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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微治理”在社会矛盾预防与化解上,实现了价值理念和技术性两大层面的创新。“微治理”在价值理念层面上,以社会矛盾预防为主的理念变革为主线,实现了从传统的运动式宏观治理向基层微观治理、从传统的粗放式治理向精细化和精准化治理、从矛盾事后处置向矛盾事前防范、从矛盾治理中“见数字不见人”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四大理念的转变。“微治理”在技术性层面的创新表现在以下方面:党的领导向基层神经末梢延伸是贯穿社会矛盾“微治理”的红线;搭建基层群众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微平台”;以网格化平台为抓手,实现社会矛盾治理的早发现和快化解;提升基层群众“微组织”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的能力;利用现代信息“微技术”实现对社会矛盾识别的预警;把社会矛盾“微治理”与社会治理大范畴有机衔接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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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宜昌市针对矛盾化解工作中存在的“基层躲、上下推、部门拖、化解难”问题,大力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的组织机构创新、技术平台创新、工作流程创新和工作方法创新,再造矛盾排查组织体系和矛盾化解工作流程,依托“社会矛盾联动化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推动了矛盾全面收集、及时化解。仅2011年1至10月,城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站)通过矛盾联动化解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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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义马的“信访扩权”实践来看,恰恰是通过对行政资源的合理利用,让群众表达利益的渠道得以完善,各种不可预期的社会矛盾被快速化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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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社会组织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但目前我国社会组织发展整体缺乏活力,并没有出现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大发展、大繁荣局面。社会治理创新需要社会组织参与当前,社会治理在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社会服务、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基层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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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种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在化解社会矛盾过程中有许多看似“法治”的做法.甚至以“法治”之名行破坏法治之实的行为,迷失了法治的方向,严重违背了法治的基本精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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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乌鲁木齐市在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机制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尝试,为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在创新大调解工作理念、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为形成有效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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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迫而重大的任务。近年来,为维护四川的社会和谐与稳定,结合四川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四川着力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统一的“大调解”工作体系,切实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以“大调解”保和谐、促稳定,为加快建设灾后美好新家园、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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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在社会管理中的参与协同作用,优化社会组织介入基层维稳的运行环境,规范参与维稳的行为规则,优化维稳经费来源,准确定位社会组织与基层政府的关系,合理界定其参与基层维稳的工作内容,健全社会组织联动机制、社会组织内部民众维权机制、社会组织参与矛盾调处机制,大力普及法制宣传教育,多形式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维稳的能力素质,加大基层政府的支持引导力度,促使其发挥更大作用,承担社会管理职能,从而形成新的社会管理导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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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是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实践者、群众工作的组织者和实践者,承担着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的重任,在党的整个组织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本文结合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分析了阻碍当前企业基层党组织发展的因素,并对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活力的建设提出了相关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