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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当前我国食品生产领域潜在的安全风险十分巨大,食品安全监管也成为政府关注的头等大事.从国际经验来看,食品安全保障的核心是政府监管职能的实现.为此,不仅要克服我国传统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弊端,而且要落实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机制.这就要坚持食品监管公共利益原则,合理安排现代风险社会条件下政府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分配.同时,也必须考虑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监管的局限性,避免对行政监管的过度依赖,早日实现从单一行政监管体制向复合的市场化监管体制的转变,实现市民社会食品安全法治,使食品安全保障机制之上永悬利剑.  相似文献   

2.
农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给是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手段。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制度缺陷和政府责任缺失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不仅降低了农民生活质量,而且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政府作为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责任主体,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履行农村公共物品的供给责任。统筹城乡公共物品供给,加强农村重点领域的公共物品供给,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构建以政府为主体的多元化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主体结构,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供给责任划分;改革农村公共物品供给自上而下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民主、科学的自下而上的农民需求表达机制,保证农村公共物品有效供给;健全农村公共物品法律保障机制,使农村公共物品供给制度化、法律化。  相似文献   

3.
公共健康是一个群体性的健康问题。传染病、生活方式和环境卫生都是影响公共健康的重要因素。防止传染病的扩散和生活方式病的产生以及环境卫生的优化都需要公民的责任自觉。依靠公民的责任自觉可以尽量地减少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健康问题,这不仅可以提高所有公民的生活质量,而且无形中为政府节省大批的公共健康治理成本。从健康利益与责任的公平分配来看,公民的责任自觉是实现健康公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4.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突显着食品安全风险文化二重性相互制约又相互转化的过程.风险文化视域下,食品安全的治理不仅需要以制度性规范为中介的风险文化发挥作用,而且需要借助以内在价值认同为中介的规避型风险文化进行反思和自省.针对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主体模糊、责任评估界定较难、责任难落实的问题构建食品安全风险伦理责任:由事后追责向前瞻性治理转向的价值导向、以食品安全风险文化的价值敏感设计来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的伦理评估、形成多主体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伦理责任共担的自觉意识以及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防范的道德自省文化,最终借助实质性的价值主义来内省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行为以实现食品安全风险的根源性防范.  相似文献   

5.
作为长期困扰我国的社会难题,食品安全治理更多地倾向监管思路,主要依靠标准控制和法律追究等途径,却始终无法彻底解决问题。文章从责任视角出发,对食品安全责任认知的内涵和主体进行了分析,认为提升系统成员责任认知能力和水平,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以食品消费者为实证研究对象,构建结构方程模型,揭示消费者对各主体责任认知的内在关联。结果表明:企业、政府和媒体在责任认知过程中,都起到了重要的节点作用,通过不断强化网络路径,能够有效保证责任信息的交流与互动,使得食品安全体系在较高的责任认知水平上不断良性发展,从而有效化解食品安全危机。  相似文献   

6.
治理语义的"食品安全文明"——风险社会的视界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风险社会下的食品安全管理须能突破片面强调政府监管的惯性思维,转而建构和凸显治理,在此语义下,实现法律手段与伦理手段的结合,从而跃变为"食品安全文明"的复合管理模式,其中,政府部门与第三部门、营利部门各显所长但又密切合作,形成该模式展现治理的组合效应的两个维度:一是政府部门通过制度创新尤其是完善法治,来建构食品安全制度文明;另一则是第三部门和营利部门张扬社会责任与公共理性,打造食品安全责任文明.  相似文献   

7.
在公共经济领域中,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会因主客观原因而产生结构性失衡,出现政府缺位、越位及错位.这种责任配置的失衡造成的负面影响极其巨大,不仅加剧了公共产品经济中既有矛盾的冲突,而且产生了更多的新矛盾,大大加剧了贫富差距和分配不公,对社会稳定形成较大冲击,对此进行有效的法律调整急迫而重要.法律调整的总体思路是应当建立有效的公共选择和公共约束机制.可考虑从公共决策的法制化、依法合理解决公共产品的成本来源问题、依法制约政府利用制度供给的垄断地位而产生的种种失范行为等路径进行法治设计.  相似文献   

8.
近年来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政府和公众的高度关注。食品安全问题不仅导致消费者严重的损害得不到充分有效的赔偿,而且造成公众对食品安全的隐忧。当前,政府对食品安全直接监管的局限性、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以及食品企业违法成本过低都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的原因。应当将政府监管与社会化救济手段相结合,实行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侵权责任与责任保险的结合,是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有效手段。我国应当在立法中明确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的法律地位,确定投保人范围,并完善相关的缺陷食品召回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等制度。  相似文献   

9.
政府环境责任嵌入是一个多领域、全方位的问题.生态型政府建设要求政府通过推进生态制度规范和环境法治建设来强化政治领域的环境责任,科学发展观的落实驱使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担当经济领域的环境责任,生态文明理念的形成需要政府经由生态教育、宣传等途径来承载文化领域的环境责任,社会领域政府环境责任的实现离不开政府倾力发扬环境民主和培育社会环境自治.  相似文献   

10.
面对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我国《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在明确“重典治乱”的同时,探求法律责任配置的科学性。在食品安全法律框架中,经营者责任与监管者责任相互对应,共同构筑起基础性食品安全法律责任。而基础性法律责任之外的衍生性法律责任也应当成为食品安全法律责任结构优化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完善基础性法律责任的前提下,我国食品安全立法还需着重考虑引入强制责任保险机制、确立第三方辅助经营者赔偿责任、增设食品安全事故国家赔偿责任并强化食品检验人独立刑事责任等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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