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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娟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2):151-156
2005年案例指导制度正式列入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改革之中,以实现统一和灵活适用法律的功能。指导性案例和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实现统一法律适用职能的两种形式,但它们在效力和形式上都不同,指导性案例不具有强制力。指导性案例的形成和效力来源亦不同于英美法的判例,它是下级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由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发布,下级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参照适用。在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日益融合的趋势下,指导性案例结合了两大法系的可能优势,形成中国司法改革的制度创新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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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案例指导制度的推出,反映了中国司法改革的渐进,它是判例制度最终在中国建立的阶段性步骤.现行指导性案例的法律定位不明,缺乏强制力,选编及适用等配套制度不够健全,对司法实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该制度的完善,必须明确案例作为司法解释原始形式这一法律属性的定位,统一选编主体、规范选编标准、完善编纂体例.在案例适用问题上,应建立当事人提出与上级检察院监督、社会监督等多元化主体机制以及检察官对区别技术的掌握等系列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3.
耿凌燕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1(6):16-17
具有中国特色的审判委员会制度,在保证审判质量,加强执法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其逐渐暴露出固有的弊端。为了使审判委员会制度发挥其在审判实践中的积极作用,应当对它的性质和职权进行分析和界定。从目前来讲,完善审判委员会制度应当完善其关于运行程序、人员组成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错案追究制”等。 相似文献
4.
案例指导制度的价值探究及理性定位——基于宪政中国发展中制度借鉴的视角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张艳 《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8(1):57-62
案例指导制度是中国在立足本土法文化传统的基础上,借鉴、吸收西方法治及宪政文化中的合理因子而在司法领域中进行的一次尝试.就应然价值而言,它有利于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有效指导下级法院审判工作,进而维护司法公正和效率,树立法律权威,同时能够积极推进司法实践与司法理论研究的良性发展.但当前,我国所要确立的是区别于英美法系判例法制度的中国特色的案例指导制度,未来该制度能够实际发挥怎样的作用还受制于多方面的社会因素,面临着许多现实困难.就正处于转型期间的中国而言,我们必须确立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导,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参与的案例指导制度模式,并逐步完善与案例指导制度相配套的司法制度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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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判委员会制度考——兼论取消审判委员会制度的现实基础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独具中国特色的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存在,是由历史和政治两重因素作用的结果。现行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最大弊端是:通过暗箱操作的方式行使审判组织的职能,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司法不公和司法效率的低下,也为司法腐败提供了温床。审判委员会制度已不适应司法审判的需要。并且,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素质的提高,人民法院的功能也发生了根本性转变,取消审判委员会的条件业已成熟。 相似文献
7.
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案例指导制度以更为直观形象的方式满足了法律适用的现实需求,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对H省法院案例适用情况的实证调查表明,案例指导制度在理论认知、定位与效力、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妨碍了案例指导制度的推进和落实。培养法官参照案例判案的习惯,明晰案例指导制度的定位与效力,建立全国案例数据公开查询系统,努力实现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的美好愿景。 相似文献
8.
《兰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173-181
我国检察机关职能定位历经了从监督为主到诉讼为主的转变,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与职能实践也随之出现错位。为应对司法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对法律监督理论和检察职能体系的冲击,需要构建完善与宪法定位相适应的多元检察职能体系,实现检察职能的转型发展。 相似文献
9.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6):37-41
为解决同案不同判的困境,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在全国各省市逐步推行,既是行政裁量治理技术的创新,同时也是行政自我拘束原则的要求,对统一法律适用、强化说理制度起着重要作用。辽宁、河南、湖南三省基于当地行政执法的特征进行法律规制,但在制定主体、遴选标准、效力定位上存在差异和疏漏,针对这些问题,在未来制度设计中应注重制定主体的层次化、遴选标准的明确化、案例适用的标准化。 相似文献
10.
陈灿平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3(6):560-565
当下之中国,采纳本源型的西方判例法制度受到宪政和司法体制限制且缺乏司法文化之基础,而走司法解释型的案例制度之路又存在理论上的误区及权力异化之危险。从司法管理、司法方法与审判程序制度相结合的视角,在现行案例指导制度基础之上,由最高司法机关统一建构司法方法性的管理制度,如案例监督与指导制度(简称“案例督导制度”)合法而可行,现实且必要。文章对案例监督与指导制度的内涵、实质、新颖性、合法性等问题进行了全新诠释,并从法理、司法方法和司法管理角度做了进一步阐述和论证。 相似文献
11.
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我国法律确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准则。由于我国法院机构设置、人事管理、预算制度和法院内部机构方面固有的弊端,使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难以实现。解决法院独立和法官独立方面存在的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相似文献
12.
倪斐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4(3):66-69
案例指导制度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维护我国法制稳定与统一的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司法效率,实现司法公正有着重要意义。然而,案例指导制度在制度构建上存在着指导性案例形成的法律依据问题,在制度运行上存在着指导性案例的法律效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增强立法机关对指导性案例形成的监督,赋予指导性案例强制力;对法院和法官的角色正确定位,加强法官在判决书中说明理由的义务。 相似文献
13.
李超 《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0(4):19-23
权力一元到三权分立,中国近代社会权力体系的重构可以视为社会各层面政权管理体制上的转变.作为对德、日政体仿效的结果,近代中国对司法审判权体系的认识集中体现为建立独立的司法审判机关,配置独立进行司法审判的法官.但以理想的近代分权模式完成中国政治权力体系的重构,以理想的制度设计实现新型权力规范的正常运行,在近代中国社会,面临着现实的社会适应性难题. 相似文献
14.
文化力量作为国家的“软实力”,已日渐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竞争,当今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中华音乐文化是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高等音乐教育作为中华音乐文化传承、创新的基地,义不容辞地承担着打造中华音乐文化国际竞争力的重任。但是,中国高等音乐教育中存在的音乐文化“母语”错位以及音乐教育价值取向偏失等问题,却使高等音乐教育难于履行提升中华音乐文化竞争力的使命。坚持“和而不同”的差异化竞争战略,在中、西音乐文化交流中坚持以我为主、综合创新,是中华音乐文化随着中国的和平崛起同步走向世界的基本对策。 相似文献
15.
马登科 《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8(3):129-136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并不意味着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定型。民事检察抗诉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监督和保障民事独立审判原则、处分原则和当事人平等对抗原则的正确施行,符合我国的现实国情。具体而言,可在民事执行、调解、破产程序等方面拓展民事检察抗诉监督的范围,把握抗诉监督的重点,实行主动干预和被动响应相结合的程序运作机制,遵行规范的抗诉程序。 相似文献
16.
徐德刚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9(6):39-44
行政检察监督应包括检察机关对特定违法行政行为和行政诉讼活动两方面实施的监督。现行行政检察监督仅限于对已生效行政裁判提起抗诉,严重影响了法律监督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发挥。有必要构建一个完善的行政检察监督体系,以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 相似文献
17.
试论艺术表演团体体制调整和制度创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艺术表演团体改革的核心在于体制调整,艺术表演团体体制主要表现为一种"关系"的结构化和秩序化。因此,艺术表演团体与政府、艺术表演团体与社会、艺术表演团体与演职员工之间的三大关系构成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的基本框架。 相似文献
18.
康化椿 《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9(3):103-107
德育和德育教学的主导因素具有多层涵义。德育教师的主导职能是 :(1)提升德育境界 ,把握宏观走势 ;(2 )认知德育对象 ,塑造德育主体 ;(3)把握德育契机 ,促成道德完善。 相似文献
19.
张锐智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7(2):134-138
司法法治是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重要环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司法法治的必然要求。按照党中央“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部署,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主要任务是: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司法法治要求的法律体系;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提升司法职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 相似文献
20.
为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得到有效规范,可借鉴西方国家的判例制度,赋予我国一定级别的行政机关发布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指导案例,对法无明文规定、规定不明,或规定了较大裁量幅度,或具体行政行为易产生差异的案件,省级或以上的行政机关有权发布具有指导性质的行政案例,并赋予行政指导案例相应的法律效力,其他行政机关在处理类似情形时,应比照行政指导案例进行执法。这有利于统一执法标准,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做到同案同处理.以实现法律的公平公正。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