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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7 毫秒
1.
婚姻如同爬树,一要坚持不懈,二要留一手。所有女人都希望自己的感情美满,婚姻幸福,并愿意为之不懈努力,但很多时候却适得其反。为什么呢?因为很多女人并不了解通向幸福婚姻的路该怎么走,甚至会困于某些千百年来约定俗成的情结之中不能自拔,盲目地按照“那个”意念行事,结果让原本幸福的婚姻掉转了方向。其实,婚姻幸福除了坚持那些情结外,更多的还需要一些“留一手”来为幸福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2.
红学界普遍认为,林黛玉的婚姻悲剧是封建礼教叛逆者的悲剧。笔者认为“爱情至上”与“个人主义”的嫁接是导致林黛玉婚姻悲剧的基本原因。她在爱情问题上并未受到贾府上下人等的任何压抑,她本人也未有任何反叛之举,不存在所谓“叛逆”问题。林黛玉的“乖僻”性情与多病之体“恐不长寿”是贾母决心将其舍弃的终极理由。她的婚姻悲剧是她自身造成的。她很早就陷入了“爱情至上观”的泥沼。  相似文献   

3.
明代中后期婚姻司法中,“情”的因素值得关注。梳理这一时期婚姻法律条文及律注,从“妻妾失序”“买卖妻妾”“悔婚”等司法案件的审理与判决入手,探讨婚姻司法实践中官员对男女之“情”的认识与理解。分析可见,《大明律》《问刑条例》等重要律法条文中,“情”的空间很小,但是这一时期的律注以及司法实践中,律注人与司法官员在阐释法律条文以及判词撰写中运用了“情”的视角,对两性、婚姻关系中的男女行为给予一定程度“情”的理解,“情”是案件审理和判决的权衡参照。  相似文献   

4.
以江西安义农村为例,探讨打工潮流中,农村婚恋家庭领域新现象——“闪婚”的成因,找寻新生代农民工的婚姻家庭归宿。研究发现,将婚姻形式的偏好纳入流动的时代背景,从家庭代际关系的互动模式切入,“闪婚”成为安义农村地区婚姻形式主流具有结构性原因。年轻人在打工时代遭遇了本地恋爱不现实、跨省爱情风险高等婚姻困境,父辈对年轻人的婚姻支配权及对他们婚姻稳定的强烈期待,共同促使“闪婚”成为当地婚姻“潮流”。“闪婚”是代际双方顺应农村社会的流动性,做出的无奈之选,务实之选。  相似文献   

5.
(叶普照摘编)澳门“事实婚姻”与内地“事实婚姻”之比较研究/夏吟兰作者在澳门《行政》第50期上发表文章指出,事实婚姻作为法律婚姻的衍生物从古罗马的时效婚到日本的内缘婚在东西方法律文化中均广泛存在,并延续至今。但令人注目的是,在现代西方社会,由于同居关系、伴侣“婚姻”的数量不断上升,法律不得不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之间的实质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的多元化趋势已初露头角,事实婚姻的内容及地位均已悄然发生变化。《澳门民法典》中的事实婚姻制度即反映了西方社会法律学者对现代婚姻关系、性关系的重新定位与思考,其内容、外…  相似文献   

6.
犹太历史上曾经历过一个“摩西时代”。这个时代是犹太人从部落向国家过渡的重要转折时期。在社会转型期 ,人的生活方式、道德准则也必然要经受考验。除旧布新 ,时代使然。“摩西”对犹太婚姻旧俗的革命也是如此。“摩西”之前 ,犹太人婚姻的主要形式已发展到父系家长制下的一夫一妻制 ,然而 ,还存在许多婚姻陋习 ,与社会的整体进步格格不入。《利未记》第 18章中 ,“摩西”向他的族人提出了“勿乱骨肉之亲”的婚姻禁忌。变革之后 ,犹太人基本摒弃了其传之已久的婚姻陋习。  相似文献   

7.
康德的婚姻学说因其对男女性关系的论述而被不少学者贴上“粗鲁”、“不体面”等标签。这些学者并未理解康德关注“性”这一主题背后所蕴藏的真正哲学动机。在康德看来,若要揭示婚姻的“实在本质”,则必须从人之固有的、不变的本性出发来探讨婚姻。基于此,康德认为婚姻的实在本质不是生养后代,也不是爱情,而是在不压抑自然性欲望的条件下,保留人性尊严。虽然康德强调婚姻的这一道德维度,但是他在婚姻问题上并不因此就是一位死板严苛的道德主义者;相反,他重视“爱情”、“献殷勤”等与婚姻相关的感性因素的重要性。因为在他看来,这些感性因素可以作为一种必要的道德劝勉,鼓励人从“性之爱”走向一种“人之爱”,从而学着去尊重他人的人性尊严。  相似文献   

8.
鲁迅先生说:“科学者,神圣之光,照世界者也,可以遏末流而生感动。”封建迷信就是诸多“末流”中最显眼的一股,这股“末流”流淌了几千年,至今尚未绝迹,虽已不复昔日“大河滔滔”之“伟像”,但仍不失今日阴沟流水之潺潺,且有向各行业蔓延之势。在演艺界,笃信鬼神的明星大有人在。某电视连续剧开拍时,女主角要求为她设置祭坛,并行三跪六拜大礼后方可拍摄。一些女歌星演出安排时都要翻“黄历”选黄道吉日,上飞机要翻硬币确定航班。一次某著名歌星演出时,死也不上一辆带“4”的轿车,说车号不吉利,后来换了辆带“8”的车还是不…  相似文献   

9.
借男女之真情,发名教之伪药─—从“三言”爱情、婚姻题材看明代世俗之真情杨子怡罗马哲学家普洛丁说:“真情就是美,与真情对立的东西就是丑”①刘勰也说“情者,文之经”②古今中外的艺术实践都证明:艺术美离不了情真。“三言”的作者在《情偈》中就提出了情真说:“...  相似文献   

10.
唐代立法者在“一准于礼”的立法思想指导下,首次以成文法的形式对“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进行了重新确认和规范,精心构建了一个相对完善,既符合传统礼法之要求,又能较好实现法律调整和干预社会目的的主婚人制度和媒妁制度,即根据宗法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尊卑长幼来确定主婚人的范围。与此同时,还明确规定了不同主婚人各自所应该享有的主婚权。嫁娶用媒正式成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有无媒妁成为婚姻是否合法的标志之一。  相似文献   

11.
《小说月报》(1910—1920)关心的是代表传统道德的女性,主张妇女应该独立,在社会中应扮演重要的角色,具体的方式是通过封面与插图之副文本对国内外女性进行介绍与对比,从而关心和思考中国城市中上层妇女的地位和命运。在婚姻介绍上,编辑者选用印度陋习婚姻与英国文明婚姻形成对比,从而反思着近代中国婚姻状况;《小说月报》对中国传统婚姻中“节烈”观念也有所思考。  相似文献   

12.
鲁迅的婚姻、爱情和时代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鲁迅的旧式婚姻不能归结于鲁迅母亲的“盲目”.是旧时代馈赠给鲁迅的一枚苦果;鲁迅对于婚姻、爱情的思考并非抚摸自己的伤口,而是一个反封建战士的时代思考;鲁迅的新式爱情也不是纯然的个人选择,是反封建的时代斗争绽出的爱情之花。鲁迅的婚姻和爱情都是时代的必然。  相似文献   

13.
宋代“婚姻不问阀阅”“不限阀阅”是否可以构成其婚姻的一大特点,它到底多大程度上改变了唐代及其以前“婚姻必由谱系”的状况,这点一直是学界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而且有明显的抬高倾向。事实上,从墓志资料中不难看出,宋代婚姻仍然是相当讲究门第出身的,不仅体现在墓主为其诸女择偶的标准上,而且墓主本身的选偶也是如此。  相似文献   

14.
文章阐述了《诗经·国风》爱情描写的文化内蕴,认为风诗所昭示的文化意蕴包括:揭示了男尊女卑的不平等的社会现实,肯定和颂扬了对爱情的忠贞和对婚姻的专一,张扬了在爱情婚姻上自由意识的萌发和个性的觉醒,展示了具有传统色彩的“发乎情,止乎礼义”的中庸之爱  相似文献   

15.
雍正朝大力开辟黔东南苗疆之后,清王朝对该地实施了全面的开发与经营,推行礼治成为其中重要的一环,全面干预婚姻生活成为礼治的重要内容。人们不仅开始以“六礼”的程序来实现婚姻的缔结,且在初婚与再婚里,已逐渐形成了“文字凭据”的观念,“庚贴为凭”的婚姻程序为人们所接受,一般性婚书开始流行。而“嫁卖生妻”、休妻与退婚,是人们娴熟利用儒家的“礼”来强化男性在婚姻中的主导权的表现。地方政府在基层社会的代理人,积极地参与人们婚姻的缔结与变动,这种婚姻监督与监管权从亲属向政府地方代理人的转换,无疑是一重要的新转向,表明国家权力通过干预与人们息息相关的婚姻生活而全面进入苗疆基层社会。  相似文献   

16.
在计划生育政策和社会急剧转型的双重影响下,“两边开门”的婚姻模式成为浙北地区农村家庭满足功能性需求的主要策略。“两边开门”的婚姻模式,不仅解决了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危机与宗祧延续问题,也为多子女家庭维持社会关系提供了可能。然而,“两边开门”婚姻模式的形成过程凸显出了较强的代际干预特征,即老年人通过代际权力安排着年轻夫妻的家庭生产关系与生活关系,形成了功能性家庭秩序。同时,老年人也试图通过资源传递形成代际关系的“施受平衡”,进而维持功能性家庭秩序。可是,在功能性家庭秩序的形成与维持过程中,以理性分工和功能组合为基础的“两边开门”婚姻模式,却蕴含着家庭关系的内在紧张。  相似文献   

17.
根据血缘结构与地缘结构匹配方式的差异,中国农村可以初步划分为南方团结型村庄、北方分裂型村庄与中部分散型村庄三种理想类型。村庄社会结构主要从婚姻的家庭支持度和村庄排斥度两个维度形塑“光棍”形成逻辑。具体而言,北方分裂型村庄父代对子代婚姻的家庭支持度最强,村庄社会对“光棍”的排斥度最强,“光棍”生成的概率最小;南方团结型村庄父代对子代婚姻的家庭支持度一般,村庄社会对“光棍”以结构性保护为主,“光棍”产生的概率次之;中部分散型村庄父代对子代婚姻的家庭支持度最弱,村庄社会对“光棍”较少排斥,“光棍”产生概率最大,“光棍”数量最多。对农村“光棍”区域差异的社会学分析建构了“光棍”研究的中层理论框架,对于“光棍”危机的社会政策干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8.
无效婚姻是不具备合法的婚姻成立要件因而不产生失妻权利义务的“婚姻”。我国现阶段无交婚姻仍然普遍存在,对当前人,家庭和社会都产生了极不利的负面影响。新婚姻法规定了无效婚姻制度,填补了这方面的立法空白。比较无效婚姻的立法,应注重对我国无效婚姻制度的构成要件以及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  相似文献   

19.
伏羲、女娲㈤祖籍并州龙山风峪(今太原市晋源区),出生于冀州蒲坂雷泽(今山西永济蒲州)。人首蛇身的伏羲、女娲兄妹,在洪水灭绝人类后,为繁衍绵延人口,登历山结为夫妇,开创了一夫一妻制之先河,繁衍了整个中华民族。所以,中华民族自称是龙的传人,兄妹俩被尊为中华民族的始祖。当他们认识到血缘婚对人类繁衍的危害后,遂禁止兄妹通婚、制定礼仪、置嫁娶、正姓氏。故此,“同姓不婚”,反对乱伦,则成为华夏婚姻史上的优良传统与崇高风尚。伏羲被尊奉为“春皇”、“春之神”,女娲被尊奉为“媒神”、“爱神”之鼻祖。  相似文献   

20.
在福建厦门有一个民间团体叫“婚姻保卫联盟”,最初的组织者和参与者是一些婚姻遭遇小三的女性,她们在面对丈夫变心时,哭过、闹过、甚至自杀过。一年多来,她们在联盟内互相鼓励,共同解决婚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温暖了一个个受伤的家庭。如今,“婚姻保卫联盟”已从初始的几个人扩展到4000多人,有8名专业的心理咨询师及多名律师加盟,实际上已演变成一个促进婚姻和谐的民间公益团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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