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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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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李威 《太平洋学报》2011,19(1):33-42
国际社会正依托《哥本哈根协议》继续推进气候变化的国际法治理进程,未来气候变化的全球治理仍将围绕“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适用而展开,并向“区别而又共同责任”的目标转型。《协议》经由“人类共同关切事项”认同了“共同责任”的内涵,通过实质性公平原则,明确了“区别责任”的要旨,随着《协议》的落实和发展,国际社会将认同《协议》表现出来的“软法”特性,弥合各方分歧,促进“为今世后代保护全球气候”的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现有生物多样性立法虽已形成来源多元、规模庞大的规范群,却面临共性不足、特性不彰的体系化困境。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蕴含了本体论与方法论的双重价值,因而在国内法之维存在适用的合理性,也能够为生物多样性立法的体系化提供有益理论滋养。在本体论方面,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的价值在于实质正义,可被解构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同一性正义与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的差异性正义。至于方法论价值,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向的是在提炼共性与承认特性的基础上实现类型化。在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指引下,生物多样性立法体系是以实质正义为核心的内在体系与以类型化为思路的外在体系的合一构造。其中,为建构统而有别的生物多样性立法外在体系,宜制定一部统领性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并依据领域与地域的特性进行差异化立法。  相似文献   

3.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是国际环境法律领域正在形成的一项原则,是一项有待不断完善的环境法律原则,但是,哥本哈根大会的表现则将该原则置于争论不休的泥潭之中,本文拟从该原则发展、责任、成就等方面予以讨论,澄清认识,从而站在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的高地之上,实现人类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4.
王勇  潘鑫 《太平洋学报》2024,(1):86-101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以下简称“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领域发挥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理论和具体实践领域的适用困境。在理论层面,该原则的法律性质存在争议,构成要件尚不明确,亦不确定该原则是否存在例外。从实践层面看,共区原则在海洋酸化治理、公海塑料污染治理、公海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资源的养护与可持续利用方面存在区别责任被忽视、弱化或共同责任难以落实的困境。上述困境的成因包括旧的权力导向理念不利于公海治理以及公海环境治理中的区别责任的界定标准不够科学。未能充分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区别责任;难以确定各国的历史性责任;发达国家怠于承担或弱化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的区别责任是该原则在具体实践领域适用困境的成因。笔者建议在理论层面明确共区原则在公海环境治理中的法律原则地位、细化有区别责任主体的分类和具体形式、以及坚持以实质公平为核心。在具体实践领域,笔者建议在海运减排领域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并在其他海洋酸化治理事项中充分落实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在塑料公约谈判中重视并适用共区原则,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治理的资金支持和技术援助,积极推动BBNJ协定的能力建设和海洋技术转让...  相似文献   

5.
徐峰 《阅江学刊》2013,(5):39-43,57
代际气候正义概念是气候伦理命题证成的关键。在论证代际气候正义的时候,史军先生选择的是强调历史责任的历史主义研究进路,但是这种研究方法是有问题的。历史责任很可能受到祖先过去的“可原谅的无知”的限制,采用的是集体主义的方法论,主张把国家当作研究的基本单位,却没有看到个人、组织以及国际制度和法律的影响。而且,强调发达国家的当代人为祖先的排放行为负责很可能导致另一种意义上的不平等。只有以勘定责任承担的时间分割点为基础,采用个人主义的研究进路,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尊重平等的价值。  相似文献   

6.
宋婧 《社科纵横》2013,(1):73-78
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作为国际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具有较强的实践品格,对于全球环境问题的解决意义重大。在全球发展模式可持续和生态化转型的过程中,从法学角度对其合理性进行探析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笔者从法理基础和确立依据两个方面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合理性进行了分析,以期在理论上有所完善和突破,从而促进这一原则更好地发挥其实践指导功能。  相似文献   

7.
近现代主权理论的产生使传统的抽象主权概念发展衍生出行使实在性权力的管辖权,陆上主权向海方向的延伸催生了国家管辖海域的出现。国家海上管辖权早期主要呈现出海上主权的特性,在其制度化后主要服务于国家海上主权和主权权利。中国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及在海洋领域提出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符合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发展趋势。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相关活动仍要建立在尊重国家主权、主权权利基础之上,通过推动符合全人类共同体利益和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理念导向的国家管辖范围外海域国际法治,促进基于国际法的全球海洋秩序朝着更加公平有序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8.
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一个开放性的系统,各领域新问题的出现都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系统中挖掘思想精华。在解决气候变化这一全球面临的十大环境之首的问题上,将全球气候变化这一具体性的环境问题和马克思恩格斯自然观中生态哲学思想相结合,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哲学意蕴下的本体论、价值论、历史观下的认识论三个维度探析全球气候变化的原因,可以为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研究挖掘新的理论层面的路径。  相似文献   

9.
国际海洋环境管理制度随着人类开发利用海洋能力的增强而不断发生变化,出现了一些显著的发展趋势.2011年,国际海洋法法庭发表了“关于担保自然人和实体从事国际海底区域有关活动的责任和义务的咨询意见”,成为国际海洋环境制度领域的最新发展,反映出愈加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趋势.发展中国家有效参与国家管辖范围以外的“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将面临潜在的“环境壁垒”.风险预防性原则成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项规则,环境影响评价发展为习惯国际法的一项一般性义务.这些发展趋势与我国和其他发展中国家参与“区域”资源开发利用关系密切.  相似文献   

10.
海运碳减排需要统筹运用包括市场机制在内的多种措施。欧盟推进单边海运碳排放交易机制虽然对市场机制在海运领域的运用具有正向推进价值,但基于其制度对共同但有区别责任原则的忽视等原因,与我国的航运利益并不相符。我国应当联合其他非欧盟国家反对欧盟的单边措施,并积极推进国际海事组织(IMO)层面多边海运碳排放市场机制的构建,推动海运碳排放真正实现公正公平的过渡。同时,在国内层面,基于国际国内统筹推进的整体要求,我国需要厘定基于国内立法的海运碳排放市场措施及其实施路径,构建相应的制度保障。  相似文献   

11.
全球气候变化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与发展,这一问题已成为全球共识。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气候变化与生态文明的关系成为现代人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国际社会反思危机的根源,提倡生态文明建设并采取行动。在这种大背景下,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思想重新回到人们的视野,其包涵的丰富的生态伦理文明思想成为现代生态文明的有益补充与借鉴。  相似文献   

12.
当今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逆全球化思潮、保护主义、区域主义和单边主义愈演愈烈,多边机制受到严重冲击,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势在必行。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思想,是我国引领时代潮流和人类文明进步的鲜明旗帜,是对国际社会的重要贡献。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一项伟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加快国际治理人才的培养。国际治理人才不仅需要较强的语言能力和渊博的专业知识,而且更需要自觉的家国情怀、崇高的理想抱负和真正的全球视野。需要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重视国际治理人才的培养,更要重视国际治理人才的使用。  相似文献   

13.
“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得到大量事实的支持:人类在同一个全球生态环境下生存,气候变化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会影响地球上的所有国家;人类活动的全球化带来了更多的全球性问题,如难民问题、毒品走私、恐怖主义问题、传染性疾病等;全球化背景下人类命运的共同性更深刻地显示在经济的全球化上。在一个统一的世界经济中,各国经济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当前的一些国际经济动态提醒,理论上的人类命运共同体与现实中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认知是有距离的。现实中,存在着阻碍人类命运共同体构想实现的诸多因素,如经济利益、安全利益、战略利益以及意识形态等。因此,要真正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仍然任重而道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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