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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新闻控制的限度即对新闻控制本身进行必要的控制。然而,新闻控制的限度在哪里?即适度控制应该是一种什么样的控制?这确实是一个非常难以回答的问题。我们只能作一些原则性的讨论。新闻控制的实质是对新闻自由的控制,因此关于控制的限度问题,实质上考察的主要是新闻控制与新闻自由的关系问题。新闻控制限度的理论含义就是让新闻自由不要超出它不应超出的范围,防止新闻自由的滥用。因此,新闻控制的内在精神是保护新闻自由的实现,不是要缩小新闻自由的正当范围。而且,构筑新闻自由边界范围的"篱笆",是具有权威性的法律规范,任何与法律相抵触的约束、限制、干涉都是不合理的控制,这就是现实的新闻控制限度的根本含义。  相似文献   

2.
史学自由的根据是思想自由,新闻自由的根据是言论自由,而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共同基础则是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只能由民主政体来保障。只有民主政体才能确切保障思想自由(史学自由)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共同实现。一种有价值的历史观必须对自由问题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3.
史学自由的根据是思想自由,新闻自由的根据是言论自由,而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的共同基础则是政治自由。政治自由只能由民主政体来保障。只有民主政体才能确切保障思想自由(史学自由)和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共同实现。一种有价值的历史观必须对自由问题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4.
论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胡昕 《天府新论》2006,(Z1):207-209
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目前学界尚无定论.通过对新闻采访权的对象条件和行为条件的分析,再联系新闻采访权的主体要求,新闻采访权的概念界定如下新闻采访权是指依法设立的新闻单位及依法获得新闻从业资格的新闻工作者拥有的,根据自身特点自主地采访受众关心的社会生活事件的权利.  相似文献   

5.
<正> 最近,接连发生了几起新闻诉讼案件。它涉及的是报刊新闻记者,被告发的罪名是新闻活动中容易触犯的诽谤罪。它给我们提出了一个过去很少涉及的问题,即新闻与法律的关系问题。下面,笔者想就这个问题谈点个人的看法。 新闻自由需要用法律加以保障法律又对新闻自由给以一定的限制 什么是新闻?根据一般的解释,新闻  相似文献   

6.
一 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经济活动的频繁以及法律意识的增强,新闻自由和舆论监督贯彻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得到空前的强化,随之而来的,新闻官司层出不穷,新闻侵权时有发生,法律对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对新闻自由、舆论监督的保护常常发生矛盾。 新闻自由、舆论监督和保护公民的人格权都是宪法赋予的权利。我国宪法第3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宪法第38条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第51条规定“…  相似文献   

7.
高度发达的新闻自由传播,是一个国家政治文明的客观体现。在倡导政治文明,重视人权和法治的今天,如何既发挥新闻媒体的正面作用、保障新闻报道的自由又不干涉到其他权力的实现,这些问题都需要在法律层面进行规范与保护。只有制定完善的新闻法律体系,才能既在最大限度内地保障新闻自由的行使,同时又能防止新闻自由权力的滥用。  相似文献   

8.
近一二年,特别是党的十三大和七届人大以后,新闻报道有了较大的变化,透明度加强了。但是,新闻改革的环境和条件还不够宽松,社会主义的新闻自由没有得到充分保障,保护新闻自由的立法工作远未适应民主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 对于本来就是进步政治口号的“新闻自由”,在我国曾经一度使许多为之奋争的有识之士蒙受灾难,迄今提起它有人心里仍不免存有余悸。其实,新闻自由按其定义解释,就是搜集、发布、传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包括报刊的出版自由,电台与电视台的播放自由,新闻采访与报道的自由,以及发表新闻评论的自由等,是受宪法保护的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领域的具体运用。  相似文献   

9.
"彭水诗案"与言论自由的边际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但这并不意味着言论自由是一种绝对的、不受制约的权利,其作为公民基本权利的组成部分也具有自己的边际,需要根据时间、地点和方式而受到法律上的约束。但是何种情况下言论自由应该受到约束以及如何约束,则是我们必须注意的问题,因为确立言论自由边际的根本目的还在于更好地保护言论自由。  相似文献   

10.
论新闻评论权的法律属性及司法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评论权,是一个法律概念,指在法定范围内个人或新闻传媒通过大众传播机构,结合新近发生的事实,就人们普遍关注和现实存在的问题发表的批评或议论的权利与界限。在我国立法上,新闻评论权尚处于习惯性权利状态,一般认为是经由《宪法》第35条和第41条分别确立的公民之“言论自由权”和“批评建议权”推衍而来。这一状况使得评论权在实践中常常遭遇到法律难题。本文拟在研究新闻评论权法律属性的基础上,对其司法保护的途径及思维略作探讨。一新闻评论权涉及的新闻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是其法律属性。对于这点目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三。一种…  相似文献   

11.
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报人、新闻理论家梁启超,于1902年在中国新闻史上最早提出了新闻舆论监督思想。梁启超从新闻舆论监督的基本内涵、理论依据与必要条件三个方面较为系统地阐述了新闻舆论监督思想。梁启超指出,新闻舆论监督就是对政府实行“名誉监督”;实施新闻舆论监督的理论依据是新闻自由理论,但不是绝对的新闻自由,而是承担一定道德义务,并遵循一定法律规范的有限制的新闻自由;为了确保新闻舆论监督的正确实施,新闻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五本”、“八德”的职业品格,必须“健全舆论”。如今,重温梁启超的新闻舆论监督思想,对新闻学理论探讨与新闻舆论监督实践仍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2.
隐私权与新闻自由都是人的基本权利,都是人格完善所不可或缺的制度.如果法律仅注重隐私权而忽视新闻自由,势必会使新闻自由受到压制,无宽松的舆论环境去挖掘新闻,人们的知情权及舆论监督的作用便无法实现;反之,若法律仅注重新闻自由,则可能出现人们可以充分得知外界信息,而私人信息无法保证的畸形状态,人格尊严自然无从谈起.因此在隐私权与新闻自由之间存在一种对抗的不和谐状态,如何合理界定隐私权与新闻自由,协调两者冲突,成为现代法律不得不面对、不得不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相似文献   

13.
一、新闻采访权侵权的概念及其构成所谓新闻采访权侵权,是指行为人通过新闻媒体(包括通讯社、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公共网站等)向社会公众传播不真实的情况,或情况虽然真实但属于法律禁止传播的事项,从而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民事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法律后果的行为和事实。简言之是新闻媒体公开传播了含有侵害他人权利内容的新闻作品。构成侵权的新闻,要符合以下四方面的一般构成要件:⑴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的行为;⑵侵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⑶侵权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⑷行为人实施了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和利益。其次,还应考虑下列特殊的构成要件:⑴侵权事实体现在新闻作品中;⑵新闻作品公开刊播于新闻媒体上;⑶新闻媒体具有合法性;⑷新闻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  相似文献   

14.
隐私权和言论自由权都是促进人类发展的重要权利,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内涵,缺一不可.在互联网迅猛发展的今天,如何协调平衡这两种权利,已经成为理论及实务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隐私权的性质变迁和法律保护、网络言论自由的价值功能、对网络言论自由的法律规范等问题进行探讨,试图寻求个人隐私权与网络言论自由之间的平衡机制.  相似文献   

15.
新闻自由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一个基本观念。在历史上,人类的新闻传播活动曾受到过王权和神权的钳制,使人类文明的进程蒙受过巨大的损失。近代的启蒙运动和资产阶级革命,在理论和实践上证明了新闻自由的重要性,因此,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成功之后,许多国家都用法律形式确保所谓新闻自  相似文献   

16.
《学术界》2012,(5):249
林凌撰文《论依法引导网络舆论——兼论网络言论自由权保护》指出,依法引导网络必须切实解决网络言论自由权保护问题。依法引导网络舆论是通过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权,让网民畅所欲言,为社会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网络言论受到法律限制,必须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司法独立之间的冲突,平衡网络言论自由与政府依法行政之间的冲突。依法保护网络言论自由权,坚决杜绝用公权力干扰、压制网络舆论的问题,增强  相似文献   

17.
新闻自由:责任与精神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闻自由主要指人们搜集、发布、传送和收受新闻的自由。新闻自由是自由的新闻精神追求的目标。自由的新闻精神正是以追求新闻自由的方式实现着自身。对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者来说,追求新闻自由,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样的自由才是正当的自由。  相似文献   

18.
赵丰 《兰州学刊》2002,(6):92-93
一、新闻法治及其现状 新闻法治,首先是一个新闻立法的问题. 新闻立法是国家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新闻采集、传播、出版、交流的法律规定的条文,是国家法治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包括新闻出版法、新闻记者法、新闻审查法、新闻自由法等等.  相似文献   

19.
新闻权探析     
新闻自由即是新闻权,其性质是权利而非权力。新闻权是现代民主社会的一项重要权利,具有特殊性、多样性、专业性和综合性等特征。确立新闻权对我国人性的尊重、民主的弘扬、法制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作为生活在社会中的个体,个人的私人生活领域总与社会发生着交融,当新闻自由侵害个人生活隐私时,企图事先在两者之间划出一个清晰的界限无疑是徒劳的,对此,需要运用“个别利益比较衡量”原则,借鉴美国大众传播法的经验,以寻求现代社会新闻自由下对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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