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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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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刑事审判包括定罪与量刑两个阶段,由于我国司法实践中长期以来"重定罪,轻量刑"的影响,量刑证据在我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从量刑证据与定罪证据相区别出发,对我国量刑实践中出现的辩方证据收集困难、同案不同罚、证明对象等问题进行梳理,最后针对定罪证据与量刑证据的区分、量刑证明标准、证明空间提出相关立法、司法建议以促进我国量刑证据制度的建构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论量刑证明     
在定罪量刑一体化的程序模式下,证明围绕定罪进行,量刑活动缺少司法证明的有效规制,既不利于控辩双方诉权的行使,也不利于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量刑证明应建立在定罪证明的基础上,确立被告人与被害人的平等主体地位并注重保障量刑证据的相关性要求。量刑证明的对象为量刑事实与量刑请求;依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分配证明责任;量刑证明达到优势证据标准即可,对于法定量刑情节应达到清楚可信的标准;量刑证明应依自由证明的方法进行。目前,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不能满足量刑证明的内在需要,对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应确立定罪与量刑完全分离的程序,实现量刑程序的独立化。  相似文献   

3.
量刑程序中的证据规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传统的刑事证据法是以控制定罪为中心构建起来的,相应的证据法理论也遵循了无罪推定和严格证明的理念。但在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中,无罪推定失去了存在的空间,为保证量刑证据的完整性和量刑信息的准确性,有必要按照自由证明的理念重构量刑程序中的证据规则。除了要确立较为宽松的证据能力规则以外,量刑程序中的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也应具有有别于定罪程序的特征。  相似文献   

4.
定罪与量刑是我国刑事审判过程中的两个重要阶段,刑事审判活动最基本的要求就是要实现准确定罪和适当量刑。我国的刑事诉讼活动长期存在"重定罪、轻量刑"的倾向,2010年10月1日《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开始在全国试行,将量刑纳入了法庭审理程序,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正式确立。但是,量刑程序改革中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探讨。  相似文献   

5.
在当前的网络犯罪治理进程中,仍存在诸多理论和实务问题,较为典型的即"重定罪、轻量刑"的趋势。中国网络犯罪治理所采用的违法/犯罪二元区分模式,意味着在证明过程中需要整体考量纯正的量刑事实和不纯正的量刑事实,而当前的量刑证明理论无法有效指导实践,亟须更具包容性的证明模式破解理论和实务困局。在"整体主义"证明理论的支撑下,能更有效地运用"全链式"综合认定、把握证明过程的整体性并且以更为灵活的方式坚持法定证明标准,进而探索网络犯罪量刑证明的规范化进路。  相似文献   

6.
域外定罪量刑程序可分为定罪量刑程序分离和定罪量刑程序合一两种模式.鉴于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在维护辩护权行使、彰显诉讼民主、体现人文观念、实现实体公正等方面的优势,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应当成为我国的改革方向.定罪量刑程序关系模式的形成主要受诉讼理念、人权保障方式、陪审制形式以及审判前程序设置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在借鉴定罪量刑程序分离模式时,应当充分考虑本土因素,即在量刑程序中的人权保障上,应当注意国家、被告人、被害人、社区四方利益的兼顾与均衡;在定罪量刑主体的选择上,是否引入陪审团制需要具体分析;在对待罪状认否程序的态度上,没有必要单独设置罪状认否程序;在量刑程序的独立程度上,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也许更具有现实可接受性.  相似文献   

7.
《江西社会科学》2017,(8):183-191
我国未对死刑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作有效切割,死刑裁判长期存在着"重定罪而轻量刑"的不良倾向,整个庭审活动主要围绕定罪进行,量刑无法成为庭审的实质内容。死刑量刑附属于定罪程序,存在着干扰法官量刑心证、合议庭量刑虚置、陪审量刑适用率低、控辩双方参与量刑受限等一系列量刑非实质化问题。定罪量刑程序彻底分离才能保证死刑量刑的适当与公正,符合死刑量刑程序的国际趋势。死刑案件量刑程序的改革应以实现死刑量刑实质化、控制死刑适用、保证死刑量刑公正为目标,严格遵循"先定罪、后量刑"的两阶段庭审结构,重塑具有本土特色的完全独立的死刑量刑程序模式。  相似文献   

8.
量刑建议是公诉活动的重要内容,是法院量刑裁判的事实依据和重要参考.量刑建议本身并不具有启动法院量刑裁判程序、界定法院量刑裁判范围的效力.但是,量刑建议通过量刑信息供给的正向引导和反向的量刑纠偏作用仍然能够规范和约束法院的量刑裁判权.引入量刑建议后,检察机关需要转变“重定罪、轻量刑”的传统公诉意识,坚持检察官的客观公正,建立证据开示制度,以提供客观全面的量刑信息;同时,做好量刑建议与判决书说理和量刑抗诉制度的有效衔接,最大限度地发挥量刑建议的效用.  相似文献   

9.
量刑辩护制度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作为司法活动,量刑辩护是量刑程序的重要内容,即辩方对控方重量刑的反驳、轻处量刑情节的举证和轻量刑意见的呈现,具有重要的纠偏、保障和调节功能.其中,定罪辩护与量刑辩护分离,控方建议与辩方辩护并轨,求法与求情策略并用,是实践量刑辩护的三大命题.而以解释性量刑规范规定量刑辩护制度,以指导性量刑规范细化量刑辩护制度,则是量刑辩护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现实地发挥这一题中应有之义,就是量刑公正实现的重要砝码.  相似文献   

10.
我国量刑的合理性与规范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长期以来,我国量刑活动中存在以下三大问题:量刑偏差、量刑失衡、量刑程序与定罪程序的混淆。通过借鉴美国量刑改革的一些做法,提出保障我国量刑活动实现合理性与规范性要求的建议:修改和完善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制定中国式的规范量刑指导意见;改善法官传统的报应主义刑罚观;提高审判人员的综合素质;正确处理好"严打"刑事政策与法律规范之间的关系,为保障我国司法审判人员作到量刑公正,最终实现刑事正义的价值追求。  相似文献   

11.
<正> 一部刑法法典解决的是定罪量刑的问题,用以指导定罪量刑的理论根据则是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我国刑法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是什么?还是一个没有专门论及的问题。然而这却是在刑法理论中一个重大而又带有根本性的问题,它不仅直接体现了我国刑法的本  相似文献   

12.
量刑规范化改革是我国刑事审判改革的重要内容。量刑规范化要求在量刑方法上采取"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量刑步骤上实行"量刑起点——基准刑——宣告刑"的方式,构建相对独立的量刑程序,正确处理量刑程序中的定罪与量刑、公正与效率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检察机关在量刑规范化改革中,应充分发挥其法律监督的职能,积极参与到量刑规范化改革这一重大司法改革活动当中。但行使量刑监督权的前提是明晰量刑监督权的性质,厘清量刑监督权与检察权之间的关系。检察权是包括公诉权、侦查权、监督权在内的统称,但其本质上是法律监督权。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权是法律监督权,在法律监督权中,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审判监督从内容上可以划分为实体监督与程序监督,其中,实体监督又可细分为定罪监督与量刑监督,量刑监督是检察权的应有之义。  相似文献   

14.
《江西社会科学》2015,(8):186-191
贪污罪与受贿罪一直是反腐败工作打击的重点。我国刑法关于贪污受贿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的规定不能全面反映个罪的社会危害性,难以实现罪责刑相适应,不利于反腐目标的实现。贪污罪与受贿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应该二元分立,确立"概括数额加情节"的定罪量刑标准;起点数额应以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准,综合货币购买力、居民消费指数、通货膨胀等因素加以确定,并在刑法中直接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5.
近些年来,有关新型毒品犯罪的量刑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原因在于新刑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最高司法机关发布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完全解决问题。一些地方出台了司法指导性文件对新型毒品犯罪定罪量刑尤其是量刑的数量标准进行规范。新型毒品犯罪的定罪与量刑从刑法角度看应当说没有可争议之处,关键是司法适用中如何进行解释,对此,当前方兴未艾的法律适用方法研究可以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6.
定罪与量刑是研究宽严相济政策与刑事审判之间关联的理想切入点.定罪环节,宽严相济政策对于审判机关的总体要求是趋向严厉的,对于被告人则意味着宽和、轻缓,具体可从犯罪构成的模糊性规定、排除犯罪性事由以及疑罪进行分析;在量刑环节,宽严相济精神的践行可在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死刑三方面体现.  相似文献   

17.
定罪与量刑是研究宽严相济政策与刑事审判之间关联的理想切入点。定罪环节,宽严相济政策对于审判机关的总体要求是趋向严厉的,对于被告人则意味着宽和、轻缓,具体可从犯罪构成的模糊性规定、排除犯罪性事由以及疑罪进行分析;在量刑环节,宽严相济精神的践行可在法定量刑情节、酌定量刑情节、死刑三方面体现。  相似文献   

18.
随着司法改革的推进,案件的量刑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同案是否同判、量刑是否公正等成为人们衡量司法是否公正的简易标准,然而检察机关传统的审判监督方式仍侧重于案件的定罪监督,在量刑方面却较少涉足。量刑监督问题成为目前检察工作中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量刑监督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对检察机关开展量刑监督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9.
刑事指控体系的建构是在“以审判为中心”背景下检察机关提出的理论命题,亦是对传统公诉理论的重要发展。刑事指控体系是检察机关为实现刑事追诉目标所进行的一系列环环相扣的指控活动的有机整体,应以刑事实体法为指引建构刑事指控的事实基础,实现“以证据为核心”向“以事实为面向”的转变。刑事指控的实体范畴包括定罪指控、量刑建议及财物追缴,其中,定罪指控是刑事指控的根基,量刑建议是刑事指控的必要延展,财物追缴是刑事指控的应有内容。在程序上应以事实为面向,发挥检察机关的侦查指引作用,全面搜集证据,强化证据能力的审查,完成指控事实的建构与证明,同时完善量刑程序、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为刑事指控体系的实现提供程序保障。  相似文献   

20.
广州许霆案带给法学界的思考有许多。其中,定罪与量刑“合二为一”的弊端尤为突出,直接影响到了控辩双方有关量刑的抗辩,也使人们对庭审程序的正当性产生了质疑。参考正在试点的量刑程序改革,从明确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权、保障被害人量刑程序参与权和增强法院裁判说理性等方面,建立“相对隔离式”的量刑程序,已经成为规范司法行为和推进司法改革的必然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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