大学,第一任校长由美国人兰金担任,授课教师也主要为美国驻华法官以及一些美国律师,这些均促使了重比较法学和重英美法学习特色的形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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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微,1964年5月生,1982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获民商法学硕士学位,2005年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1992年、1997年、2003年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2003年作为国家公派高级访问学者出访俄罗斯国立远东大学法学院,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科负责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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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法学院建院五周年高层学术论坛会于2003年11月26日在新疆大学学术厅召开。此次学术论坛会由新疆大学法学院和自治区社科联共同主办,来自新疆大学、自治区社科联、新疆社科院、自治区党校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及学生40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疆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教授秦鹏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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