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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6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战争罪是与战争紧密联系的国际犯罪,指在战争或者武装冲突中严重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规则、严重侵犯国际人道主义法的行为,被认为是应予以惩治的最严重的国际犯罪之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通过对发动和组织战争的首要战犯进行国际刑事审判,国际社会扩充对战争罪的认识。随着前南和卢旺达国际刑事法庭的审判实践,在适用战争罪时有所突破。在综合先前的国际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之基础上,《罗马规约》将战争罪列为国际刑事法院所管辖的核心罪行之一,并且以专门条款详细地规定关于战争罪的定义和具体表现形态。  相似文献   

2.
余发勤 《理论界》2008,(8):63-64
由于种种原因,战争罪被区分为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和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二者的构成要件以及具体罪名差异较为明显。从《成立国际刑事法院的罗马规约》的适用角度看,就目前的国际形势来说,国内武装冲突更为普遍,更具有现实意义。非国际性武装冲突中的战争罪的首要构成要件是国内武装冲突的存在,本文从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对这一要件进行辨析,并就其与国际性武装冲突的区别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3.
国际刑事法院的设立从一开始就与积极惩治最严重的国际罪行的人道主义理想密切联系在一起。然而,国际刑事法院要实现对国际罪行的有效管辖,就必须借助引渡形式。但国际刑事法院向《罗马规约》缔约国提出引渡请求时,可能面临的法律障碍有战争罪的过渡条款、缔约国对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罪名修正案的接受、缔约国承担的对第三国的国际法义务等。作为《罗马规约》非缔约国,中国可依据双重犯罪原则、《规约》补充性管辖权和本国公民不引渡原则拒绝国际刑事法院的引渡请求权。  相似文献   

4.
国际刑事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是主权国家让渡部分主权的结果,未对非缔约国主权造成冲击,众多的国际公约中都含有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条款,实践中也不乏国际刑事审判机构管辖非缔约国国民的范例;《罗马规约》中体现补充性原则的条款为非缔约国维护权益提供了便利条件;《罗马规约》中的个别条款对非缔约国是不公平的.但从总体上讲,法院对非缔约国国民行使管辖权具有合法合理性.  相似文献   

5.
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及其基本文件《罗马规约》的通过,标志着对于国际性刑事犯罪的管辖和处理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个证实正义理论的尝试性突破在国际司法正义实现的进程中起到积极作用。由正义与司法正义两者之间的联系凸显司法正义在实现正义过程的重要地位,而承载着实现国际司法正义重要使命的国际刑事法院及《罗马规约》其成立目的、机构运行的司法独立性质、法学理论视角下矫正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充分结合使其在体现司法正义方面更优于以往国际刑事审判机构。  相似文献   

6.
论建立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意义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罗马规约》的通过及国际刑事法院的建立 ,与《联合国宪章》正义、和平的基本精神一脉相承。在国际社会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下 ,《罗马规约》为国际化法治进程提供了发展契机。对于惩治已然犯罪的实然性、威慑未然犯罪的应然性方面 ,新诞生的国际刑事法院作为国际特设刑事法庭缺失的弥补 ,会成为国际社会惩治严重国际犯罪的最佳法律武器。  相似文献   

7.
1998年 7月 17日在罗马召开的联合国外交会议通过的《国际刑事法院规约》 ,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作了规定。但《罗马规约》的规定也产生了一系列管辖权之间的冲突 ,如《罗马规约》与国家主权原则的冲突 ,与其他国际公约的冲突 ,以及《罗马公约》产生的安理会与非安理会的冲突等 ,只有解决好这些冲突 ,才能真正发挥国际刑事法院的效能  相似文献   

8.
随着中国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的呼声见涨,如何实现中国刑法与《罗马规约》的协调已成为当下我们需要研究和探索的问题。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是直接影响刑事责任有无和大小的重要因素,因而《罗马规约》用几个条文对其做了系统和明确的规定,而在我国刑法中,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的规定则分散规定在不同的章节中,不仅系统性和明确性不够,而且有些内容与《罗马规约》的精神亦不尽一致。毫无疑问,排除个人刑事责任事由如何适用、其涵盖的范围如何都直接影响刑法的效力范围和适用效果。因此,对此问题进行比较研究对全面贯彻《罗马规约》精神,有效维护国家主权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应以合法性原则为基础,以国际刑法的二重性为线索,综合大陆刑法与英美刑法的法律观念合理确定排除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范围。并以此为前提,通过完善我国刑事立法努力实现我国刑法与《罗马规约》的协调。  相似文献   

9.
国际社会的和平与发展离不开国际刑事司法,国际刑事司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实现公正"的目标,则需要国际刑事审判机构中的检察官、法官、书记官等内设机构的人员来保障。但《罗马规约》赋予检察官自行调查权的规定却引发了国际社会对国际检察官权力滥用以及可能干涉国家内政的担忧。因此,如何对包括检察官在内的内设机构进行监督和制衡,是国际刑事法院从设计之初便值得反思的一个问题。  相似文献   

10.
论《罗马规约》规定的危害人类罪的前提要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广泛或有系统地对平民人口实施攻击”是危害人类罪成立的前提要件。所谓“广泛”,应从攻击行为的规模和受害人的数量两个方面来界定;所谓“有系统”,只要揭示出其“组织性”的特征即可,不能包含“政策”的要素;界定“对平民人口的攻击”时,应注意攻击与政策的关联性和攻击的持续性。在确定受害者是否为平民时,必须考虑犯罪实行时该人所处的特定境遇,而不仅仅是其身份。《罗马规约》删去了危害人类罪定义中的“武装冲突”要件,这实际上是降低了归属于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核心犯罪的入罪门槛,显然违背了国际刑事法院成立的宗旨,进而为粗暴地干涉一国主权留下隐患。  相似文献   

11.
国际刑事法院对于中国主权构成潜在威胁,其根源在于:普遍管辖权的蚕食因素、启动机制的强制因素、战争罪的衍生因素以及程序性审查权的优势因素。中国政府应当顺应国际刑事司法发展趋势,反思和修正绝对主权观,并加快国际犯罪国内立法进程,健全国际犯罪追诉机制,以有效屏蔽国际刑事法院的威慑力,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主权。  相似文献   

12.
联合国“维和”是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在制止和解决国际冲突、防止国际危机升级、维持一国内部的稳定、保护人权以及重建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如何评价联合国“维和”行动是目前学术界颇具争议的一个问题。本文对目前几种评价成功的标准进行了介绍,并对其优点及不足之处进行了评述。  相似文献   

13.
以摩根索为代表的现实主义学派所主张的国家利益观念 ,在二战后的国际政治发展中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是 ,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全球化趋势的不断深化 ,这种对抗性的利益观念已变得不合时宜了。在新的形势下 ,国家间的相互依存不断加深 ,国家利益完全可以达到正和关系 ,因此 ,在国家利益的确定和判断、国家利益的维护和实现等方面都需要树立新的观念  相似文献   

14.
战后初期中国的对日政策与战犯审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4 5年日本战败投降后 ,国民政府从长远的对日关系考虑 ,制定了“以德报怨”的对日政策。在这一政策的指导下 ,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进行了公开审判。国民政府在战时和战后对日本违反国际法所犯罪行进行了大量的调查 ,在审判前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并在审判过程中加以完善 ,审判是严肃、公正的。由于实行“以德报怨”、“宽大迅速”的审判方针 ,仅有极少数日本战犯受到处罚。国民政府的宽大政策带来了两方面的结果 :一是战后大多数日本国民感激中国 ,对中日关系的恢复和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另一方面 ,由于审判过于宽泛 ,使大批日本战犯逃脱了正义的惩罚  相似文献   

15.
从1931年的"九一八"事变到1945年8月15日的抗击日本侵略的战争是近代中国人民反对外敌入侵第一次取得完全胜利的民族解放战争,取得这次伟大战争的胜利离不开广大海外华侨的热心援助。海外华侨作为中华民族的一部分,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全力投入全民族抗战的洪流中,他们以宣传抗日救亡、组织救亡团体、捐款捐物、寄回侨汇、回国投资、购买公债、抵制日货、回国参军参战、维护国共合作、争取国际援助等多种多样的方式支援了祖国的抗战,为祖国抗日战争的胜利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相似文献   

16.
联合国是目前世界上最广泛的国际组织,其首要任务是创立国际安全新框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联合国不仅保留了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法院等国际性合作团体,促进了整个世界从以欧洲为中心向全球体系转变,而且为世界政治提供了一个中心舞台,但是它没能成功地建立起其创始者所期望的国际安全框架和使每个国家获得安全保障的世界新秩序。冷战的结束能否最终恢复联合国的能力,使其成功地履行宪章赋予它的职责,抑或超级大国之间对抗的消失是否反而暴露出建立全球性国际安全结构的深层次障碍,虽然目前看来后者可能性更大,但仍将拭目以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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