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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张世英先生在“形式逻辑的同一性与辩证法的同一性”一文中,对于哲学界一些同志否认对立面的同一与片面强调对立面的同一的两种错误观点所进行的批评,我完全赞同。但是作者在阐发形式逻辑的同一性时,却与形而上学的同一性混为一谈了,这点我是不能苟同的。本文提出如下意见,以与张世英先生商榷。我们知道,形式逻辑与形而上学在历史上曾有着纠缠不清的瓜葛。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式逻辑遭受着形而上学的严重歪曲。在亚里斯多德以后与马克思主义以前的形式逻辑,实质上就是一种形  相似文献   

2.
读了徐怀启先生在“学术月刊”第五期发表的“从形式逻辑看敌我矛盾和对抗性矛盾”一文,其中有若干的论点,我不完全同意,因写此文,以与徐怀启先生商榷。徐先生写此文的目的,在于补充他在上海哲学学会和“学术月刊”编辑部召开“两类矛盾”问题座谈会上的发言,因为他发现他自己在座谈会提出的一个问题:“敌我矛盾和对抗性矛盾,这两个名词所表现的概念是不是同一概念?”“如果它们是同一的,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矛盾,那么,对抗性矛盾也就是敌  相似文献   

3.
一传统形式逻辑必须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予以“修正”,这是大家公认的了。但是,究竟怎样在唯物辩证法指导下“修正”形式逻辑?在看法上却存在着严重的分歧。有人认为,以唯物辩证法为指导“修正”形式逻辑,就是要把形式逻辑辩证化,实际上就是把辩证逻辑的内容纳入到形式逻辑中去。我认为,这一看法是错误的。  相似文献   

4.
在目前关于形式逻辑的对象和作用问题的讨论中,有些人不同意“形式逻辑是研究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科学”这一说法。他们的理由是:“如果形式逻辑的研究对象是思维形式的结构及其规律的话,就势必要把归纳逻辑、充足理由律等排除于形式逻辑之外。”几年来,在有关形式逻辑的问题讨论中,那些主张“內容决定形式”、“形式逻辑要管具体思维內容真假”的同志,一直是以充足理由律作为他们进行论证的主要根据之一的。他们认为,既然充足理由律是形式逻辑的一个基本规律,而充足理由律要求用作理  相似文献   

5.
拜读本刊1992年第2期孙显元先生的“论辩证逻辑的公理”后颇有启发。正如孙先生所言,辩证逻辑公理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用心地加以探讨”。但孙先生将“A是‘A又非A’”作为辩证逻辑的公理,本人不敢苟同。 恩格斯特别重视数学与辩证法的关系,他极其正确地把形式逻辑和辩证法之间的关系比喻为初等数学和高等数学的关系,他说“……形式逻辑,首先也是寻觅新结果,由已知进于  相似文献   

6.
郑毅男同志在他的所谓形式逻辑的根本改造问题上,先后发表过两篇文章。在第一篇文章中,他主张对“现行形式逻辑体系”进行“根本改造”,改造的方法是把形式逻辑加以革命化、辩证化、实践化,要把辩证、实践观点“引入”形式逻辑之中。在第二篇文章中,他则改为:主张“修正”“旧形式逻辑”,修正的方法是要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研究形式逻辑,清除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歪曲,清除形式逻辑的僵化、碎片化、空洞化的局限性(他称为“形而上学特点”)。但由于郑毅男同志在文章中所说的“改造”直接牵涉到  相似文献   

7.
非形式逻辑和人工智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非形式逻辑学家和人工智能专家开展了颇有成效的合作。非形式逻辑的一些概念和方法渗透到人工智能特别是“人工智能和法律”的研究领域。一系列范畴和分析工具,如论证概念、论证型式、可废止论证、对话类型、相干性、对话中的承诺等,既从非形式逻辑领域传输到人工智能研究中,又在人工智能研究中得到深化。非形式逻辑启发了人工智能研究的新思路和新方向,而人工智能研究开发了非形式逻辑的巨大潜能。  相似文献   

8.
一、“主观视野”是唯一的根本区别吗? 《新建议》1960年12月号刊登了章沛同志的《論“邏辑眼界”》一文。读了之后,觉得其中的一些见解值得商榷。这些见解牵涉到如何正确地理解形式逻辑和辩証逻辑的关系和区别;如何正确地引用馬克思列宁主义的經典著作和如何正确地理解形式逻辑这门  相似文献   

9.
在修正旧的形式逻辑、建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形式逻辑科学体系这个问题上,目前公开发表的意见(或方案)已经有了好几种。我们觉得这些意见中的某些意见,有商榷的必要。有一种意见,如刘丹岩同志认为:修正形式逻辑,就是创立辩证逻辑,也就是创立统一的逻辑。他说:“修改形式逻辑和创造辩证逻辑是一回事,而不是两回事,修改了形式逻辑同时就是建立了辩证逻辑”。在修改形式逻加之外,“另外创立一个辩证逻辑”就是“把统一的逻辑割裂了”,“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同时存在、和平共居”。为什么刘丹岩同志这样认为呢?原来是他认为  相似文献   

10.
辩证逻辑究竟是不是逻辑?马克思主义哲学、逻辑学研究工作者理应关注并认真研究这个重要问题。我的看法是:辩证逻辑是逻辑,它区别于形式逻辑,是关于思维矛盾运动的逻辑。本文着重阐释和确立这个论点,兼而讨论与此相关的辩证逻辑形式化问题。若有不妥之处,恳请学术界同仁和其他读者指正。一知名学者诸葛殷同先生认为“辩证逻辑究竟是什么?尚需斟酌”。他在论文中写道:“在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两者之上,再概括出更一般的逻辑,并不顺理成章。辩证逻辑是不是逻  相似文献   

11.
在逻辑界出现这样一种看法:形式逻辑陈旧了,应该“送到历史博物馆去”了,取代形式逻辑的应该是数理逻辑。持这种主张的人数虽然不见得很多,但是却有一定的影响,因此有必要谈一点不同的看法。形式逻辑(或者叫普通逻辑)有着两千余年悠久的历史,因此它是一门堪称“占老”的科学。“古老”一词,一方面意味着它有陈旧的可能性;一方  相似文献   

12.
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是两种不同的逻辑系统,它们不仅有不同的逻辑规律和规则,而且还有不同的逻辑公理。形式逻辑的公理是同一律。用公式来表示,它就是:“A是A”。辩证逻辑的公理也是同一律,但是,这里所说的同一不是抽象的同一,而是具体的同一,在同一中包含有差异,用公式来表示,它就是:“A是‘A又非A’”。这两个公式表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有本质的区别,但它们又是相容的。不过,这种相容的基础是辩证逻辑而不是形式逻辑,当我们把“A又非A”看做无差异的“A”时,辩证逻辑的公式又回到形式逻辑的公式去了,表明辩证逻辑包摄形式逻辑,它是比形式逻辑更为高级形态的逻辑科学。  相似文献   

13.
“是”的逻辑学的价值论意蕴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形式逻辑把“是”与“应当”绝对对立起来,陷入了“是”与“QD应当”不能统一的窘境之中。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以生活和实践为基础,唯物辩证地解决了这一难题,把人们的视野带人了“是”与“应当”相统一的新天地,为我们展示了辩证逻辑中关于“是”的丰富的价值论意蕴。一.“是”的形式逻辑的误区在形式逻辑中,“是”作为肯定概念,只是从思维形式的角度单纯地表示‘’肯定”、“对”、“正确”等等意思。“是”作为判断词,也只是单纯的思维形式的断定。这就使“是”陷入了一系列简单对立而难以解决的矛盾之中。首先,‘’是”与“否…  相似文献   

14.
冯世明 《兰州学刊》2009,(7):207-209
《后汉书·南匈奴传》载永元二年(90年),“南部连获克纳降党众最盛,领户三万四千,口二十三万七千三百,胜兵五万一百七十”。南匈奴胜兵的性质,是南匈奴社会发展状况很重要的一个体现,不正确地理解,就无法说明东汉南匈奴的发展程度。目前,林干先生的看法代表了学界的一般看法,也有不同的意见,④有梁景之《“胜兵”解析》,阿尔丁夫《“胜兵”果真是“常备兵”么?——兼谈几部辞书存在的问题》和张莉《南匈奴胜兵性质新解》,笔者试图在他们的基础上加强论证,来说明东汉南匈奴兵民合一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形式逻辑与辩证逻辑的关系是哲学界所关心和争论的重要问题。这一关系也被说成是逻辑与辩证法之间的关系。最近,河北省哲学学会逻辑专业委员会理事江东撰文《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关系的再思考》,提出了“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的关系当为并列关系”的新观点(见《自然辩证法研究》1997年逻辑增刊)。该文从运动和静止的关系、学科分  相似文献   

16.
“形式逻辑中必须有充足理由律”的论据充足吗?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形式逻辑中究竟需不需要有一条“充足理由律”作为基本规律之一,这个问题自莱布尼兹提出“充足理由原则”以来在国外逻辑界曾引起过长期的争论。然而在国内,却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充足理由律”一直都是被当作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写入各种逻辑著作或内部教科书中。本文试图针对有关的四种主要解释和论点谈些不同的看法。为了使讨论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和出发点,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形式逻辑作为一门专门科学的对象和范围。目前绝大多数逻辑工作者都承认:形式逻辑(普通逻辑)是以思维的形式和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或者还可以包括一些逻辑方法)。这就是说,形式逻辑只研究概念、判  相似文献   

17.
卢卡西维茨教授(Jan Lukasiewicz,1878—1956),波兰著名逻辑学家,毕生从事古希腊逻辑、命题逻辑和模态逻辑的研究,他的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集中体现在他的名著《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中.目前,人们面对形式逻辑的困境,普遍认为形式逻辑要改革和现代化,这一点是没有分歧的.但是,形式逻辑如何改革,如何实现现代化,回答就众说纷坛了.笔者认为.这是个方向性的向题,根本在于如何界定形式逻辑研究对象,这是构筑具有现代气息的形式逻辑的第一步,也是最关键的一步.读了卢卡西维茨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笔者发现,卢氏关于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思想,对于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具有很大的启发作用.一 什么是形式逻辑?换言之,什么是形式逻辑研究对象?卢卡西维茨引用了两段话表达了一个传统的看法.其中一段话是从凯因斯的著名的形式逻辑教科书中引来的:“通常说逻辑是形式的,这是仅就思想形式而言,亦即就我们思维的方式而言,而不管我们思维的各种特殊对象.”这段话界定了形式逻辑研究对象的特征,直到今天,也没有谁提出质疑.然而,卢卡西维茨在当时却提出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思想形式”(与“思维形式”同义——笔者注)这个概念是费解的、不精确的,为什么这样说呢?原因是来自“思想规律”这个错误的逻辑概念.  相似文献   

18.
刘良琼 《学术界》2006,3(2):183-187
一些形式逻辑著作将模态判断分为客观模态判断和“主观模态判断”的做法,导致了概念“模态”的歧义性,导致了模态判断的分类违背同一律的要求。而且,“主观可能判断”不符合形式逻辑对于判断的基本要求,不具备判断的逻辑特征;“主观必然判断”所反映的主观认识的高度确定性在形式逻辑中没有意义。所以,“主观模态判断”在形式逻辑中没有存在的根据和价值。  相似文献   

19.
一关于形式逻辑与辩证邏辑的关系问题,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一书中已經做了十分深刻的阐明。他认为,辩证法是“处在更高的阶段上”的逻辑方法,它“突破形式逻辑的狭隘的眼界,在自身中包含着更广大的世界观的萌芽”。章沛同志根据恩格斯这些論断认为:眼界的区别是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之间具有“钥匙意义”的区别。我是同意章沛同志这一见解的;李匡武同志对章沛同志的批评意  相似文献   

20.
我国形式逻辑的研究,在解放后,曾经有过一个繁荣的春天。当时讨论问题之多,争论之热烈,确是前所未有的,并且出了讨论集三大本。然而,由于受到“左”的影响,对研究思维形式的作用和意义估计不足,对国外形式逻辑的新发展重视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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