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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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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身份称谓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被人们所认同地位的体现。中国传统社会身份称谓的类型有姓名性称谓、亲属关系性称谓、职务性称谓、尊卑从属称谓和礼仪性称谓。身份称谓具有身份区分,形成并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和执行政治社会化的功能。因此,具有宗法、权势、道德、礼仪等价值取向。基于“泛伦理化”和家国同构的意识形态与传统文化,使得传统身份称谓大多由宗法称谓和权势称谓转化而成,反映出特定社会的文化观念、行为、风俗、制度和社会心理。身份称谓是有关身份及其相应的社会政治体系的最重要的文化符号,它以最简单的社会化方式,向人们灌输关于社会政治构成的自我意识,使人们习得和接受现成的社会规范,在错综复杂的人际互动中找到自己的角色和位置,并以相应的角色规范来指导言行。  相似文献   

2.
论封建宗法家族制度下的政治流弊○尹陇生(一)不管中国传统社会的历史如何变化,由血缘纽带维系着的宗法家族制度及其遗存和变种却长期被保留着,影响和制约着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个体人格。梁启超指出:“吾中国社会之组织,以家族为单位,不以个人为单位,所谓家...  相似文献   

3.
中国古代法律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在世界五大法系中独具特色的中华法系。中华法系具有明显的维护君主专制,维护宗法伦理关系的特色,这是由中国古代社会政治、法律发展的特点所决定的。 中国古代法律是特权法,具有明显的特权性。这种法律特权性指的是,根据儒家尊卑贵贱的等级学说,法律公开宣布并确认社会成员具有不平等的法律地位。表现在根据宗法家长制的原则,以等级制基础形成了以君权为核心,以宗法特权为基础,以官僚特权为主要标志的等级特权结构,法律将此公开加以严格维护。同时,中华法系具有以刑为主,民刑不分,诸…  相似文献   

4.
海鹏 《社会》1988,(10)
中国社会发展的特定的经济文化环境形成的特定的情感生活方式。在几千年强大的封建宗法专制制度的统治下,主宰我国社会心理发展趋向的是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封建社会的正本思想。  相似文献   

5.
中国古代社会在发展形态上,同西方社会有很大的差异。本文通过对东汉农村社会形态的具体分析,说明从古代农村公社衍变而来的家族宗法制,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形式,宗法血缘关系是中国封建制度社会组织的纽带,等级——阶级寄寓于宗法关系之中。中国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形式、阶级关系和上层建筑,无不受到宗法制的制约和影响。而西方的封建社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制残余不断被冲破,社会的发展基本上没有受到宗法血缘关系的束缚,从而造成西方以个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特点。这是东西方社会发展不同道路的主要原因和表现形式。中国封建社会以帝王、家长为核心的封建宗法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阻碍因素。  相似文献   

6.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以权利观念为本体的商品经济型的法权体系不同,是以义务本位为特点的自然经济型的法律文化体系。它把权利与义务的分配作为巩固君主专制制度和强化宗法等级结构的重要手段。这里,个人的权利来之于主体的特定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身份,来之于对某种职责和义务的充分履行,来之于主体对伦理纲常名教的认同。因此,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义务是首要的、神圣的、绝对的;权利则随着某种社会境遇的改变而不断变化,它缺乏应有的独立性。作者从礼、道德和土地财产关系三方面揭示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这一内在意蕴。  相似文献   

7.
本文联系中国社会的性质来探讨民族文化的传统。文章认为,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渐进发展中的贵族宗法式的农业社会,小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强固结合,贵族官僚的独占统治,宗法制度、宗法关系下王权、族权、神权、文权的紧密结合和改良维新式的发展道路,构成了古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在此基础上,孕育出民族文化的精神内核,那就是:以身心内外谐调为自由的人生价值观,人伦本位的文化结构体制,“和为贵”的思想模式,三位一体,渗透于文化思想的各个方面。文章还对民族文化的历史进程加以探索,从史官文化复盖了巫官文化,百家争鸣而归于儒家一尊以至儒、佛、道“三教合一”的最终形成中,进一步论证了传统文化的精神实质,并就其在现时代的发展前景作了预测,阐明了我们今天对待文化传统的应有态度。  相似文献   

8.
中国传统文化所表明的自我关怀的本质是宗法、集体、藏私、拟人等为其属性.而宗法是自我关怀之本;集体是自我关怀之貌;藏私是自我关怀之质;拟人是自我关怀之伪,但这种关怀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学.它的出发点不是完整的人;它的关怀方式流于不实;它的关怀结果与原违.西方形而上学的关怀则是以存在为基础的个体与自由.自由是关怀的出发点;存在是关怀的基础;个体是关怀的轴心;裸猿是关怀的迷失.新的形而上学应充分吸收二者的特长,以适应全球化和现代化的现实.  相似文献   

9.
孔孟之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准确地界定孔孟之道的内涵,了解孔孟之道的形成演变过程,对于深入探讨中国传统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但长期以来,许多报刊文章对孔孟之道的理解含混,往往把它与孔学、孔教、孔子的思想或孟子的思想相混淆。因此,本文拟就孔孟之道这一历史范畴的内涵及其形成演变过程作一简要考察。笔者以为,孔孟之道的内涵是由孔孟之道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历史地位及职能、作用与思想内容所决定的。概括地说,可以表述为:孔孟之道是植根于农业经济、以维护封建宗法等级制的“三纲五常”为核心的种种伦理道德规范为表现形式,以执…  相似文献   

10.
图腾制度对中国宗法秩序的塑造与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图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塑造了中国古代宗法国家与社会的制度形态和生活样态.图腾制度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它的血缘划分原则构成了西周昭穆制度和"选建明德"两大国家制度的根据,而源自图腾制度的"礼"则成为宗法国家的规范基础.更深刻的影响体现在对传统中国社会秩序的塑造上,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宗法原则补充了国法,成为官府治理地方的辅助工具;宗族则成为审判机构等级系列中的初审法庭.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之路的重要关键,就是要在精神文化内核上,彻底打破宗法藩篱,重构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合理关系.  相似文献   

11.
诉讼文化论——兼谈中国诉讼法制的现代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文化是随着国家、法律的产生和司法救济手段的出现而产生的;建立在自由、平等、权利等基础之上的西方诉讼文化以保护个人权利和利益为宗旨,而在小农经济和宗法伦理关系下孕育的中国诉讼文化以追求和谐、反对争讼、维护特权为价值目标;从清末到民国所引进和移植的外域诉讼制度,由于受到中国传统诉讼文化的顽强抵抗而难于对其产生影响;当代中国诉讼文化结构内部亦存在着制度与观念的冲突,从而导致理想诉讼文化与真实诉讼文化的错位。因此,改造或重构国民诉讼文化心理和价值观念,使其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是实现我国诉讼法制现代化的当务之急。  相似文献   

12.
从人类文明的形态上,国家与社会一直是人类创造并生存于其间的两个最基本的组织体,从法律意义上说,它们分别代表着两种不同的价值导向。法治的其本形态就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宗法模式,与社会决定国家的民主模式。法治的真正基础与源泉是社会而不是国家。现代法治是法治国家与法治社会的统一。在当代中国,建构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主义法治模式是最可行亦是最有效的。目前,在法治建设中应确立私法优位理念、社会优位理念和权利优位理念。  相似文献   

13.
王敬华 《唐都学刊》2013,29(4):12-15
礼仪道德是人类脱离自然界走向文明的标志。《礼记》中的宾客礼仪所体现的道德意义,大体可分为个体修养、社会礼仪、政治伦理三部分为内容。在《礼记》的宾客礼仪思想中,对“敬”、“让”思想的阐释,含有个体道德修养的伦理意蕴,其中以乡饮酒礼为最具代表性的社会形式。作为政治伦理,宾客礼仪的内容是通过燕礼、聘礼等诸礼仪形式体现出来的。中国古代的宾客礼仪建立在周代宗法等级社会基础之上,其中具有生命力的内核仍镌刻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对于个人修养的提升、人与人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4.
高天成 《唐都学刊》2012,28(3):36-40
《白鹿原》真实地还原了20世纪中国国民的生存状态,挖掘了民族传统文化的多重元素,如儒家仁义与忠孝文化、宗法家族文化、农耕文化、传宗接代文化、男权文化与女性贞洁文化、民间神秘文化、土匪文化、传统民俗文化等,正面描写了仍存活于民间生活状态中的传统价值体系,塑造了具有儒家文化人格魅力的白嘉轩形象,也揭示了传统文化对人性的种种压抑与迫害等负面因素。  相似文献   

15.
“隐文化”和“直文化”发端于原始社会末期,是父系家族和部落联盟的一对产物。西周、春秋时代是“隐文化”的鼎盛期,与此同时,“直文化”也逐渐发展起来,两者在战国时发生冲突。在此后的封建时代两者逐渐融合,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两大基因。“隐文化”的价值在于维护以父权为核心的宗法家族秩序;“直文化”的价值在于维护以王权为核心的集权式社会秩序,它们的观念表现分别是礼治和法治。两者殊途同归,共同为中国古代法律从野蛮走向文明发挥了作用。  相似文献   

16.
中国文化传统二重性简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文化作为观念系统,必然有隐于其内并统摄其架构的相对稳定的基本精神,这种基本精神,谓之“传统”。在文化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深入探究中国文化(本文的“中国文化”即通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即传统,对于理性地批判、继承、转换和超越传统,从而更好地完善文化本体建设,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传统不仅是昔日的陈迹,也是现代的影象,更必是未来的基因。中国文化作为一种从“农业——宗法”社会的土壤里生长出来的伦理型文化,如果从纵向的角度来审视,并将其与别种文化形态相比较,不得不承认它有极深邃的底蕴和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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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与枯萎——个人本位法律观在中国的命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古老的盐碱地:没有“个人”的人群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总体精神是集体本位。它经历了以下几个发展阶段: 1.家本位(西周、春秋)。其基本精神是“礼治”,即以宗法等级观念作为治国的根本和法律规范的直接渊源。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私有制发展不充分,氏族内部的贫富分化无力啄破氏族的血缘外壳。当国家形成时,宗法血缘纽带不仅没有被清除,反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膨胀起来,获得更高的政治价值——划分统治与被统治阶级的标准和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权利再分配的尺度。即使是在西周,与其说是按地域来划分居民,勿宁说是按血缘来确定阶级。这就决定了国家政权形式——宗法贵族政体。在这个政体下,血缘等级与政治等级合  相似文献   

18.
义利问题是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重要内容。而以孔子、孟子和苟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义利现则奠定了整个儒学乃至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义利思想的基础。在当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历史地、全面地分析和看待先秦儒家义利观及其对现时代的正月两方面的影响,不仅有助于对祖国传统文化的进一步挖掘和研究,而且有助于树立适应时代要求的新的价值观念,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先秦儒家的义利观先秦儒家的义利观,是由孔子肇始,经盖、苟续成的。其所谓的“义”,是以宗法礼制或宗法伦理道德为基本内容的。其所谓的‘乔心则主要是抬物质利益或个人…  相似文献   

19.
乡村社会实行乡里制行政管理,这是古代中国不同于古代欧洲的地方。乡里制度的宗法性与行政性的高度整合,集中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结构的一些特殊性。历代乡里制度都是以对全体乡村居民进行什伍编制为起点,以“什伍相保”、“什伍连坐”为基本组织原则的。它是君主专制国家政权结构中最基层的行政单位,拥有按比户口、宣布教化、  相似文献   

20.
《孔学堂》2015,(4)
"礼法传统"是中华法制文明在数千年世代相传的历史进程中,所具有的以"礼"之精神为指导,以维护宗法等级秩序及"差序格局"为依归的立法精神、司法理念及执法原理。"礼法传统"的典型特征就是"礼法合一"。古代中国法律保障礼治秩序,礼治支撑法律。而"现代法治"则是西方社会历史及文化的产物,其实质在于以法律支配权力,政党、政府、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都必须遵从法律、崇尚法律,法律至高无上。本文以法律史的视野重新审视"礼法传统"与"中国现代法治"的关系。意在说明中国现代法治既有学习西方先进法治经验的一面,又有着鲜明的民族特性与时代特征。现代化的法治,必然有传统的基因。"礼法传统"就是中华法制文明区别于西方法治文明的最重要特征。在建设中国现代法治时,礼法传统蕴含的固有理性因素、机制及生成原理,更值得我们重视与挖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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