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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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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对于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以从制度上遏制司法腐败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学术界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虽然都一直强力推动司法信息公开,但是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仍然存在诸多不足。因此,有必要检讨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存在的问题,以便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司法信息公开制度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2.
信息公开不仅涉及公民知情权的合法保护,也是政府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而我国目前,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其在信息公开理念、法律位阶、执法监督、利益驱动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建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体系,势必成为今后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相似文献   

3.
信息公开制度是行政公开的重要内容,是我国亟需建立的重要法律制度。本文以美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建立历史为借鉴,结合我国实际,对信息公开制度的意义、我国信息公开制度的建构以及信息公开的背景制度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论述,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相似文献   

4.
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肇事企业及时、真实的公开环境信息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以紫金矿业水污染事件为例,在该事件发生后环境信息公开存在不及时、不真实等问题,说明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不健全,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使之适应民众和社会的需要:一是在立法方面,要细化法律规则、增强其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二是在执法方面,要提高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在司法方面要建立专门针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的便捷诉讼通道。  相似文献   

5.
行政信息公开是透明政府、效率政府的内在要求,目前我国已经开始构建这一制度,并在一些行业系统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总体来看,在信息公开的实践中还存在着缺乏相关立法、信息公开范围较窄等缺陷。当前尤其应抓紧以法律形式确立该制度,以便更好地与《保守国家秘密法》、《档案法》等相衔接。而且也要特别注意对该项制度的司法救济程序的建立。  相似文献   

6.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芳 《东方论坛》2009,(6):119-124
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是各国慈善法律所确立的基本制度。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的法理基础有两个方面:一是慈善组织是以公益为目的的、承担着重要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责任的组织;二是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的核心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以慈善组织的公共性和公众的知情权为基础,建设我国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司法信息公开"在我国至今仍处于"空白"状态,因此研究并明确司法信息公开的概念及其与司法公开的区别、司法信息公开的范围和例外情形、司法信息公开的程序设置等三个问题,将有助于在我国构建科学的司法信息公开制度并保障其有效实施。  相似文献   

8.
微发布     
《社区》2015,(15):43-43
社会组织首次纳入信息公开范围4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指出,今年重点推进行政权力清单、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等9大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工作要点还首次要求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包括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推动慈善组织信息公开。  相似文献   

9.
环境信息公开是保障社会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解决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英国的环境信息公开法律内容清晰、完整,所建立起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操作性强,能够充分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我国现行有关环境信息公开的法律存在较多限制,并且缺乏有效的救济机制,无法真正实现环境信息公开,应当借鉴英国的相关法律制度进行新的立法。  相似文献   

10.
1966年制定的美国《信息自由法》(简称FOIA)已经成为人类社会从20世纪下半叶到21世纪,即从传统工业社会迈入信息社会过程中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范例。可运用的司法审查被认为是信息自由法取得非凡成功的四项基本经验之一。美国联邦法院,特别是联邦最高法院在判例中对该法中的免除公开条款的精致适用,构成了美国信息公开法制经验的重要组成部分。《信息自由法》中的九项免除公开规定可进一步归纳概括为国家安全与秘密、内部行政行为、法律礼让、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五个方面。联邦最高法院在相关判例中对上述五个方面规则的具体适用情形与发展,可以裨益于正在中国大陆活泼展开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实践,对发展中国的信息公开法制,特别是相关判例制度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香港行政法制的启示--香港法治行政的观察和联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香港行政法制富有特色法律在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的同时有效地推动和支持着政府管理;特区行政以灵活方式实践法治,既恪守严格法治主义高度尊重社会自由,又克服僵化法治主义积极拓展人权内涵;严谨而宽容的立法将政府权力纳入法制框架内并容忍行政自由;程序法治建立和发展着行政与社会和市民的对等、对话和对抗机制,促进行政民主和公开;别具一格的香港申诉制度特别是申诉专员制度促成的行政合理建立起社会和市民对行政的认可和信任;英美法系式的司法审查制度维系着权力制约原则并在发展法治行政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香港行政法制的理念和实践对内地行政法制建设有深刻的启示.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我国的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在立法和实践上都不断完善,公开内容、范围、质量不断提高,但也存在问题和不足。对于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实践中存在的公开主体范围窄、方式混乱、非常态化等问题,亟待扩大环境信息公开主体,明确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建立统一、便民的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完善环境知情权保障和救济机制。长远来看,可开展专门的《信息公开法》立法,构建政府信息公开法律体系;建立"信息官"制度,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和信息公开能力,并建立"阳光政府",强化环境问题的民主参与意识。  相似文献   

13.
尽管司法公开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热议的焦点,日益受到各行各业人们的热烈讨论,但司法公开首先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深入分析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司法公开的内涵,才是展开其他各种相关议论的基础。对此,从宪法、组织法及司法解释这三个不同的层次和角度,分别探讨与司法公开密切相关的核心宪制结构、影响司法公开规范效力的组织立法缺陷以及司法权力分支本身为司法公开的有效实现所作出的改革和努力。期以一种至少是学理上的法规范释义,透视制度运行当中可能存在的法理想、法不足与法前景。  相似文献   

14.
信息公开制度是各国证券法规定的重要制度.支持信息公开制度的经济学理论有三种--随机理论、有效资本市场假设理论和现代证券组合理论.并就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功能、法律标准、内容、形式以及我国证券法关于违反信息公开制度的法律责任做了探讨.  相似文献   

15.
澳大利亚具有较为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与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法律体系.作为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基本法律<预算诚信章程法>于1998年在经过执政党与在野党的多次博弈后获得通过.该法确立了合理财政的基本原则,并建立了报告制度和权责发生制两种实施机制,实现了财政预算信息公开的制度化.但该法的非强制性、用语含糊以及选举前报告易为政客所滥用等问题也影响了其实施效果.该法可以为我国制定专门的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法律、建立周密健全的报告制度以及有条件地实行权责发生制会计计量方法提供有益的借鉴.  相似文献   

16.
在司法实践中,高歌猛进的审判公开过多地注重其形式表现,而忽视了实质内容。在制度层面,宏观性审判公开制度缺乏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在目标上,满足社会各界人士知情与监督要求的开放性需求被异化成了“选择性部分公开”中的保守性供给;在价值上,原控制司法权力的功能定位被人民法院的自保性策略所取代,最终导致了应当成为原则的审判公开退缩成了一种例外。只有努力开启审判公开的制度化,落实审判信息公开的规范管理,不断拓展法官素质的职业化,提升审判信息公开的自我管理,及时抑制司法心思的内卷化,优化审判信息公开的质效管理,充分打造审判设备的数字化,加强审判信息公开的技术管理,才能有效克服审判公开的形式主义倾向,将审判公开真正推向司法公开的实质化道路,从而真正保障社会主体与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督促法官不断提升其法律素养与职业道德,引导与教育社会公众知法守法,最终防止司法腐败并促进社会公正的实现。  相似文献   

17.
我国私人侦探法律制度的构建刍议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私人侦探在我国大量存在且无序发展,由于相关的法律制度缺位,导致与此相关的问题和争议颇多。我国有必要尽快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私人侦探法律制度,以满足巨大的社会需求、弥补公力救济不足、提高司法效率、促进诉讼实务发展以及增强私人侦探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同时,由于物质基础已具备、法制条件已成熟、公众思想条件已成就,建立我国的私人侦探法律制度也是可行的。在良好的制度保障和约束下,私人侦探必将健康发展,发挥其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18.
公民个人信息权利、组织体信息权利和国家信息权利三者的法律规范,构成了我国的信息权法律制度。在这一方面,目前应尽快解决好个人隐私权的完善、公开信息的传播和政府信息开放等问题。  相似文献   

19.
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受到国家秘密范围的直接影响.在中国现行制度框架下,基于法律位阶、一般法与特别法、新法与旧法、法律责任等因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严格约束,形成了“以保密为原则,以公开为例外”的行政实践.美国法上关于定密异议及其司法审查制度,是推动《信息自由法》得以顺利实施的关键.中国的定密异议制度在制度架构和程序设计上存在诸多缺陷,亟待整体上的革新.完善中国定密异议制度:扩大定密异议权的主体,建立更为多元化的定密异议受理主体,进一步完善定密异议处理机制,明确定密异议中的证明责任规则.建立定密异议的司法审查机制,允许个人对定密信息提出异议,借用体制外的力量对国家秘密进行监督和维护.以定密异议及其司法审查机制为核心,能够从根本上改变保密与信息公开之关系,推动“以公开为原则,以保密为例外”理念的形成和落实.  相似文献   

20.
信息时代的到来 ,法治目标的确定 ,使得信息公开法律制度成为我国的必然选择。我国必须吸收先进国家的经验 ,构建一套以《信息公开法》为主干的统一完备的信息公开法律制度 ,以推进我国现代化进程 ,实现社会公正与效率的和谐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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