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为两岸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也为两岸证券市场的深入合作与一体化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当前全球范围内证券业的整合与一体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两岸证券市场一体化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现实的可行性,但是也存在着诸多的障碍,因此两岸有必要在借鉴国际证券市场一体化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完善ECFA等框架性协议的内容、建立两岸证券市场统一规则、构建两岸证券市场一体化制度的协调实施机制和实施监督机制等措施,消除相关的法律壁垒和制度障碍,促进两岸资本的自由流动,实现两岸证券市场的一体化。  相似文献   

2.
2011年,《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实施,为闽台两岸汽车产业的进一步合作提供更多的契机,也为东南汽车逐步走向国际打下夯实的基础。  相似文献   

3.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国际贸易中的大多数产品包含数国的增值贡献,以从价百分比标准判定产品原产地,具备影响政府产业政策、税收政策、贸易管制措施实施的作用.2006年欧盟等贸易体就中国汽车产业政策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其争议焦点反映出WTO《原产地规则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协议》对"国内增值比率"要求是否符合非歧视原则的不一致规定.分析欧盟与中国向WTO通告的非优惠原产地规则表明,在实施从价百分比标准的产品分布上,非优惠原产地规则的国际协调对欧盟应用原产地规则服务于特定政策目标的制约明显低于中国.我国从价百分比标准的计算方式与我国"国产化率"的计算方式存在差别,在我国重大装备制造业中执行"国产化率"要求,需要严格中间投入品原产地规则的配合才能够避免"国产化率"在执行中蜕变为"中国采购率"的弊病.  相似文献   

4.
后ECFA时代两岸金融合作展望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10年6月,《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正式签署,从此,台湾商品可免税进入内地市场,内地和台湾将逐渐整合成一个市场,两岸经济和金融合作即将步入制度化轨道。本文在阐述分析ECFA签署前两岸金融业合作状况以及签署ECFA对两岸金融业积极促进作用的基础上,对未来两岸金融业合作进行展望,并提出了后ECFA时代进一步推动两岸金融合作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的签署与生效标志着两岸经贸发展迈入正常化、制度化和机制化阶段。本文研究了ECFA框架下的近期经济效应,并探讨了后ECFA时期两岸经贸合作趋势,即推动两岸制造业全面合作;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大力发展以商业存在为主的服务贸易形态;深化两岸战略新兴产业合作;积极推动两岸"双向投资"。为加快ECFA的后续协商以及两岸经贸发展提供了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20多年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往来己有飞速的发展,但目前中国是世贸组织中极少数尚未参加任何区域或双边自由贸易安排的成员经济体之一。2002年11月在柬埔寨金边举行的中国-东盟峰会上,双方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正式确定了在2010年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早期收获”计划正是在这个框架下实施的。本文讨论的就是“早期收获”计划实施对中国的影响以及中国政府的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7.
宗平 《老友》2010,(8):12-13
6月29日,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在重庆签署《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这是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大进展,也是两岸关系史上又一座里程碑,将为两岸经济发展带来新契机。  相似文献   

8.
ECFA:“两岸特色”的区域贸易协定实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 ECFA)是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实践和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重要发展.ECFA在名称、主体、调整对象、基本原则、执行机制等方面显示出鲜明的“两岸特色”,不仅不同于一般的主权国家之间的RTA实践,也不同于中国RTA实践特殊形式中的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CEPAs.ECFA对于实现两岸经济合作关系的正常化、法制化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其对中华台北RTA实践发展可能具有的法律意义也值得关注和研讨.  相似文献   

9.
ECFA迄今已实施四年有余,各方聚焦两岸制度化合作的成效,其中ECFA实施对南台湾的影响备受关注。2011年以来南台湾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一系列变化。宏观层面,ECFA背景下南台湾整体经济环境并没有得到太多正向的改变,台湾南北经济发展失衡依然严峻;中观层面,ECFA早期收获清单主要涉及的制造业行业在中南部地区发展势头良好;微观层面,中南部地区ECFA主要涉及的中小企业绝大多数营业收入呈现上行趋势。在ECFA后续协商过程中,应采取"滴管式"的对台策略,在政策设计及项目选择上应更有针对性地指向特定区域、特定产业和特定群体,如此一方面可使惠台政策设定更为明确,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后续的成效评定。  相似文献   

10.
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是WTO成员之间的协议,所以协议建立的法律基础应围绕WTO关于区域组织的相关规定进行。框架协议对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符合WTO的规定,对一些难以量化问题有待于在单独协议生效后按照WTO有关规定加以贯彻。框架协议关于"早期收获计划"的规定是其重要内容,其涵盖范围大又兼顾了两岸特点,对框架协议的推行意义重大。关于投资和经济合作问题在单独协议的后续协商中两岸要贯彻互惠互补、先易后难原则。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