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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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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的重要价值之一是体系效益,为体系释法奠定了重要基础。预约合同作为一种灵活的法律工具,在日益复杂的交易过程中可发挥更大功能,预约合同规则体系的建构需要以更大限度的应用为导向。拘束意思、内容确定性、缔约意图是判定预约合同成立的标准,三者之间呈现一定的顺位性与层次性,以此标准将意向书、预约合同、本约合同作出清晰界分。基于预约合同内容确定性,预约合同可分为简单预约、主观障碍型预约、客观障碍型预约和完全预约。通过对预约合同的类型区分,完成对预约合同的体系建构。从请求权规范的整体视角看,《民法典》第495条预约制度和第500条缔约过失制度并不存在竞合问题,只存在适用衔接问题,可经由类型化进路,确定不同类型预约合同的具体的效力与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2.
行政合同又称行政契约或公法上的契约,顾名思义是指行政性质的合同。它是行政主体之间或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为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特定目标,而依法鉴定的明确双方义务和权利的协议。它作为行政管理的手段之一,早在十八世纪,就被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国家广泛应用,在立法人确立了不同于民事合同制度的一些基本原则,建立了完整的、独特的行政合同制度,成为政府对社会、对经济管理的重要的法定的手段。在我国,行政合同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运用还处于初级阶段,一些重要的问题尚未系统化。行政合同的基本原则问题,是行政合同理论的基石,是指  相似文献   

3.
婚约作为婚姻关系成立的前置程序,界定其法律属性应以正确认识婚姻的法律属性为前提。通过法理学与民法学理论分析,可以得出婚姻契约性质的结论。而婚约作为婚姻缔结过程中相对独立的阶段,其性质应属于婚姻契约的预约合同,故认为违反婚约的法律责任应纳入违约责任的范畴。  相似文献   

4.
当前的矿业合同理论源于对现行矿业权制度的实然性注释而显得紊乱。通过应然性理论研究能发现矿业权制度的非理性存在,根源是矿业权的虚无性直接影响矿业制度的科学构建。必须以“业”为基本对象而重构矿业制度。重构后的矿产权、开发权和特许授权“三权”分立,是现代矿业制度的理论基础,由此决定矿业的买卖合同、管理合同、企业契约和劳动合同统称为“矿业合同”。厘清后的主要矿业合同是市场联合政府起作用的“第三只手”。  相似文献   

5.
行政合同特权是行政合同的一个重要内容 ,它基于行政合同的行政性以及公共利益优位理念而产生。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 ,理论抑或实践 ,行政合同特权都是现实存在的。平衡行政合同特权 ,回归“合同”性质是行政合同特权与契约精神碰撞与协调的归宿。深入研究行政合同特权理论对我国行政合同制度的构建以及行政合同立法都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预约是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契约之契约。预约的法律效力及强制履行问题在我国目前的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预约的法律效力应采纳"应当缔约说",预约成立后,当事人负有履行预约所约定的订立本约的义务。关于违反预约的责任是否包含强制履行问题,笔者支持"肯定说",即违反预约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中包含强制履行。  相似文献   

7.
论预约合同     
预约合同在经济活动中广泛被采用,它并非附属合同,而是一种独立类型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首次正式承认了预约合同,这具有重要意义。预约合同的标的和传统合同相比有特殊性,预约合同的成立和生效要件应该符合《合同法》的规定。意向协议和预约合同在构成要件和法律拘束力方面差异很大。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之间是有界限的,要区分开来。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和其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一样的,不能陷入预约合同不能强制履行的误区。  相似文献   

8.
我国现行法缺乏预约合同的系统规定,有关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认定也未在学界与实务界达成一致认同。从适应我国现有法治环境并提出合理法制构建的角度出发,选取“主客观相结合说”为预约合同的理论基础,对预约合同的内涵与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进行讨论。在预约合同已约定违约责任的情况下,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应当依照合同规定;在没有明确违约责任承担的情况下,法官应当从主观层面和客观层面两个层次进行分析从而明确预约合同的效力进而判定违约责任的承担。  相似文献   

9.
论预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预约是当事人之间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 ,其价值在于以当事人约定的形式对合同的订立过程予以规划 ,以合理分配缔约风险、降低缔约成本。从预约的概念与类型、预约的效力与违反预约的责任以及违反预约的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之比较三个方面对预约作分析。  相似文献   

10.
预约合同制度发展至今已有新的使命与功能,司法实务与理论界对预约合同认定标准存在诸多不同观点。预约合同认定标准不一的关键在于意思表示与合同内容两者如何判断和取舍。通过实务层面的主客观的事实认定和法理层面的利益平衡与价值判断得出意思表示与合同内容两方面的先后适用关系和条件,即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为首要认定因素,在意思表示不清晰时再考察合同内容完备与否。  相似文献   

11.
面临交易成本问题、不确定性和风险约束,现代契约设计的核心是缔约方权利与责任的治理结构安排;有限理性、交易成本、未来不确定性及风险所引致的理性不完全,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契约不完全,而契约不完全导致的剩余权利与交易匹配是实现经济效率的必要条件。契约经济学本土化发展的不足与挑战是交易费用度量困难、风险对称配置机理模糊、契约履约机制研究薄弱和非正式规则在契约自我实施中的作用机理研究匮乏。如何通过正式和非正式制度协调安排,降低契约实施成本,是中国市场经济实现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值得研究者重视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12.
物业服务合同性质辨析——兼谈无名合同有名化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新型合同,理论与实务界由于对其性质的不同认识,导致在对合同主体、客体、合同解除权等问题上众说纷纭以及对该类纠纷法律适用的各行其是。物业服务合同作为一种私法合同,由于其对传统合同理论的合同相对性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及合同效力规则等提出了挑战,具有较强的个性,应当通过单行立法实现其从无名合同到有名合同的转换,以适用社会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种市场化的环境污染控制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公法和私法的双重属性,由排污权的初始分配、排污权交易合同、政府监督管理三部分架构而成,其中排污权交易合同居于核心地位,彰显其民事法律性质.排污权交易一级市场是政府对环境容量资源的初始分配,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意志;二级市场是排污单位之间对环境容量资源的再分配,更多体现的是意思自由,属于真正的市场机制.现实中人们普遍关注排污单位之间的点源交易合同.面向未来发展需求,点源与面源的交易合同大有潜力.排污权交易合同的主体、客体、成立、生效及效力有别于传统民事合同.合同主体的行为可能同时涉及几种法律责任,呈现竞合特点,且竞合性责任的承担不是择一适用,而是同时适用,以保证对受损利益的全面完整救济.  相似文献   

14.
在行政契约中存在“和解契约”和“双务契约”的种类,但二者并非对应的类型。可借鉴私法上关于“单务契约”与“双务契约”的分类,将行政契约作出同样的类型划分,并在此基础上明晰两类契约中的若干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15.
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订立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发生当事人预售合同权利和义务的转移,即一方甚至是双方当事人的变更。预售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主要有预售人变更与预购人变更两种情形。目前,有关预售合同当事人变更方面的国家立法尚不明确,地方立法则有分歧。本文将结合我国的立法实践,对预售人变更和预购人变更作一分析,并对预售商品房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一探讨,相应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当前,区块链技术发展如火如荼,底层区块链的技术特征深刻影响着智能合约的技术特征,随之带来了新的民法问题。结合智能合约订立合同的技术障碍和我国监管层面的具体情况,为了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契约自由和契约正义,需要对智能合约的自治秩序进行适当突破:智能合约可以成为订立合同的方式和承载合同内容的形式;除非当事人明示该合约没有法律约束力,否则采用智能合约并不代表当事人没有创设合同法律关系的意愿而排除合同法的适用。同时,区块链网络节点对于区块链网络和智能合约的运行存在着事实上的管控和维护关系,而且节点对合约的正常运行较他人应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  相似文献   

17.
契约式大学生管理模式体现了依法治校和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这一模式在理论上需要进一步明确高校与大学生的教育契约法律关系,进而区分契约关系中的行政契约和民事契约属性,区别运用不同的契约形式,重视大学生管理中的非契约因素;在实践层面要营造运行环境,科学制定契约,完善相应机制,防范契约失灵。  相似文献   

18.
从合同法理论上对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进行探讨,分析了合同成立的几种情形及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着重研讨处于合同成立到合同效力未确定状况的三种类型的合同.即附条件的合同和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享有变更或者撤销权的合同、效力未定合同的特征和具体情形,在这一部分提出一些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9.
私法领域中的契约分为个别性契约和社会化契约。个别性契约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就特定的事项达成的协议,只对特定的当事人有约束力,由传统的民法来调整;社会化契约是众多契约当事人之间对过去、现在或者将来的长期安排而产生的各种关系,其当事人是不确定的群体,不考虑将来不确定的事项,契约不通过承诺达成。从本质来说,所有的契约都是社会化契约,只是某些契约可以通过忽略若干条件,简化为个别性契约。社会化契约与社会契约显著不同,前者是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是国家经济职能的体现,授予国家的是代理权;后者是国家政治权力的来源,让渡给国家的是部分自由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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