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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71 毫秒
1.
2009年11月23日,国务院批复了《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这标志着黄河三角洲的开发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必然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课题。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市场机制成熟、经济基础雄厚,推行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条件已经成熟。作为一种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环境经济手段,通过完善相关的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及初始指标分配制度,培育统一的市场,加强政府监管,必将促进黄河三角洲经济的腾飞。  相似文献   

2.
排污权交易制度不明确或回避排污权财产权属性与排污者和政府博弈有关,也涉及各国环境权益。可量化的环境权益构成排污权交易对象,这种环境权益既有货币特征也显商品属性,对其性质把握应以设计能促进环境保护的交易制度为最终依归。针对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需要,细化总量控制及分解方式。排污许可证是官方授权的排污许可,排污权证是依法证明减排环境权益凭证。拥有排污许可证构成交易前提,但获得排污权证交易才可能发生。排污者拥有排污权是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3.
排污权交易制度不明确或回避排污权财产权属性与排污者和政府博弈有关,也涉及各国环境权益.可量化的环境权益构成排污权交易对象,这种环境权益既有货币特征也显商品属性,对其性质把握应以设计能促进环境保护的交易制度为最终依归.针对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需要,细化总量控制及分解方式.排污许可证是官方授权的排污许可,排污权证是依法证明减排环境权益凭证.拥有排污许可证构成交易前提,但获得排污权证交易才可能发生.排污者拥有排污权是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定条件.  相似文献   

4.
我国水排污权交易市场构建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新时代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水污染的治理要考虑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两者的平衡,而水排污权交易是一种通过经济手段来治理水污染的政策,能够很好地达到两者的协调统一。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对水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近年来更是加快了市场建设的步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国水排污权制度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未在法律上明确排污权的地位,地方性立法之间缺乏衔接,行政手段过于浓厚,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这些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水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发展。在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水排污权交易市场已非常成熟,为我国的水排污权交易发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为了促进我国水排污权市场的建设,应该从三方面来完善水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其一,在法律上明确有关排污权的相关概念和地位;其二,加强流域内跨行政区域立法工作;其三,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加强公众参与等相关配套制度。  相似文献   

5.
构建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中国现阶段法制不健全、信用机制和市场机制不完善,政府按照行政区划对污染物进行管理和控制,排污权交易制度到目前为止没有在中国形成一项正式的法律制度或政策。因此,在学习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探讨排污权交易的原则、主体、对象、方式、监督和法律责任,对建立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6.
美国SO_2排污权交易的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排污权交易是污染物防治的一种重要经济手段.当前,我国将SO2作为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控制对象,提出了明确的减排任务和目标,但政策实施的效果却很不理想,究其原因是制度设计上存在问题.美国在SO2污染物防治方面的制度安排是排污权交易,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其成功经验对我国的SO2排放和减排有着重要借鉴意义.研究排污权交易可以为我国开展的SO2减排工作提供有效的政策工具.  相似文献   

7.
关于排污权交易运行过程中若干问题的研究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文章通过讨论排污权交易思想中的排污权交易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在市场中的交易过程,可用交易的排污权从何而来以及排污权交易中政府的作用四个问题,试图提高业界对排污权交易理论的认识,促进排污权交易理论在实践中的运用。  相似文献   

8.
论建立我国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人们对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速度越来越快.由于过量开发利用自然资源,过度向环境中排放污染物,使我国的环境质量恶化,导致了许多环境问题.环境保护日益被人们所重视,采用经济手段进行环境保护成为一种趋势,其中,排污权交易是市场经济下环境保护经济手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简要介绍排污权的概念,分析了中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和立法状况,进而阐述了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在中国构建的必要性,并提出构建建议.  相似文献   

9.
从排污权交易标的范围上讲,排污权交易分为广义的排污权交易和狭义的排污权交易;其中广义的排污权交易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和传统污染物(如SO2、COD、NH3-N、NOx等)的排污权交易,而狭义的排污权交易仅指后者.本文从广义的视角讨论排污权交易.依据国内对排污权交易认识的阶段性特征,排污权交易理论引进可以划分为启蒙阶段、发展阶段和成熟阶段.在本土化实践方面,本文将其分为早期试点阶段、排污交易市场建设阶段和排污权交易的衍生阶段.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要完善排污权交易管理体制;其次,健全排污权交易市场机制;最后,完善排污权交易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0.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治理环境污染的-一种切实可行的经济手段,以其在优化环境容量资源配置、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环保执法效率等方面的优势,成为解决环境问题最科学、最有效的出路,在总量控制的制度之下刺激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从而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之目的。美国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自实施以来,在实践中获得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引入美国立法的相关先进经验用以提升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可谓是求得“他山之石”。本文旨在通过梳理、分析美国排污权交易理论与实践,以期全面把握排污权交易制度,为我国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探索出一些有益经验。  相似文献   

11.
论证企业间以排放指标为标的的排污交易、环境主管部门与企业间的排污行政许可及排污费是相互独立的法律关系,三者具有不同的法律性质,提出对它们分别进行法律规制的设想。认为为使环境行政管理不对排污指标的市场配置机制造成障碍,法律应明确排污交易适用商事交易规则,对于排污交易引起的排污权主体变动,应以对出卖排污指标企业进行许可证变更或解除以及由购进排污指标企业申请新排污许可的制度模式进行承认。此外,还论述环境管理部门在排污交易相关管理体系中应具有的法律功能。  相似文献   

12.
我国排污许可设定法律审视及转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被纳入立法计划的现实语境下,有必要对我国的排污许可设定进行法律审视。排污许可设定需顺应法律与政策精神,与设定原则和范围相符,并区分创设与规定,排污许可事项设定的法定依据应当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不宜设定排污许可,应严格规范省级政府规章设定排污许可。我国设定排污许可事项的实然方式为法律、国务院决定、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行政规范性文件。尽管排污许可制度的实施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央地排污许可设定在国家与地方层面及许可证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应全面规范排污许可设定制度,依托《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完善排污许可设定与规定,规范地方排污许可设定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设定程序执行与监督,并优化排污许可证的核发与监督机制。   相似文献   

13.
排污许可证是排污者(主要为企业)外部成本内部化的重要途径,其交易体现了排污权的产权性质。关于企业排污许可证的会计核算,本文首先将其确认为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然后根据其取得方式、使用、转让等具体情况,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排污许可证的特点分别选择历史成本、公允价值或名义金额等计量属性;最后,对企业排污许可证主要会计业务的处理及相关信息的披露进行了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如何将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等环境治理工具进行互动与衔接是未来环境治理制度改革的关键。两种制度在现时的环境下都存在各自的问题及相应的变革路径。两种不同的变革路径却有着共同的价值需求,即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与互动。在衔接的过程中存在的最大的争议就是维持或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这种衔接思路的差异制造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制度逻辑:一种以维持环评审批为核心,另一种以简化环评审批为核心。就中国目前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改革方向而言,简化环评审批似乎已是不可阻挡之潮流。是否应当以简化环评审批、强调排污许可为目标进行两种制度的衔接。简化环评审批并不等同于弱化环评制度;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的衔接构造上,应当遵循的思路:在宏观上,以效益最大化统领全局;在具体操作上,秉持“在简化环境影响评价的大环境中,寻找强化的契机;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进程中,夯实衔接的构造”的理念。  相似文献   

15.
结合中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通过研究农村土地制度以及财产制度,建议废除现行法律制度中不合理的规定,正确处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关系,在禁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转让和买卖的同时,尊重农民的房屋财产权,允许并保护农村房屋的正当交易。  相似文献   

16.
试论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排污权的实质是环境容量资源使用权,其客体是环境容量资源。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是将市场机制引入环境资源配置和污染控制领域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推行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存在很多问题,现有法律缺乏相关规定;初始分配制度不完善;市场制度不健全;监测监管制度不全面;与相关制度的关系不清晰。我国应构建完备的排污交易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的排污权初始分配制度、健全的排污权交易市场制度、全面的排污权交易监测监管制度以及衔接关系清晰的排污权交易制度,逐步形成适合中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7.
中国水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水制度包含水资源制度、水环境制度和水生态制度,具体包括取水总量控制制度、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水资源费制度、水权交易制度、水污染权交易制度、水生态补偿制度、水环境污染问责制度和水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八类;广义的水制度还包括防洪制度、排涝制度、灌溉制度等。在经历数十年的沿革与演变后,各类水制度相互作用且共同服务于中国水生态文明建设。基于网络普查方法,在深入分析1978-2014年中国31个省区市各类狭义水制度的制度关系和结构演变后,基于三类量化思路对水规制强度进行了测度并探讨了它们的省际差异。研究表明,水制度之间存在前置、替代或互补关系;每个地区都在寻求不同的水制度特色,但甚少有地区在水制度建设中一枝独秀;制度先发地区创新优势明显,但是否能够保持领先优势则因制度而异。  相似文献   

18.
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超标排污水污染物属违法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由于该法第七十四条"应缴纳排污费"之规定不明确,造成了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困境.文章从超标排污行为的持续时间、超标排放的污染因子与间接排放三个方面,对该条进行法律解释,阐明法条真意,以使法律得到正确适用.  相似文献   

19.
针对当前存在的偷排现象,从组织行为视角,利用演化博弈理论,考虑企业排放物部分偷排的非法排污行为,对环境税及相关实施条例下的排污企业、地方政府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了研究并以安徽省排污企业化学需氧量排放为例进行了算例分析。研究表明:(1)环境税及相关实施条例无法完全杜绝安徽省排污企业的非法排污行为,但可以使排污企业、地方政府的演化过程收敛于一个混合的演化稳定策略(0.734 9,0.965 4);(2)企业群体中最终采取合法排污策略的概率和偷排量正相关,小规模偷排行的企业为应为监管重点;(3)偷排量占比存在一个阈值,提升企业环境行为的关键是控制偷排量占比而非提升污染物去除率;在将非法排污企业偷排量占比限制在阈值16.7%内的基础上,提升其污染物去除率才能有效改善安徽省排污企业环境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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