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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余英时先生作出“元代对于明清士商关系的变化看不出有直接的影响”这一结论,本文认为大有进一步讨论的必要。关于士商关系,其实元代无论是思想上还是社会现实都可说是明清两代的滥觞。本文论证士与商这两个阶层在元代已出现了一种互相吸引和靠拢的趋势,通过明清两代儒士对许衡“治生说”的重视和讨论,认为许衡“治生说”为元明清士商互动孕育了理论依据,对明清士商观念具有直接影响。  相似文献   

2.
乌江流域民族地区明清两代的书院,组织管理官学化、教学管理科举化、藏书管理制度化。探讨这一地区明清两代书院的组织、教学与藏书管理,有助于深入研究西南乃至全国民族地区书院的管理规律。  相似文献   

3.
邓新华 《江汉论坛》2004,(12):100-102
明代中叶思想家王阳明所创立的心学是从理学内部分化出来的一个哲学流派,它具有鲜明的反理学倾向。阳明心学的出现不仅从内部造成了理学的瓦解,而且也为明清两代文艺新思潮的产生提供了思想上的催化剂:阳明心学以“情”为人“心”所固有的观点消除了程朱理学以性化情、存理灭欲的强制色彩,为明清两代的文艺家在创作中尽力表现人的情感和明清文论中“情感”论的盛行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阳明心学提出的“心”本体论充分肯定和强调了人的主体性和主观能动性,为明清两代的文艺家大胆突破礼教规范、提倡抒写性灵表现个性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阳明心学及后学对圣贤的绝对权威的否定和对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的推崇,也直接引发了明清两代的文艺家在创作上表现出“语出本色”、“贵浅不贵深”的强烈的平民主义倾向。  相似文献   

4.
《江西社会科学》2017,(4):121-132
中国古代官吏惩戒制度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成效显著,在规范行政、惩处违法、褒奖功臣方面,对保证官僚组织有序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内构建的惩戒制度,其局限性也是难免的,所存在难以克服的弊端更会影响其效能的发挥。惩戒制度作为一个官僚大系统中的小系统,不可能脱离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体制,更难改变当时的政治环境,其成效的大小,往往与君主之意志、党争之消长以及时局稳定与否有直接的关系,也影响到具体的实施。古代官吏惩戒制度虽然不可能适用于现代,但在某些方面可以提供有益的启示:其合理性与弊端,可为现代公务员惩戒制度的构建提供经验和教训;其分类有借鉴和参考价值;公罪与私罪原则,以及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承担,伴以经济上的处罚,对现代公务员惩戒制度的构建也有启示;官吏惩戒的议定程序,对构建现代公务员惩戒权力集中问题也有启示。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的国家,君主易于受到蒙蔽,而君主自身的局限,使他们在驾驭官僚方面存在难以想象的困难。  相似文献   

5.
宁夏地处亚洲腹地,地势高且干旱少雨,气候条件远逊内地。自古河渠的修浚与管理状况不仅决定着宁夏农业经济的发展规模,实则对整个宁夏之经济社会面貌起决定作用。明清两代,宁夏河渠之发展远承秦汉唐宋,而多有开发。河渠网络形成与地理布局的扩大,使当时农业在宁夏的主导地位进一步得到了确立与发展。明清两代河渠的开发与管理对后世乃至现代宁夏产生了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6.
张小也 《社会科学》2006,6(4):174-182
明清两代法律规定的贱民范围很小,清代更是推行了"豁贱为良"政策.但是,社会中的贱民群体却人数可观,而且良贱之别的观念也异常顽强.本文通过分析同治年间九姓渔户改贱为良的过程和制度背景,探讨了制度与文化之间的联系与差异.  相似文献   

7.
明清两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两个封建王朝。为维护自己的专制集权统治 ,两王朝的刑法都以镇压臣民的反抗为目的 ,都与前代封建法律有着承袭关系 ,刑罚的指向是明显的 ,立法思想等层面存在诸多共性特征。但由于王朝建立主体的差异性 ,两代刑法也存在个性特征。认真研究这些异同 ,对认识明清刑法是有意义的。  相似文献   

8.
1980年代以来,明清两代的区域文学研究取得了长足进步,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足和缺憾,这就是对于明清文学的区域特色关注不够.明清时期区域文化与文学互动研究要不断寻找新的突破口,其中之一就是加强明清时期区域商贾与文学互动中的特色研究.  相似文献   

9.
八股文作为明清两代科举取士的主要工具,其章法理论、写作技巧在数百年间历代士子的总结钻研之下已臻完备,且为其他文学领域的批评创作所借鉴。作为明清两代最杰出的文学批评家,金圣叹也多处借用或改造八股文的章法理论,来沟通点评各类文体。本文谨从作题这一角度出发,来探究八股文与金圣叹的作题论之间的关系,以见八股文对金圣叹文学思想的影响之一斑。  相似文献   

10.
一、程朱理学之于明清说部 自宋以来,程朱理学,亦即道学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重视,尤盛行于明清两代,而这两代也正是我国说部,尤其是长篇说部繁荣的时代。在这五、六百年中,虽然  相似文献   

11.
当前刑法理论学派之争正在趋于折衷,对共同犯罪中止的认定也应该通过主客观相结合的路径来适应世界刑法理论的发展趋势,在强调客观方面的同时,关注共犯的主观努力,同时对共犯的中止行为提出一定的要求。依据牧野英一"因果的共犯理论",共同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应从因果关系理论的视角来构建,即时间性、自动性、脱离性。  相似文献   

12.
经济全球化与我国刑事犯罪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经济全球化作为一种经济发展趋势,会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同时,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一定的时期内,它会使我国犯罪总量有比较大的增长,并通过流窜犯罪、有组织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和高科技犯罪等形式表现出来。  相似文献   

13.
共同过失与共同犯罪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关于过失犯罪与共同犯罪的关系,旧中国刑法与刑法理论采取了以下定式:新派———主观主义———行为共同说———承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旧派———客观主义———犯罪共同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新中国刑法及理论通说否认过失的共同犯罪,但理论上的论证存在疑问;审判实践已悄悄地承认共同过失犯罪,对共同过失犯罪适用"部分实行全部责任"的原则;在现行刑法之下,难以从解释论上肯定过失的共同犯罪;作为立法论,肯定过失的共同正犯的主张具有合理性;没有必要继续维持上述定式,在行为人共同引起了法益侵害,并且对法益侵害共同过失的情况下,各行为人理当对共同引起的法益侵害承担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4.
犯罪作为最大的社会公害之一,如何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犯罪是全世界共同面临一个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做好犯罪预防工作.然而,传统的犯罪预防是针对犯罪人和潜在犯罪人即犯罪主体而言的,忽视了犯罪客体在预防方面的重要性.加强犯罪主体预防,只能减少犯罪主体的产生,而加强犯罪客体预防,则可减轻犯罪行为而造成的侵害后果.可见,犯罪客体预防应当成为犯罪预防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引起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15.
不能未遂是行为人想通过本来不包含完成犯罪的危险行为以实现犯罪的情形.中止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根据"自己的意思"而中止的场合.不能未遂与中止未遂都属于广义的未遂犯范畴,在时间、结果等方面存在着竞合的可能性,二者的竞合是学术界争论已久的问题.从应然层面看,应该将其定性为中止犯,但是从实然层面分析,准中止犯符合中国的法治环境,与中国主客观相统一的刑法理论一致,在世界范围的准中止犯立法化的趋势下,引入准中止犯的概念是必要且可行之举.  相似文献   

16.
新刑法颁布后,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概念进行了多种界定。笔者从犯罪构成的角度将单位犯罪的概念定义为: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负责人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故意或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依照法律规定为犯罪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并对单位犯罪的构成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17.
洗钱是一种国际性的新型技术型犯罪活动。本文以刑法学理论为指导,以修订后的刑法典及其修正案为依据,从洗钱犯罪的概念和性质入手,结合司法实践,系统地论述了洗钱罪的特征和构成要件,对洗钱罪的既未遂认定、洗钱罪与相关罪的界限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8.
随庆军 《河北学刊》2006,26(4):179-183
金融诈骗犯罪是数额犯,其犯罪数额对本类犯罪的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对本类犯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各有不同解释,而这些解释并不符合立法精神,且有悖于刑法理论。刑法典所规定的“数额较大”。既可理解为非法所得的实际数额,也可理解为行为人主观上所预期的数额,但两者在定罪量刑中的定义不同。前者是认定犯罪的完成形态与未完成形态的标志,后者是区别罪与非罪的标志。  相似文献   

19.
刑法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定罪量刑具有影响的一定的个人要素或一定的单位附属条件.这里的"定罪"是指在确定对行为者适用刑法并追究其刑事责任或适用刑罚的前提下才予以考虑的确定具体罪名的司法活动或立法活动,有别于确定刑法适用范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量刑"指的是在定罪的前提下对行为者选择适用刑种和刑期,甚或包括免除刑罚的一种司法或立法活动.刑法身份具有法律事实特征、本质特征和刑法性特征,可以分为:自然人刑法身份与单位刑法身份,定罪刑法身份与量刑刑法身份,主体刑法身份与对象刑法身份,明文规定式刑法身份与暗含式刑法身份,积极刑法身份与消极刑法身份,自然刑法身份与法定刑法身份等.身份犯之身份,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者在行为时所具有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个人要素或单位附属条件.其除具有刑法身份一般特征外,还具有犯罪主体依附性特征和时间性特征.  相似文献   

20.
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本质特征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与黑社会犯罪、有组织犯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范畴和社会现象。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是由有组织犯罪中高级组织形态社会化演变而来的 ,并向黑社会犯罪演进的雏形状态 ,但差异体现为同“形”不同“质”。其与黑社会犯罪的本质特征都体现为犯罪形态的社会化 ,但差异体现为同“质”不同“量”。 2 0 0 2年 4月 2 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立法解释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规定 ,体现了其社会化形态的特征。以此 ,我国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打击不应只囿于刑事犯罪领域的惩治 ,而应将其上升为社会层面 ,同时强化国家和地区司法协助 ,从根本上遏制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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