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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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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肃奸、惩奸为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重要政治活动之一;战后,惩奸作为战争遗留问题,其意义不仅在于惩戒邪恶与民族气节之保持,亦关系政府威信树立与民心向背。战后政治态势与舆论监督、经济利益共同促使国民政府将惩奸工作纳入政治进程。其对汉奸的惩处主要包括刑罚与财产没收两种途径。汉奸犯罪特殊性决定惩奸中财产刑运用既不同于普通刑法上之一般没收,亦与特别没收存有差异。国民政府惩奸中对刑法财产刑的借用与适度调适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使用问题,但囿于实践中存有瑕疵,亦引起社会各界非议,进而影响最终惩奸效果。  相似文献   

2.
抗日战争使“汉奸”作为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反例而大量涌现。国民党在战时和战后实施了各种各样的政策,对汉奸进行严惩,并借肃奸,辅助战勤,排除异己,组织社会,增加收入。惩办措施也经历了由战时行政军事机关的特别制裁,向战后司法检察机关审判刑罚过渡的过程。然而,在惩办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首先,政策的合法性尚需做细致分析;其次,政府往往忽略政策涉及对象可能合法的权利,从而有失公正。国民党的一系列惩肃汉奸运动,不仅远未实现整合战后社会的初衷,反而更加速了社会的分崩离析。  相似文献   

3.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逐渐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肃奸运动。青岛市政府利用伪职人员接收后大肆收取贿赂,使得"经济汉奸"丁敬臣逍遥法外。而国民党内部另一利益集团却以报刊为重要工具,操纵舆论给予司法部门极大压力,与市长李先良为首的保丁派展开政治博弈。而后丁敬臣被上诉到山东高等法院审判,在司法党化且法制体系日益混乱的大背景下,检察官纵情轻判,肆意解释惩奸条文。"丁敬臣汉奸案"折射出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内部的权力争夺与重建国家秩序的无力,而司法漏洞恰好给政治操控提供了便利。  相似文献   

4.
抗战后期以来,如何对即将到来的惩奸活动进行舆论引导,成为国共两党共同面临的问题。概言之,《新华日报》等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强调人民性,《中央日报》代表的国民党强调法治性。两党作此选择,取决于各自的政党属性和现实条件。内容上,共产党强调的人民性在实践层面并不排斥法治因素,而国民党强调的法治性在实践层面亦有含纳人民因素,双方均提及肃清汉奸思想等共同点,但不能否定两党在舆论引导上的根本性差异。社会效果上,共产党注重对各民主势力和人民群众意见的吸收,与公众互动频繁,效果历历可见;而国民党较为重视专家学者的意见,着意宣导与战后惩奸有关的司法改革等主张,反而让不满当局惩奸表现的思想倾向得以显现出来,效果明显不佳。造成这种社会评价低的根源,在于国民党舆论引导中的法治性追求与其惩奸实效的背离。  相似文献   

5.
战后国民政府对日本战犯的处置问题,是战后对日处置的一个重要方面.最初国民政府对这一问题甚为重视,在战时即成立了专门的调查机构,进行相应准备,战后亦投入了一定人力物力以策进行.但国民政府因为自身战略利益的需要,秉持蒋介石“以德报怨”的对日处理方针,对战犯的处理面与处罚度均作了严格控制,且对少数重要战犯网开一面,在离开大陆前夕又将在押战犯全部送回日本服刑,且在日台缔结和约后,使之全部开释.总之,战后国民政府的战犯处置工作,既有伸张正义、惩处元凶的一面,又有敷衍民意、虎头蛇尾,甚至刻意开脱的一面.  相似文献   

6.
辛亥南北和议期间,对汉奸的口诛笔伐成为稳固新生政权和鼓吹北伐的重要方面。针对汉奸的宣传和行动,造成通过北伐将清朝统治地区的汉奸绳之以法的强大声势,对于那些仍然希望保留君主体制的政治势力产生了强烈冲击。包括强迫剪辫和追凶在内的惩奸行事引发北方一些报刊的非议,而从和议到统一,政坛波谲云诡,昔日的汉奸不断转身成为共和的元勋。时势变化引起汉奸判断尺度的差异,不但造成各地光复政权之间的裂痕,而且使得领袖与基层出现严重分歧。随着五族共和的实现,满奴汉奸的指称总体上趋于减少,"汉奸"一词逐渐回到卖国求荣的原意。  相似文献   

7.
潘玉玄 《社会科学论坛》2011,(9):213-219,236
中国历史上,明太祖朱元璋(1328-1398)是惩治贪官污吏最为严厉的皇帝;而在越南,最积极倡导反贪的皇帝恐怕要属后黎朝第四代皇帝黎圣宗(1460-1497)了。将朱元璋与黎圣宗防惩贪污的政策对比,不难看出来他们俩的措施既有许多相同点,又有不少区别点。通过这样的比较,本文希望能够对朱元璋反贪惩奸的政策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8.
完善走私犯罪立法的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走私犯罪活动破坏我国对外贸易管理体制,影响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以及文化等方方面面的进步和发展。因此,走私犯罪立法内容和体例较之其他客体的立法更显得繁杂。我国刑法颁布后,为了加强惩治走私犯罪的需要,又先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通过了一些关于该罪的特别刑事法律决定、规定和条款。这些法律规定有:《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1982·3)、《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1988·1)、《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1988·11)、《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12)、《关于惩…  相似文献   

9.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是中国法律近代化和近代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阶段,在这一进程中,国民政府第一任立法院长胡汉民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不但主持了民法典等一系列重要法典的制定,而且阐述了国民政府立法的基本原则、国民党与立法机构的关系、立法与法治国家的建立及立法技术等一系列法律问题.  相似文献   

10.
清代的犯奸罪主要指的是强奸与和奸,这其中又可分为亲属相奸、同性相奸、强奸幼女、僧道犯奸、职官犯奸等多种特殊情况.文章结合《大清律例》的相关条文以及《刑案汇览》中的具体案例,主要从清代关于犯奸罪的立法与司法的技术层面出发,详细分析审理犯奸案件过程中所涉及的几个重要问题:一、被害人年龄对犯奸罪定罪量刑的影响;二、犯奸罪中认定的加重情节;三、同性相奸的处理;四、被害人自身节操对判决的影响;五、服制关系在审理亲属相好案件中的法律地位:六、特殊身份相奸的处理方式与原则.  相似文献   

11.
战后国民政府促成西藏派代表团参加制宪国民大会.噶厦政府提出关于自治的九项要求.此要求与国民政府对藏政策设想不尽相同.为使西藏问题朝着其期望的方向发展,国民政府苦心经营,成功挽留西藏代表团参加了国大,终在宪法中规定了西藏地方自治的政治地位,并据此对呈文作出答复.  相似文献   

12.
何德廷  辜宗秀 《江汉论坛》2004,2(8):103-105
抗战时期,作为抗日先锋的中国共产党从理论和实践上积极探索肃清汉奸工作,形成了肃奸的基本特色:理论基础坚实、策略技巧灵活、肃奸网络严密、人权保障彻底。肃奸工作对抗战取得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3.
《江西社会科学》2021,41(11):116-128
元代为中国古代法律发展的一个重要阶段,其表现之一就是出现了不少影响后世的新罪名。像传统盗罪衍生出的掏摸与白昼抢夺,传统奸罪衍生出的刁奸与欺奸,均从元代才开始出现,由此产生了不少相关判例与法律解释。这些罪名在当时的法律文献中常有单独篇目,如掏摸与白昼抢夺在《元典章》"刑部·诸盗"篇中列有专目,欺奸在"刑部·诸奸"篇中亦有专目,刁奸虽无专目,但在元后期颁行的《至正条格》中至少有六个条目。元代有关盗罪与奸罪的司法实践,直接影响到以后明清的相关立法。  相似文献   

14.
张跃兵 《理论界》2009,(4):78-82
目前在反劫持人质犯罪的司法实践中,有关劫持人质犯罪的定性量刑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劫持人质案件的司法程序上也存在一定不合理,造成了准确司法的困难,给有效处置劫持人质事件形成障碍。如何有效地惩治劫持人质犯罪已经成为我国刑事立法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的反劫持人质犯罪法律,构建完善的反劫持人质犯罪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15.
高级官员贪腐犯罪在清代大量存在,从开国到清末,政府对高官贪腐犯罪都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打击与惩治.在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下,以人治和个人喜好为出发点进行惩贪,最终导致清代反贪体系的失控.  相似文献   

16.
胡悦晗 《兰州学刊》2009,(8):209-213
战后国民政府日趋严厉的工会立法体现出“防共匪”的意图;明与暗双重控制的管理机构以及人事、经济与意识形态全面渗透的管理方式体现出工会管理中的“独裁”一面;从“强制”、“督导”到“劝导”的管理话语转变以及执政者维持公共利益与公平原则的部分努力体现出工会管理中的“现代”一面。1947年的两起“抗不入会”的案例既体现出地方政府对待同一事件的立场与应变措施相较其上级政府的灵活性与变通性,又揭示出战后尖锐的社会矛盾、紧张的政治局势等外在环境,客观上使国民政府的工会管理从追求有限的政治文明一步步退回强硬、专制的老路这一历史现实。  相似文献   

17.
汉奸,中国近代以前的词典中似无这个词。这恐怕与中国古代无外敌入侵有关。到了近代,由于外敌入侵,于是从此出现了汉奸。甚是愈演愈烈,自从中国社会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于是演成了汉奸群。 “汉奸”此词,究竟何时最早出现,笔者也迎合一下时下烦引经考据、讲求短平快效应,不再去钻古纸堆。不过,汉奸的实质似乎是“奸”。“奸”在中国,原指品质不好的人。到了近代,从民族学、国家学上,前加一个“汉”,于是就出现了投靠外国或外国侵略者、出卖国家民族利益的叛徒的“汉奸”。  相似文献   

18.
不良资产的处置是解决目前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一系列问题、提高资产处置效率与现金回收率的迫切要求和现实需要,但是对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处置必须防范其法律风险的产生和蔓延.因此,应在立法层面上确立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的科学理念,构建科学的风险防范法律体系,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相似文献   

19.
张新产  李明奇 《江淮论坛》2011,(4):122-126,73
危害人类罪已经成为强行法中的罪行。国际法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经历了一个演化的过程,一战后对德国责任人的惩治失败了,但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二战后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对危害人类罪的惩治较为成功,但也促使国际社会反思这种惩治模式的不足并加以改进。联合国国际刑事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是惩治危害人类罪的最新模式,特别是国际刑事法院,它代表了惩治这种罪行的最先进的模式。在惩治危害人类罪的过程中,曾出现过事后立法和法庭本身合法性这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已经在实践中解决,但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何使得惩治危害人类罪的国际法机制更加完善。  相似文献   

20.
中共审判日本战犯工作述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共审判日本战犯工作,是战后盟国审判日本战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日本侵华史中不可替代的法理证据;沈阳、太原审判是包括东京审判在内的历次审判日本战犯中最成功的一次.它创造了教育改造和审判惩治相结合的成功经验,为中日关系的长远发展发挥了特殊的作用.由于种种原因,人们往往忽视中共审判日本战犯工作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更由于战后中国政治对峙格局的影响,国共双方在审判日本战犯问题上存在矛盾和斗争,人们难以客观评价国共各自所开展的审判工作,甚至将两者对立起来.本文试就战后中共对惩治日本战犯的态度,国共双方在审判日本战犯问题上的斗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沈阳、太原特别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工作作一简要述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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