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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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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制度构建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步伐的加快,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影响到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因环境污染所产生的环境侵权,通过保险不仅可以转移责任风险,还能够及时为受害人提供保护。国家应根据具体情况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选择强制保险与任意保险并存之模式。我国在移植西方环境污染责任制度时应予以本土化改造,要与我国现有的民事侵权制度相协调。根据实际情况发展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合理界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中第三人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将产生巨大的环境破坏性和对第三人法益的严重侵害性,由其特性决定了对重大环境问题的合理预防和管理的必需性。重大环境责任保险是一种将责任风险社会化来解决环境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有效方法。在此通过对重大环境问题在任意志模式下订立责任保险的相关主体进行静态博弈分析,结合发达国家关于重大环境问题强制责任保险的实行方法,论证了重大污染环境责任保险强制实施的必要性,并通过明确重大环境责任强制保险的范围、保险费率的变化、免责条款与索赔时效等方面对重大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实施的可行性进行构思。  相似文献   

3.
海洋已经成为人类石油的重要来源,但其开发风险极高,对环境损害巨大。建立海洋石油开发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制度将有利于保护环境受害者利益,促进环境保护,同时也有助于石油企业分散风险。在制度建立中,我们应秉持考虑市场容量、政府适度干预、各方利益平衡的原则,对责任保险的形式采取灵活态度,除要求强制投保、保险费率由市场而非政府确定外,还应建立强制保险的辅助制度,即油污赔偿基金以作为强制保险之外的补充赔偿资金来源。  相似文献   

4.
目前我国的环境保护法律不健全,还未很好地利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解决污染发生后的损害赔偿与环境治理问题,山西省更是如此。山西省应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有关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先进经验,在全国尚未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情况下,进行制度创新,制定《山西省环境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解决环境污染发生后的赔付和治理问题。  相似文献   

5.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法经济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魏建  余晓莉 《学术研究》2006,(10):71-76
2006年7月中国正式实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本文从法经济学的角度对机动车强制责任保险进行了分析,指出风险池理论没有说明为什么责任保险是整个交通事故责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没有说明为什么要强制实施责任保险;效率提升理论解决了责任保险是交通事故责任体系有机构成部分的问题,但依然没有说明为什么需要强制实施;责任保险的非凸性及其决定的投保动力不足说明了强制实施的必要性,同时也说明不能无差异地将全部责任保险都强制实施。基于上述经济分析的逻辑,文章最后分析了强制责任保险的基本模式和一些相应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6.
实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与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相契合,投保环境责任保险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方式之一。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试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经历了从责任保险到强制责任保险的发展历程。近年来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发展的规定,为该制度构建奠定了政策基础。我国在船舶油污强制责任保险和交强险方面的立法和实践可以为该制度构建提供参考,同时在保险模式选择上可以借鉴西方国家成熟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7.
自动化3级以上的智能汽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责任构成复杂,难以在现有的交通事故侵权责任及交强险框架内进行归责与救济,因此应以责任的构成为基础构建保险方案。就智能汽车的产品责任风险应当强制投保与承保,其外部基础是智能汽车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内部基础是无过错责任与强制保险的内在一致性,优势在于救济的高效率。智能汽车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具体的制度构建应以救济受害人为中心兼顾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利益平衡,可分阶段采取不同的保险人选择方式,明确其责任范围、限额与免责事由;投保人的确定可以兼采多元与一元投保主体模式,并划分投保人的事前与事中义务;为达到充分救济受害人之目的,应拓宽第三人的范围并明确赋予其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8.
论环境责任保险制度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环境责任保险是环境侵权责任社会化的主要途径之一,但其制度实践并没有太长的历史.由环境侵权责任后果的严重性、发生的潜伏性、行为的正当性以及责任认定的特殊性等特点决定,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在保险模式、保险责任、责任免除、保险费率、第三人的直接请求权、索赔时效等制度内容方面有别于其他责任保险.在我国,普遍建立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受到环境资源法律制度、保险人的风险评估能力及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的赔偿能力等因素的制约,相关问题仍有深入研究的必要.  相似文献   

9.
我国目前的环境责任保险制度尚不完善,环境责任保险的试点效果不太理想,存在诸多问题。在全国尚未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情况下,各地可以进行制度创新。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立政府扶持下投保人、保险人与受害人三方利益的平衡机制,适时推行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完善配套机制,以推动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完善。  相似文献   

10.
世界各国对机动车责任保险中第三人对保险人是否享有直接请求权做法不一。合同相对性的特定范围之限制奠定了机动车责任强制保险第三人直接请求权存在的理论基础。我国应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先进做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第三人享有直接请求权,而一般商业责任保险中第三人无直接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医疗责任保险是保护患者权利同时又兼顾医方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尚属一个新生事物.本文通过对国外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的立法例进行评析,对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的构建进行了分析和论证,认为我国应构建单一的医生相互强制保险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  相似文献   

12.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处置大规模环境侵权事件存在难以使众多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弊端,以责任分担理论为基础的社会化救济制度能够弥补这一缺陷,实现受害人权益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动态平衡。我国应当基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现实需要,构建环境侵权损害社会化救济制度,综合采用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污染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环境共同基金等救济模式,化解环境侵权纠纷,促进经济发展。  相似文献   

13.
医疗责任保险是保护患者权利同时又兼顾医方利益的一种有效途径, 在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尚属一个新生事物。本文通过对国外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的立法例进行评析,对我国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的构建进行了分析和论证,认为我国应构建单一的医生相互强制保险的医疗责任保险模式。  相似文献   

14.
建立和完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缓和我国医患矛盾的重要手段,医疗风险的特征决定其适宜通过采取保险的社会化分担模式。医疗责任保险准公共产品的经济属性和医疗机构的逆选择行为决定了对其应当采取强制保险的立法模式。单纯的商业保险模式不足以应对低投保率问题,应当引入互助保险的经营模式,并应在相关立法中对于医疗责任保险的基本条款进行规定。  相似文献   

15.
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环境侵权具有特殊性,如加害人的不确定性、侵害对象的社会广泛性以及因损害后果的发生通常借助于环境要素这一媒介,故造成受害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同时,也导致社会治理环境成本提高等.仅依靠无过错责任原则追究加害人的责任将无法对受害人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济.所以,通过建立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对损害进行赔偿救济,成为环境保护法制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环境侵权损害赔偿社会化分担机制将环境侵权产生的损害视为社会损害,通过设立环境责任保险、环境损害赔偿基金以及其他配套措施等制度,给予受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济.  相似文献   

16.
环境责任保险一方面可以避免投保企业因巨额赔偿责任而破产,另一方面也使得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环境责任保险市场上,理性保险消费者会进行充分投保,然而,保险消费者是有限理性的,面对风险时,他们首先对预期效用比较,然后再选择是否投保,由此带来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文章在期望效用模型的基础上,从选择性保险消费视角对环境责任保险发展过程中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进行实证分析.当保险人采用相同的保险费率时,高污染风险企业倾向于购买保险,低风险企业选择退出保险市场,环境责任保险市场出现逆向选择行为.保险消费者得到保险后,为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会引发道德风险,结果是环境责任保险市场供求失衡.经过实证分析发现,设计不同的保险合同来甄别消费者的风险类型,是促使环境责任保险市场达到均衡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施对解决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切实保护交通事故受害人的利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其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地在实践中完善这一制度。本文仅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中的赔偿责任进行探讨,主要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及没有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情形下的赔偿规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完善的建议。  相似文献   

18.
董事责任保险合同作为一种新型的保险产品,具有分散董事经营责任风险、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实现公司社会责任等多种功效.由于董事责任保险合同内含了实现公司社会责任这一功效,因此,为了保护利益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应当在一定范轧轧声围内推行董事责任强制保险.  相似文献   

19.
王勇 《中州学刊》2005,(3):101-1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将复杂的交通事故赔偿问题简单化,过分加重了机动车一方和保险公司的责任,而弱化了受害人一方的责任,这不利于鼓励人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实现法治的公平和正义,有必要对该条规定进行修改完善,如重新分配交通事故各方之间的责任、对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予以具体化、明确化等.  相似文献   

20.
竺效 《中州学刊》2007,(3):97-99
近年来,环境污染事故频发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已进入环境风险高发期,建立科学、合理、全面、可行的环境侵权损害救济制度已迫在眉睫。在建立和实践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的过程中,为了既能给受害人以及时、充分的救济,又能避免责任企业因承担的赔偿责任过重而陷入经营困难甚至破产,从而保持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的持续发展,必须充分考量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可区分性、道德风险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细化相关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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