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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法家认为,对个人而言,按法度生活就是按职分生活;法度是一定的、可以把握的,但法度的实践却是不定的,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如何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度在合理的轨道上行进,这就是法家选择"理"的最大理由。"理"是动态层面上法度运行规律的凝聚,是法度实践过程里的航标;"理"不是一般的存在,是道理的存在,是道的具象;"理"不仅具有时变性、公器性的特点,而且持有平易性、功利性的特征;"理"是法度实践的保证。总之,"理"是解开法家思想真谛的枢机。  相似文献   

2.
毛泽东发动“尊法批儒”运动的直接原因在于利用法家厚今薄古的思想为“革命”进行辩护.“尊法批儒”运动的深层原因在于人类文化演进的否定之否定的规律.“尊法批儒”给我们的启示是:当代中国文化建设一方面必须捍卫其现代性指向,另一方面应当追求现代化与传统文化资源的完美契合.  相似文献   

3.
先秦法家思想是适应时代的产物,选择法度、法理来作为整治社会的利器,既是法家思想家的选择,也是时代的选择.法不是法家的创造,是中国文化的既有因子,法家思想中的法,是法家整合摄取历史、时代其他文化因子和营养后的产物,包含着思想融通的特点;融通是从礼法到道法的向度,在具体的演绎过程中,荀子由法礼到礼法的强调,到最后对道法的热衷,对法家由道而法倾向的最终形成具有直接的影响.  相似文献   

4.
朱子理学的成就之一在于建构了儒家的道德形上学体系。之所以称之为形上学体系,乃是因为其理学背后有一套较为严整的概念结构。朱子理学的概念结构在其毕生钻研的《四书章句集注》中体现得最为充分。这一概念结构由“天—理”“性—理”“仁—理”三个层面依次展开。在“天—理”结构之层面,朱子着重强调了“天”—“理”—“天理”的绝对价值、“诚”的基本属性、“人欲”去尽而“天理”流行的基本判断、“圣人”之道的绝佳载体、“理”与“事”的体用架构。在“性—理”结构之层面,朱子生动呈现了人之“性”与物之“性”乃“天”之“性”的转化与分有之首要内涵、“天—理”与“人—性”所构成之价值序列、儒家之“性”一般指向“天命之性”而非“气质之性”之义理依据、“性—情”关系之心性论思想与方法论意义、“修”与“教”之工夫修炼路径。在“仁—理”结构层面,朱子集中反映了“仁”之于“人”的主体性确立与道德性挺立的决定作用、“仁”乃人之为人的必然之“理”的题中之义、“仁”乃“心”之枢纽以及“仁”乃人之本性的理论关键、“取舍之分明”与“存养之功密”的“为仁”方法、涵养径路解读“尊德性”与认知径路解读“道问学”的学术走向。从“天—理”到“性...  相似文献   

5.
在中国传统的法治思想中,无论是偏重“德治”的儒家的,还是偏重“法治”的法家的,他们均认为“诚信”是“国之宝”、“民之所庇”;“身正”是治事理政、教化他人的前提;“别善恶”、“理万人”是“法”的初衷。  相似文献   

6.
法家是先秦时期主张“法治”、强调耕战、坚持历史进化观、力主改革的进步思想流派。《汉书·艺文志》云:“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易》曰:‘先王以明罚饬法。’此其所长也。”理官,就是法官。法家思想从萌芽到成熟,经历了一个长期的曲折的过程。春秋初期的齐相管仲主张“以法治国”,嗣后,郑之子产、晋之范宣子均立法以治,魏李悝大倡法治,韩申不害“明法”重“术”,慎到“尚法”而讲“势”,秦商鞅变法而国大治。管、李、申、商诸人史称前期法家。战国末期之韩非子,“观往者得失之度”,集先秦法家之大成,史称后期法家。反映上述法家人物思想及其斗争风采的法家著作,是我国一份宝贵的文化遗产。研究先秦法家著作的现状及其体式、风格,对我们了解这朵开放在先秦诸子散文苑囿里的奇葩,无疑是有益的。  相似文献   

7.
现代对于朱学与陆王学的研究,大都以“性即理”与“心即理”区分朱学与陆王学,并将二者对立起来,把朱学界定为“理学”,把陆王学界定为“心学”.与此不同,一些学者反对把“性即理”与“心即理”对立起来,甚至通过强调二者的相互联系,把朱学与陆王学调和起来.马一浮虽强调“性即理”与“心即理”的不同,但是以朱熹“性即理”涵摄“心即理”.牟宗三则通过分析朱熹“性即理”与陆王“心即理”的截然不同,并以为“朱子实非孟子学”.这些莫衷一是的学术观点是进一步研究朱熹“性即理”及其与陆王“心即理”之关系的学术基础和可供参考的学术资源.  相似文献   

8.
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不少老师都采取了“理”与“力”相结合的方案:在课堂上给同学讲道理,陈述迟到的弊处,禁止迟到的好处,进而推出:“不准迟到,迟到者罚站。”在具体操作中,对于迟到者当然要惩罚,严格执行规定,但同时对迟到者进行说服教育,并针对不同的情况在罚站的时间长短上有所不同。其实,我们经常挂在嘴边并不时与之打交道的法,也是“理”与“力”的结合。  相似文献   

9.
司马迁在“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大历史”史观的基础上,肯定了法家人物在历史变革时期不可替代的作用;客观描述了法家人物固有的局限性;深刻剖析和批判了法家人物道德人格的缺陷。并依此对司马迁评价法家人物的矛盾说提出质疑。  相似文献   

10.
“活法”说既是中国古代诗论中的重要理论话题,又是中国古典美学中的一个重要范畴。诗学“活法”说对我国古代文学艺术有着极为深远的影响。苏轼深谙“活法”的真谛,并创造性地将这一思想贯通于书画艺术实践之中。在对待前人古法的态度上,他主张“变古法”“出新意”。在艺术法度的把握上,他推崇“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在探求艺术创作规律的过程中,他讲求“随物赋形”“行云流水”。苏轼对于“法”与“活”的认识,在整个艺术领域具有方法论上的普适性,同时具有鲜明的辩证色彩和可贵的实践品格。在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话语体系的当下,苏轼“活法”思想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或许能给我们一些启示。  相似文献   

11.
法家作为政治思想流派,主要出现在战国时代的诸子百家争鸣时期。在战国时期的法家代表人物中,相当多的法家思想家都与韩、赵、魏“三晋”有着深远的关系。他们或是出生于“三晋”,或曾经活跃于“三晋”的政治舞台上。法家不仅重视法、术、势,而且对政治道德也给予极大的关注,特别注重高扬忠德。与儒家广义的忠德观不同,法家的忠德观相对狭义,主要集中在忠君这一点上。通过对三晋法家代表人物忠德观的分析不难发现,法家忠德观的理论依据是建立在自私人性论基础上的,其政治定位主要奠基于君尊臣卑的君臣关系上,至于其核心内涵则完全集中在臣子对君主的绝对、片面的忠顺上。概言之,以三晋法家为代表的先秦法家学派对忠德的界定和阐扬主要集中在臣子忠君上,其根本还是服务且服从于君主以法、术、势来治国理政。因为是建立在维护君主专制这一目的之上,因此,法家的忠德观主要体现为忠君道德,且缺乏先秦儒家忠君道德那种双向性,而表现为绝对化的、单向度的忠君。  相似文献   

12.
自称“现代法家”的“四人帮”鼓吹“法家爱人民”,用儒法斗争抹煞阶级矛盾,贩卖反动的阶级调和论,为他们篡党夺权制造反革命舆论。江青叫嚷:“历史上,凡是法家都是受压迫的,他们是基层起来的,要斗争”;“总的来看,历史上法家对群众是爱护的,使群众受到鼓励。”她甚至说:“法家中无农民,农民不识字,可以有他们的代言人嘛,是否法家即其代言人”,竟把地主阶级的法家说成是农民阶级的代言人。“法家爱人民”论是孔孟之徒“仁者爱人”说的翻版。“四人帮”贩卖这一谬论,  相似文献   

13.
毛泽东哲学思想科学回答了近代“中国向何处去”的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弃旧图新、继往开来的“转向”特质,成功推动中国传统哲学由“转识成智”转向实践智慧,有效促使中国传统哲学与外国哲学由“观点碰撞”转向“超越与发展”,有力促进中国传统哲学由注重“哲学之理”转向“工作方法”,真正实现了中国传统哲学由“推动现代化”转向“创新性发展”。它的形成与发展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志性成果,是中国哲学的创造性成果,昭示着新时代中国哲学发展的走向。  相似文献   

14.
在管仲提出较为系统的“以法治国”概念的基础上,商鞅更加强调“法”的重要性及“法”的应用。在论述法的起源、特征、作用的过程中,商鞅之“法”中折射出刑名逻辑思想的光芒。集法家大成者的韩非对商鞅之“法”及其刑名逻辑思想继承和发展也正在于此。  相似文献   

15.
“活法”是中国古代文艺创作的重要思想,首倡者应为北宋胡宿,其以“活法”来倡诗作之新变;苏轼对“活法”的推进至关重要,提出“信道法智”“道凝而法活”,反对“死法”,将“活法”作为“道”及万物人生之本性而致思,确定了“活法”的基本意涵和生命向度。吕本中认为“活法”是“有定法而无定法,无定法而有定法”,并落实到自我生命的维度,张元幹、杨万里等进一步阐发了“活法”之说。宋代理学彰显着生生性、活络性,“活泼泼地”是理学家常探究的话题,儒家之“活”是万物之理、学问之法,亦是文艺之则;禅宗之“活”是“活法”观的重要思想源头,“参活句”一直是宋代禅僧的话头,圆悟克勤、大慧宗杲多次论及,这对吕本中、杨万里等“活法”观具有巨大影响,清代朱庭珍、石涛等人直接将“活法”阐发为“至法”“无法之法”。中国古代之“活法”观凝结着宇宙万物之生命的深度思考。  相似文献   

16.
存在主义的不同阐释者:海明威与大江健三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从存在主义“世界是荒谬的”、“自由选择”及“责任”等概念出发,比较海明威与大江健三郎在作品中对存在主义这些概念的不同阐述,从而得出东西方存在主义的异同及东西方作家对人的生存价值的不同追求.  相似文献   

17.
集法家之大成的思想家、理论家韩非,反对人才贤治,主张人才法治,在我国古代人才思想史上标新立异,独树一帜,体现了法家学派的思想特色。韩非的“贤才”意识韩非“尚贤”与否,学术界众说不一。我认为韩非是“尚贤”的,但其所尚之“贤”的内涵,实质与诸家不同。韩非认为:“所谓贤臣者,能明法辟、治官职以戴其君者也。”(《韩非子·忠孝》以下只注篇名)“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有度》))由此可知,韩非心目中认可的“贤才”,一是要知法,二是要守法,三是要有一定的法治才能,为君主尽心尽力彰明法度,推行法治。从这个意义上说,忠君守法便是德,明法能法便是才。说到底,“贤才”就是韩非常常称道的“循令从事之臣”、“执法教民之吏”和“智术能法之士”。显然,韩非的贤才观已打上法家思想的烙印,凡不符合这一规范的“贤才”,即使是先贤大圣,亦不以  相似文献   

18.
郑丽娜 《新天地》2011,(5):121-122
何谓物理,就是要以“物”喻出“理”的本质,以“物”明了“理”的内涵,以“物”揭示“理”的真谛。物理学是一门成熟的精密科学,生活事实是它的基础,逻辑关系构成了它的理论结构,两者缺一不可,在高中阶段,我们要尽可能多的程度上按他本来的面目展现给学生,使学生看到,它是人类三百年来创造的有代表性的学科,  相似文献   

19.
为探讨朱熹“义”、“利”思想的现代意义,运用文献研究法等方法对朱熹相关理论进行研究。分析认为,朱熹在总结前人观点的基础上对“义”和“利”进行了阐释,指出“义”是“天理之所宜”,是“心之制”,“利者,人情之所欲”;朱熹不仅继承了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而且进一步把“重义轻利”思想与“理”联系起来,对其作了本体论的论证;其意义就在于告诫人们在现代社会既要重视“利”,也要重视“义”,当“利”和“义”冲突时首先要取“义”。  相似文献   

20.
从先秦时期的鸿沟到唐宋时期的惠民河,再到元明清时期的贾鲁河,“贾颍”水运航道经历了多次变迁,在不同历史时期处于不同的地位。特别到了清中期,达到鼎盛的“贾颍”水运推动了依赖于航道的周家口市镇经济快速发展并到顶峰。后来,伴随着航道的衰落,周家口商业经济亦走向衰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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