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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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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逐渐"放松政府管制、引入竞争机制"的进行,电信、邮政、铁路、电力、民航等管制行业被纳入反垄断法的规制范围。反垄断法统一适用于管制行业,引发了竞争政策与产业政策、反垄断法与行业立法相关条款、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冲突与博弈。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置的完善及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竞争规制权力的合理配置,对未来互联网行业、金融业等行业竞争秩序的维护、反垄断公共执行效率的提高、竞争文化的培育及消费者权益的维护都至关重要。实现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内部设置优化、按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共同执法模式进行配置管制行业的竞争执法权,是完善我国管制行业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途径。  相似文献   

2.
我国反垄断法颁布至今,其规制垄断的实效并不尽如人意,其构建的"双层次、多机构"公共实施机制存在诸多问题。中国反垄断法公共实施机制的改革应确保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在保存现有实施机制的大体框架下加强反垄断委员会的作用;把现有执法机构中负责实施反垄断事务的司、局独立为国家局,使其与地方利益脱钩;加强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部门的协商执法;设立专门法院负责反垄断司法审查案件。  相似文献   

3.
美国的反垄断机构有反托拉斯局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日本的反垄断机构是公平交易委员会,欧盟的反垄断机构是欧盟委员会,德国的反垄断机构主要包括联邦卡特尔局、各州卡特尔局以及反垄断委员会。我国的反垄断机构采用的是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双重架构模式”,存在专业性不强及缺乏独立性等缺点,应根据权威性、独立性、专业性原则的要求,加强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对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指导,合理设置反垄断分支机构,做好人员配备,从而进一步完善全国反垄断机构的设置。  相似文献   

4.
随着《反垄断法》出台的日益迫近,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构建也开始初露端倪。然而,对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设置及权限划分,不但在我国的实践中尚刚刚起步,学界看法也未尽一致。反垄断执法机构在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律制度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本文从反垄断执法机构构建模式、内部设置及所享有的职责权限等诸方面对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构建进行分析研究,以期引起更多的思考。  相似文献   

5.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配置直接影响和制约反垄断法的有效实施。本文从国外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比较研究,我国现行反垄断执法体制及其存在问题,以及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具体设计三个方面加以探讨,提出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执法体制的构想。  相似文献   

6.
核安全监管的独立性应当是有效独立性。它不仅要求在体制设置上实现监管机构与其他机构或实体的有效分离,也要求监管机构能够独立行使行政许可、审评、监督执法等关键职能,并确保监管机构在安全决策上有效独立。就我国而言,应基于有效独立性原则对核安全监督管理体制进行审视重构,强化国家核安全局独立性、整合核安全监管核心职能、建立部门间监管协调机制、健全核安全监管技术支持和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构建完善透明、可追溯的监管决策程序和利益冲突审查机制等措施,推动我国核安全监督管理体制的健全完善。  相似文献   

7.
论我国反垄断案件调查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世界各国在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上存有各种立法例,我国《反垄断法》审议创设反垄断执法机构具有现实选择性,界分其权能配置问题,实质上是阐明反垄断案件调查机制的理论前提.本文从反垄断执法机构调查权限的角度探究了我国反垄断案件调查的原则性机制.  相似文献   

8.
反垄断执法对民生物价稳定问题的关注,是当代竞争法在追求经济效率目标之余,回应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价值的体现。我国的反垄断执法活动和民生物价稳定机制的实施呈现出彼此分离的状态:在一般时期,反垄断执法自身较少回应民生问题,导致民生物价稳定机制"缺位";而当进入突发事件应对时期,又迫于现实压力,以严苛态度严打各类价格上涨行为,民生物价稳定机制又存在"越位"。疫情期间市场监管执法的经验和教训为反垄断执法中内置民生物价稳定机制提供了改革契机。一是要修改《价格法》与《反垄断法》存在矛盾的条款,使反垄断与民生物价稳定的法律依据更为统一;二是要针对自然垄断和公共物品领域出台反垄断指南和分析报告,明晰民生物资领域的竞争秩序和经营者合规标准;三是要在反垄断执法机构与价格执法机构之间建立起稳固的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标准化、规范化。  相似文献   

9.
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一直存在很多问题,诸如机构太多,职能划分不清,效率低下等,严重影响了我国反垄断工作的进行,学界关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探讨就一直没有停顿,本文认为反垄断执行机构最后统一设立,同时赋予其权威性,应该享有准立法权,行政权和准司法权。  相似文献   

10.
反垄断法的实现程度有赖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在学术界的讨论中有着各种各样的理论,但借鉴国外立法不等于照搬国外立法。盲目设立专门的独立的高度权威的执法机构虽是国外成功经验,在我国却会引起各方面的问题。因此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应当考虑中国自身的传统与现实,在商务部下设立反垄断司执行反垄断职能。  相似文献   

11.
反垄断立法固然重要 ,但建立保证反垄断法有效实施的执法体制更为重要。已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绝大多数依法设立了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些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具有地位高、权力大、机构精干、人员专家化的特点 ,它们工作都是独立进行的 ,大多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 ,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 ,有效地抑制垄断 ,保护竞争。在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过程中 ,应从我们的实际情况出发 ,大胆借鉴外国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 ,科学设置反垄断执法机构 ,并合理确定其职权。应加紧制定反垄断法 ,并由该法明确规定 :设立“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或“国家反垄断委员会”作为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相似文献   

12.
我国目前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是一种“三权分立”的模式,这种模式的建立有其背后的考量因素,但在实践中容易带来垄断行为管辖权冲突、反垄断执法权尺度不一、反垄断执法权独立性不足等不良后果。将反垄断执法权分散化配置并不是一个好的配置模式,分散化配置向集中式配置转变已经是一个重要趋势。虽然在既有的反垄断法实施机制中,反垄断委员会并不具有直接的执法权,但其在竞争政策的拟定、竞争状况的评估和反垄断指南的发布方面依然可以积极作为,这也让反垄断委员会统合反垄断执法权成为可能,以此思路重构反垄断委员会的职能不仅契合反垄断内在规律,进而有效规制各种垄断行为,还能为国务院机构改革提供样板。  相似文献   

13.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确定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任务和调整对象、竞争立法模式、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 ,并要遵循科学合理、精干效能、权威独立等原则。  相似文献   

14.
选择合适的反垄断目标是对数字平台进行有效监管的重要前提。欧盟与美国等众多国家和地区的数字平台反垄断目标选择存在较大差异,存在“一元论”(专注于经济福利单一目标)和“多元论”(包括经济福利在内的多种目标)的分歧。本文从反垄断机构和数字平台企业两个视角分析我国数字平台反垄断的目标选择问题。研究表明,数字平台的反垄断目标应当以经济福利为主,其他目标应当诉诸尽可能少地扭曲竞争的其他政策工具。在国际数字平台博弈日益激烈、国内加强反垄断监管成为常态的背景下,本文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和政策借鉴意义。我国在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的同时,应充分考虑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最优政策选项及其约束条件。  相似文献   

15.
外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已制定反垄断法的国家绝大多数依法设立了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这些反垄断执法机构都具有地位高、权力大、机构精干、人员专家化的特点,它们的工作都是独立进行的,大多拥有强有力的行政权、准司法权和准立法权,从而保证其有效地实施反垄断法,有效地抑制垄断,保护竞争。我国反垄断立法应大胆借鉴外国的通行做法和成功经验,科学设置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并合理确定其职权。  相似文献   

16.
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我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在确定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时要考虑到反垄断法本身的特点,任务和调整对象,竞争立法模式,现有相关机构的设置情况以及外国经验的比较借鉴等因素,并要遵循科学合理,精干效能,权威独立等原则。  相似文献   

17.
“徒法不足以自行”,执法机构的设置是反垄断法中一个重要内容。围绕国外和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设立的问题,首先介绍了西方发达国家以及摩洛哥、印度尼西亚、吉尔吉斯斯坦三个发展中国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立及其职权;其次列举和分析了当今中国反垄断法学界中几种主要的反垄断法执行机构的设计方案;最后结合我国反垄断立法的最新动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8.
中国大数据产业处于起步阶段。基于大数据自身的特征,大数据反垄断规制面临"免费模式"规避合并审查,掌握关键数据限制产业竞争,算法合谋隐蔽性强难以规制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反垄断监管机构在执法过程中应当秉持谨慎原则,充分考量大数据产业的新因素,对不同情况下的竞争行为采取不同的态度和措施,并改进SSNIP测试,引入"关键数据"原则,调整经营者集中相关规则,优化算法默示合谋的审查与监管。  相似文献   

19.
分析了上市公司购并反垄断监管的理论基础,介绍了国外上市公司购并反垄断监管立法的主要内容,并对我国上市公司购并反垄断立法的完善,在立法模式、监管机构、实体制度和程序制度四个方面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20.
2008年到2021年,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模式经历了从初设、重组到再构的三次重大变革,这些变革的频率和幅度在全球范围内都十分罕见。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权责配置是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它对执法机构的资源、行为和监管效能有着直接的影响。本文首先使用制度变迁和机制设计理论的基本逻辑,建立了一个从立法模式、权责配置、执法者行为到监管效能的分析框架,比较了多元和一元化两种权责配置方式的优劣势;其次,以中国反垄断行政执法体系的设立和变革为考察对象,观察和总结权责配置和执法效能的内在关系,论证了理论范式的合理性;最后,结合理论和经验研究的发现,围绕如何完善国家反垄断局的权责范围、执法体系和制衡机制等实际问题,提出了具体的主张和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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