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土地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其主要功能是为社会提供食物,这是土地的自然特性。除土地的自然特性外,土地还有许多社会属性。因为我国的土地为集体所有、农户承包,拥有经营使用权,国家又是土地的终极所有者和土地社会管理者。这些主体对土地的不同要求,就构成了土地的社会功能。对国家 相似文献
2.
3.
目前,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严重失衡,要使土地使用者之间的利益趋于平衡,必须使不同使用者以及不同供应方式处于公正、公平地位。其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同一供地方式下不同使用者处于公正、公平地位,即不同的使用者采用同一方式取得土地时,所获得的权益与所付出的代价对等;二是使用者以不同方式获得土地所付出的代价与所得到的权利相一致,而不能对某种方式采取歧视政策;三是使用者之间的外部性的内部化。 相似文献
4.
5.
土地级差收益有哪些基本形态?研究这个问题,首先应当了解土地级差收益各种不同的形成途径。土地级差收益,在其确切意义上,是指在以土地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广义农业之各个分业中,投在土地上面的劳动(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由于主客观条件不同而形成的收益对比上的相对差异。显而易见,土地级差收益可由下列五种途径发生: A 由土地肥力的优劣及位置的差别发 相似文献
6.
清代山西契约的整理与研究目前成果甚少,运用契约资料对整个山西地区的土地买卖原因及其价格变化等问题进行探讨,学界也前所未见。本文主要以两千余件清代山西土地买卖契约为基础史料,力图证实清代山西契约在中国契约史上自有其区域特色。与此同时,不同类型的土地买卖以及不同区域间的土地买卖,其价格变化趋势都兼有共性与特殊性存在。 相似文献
7.
笔者以制度经济学的视角,从分析土地产权制度与土地投入方式的关系入手,解读土地整理产生争发展的制度背景.结论是不同的土地产权制度下会导致不同的对土地的投入方式,从而诠释为什么在目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下要由政府投入开展土地整理. 相似文献
8.
汉初军功爵制对权利待遇与土地占有具有限制的功能,身份爵级不同,其拥有的权利与义务就不同,其占有土地的标准(限额)就不同。汉初家庭诸子爵位主要通过继承、傅籍和赏赐而得,同一家庭中诸子的爵位存在不平等的现象。汉初家产继承受制于诸子的身份等级,当诸子的爵位不平等时,其继承的田宅往往也是不平等的,只有在诸子爵位平等或诸子均无爵的情况下,才有实行诸子均分的可能。因此,汉初的家产继承制是等级继承制。 相似文献
9.
提高农业生产率,追求高效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是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的重要保障。本文基于连乘分解方法,对农业生产率进行度量,具体对中国农业劳动、土地与资本生产率以及地人比率、资本-土地比率的变化趋势和规律进行分析,进而测度农业产业组织绩效。结果表明:不同的农业产业组织形式有不同的绩效,同一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在不同的环境条件下运行其绩效也有不同的表现。生产队集体农作制的最大弊端是限制了农业劳动力的流动,而家庭责任制的最大意义在于为农业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疏通渠道。家庭责任制是内生于农业生产率提高所要求的增加土地-劳动比率的必然结果,农业产业组织形式应朝着有利于提高地人比率的方向变革来提高其绩效以及农业生产率。 相似文献
10.
当前,对土地纠纷的研究必须跳出传统的"就土地纠纷谈土地纠纷"的怪圈,深入考察其背后整体性的与深层次的支配逻辑。在土地纠纷中,基层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民围绕着土地收益的分配规则与方式展开了各种形式的博弈。但各利益主体都面临不同的行动困境,并为此采取了不同的行动策略,这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基层政治的具体形态。要从根本上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必须从国家、基层政府与农民三重角度重构基层政治生态。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