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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日益普及,为政治谣言的传播提供了更加宽广、便利的平台,对政府的舆情引导、信息管理,媒体责任道德及民众的信息甄别等多个方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网络政治谣言的泛滥,对社会政治文化、民众政治心理、社会政治稳定甚至国家政治安全都会产生负面影响。政府应通过自身主导作用的发挥,与公民和媒体联手,提升自身公信力、疏通官民沟通渠道、完善监管与法律体系、重塑媒体责任、引领公民政治参与素质提高,使网络更好更多地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服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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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形势下,净化网络空间、治理网络谣言不仅是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对于日益成熟的网民来说,也理应成为一种责任和担当。相信群众的智慧、依靠群众的力量、调动群众的自觉性与责任感,才能让网络谣言无处生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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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万众互联的时代,如何有效应对网络政治谣言是所有国家都需面对的课题。国内相关研究通常集中关注宏观问题,对微观行动策略的研究很不充分,对“删帖策略”的研究则尤其不足。通过对当前最新社科成果的吸收借鉴、对实验数据的再次挖掘,可以概括出网络政治谣言传播与作用中的三大效应:网络政治谣言的压倒式传播效应、辟谣效果随时间衰减效应、公信力损害的不可逆效应。这些效应客观上决定了单纯使用“辟谣策略”存在天然缺陷,也决定了“删帖策略”的不可替代性。研究者需要超越笼统、含混的研究方式,排除西方价值鼓吹的干扰,为“删帖策略”的合理性、有效性提供理论和事实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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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网络本身的开放性、社会结构的转变、社会信息管理方式落后、市场经济体制衍生问题、网民整体素质较低等几个方面,分析了网络谣言出现的原因.结合网络推手“秦火火”“立二拆四“薛满子”等网络“大V”制造谣言的实例,分析了网络谣言的一般特征,表现为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破坏性强等.提出了对网络谣言治理的具体建议:要依靠健全的法律体系、不断创新社会信息管理方式、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网民素质等方式,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信息传播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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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网络时代,网络成为谣言生成和传播的重要途径与载体。网络谣言传播具有匿名性、时效性、多因性、蛊惑性、双重性和重叠性的特点。网络谣言的传播造成一系列负面影响:危及社会稳定、不利经济发展、有损他人利益、削弱核心价值观、降低政府公信力、弱化公民信任感。认清网络谣言的传播特点和负面影响,有利于网络谣言的有效治理,治理网络谣言应及时公开信息、依法治理造谣传谣行为、加强网民的宣传教育、加强网络建设和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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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手机的迅速普及,依托互联网信息技术的手机第三方应用软件迅猛增长。这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网络谣言就是其中的一方面。网络社会与现实社会紧密相连,网络谣言能够带来经济损失、威胁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甚至严重的会扰乱社会秩序、威胁公共安全。基于此种情况,必须采取相关措施对其进行治理。文章对中国现阶段网络谣言治理的成效与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借鉴国外治理经验对中国现阶段网络谣言治理中仍然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对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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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源丰 《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21(1):29-32
当前我国网络谣言犯罪刑法治理过程中存在着罪名配置不完善、情节严重界定标准不够合理、公共秩序界定不严格等问题。针对网络谣言犯罪的特点,建议采取一系列建设性的措施,以此来防止网络谣言犯罪的滋生、蔓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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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网络谣言已经成为影响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因素,本文在反思网络谣言消解方法的基础上,探究社会治理理论的发展实际,认为社会治理与奥尔波特经典谣言传播模式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即通过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打破各种障碍,促进信息自由流动,减少谣言产生的模糊性,降低谣言形成的重要性,从而以此建立符合信息社会发展实际的网络谣言消解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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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信息平民化的现代社会中,敏感性网络谣言已经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公共安全的重要风险源之一。简单化的价值判断只会妨碍人们对它的正确理解,无法揭示谣言信息传播的社会机制,不利于人们采取有效的治理对策来规避、化解谣言。基于此,需要首先明确界定网络谣言的内涵与外延,指出其具有遮蔽事实与揭示真相的双重可能。进而分别从谣言的传播者和接受者角度分析了网络谣言生成的群体动机,认为信息流瀑、群体极化和偏颇吸收是网络谣言传播、繁衍和选择的社会机制。最后,针对治理网络谣言的"寒蝉效应"困境,应该正确处理网络谣言和舆论监督的关系,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依法处置危害严重的网络造谣者,切实打通主流媒体舆论场和民间舆论场的鸿沟,最终避免群体性、危害性网络谣言事件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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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
频繁发生的网络谣言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然而,在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面前,启动刑法规制网络谣言需要以保障宪法权利言论自由为指导,避免打击民众表达内心声音的意愿。面对不同的网络谣言,刑法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限度,以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网络谣言本质的虚假性和网络谣言变质的真实性,需要我们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散布的消息是谣言,而网络谣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需要我们证明行为人散布的消息确为网络谣言,如此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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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发生的网络谣言给国家、社会和个人利益带来了严重损害。然而,在作为宪法权利的言论自由面前,启动刑法规制网络谣言需要以保障宪法权利言论自由为指导,避免打击民众表达内心声音的意愿。面对不同的网络谣言,刑法需要采取不同的治理限度,以落实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网络谣言本质的虚假性和网络谣言变质的真实性,需要我们考察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明知散布的消息是谣言,而网络谣言表达方式的多样性,需要我们证明行为人散布的消息确为网络谣言,如此才能做到主客观相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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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纸媒”到“智媒”的技术之变、从“真相”到“情感”的逻辑之变,昭示着“后真相”时代的来临,其以情感主导真相的传播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引发了理性坍塌、信任弱化和认同偏差等隐忧。在此背景下,网络政治谣言从形态、主题、内容和话语等方面畸变出与“后真相”时代相适的多重表征,并在利益勾连、技术加持、治理博弈和信任流失等多维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借机滋生和蔓延,严重削弱了网民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因此,亟须从事实与情感的逻辑澄清、制度与技术的协同规制、价值与文化的柔性沁润、规则与话语的理性建构等角度破解“后真相”时代的治谣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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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维护和实现政治安全,是当今中国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然而,网络社会的发展则给政治安全增加了新的变数,特别是网络技术变革促进网络政治传播自由不断扩展,在给国家政治安全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空前挑战,所以对其施以有效规制是应对这种挑战并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的现实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对任何网络政治传播活动都进行严格规制,就国家政治安全来说,这种规制有其特定的对象和内容,也需要确定合理的规制边界,而这尤其需要法治的作用。其要旨,就在于通过完备的法律来保障和规范网络空间政治信息有序自由流动,并使各行为主体在网络空间的权利范围和法律责任都有明确界定,以便在公民自由表达和参与与政府规制之间实现适度平衡。将网络政治传播自由规制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样有助于逐步走出网络安全治理中自由与规制的困境,从而既能保障公民权利,又能巩固政治秩序、维护国家政治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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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德政 《杭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4,(2):95-105
我国《刑法》对网络谣言的治理主要体现于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等专门罪名的适用,这些罪名中“虚假信息”这一法条用语在罪刑法定原则的视角下与网络谣言同义,但网络谣言的内涵有未经证实性说和虚假性说之分,前者有内在缺陷并将引发诸多法治和社会问题而应被摒弃,应采用后者解释“虚假信息”这一法条用语并以此重塑网络谣言的内涵,但在司法实践中需要采取配套措施予以保障。作为替代措施,公安机关可在谨慎、保守的前提下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未经证实的信息认定为网络谣言而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可根据虚假性说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的法益重塑为公众对特定公共事件的真相知情权,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法益重塑为公众对恐怖事件的真相知情权和精神安宁权。以此方式可进一步在网络谣言领域实现刑法治理的法治化和合理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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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远亮 《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9,(3):201-207
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必须以确保国家政治安全为根本保障,政治安全治理于是面临着艰巨任务。在当今网络时代,基于网络技术和政治体系的深度交融和互动,国家政治安全治理所处的环境、面临的挑战、所需要的条件等方面都不同于前网络时代,具有特殊性。虽然在政治安全治理中要注重防范各种网络政治风险,把实现网络安全作为重要考量,但更应坚持以人为本,紧紧抓住人本安全的根本诉求,进而完善相关制度和体制。因此,同时注重网络安全与人本安全二者的作用,将其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是网络时代推进国家政治安全治理的必然路径。这样有利于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解决诸多政治安全问题中的积极作用,以及增强政治体系对于网络技术变革的适应性,进而有效应对纷繁复杂的政治安全风险和挑战,不断提升国家政治安全能力,保障国家在网络时代的长治久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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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网络谣言,需要构建网络谣言的协同治理机制,而系统理论、社会冲突理论、治理理论为其构建提供了理论基础。协同治理机制应从主体构成、动力机制、合作机制以及支撑机制等方面构建,其实现是各主体要素间相互互动,文化、组织、制度等规则相互建构与内化的完整治理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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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7日,我国新冠肺炎疫情的管控手段全面放开,但并不意味着疫情彻底结束。基于新冠肺炎疫情的网络谣言不仅具有闲话性、低廉性和侵权性的一般特征,还有受时空维度影响显著、偏情绪化、叙事片面化和生活化的特殊特征。在其自身特征的综合作用下,会造成群体情绪极化、破坏正常社会秩序、打击政府公信力等危害。结合传播学原理,针对我国各机关在治理网络谣言的制造、传播过程中暴露出的缺乏适用警戒罚的法律依据、认定违法事实困难以及刑法规范存在“重公权、轻私权”的思维定式等规制困境,具体可以通过制定专门的行政法规;打破思维定式,均衡刑法规范投放;厘清言论自由和网络谣言之间的关系界限等方面寻找出路,以构建规制涉疫网络谣言多元化联合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