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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进 《昭乌达蒙族师专学报》2008,(7):77-82
私法的功能在于解决社会纠纷。社会纠纷是发动私法制度的必要条件。在这个意义上,私法只能以消极的方式影响社会的运作。而一旦私法企图以积极的方式影响社会的运作,法律制度便有被滥用的危险。怀着发展国内信托业的希望,大陆法系立法者于移植信托制度之时,运用信托公示制度升级“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实现了从“信托财产的意定独立性”到“信托财产的法定独立性”的转型。然而,无论是从信托公示的必要性,还是从刺激国内信托业的发展而言,“信托财产的法定独立性”均无从提供正当化的说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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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杨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7):50-53
所有权概念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是有极大的不同的,而具体到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上,英美法系国家规定受托人和受益人以不同的方式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然而,在严格的大陆法系的所有权概念中,二者都不对该财产拥有所有权,只不过各自对该财产享有不同的权益,这造成了大陆法系国家在移植信托法方面的困难。应建立不动摇民法物权基础的信托法所有权,民法上的委托人的所有权属民法物权范畴,在信托法上可确认受托人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受益人享有受益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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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证遗产信托在中国存在广阔的发展空间出发,指出了现实中妨碍遗产信托发展的现行税制和法律不完善及缺失的问题.在立法层面上主张,在民事信托方面放开受托人的资格规定、取消信托产品的规模限制,在税制上运用导管理论,制定配套的信托税制和完善信托工商登记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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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一轮农村土地改革的开展,我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的态势。作为农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农地信托是破解农业金融困局的有益探索。为推动农地信托的良性发展,我们需要对农地信托法律关系的主体和客体准确定位。农地信托的主体主要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由于我国农地信托多采取自益信托的模式,其委托人应是农村承包经营户,受托人须是符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农地信托机构。农地信托的客体是农地承包经营权,农户作为委托人需要将农地承包经营权转移给农地信托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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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信托之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信托制度为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提供了新的运作机制,但在实施过程中又面临许多问题。作为信托财产的知识产权权利范围的模糊性、知识产权信托登记机构的不确定性、知识产权各种权利期限对于信托期间确定的影响,以及知识产权评估机构的不健全等都给知识产权信托的运行造成阻碍。廓清知识产权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确定知识产权信托登记机关,结合知识产权的权利期限确定信托期间,建立知识产权评估标准、评估机构是完善知识产权信托制度的出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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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斌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28(7):203-205
信托制度作为英美法系的产物,在世界各国受到了青睐。随着我国信托法颁布,引来了我国信托业的春天。信托财产独立性是信托制度最根本的特点。笔者在探讨信托财产独立性之际,认为信托财产独立性具有相对性,以图诠释信托制度神秘的内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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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秦甦 《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6(4):33-38
对于我国《信托法》的信托财产所有权的归属问题,目前学术界尚乏一致意见。本文认为,应当承认信托财产权转移的行为,将信托财产所有权归于受托人,使我国信托法能完整地继受英美信托法之精神实质,通过对财产所有权的移转和灵活安排而实现简便、安全、高效的财产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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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能分割:论我国《信托法》之信托财产所有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上信托财产的“双重所有权”与大陆法财产权制度的冲突引发了信托财产所有权归属争议。我国《信托法》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是信托财产所有权权能的分割,是在借鉴英美信托财产所有权理论基础上,对信托制度进行的诠释与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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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春洁 《西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3):17-20
国内对著作人身权信托进行研究的学者只有刘丹冰教授和杨延超博士,但两位学者对著作人身权是否可以信托持完全相反的观点,且这两种相反的观点均有商榷的余地。著作人身权虽然与民法上的人格权有相似之处,但著作人身权不属于人格权的范畴,因此,不能以著作人身权是民法上的人格权为理由而认为著作人身权不能信托。另外,由于法律的相应设计,著作人身权不进行信托也能达到信托目的,而且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人身权不宜信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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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归属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于海涌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51(1):148-154
信托开始于信托之设立,结束于信托之终止。中国的信托法注重信托的设立,而对信托的终止关注不够。我国信托终止时财产归属的立法设计不仅简单粗糙,多有疏漏,而且缺乏可操作性,这将直接影响信托终止时的财产分配,可谓与当事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分析表明,中国信托法在三个方面具有较大的改进空间:第一,在信托财产的清算中,受托人处于十分关键的位置,一旦受托人滥用权利,将会对受益人、委托人和债权人造成不利影响,尤其在信托财产无法满足全部债权时,债权清偿的先后顺序至关重要,因此,信托财产的清算应当置于国家的监督之下,并应明确债权人的先后清偿顺位;第二,在清偿全部债权后如有剩余财产,在没有意定归属人和推定归属人的情况下,应当将委托人作为第一顺序的法定归属人,受益人或其继承人只能作为第二顺位的法定归属人;第三,在确定剩余财产的归属后,强制执行的对象将是信托财产的归属人,但针对归属人强制执行,当应明确其只需在取得信托财产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相似文献
14.
李慧 《太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Z1):21-23
信托财产与一般财产相比较,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其具有的独立性,是由信托财产的所有权与受益权相分离的法律属性所决定的,也是信托目的得以实现的基础。尽管信托财产独立性设计对受益人的利益有所偏袒,但从社会成本而言,其目的在于促使交易成本最小化。在特殊情况下,出于利益平衡的考量,对其独立性应当加以否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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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信托制度是美国现代成年监护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成年监护制度的运行与发展,关系到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利益的保障与维护。经过多年的实践,美国成年监护制度中的财产信托制度迅速发展,取得了引人瞩目的社会效益。美国信托制度的理念内涵与实践经验,对于进一步改善我国欠缺行为能力成年人的生活状况,提高其经济保障水平,建立健全相应的配套制度,促进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6.
吴惠巧 《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23(1):10-15
台湾的宗教信仰,以佛、道教的信仰人口最多.很多寺庙的财源日益短少,存在收入不确定性、神职人员的培育与晚年生活安置、寺产纠纷等问题;大多数台湾寺庙的财务不透明,且主管的单位任由其自理.以新制度经济理论建立研究架构,由案例探讨与深度访谈汇整台湾宗教问题,可以得出研究结论:以信托处理宗教财产问题具优越性;宗教团体不谙信托内涵,虽偏好维持目前财务管理方式,却希望有较高的财务管理报酬率;有五项因应策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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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舒 《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2(3):75-78
信托关系的核心在信托财产 ,而信托财产最显著的特质则在其独立性。我国《信托法》第 16条确立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原则。本文正基于此 ,就信托财产独立性法律拟制的原因、具体表现、实践价值及与相关制度设计的联系展开论述 ,以期有益于我国《信托法》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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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纯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6(3):92-96
特殊目的信托(SPT)是资产证券化的重要载体,而可证券化资产亦即信托财产关系安排是证券化的实质.厘清SPT架构中信托财产的法律本质、特质和"真实交易"的认定,可以为在我国现实法律环境下选择或设计SPT的制度架构,提供理论指引. 相似文献
19.
汤淑梅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
按照信托法的规定,受托人应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信托财产,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受益人的利益与受托人的行为密切相关。立法和规范制度的缺失,使受托人责任的承担问题成为化解通道类信托业务风险的难点。通道类信托受托人的职责由多方主体分担,该特殊性导致了同一信托下受托主体的多元化。各受托主体应就其分担的职责和获得的利益承担相应责任。厘清通道类信托受托人责任的承担,还要正确界定和处理合同受托人与其他相关主体的关系。 相似文献
20.
论信托财产所有权--兼论我国相关立法的完善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对于信托财产,英美法系赋予受托人“普通法上的所有权”和受益人“衡平法上的所有权”,其原因在于英美法系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分野。大陆法系的所有权理念无法兼容双重所有权,这成了信托法移植最难解决的一个问题。我国信托法则对其归属尚无谈及,不利于受益人、委托人以及他们的债权人的保护。应将信托财产的所有权赋予受益人。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