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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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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公示原则与物权法定原则之间内在的存在着一种紧张关系,物权公示原则内在的有一种突破物权法定原则束缚的要求和可能性。这一紧张关系随着公示方式的多元化发展,现代公示技术的进步及由此导致的公示制度效能的大幅度提高而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合理性就成为了一个问题。物权公示原则是意思自治理念在物权法领域的贯彻和保障,也是维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手段,在这一方面,物权公示原则可以实现与物权法定原则的功能替代。  相似文献   

2.
物权法定主义原则被普遍认为是物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它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社会的进步,那些历史必然性已经不复存在;同时该原则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有悖于意思自治这一私法基本理念,在实务中也愈来愈暴露出其滞后性及僵硬性,已经满足不了人们创设新型物权的需要。我国物权立法中应在建立科学适当的物权公示制度的前提下,放弃物权法定主义原则。  相似文献   

3.
物权法定主义指物权的种类必须由法律规定,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其存在的根据在于交易,为公示所需,本质上由其特性决定。自罗马法以来,被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奉行,但与此同时,对它的质疑和批判从未停过,近年来更是甚嚣尘上。从实证的角度,联系中国的实际,采用价值分析的方法,分别从秩序、效率、平等、人权和自由几个方面阐述了物权法定主义对社会生活的积极意义,即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揭示出物权法定并非主观的产物,而系客观使然,它对于人和社会有着无法替代的重要价值。  相似文献   

4.
对物权法定原则的重新审视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之始初的目的是整理旧物权,防止封建物权的复活.在现实生活中,物权法定主义获得了保障交易的便捷、安全等实证上的优点.但是物权法定主义因其对物权种类和内容的限制也导致了物权法的僵硬性,而我国正处在激烈变革的社会转型时期,新型物权不断在实践的探索中形成,物权法明确规定物权法定原则,必然会抑制新型权利的出现.如何在物权法定模式下实现当事人一定程度的私法自治,对新出现的物权种类在法律上及时总结、承认,从而适应社会的演进,是重点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洛克的自然权利说、黑格尔的意志说、庞德的社会学说、波斯纳的经济说等从不同角度和不同层面揭示物权正当性的哲学基础,要正确全面理解物权正当性的内涵,应当从权利主体要求的有效性、权利来源的权威性、权利主体自由的重要性、权利和利益的相关性、权利的道德性以及权利的效率性等方面综合考察.实现物权的正当性,应当将应然的物权法定化(正当化),物权法定原则对实现物权正当性起到关键性作用.但是物权法定原则在某种程度上也阻碍物权正当化的进一步实现.我们应坚持物权法原则定的同时,又要以发展的眼光对待法,在法定物权不能满足正当性要求时,应当及时对法律进行修改.  相似文献   

6.
物权法定原则中的种类法定和内容法定不能一体对待,内容法定仅仅是法律对物权内容的轮廓式规定;主张以习惯法对物权法定原则进行缓和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证上并没有切实的根据;物权法定原则固然过于刚性,但其剐性可以由民法相关规定加以缓和。  相似文献   

7.
我国物权法定原则的界定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规定。近代大陆法系国家通过以法律明文规定和解释上来认此原则两种模式对物权法定原则采行适用。我国物权法定原则应如何界定 ,本文从该原则的外在形式 -物权法定之“法” ,从该原则的内涵 -物权法定之内容两个方面对此原则进行界定。特别是针对习惯、政策、司法解释能否创设物权类型、扩大物权内容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在物权法适用过程中充分发挥了其促进经济发展与保护交易安全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的发展,物权法定主义的弊端却逐渐显现。因此意思自治在物权法上的作用也越来越为各国及地区的法律所认可。本文以物权法中已确立的物权法定原则为基础,借鉴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物权编对于物权法定原则的松动以及对物权法立法的影响,充分探讨物权法定原则松动的必要性,及意思自治思想对市场经济逐渐发挥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9.
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但是严格的物权法定之下的物权体系将是僵化和封闭的,这不仅限制了民事主体的财产自由,违背了私法自治原则,也不能吸收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型物权,存在一系列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各国学者都开展了研究,提出了物权法定缓和主义.但是在我国<物权法>中仅仅只有两个条文规定物权法定原则,这显然是不足的.  相似文献   

10.
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自罗马法以来,便为大陆法系各国物权法所普遍遵循。但长期以来,对其批判之声时有所闻。近年来,因受国内物权立法的影响,学界对此争论更甚。文章对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历史渊源、利弊及改良进行了论述,试图展示物权法定原则的真实,并对其加以客观评判。  相似文献   

11.
我国《物权法》确立了物权平等理念,但制度化的物权法定主义将用益物权的标的物封闭在土地一种,将用益物权的种类封闭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宅基地使用权这三种,这就导致了不同的物及同一物的不同利用关系法律地位的不平等,为财富资本化人为地设置了制度障碍,关闭了物权创新的制度空间。物权平等理念要求将可物权化的物之利用关系扩展于可公示的各类不动产与动产之利用方式,而无名物权理论及其制度设计则为物权平等理念的实现提供了有效的制度平台。  相似文献   

12.
物权法定原则存在的必然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统一地规定。基于物权法定原则的存在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同时具有显著的现实功能,我国的物权立法必须坚持物权法定原则,以此梳理现有的物权种类,确立稳固的物权法结构。  相似文献   

13.
物权法是我国确认财产、利用财产和保护财产的基本法,它的主要作用在于定分止争,物尽其用.为了发挥物权法的这一作用,我国<物权法>采用了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但是物权法定主义也有一定的局限性,应当通过一定途径加以缓和或者柔化,以顺应世界上物权缓和的发展趋势,解决我国<物权法>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4.
物权法定主义与我国的物权法体系之建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建构的核心基础。我国的物权法体系建构应该立足于充分反映我国特有的国情,同时大胆借鉴和吸收国外物权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模式。  相似文献   

15.
物权法定主义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否定者有之,提倡者有之.文章就物权法定主义的涵义、代表性发展史,及其合理性与局限性作一剖析,指出物权法定是物权法存在的基础,应该加以遵守;而使物权法朝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方向发展,其完善之举为"缓化".  相似文献   

16.
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问题在《海商法》出台30年后的今天仍争议不断,但《民法典》的出台整合了民商法体系在单行法时期的碎片化思维,使民商法的法律体系得到统一。在此基础上,应从民商法体系出发,对船舶优先权的法律性质再次进行从宏观到微观的思考。基于体系层面的思考方式,以物权法定原则作为思考视野,借鉴国外立法与实践的有益经验,通过比较法分析得出,船舶优先权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下既非物权也非债权,目前只能将其认定为一项具有担保物权功能的民事权利,而造成该结果的原因系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及物权法定原则的限制下,对船舶优先权的具体性质归属欠缺体系层面的依据。这一问题需要通过在《民法典》中增设优先权这一担保物权种类或缓和物权法定原则予以解决。  相似文献   

17.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当事人不能创设,也不能变更。这一原则使当事人在土地利用中协议自由受到很大限制,地役权具有权利内容不确定的特点,为当事人协议利用土地提供了空间,对物权法原则起很大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18.
论物权变动与物权公示的分离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物权公示的对象是物权,而不是物权变动。物权公示只是在物权已经发生变动以后,将新的静态的物权归属状况表征出来,与物权变动是否发生效力没有关系。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不是一个层面的问题,两者所实现的制度目标、追求的制度价值、考量的相关因素是不一样的。物权变动和物权公示可以分离,并且应当分离,这一点在动产和不动产上都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而物权变动模式不过是在当事人没有作出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为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物权变动确定一个科学而又合理的时间基准。  相似文献   

19.
物权法定主义是物权法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主要是指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必须依法律制度,当事人不能创设,也不能变更。这一原则使当事人在土地利用中协议自由受到很大限制,地役权具有权利内容不确定的特点,为当事人协议利用土地提供了空间,对物权法原则起很大的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20.
物权公示对象辨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权变动说"、"物权状态与变动说"、"物权状态说"各有其合理性.物权公示对象的不同观点与物权变动的学说及其立法是有着极大的关联的.物权公示是与物权变动密不可分的,就主流情形而言,物权公示基本就是变动公示.但是,我们决不能完全否定物权享有的公示现实.不过,物权的享有也有一个起始点,而这个起始点,即是某个物权变动的结果.从总体上着眼,"物权变动说"应当更为科学可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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