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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59 毫秒
1.
论保险法中的最大诚实信用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诚实信用原则不仅是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而且在保险法中有着非常重要的地位 ,被称为最大诚实信用原则。新修改的保险法专门将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条加以规定 ,意味着该原则在保险法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  相似文献   

2.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保险法的一个基本原则,贯穿于保险法的始终,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在保险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最基本行为准则。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深入分析我国保险法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规定及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蒋槟 《南方论刊》2006,(4):27-27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诚实信用是一个国家经济繁荣与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内容。我国《合同法》对于诚实信用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合同法》第6条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92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履行以及合同终止的全过程中,应当诚实守信,善意地行使权利…  相似文献   

4.
诚实信用这一“帝王条款”随着法律思想的迁延,由自由权本位时期仅作为道德规范存在过渡到社会权本位时期的最重要的法律原则之一。诚实信用是道德的法律化,在我国的多部法律中均有体现和规定。但是,尚有一定的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最终,我们希望诚实信用原则能从强制规定的法律条文中消失,使每个人都能自觉地遵守和执行,真正建立一个和谐、诚信的社会。  相似文献   

5.
作为现代市场经济法律体系中最基本的法律原则之一,诚实信用经过了从民法的补充规定到仅调整债权法律关系再到作为民法基本原则的过程。诚实信用原则是善良公平道德观念的法律化,产生的经济基础是市场交易。诚实信用原则在我国的直接适用尚还处于起步阶段,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应用不断扩展,必将对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6.
姜庆丹  赵研 《理论界》2006,(12):97-98
合同关系本质上是一种信用关系,其性质要求双方当事人讲究诚实信用,不容许欺诈、蒙骗、任意毁约。合同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法律,是与诚实信用原则联系最为紧密的一部法律。因此,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于构建平等互利、公平交易的和谐经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7.
民事诉讼诚实信用原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作为道德规范的诚实信用,不仅在民事实体法中被奉为“帝王条款”的基本原则,而且也是近代西方国家民事诉讼法中普遍适用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些制度与该原则本身存在某种契合,但并没有将诚实信用作为基本原则加以规定。诚实信用原则适用于民事诉讼程序的整个过程,对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具有直接的约束力。  相似文献   

8.
王艳 《兰州学刊》2005,(4):138-139,196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要求.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正是市场经济中诚实信用伦理准则法律化的产物,是以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公平合理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原则.商法诚实信用原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伦理准则.善意的主观心理、守信的客观行为、公平合理的利益结果是其伦理要求.其具有保证交易安全、平衡交易利益、促使交易确实的伦理功能.  相似文献   

9.
现在对于诚实信用原则的分析大部分还停留在理性的思辩上,而对于民法这门实用性很强的学科来说,它的指导原则也应当是具有实证性的。本文首先对诚实信用的含义进行了确定,使其从原本中文的语境中脱离出来,然后借用了法律经济分析的一些方法,尝试探求诚实信用的效率基础,并力求在民法实践中我国可以对诚实信用原则有更加客观的考量。  相似文献   

10.
陈平 《学术探索》2006,25(5):137-141
诚实信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现为价值与道德的形式,是经济伦理的基本规范,也是现代法治社会经济法律的基本规则,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随着我国进入WTO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诚实信用原则成为市场机制的最根本要求。  相似文献   

11.
诚实信用原则是私法域的一项基本原则,但在宪法中也有很强的适用性。它与宪政具有高度的契合性,规定宪法的基本矛盾,调整宪法的基本利益冲突,同时与宪法的其他基本原则相互补充、彼此渗透。其适用性体现在立法公开、法的稳定性、法不溯及既往以及立法赔偿等方面。  相似文献   

12.
保险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要求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保险的制度特殊性决定了对保险活动的当事人的诚实信用的要求“最大” ,这种诚信要求最大化的表现之一就是法律规定了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在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中应当明确增加保险人为如实告知的义务人、保险人未如实告知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相对人行使权利的期间  相似文献   

13.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诚实信用原则。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是克服辩论主义缺陷的需要,是防治实务中不诚信诉讼行为的需要。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履行真实义务、诉讼促进义务、事实阐明义务,禁止滥用诉权,禁止滥用诉讼权利,禁反言。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提醒当事人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告知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依法予以规制。  相似文献   

14.
石杰  王丽 《兰州学刊》2005,2(4):140-142
诚实信用原则,作为一项法律基本原则,起源于古老的罗马法.现代意义上的诚信原则,是以善意真诚、守信不欺、公平合理为内容的强制性法律原则.就功能而言,该原则在指导当事人活动、实现正义、补充和修正法律以及提高效率等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在当下探求人文精神、实现法律价值的进程中,诚信原则必将与时俱进,焕发新的生机.  相似文献   

15.
情势变更原则的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衡平学说。我国合同法中应规定情势变更原则 ,它与诚实信用原则不同 ,认为在合同法中确立情势变更原则可能导致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就此否定其在合同法中的确立 ,无异于因噎废食。情势变更是合同严守原则的例外 ,它包括不可抗力 ,并产生两大法律效果 :双方当事人再交涉义务 ;双方当事人获得请求法院变更或解除合同权。  相似文献   

16.
在当代中国法治现代化和法典化的时代背景下,将诚实信用原则升格确立为劳动法基本原则不但必要而且正当。在立法方略上,应以编纂劳动法典为契机和路径,将作为“劳动合同订立原则”和“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原则”的诚实信用原则升格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并与其他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自由、劳动协调、劳动保障)进行体系化考量,合理置入劳动法。劳动法诚实信用基本原则的适用应在穷尽规则并恪守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避原则的基础上,确立合理的边界和限度,防止法官滥用自由裁量权。  相似文献   

17.
《公司法》第5条规定了公司的社会责任,但由于措辞简洁、内容概括而导致其法律性质不清晰,存在宣言、原则与规范的不同解说和争论.该条文所确定的公司社会责任在文义上应解释为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是民法“诚实信用”原则在公司法中表现形式,应当将其确定为公司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并且通过指引法律条文的解释、重构董事义务以及引入社会监督的方式实施.  相似文献   

18.
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民商法领域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在保险法中的具体运用和发展。它贯穿于保险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除、变更、撤销及解释等过程的始终。最大诚信原则最早源于海上保险,随着社会经济日新月异的发展,现代保险也对最大诚信原则提出了新的要求。  相似文献   

19.
杜文聪 《江汉论坛》2004,(7):135-137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我国合同法对此也作了规定。它是在缔约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的理论基础应是诚实信用原则。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调整范围以外的先合同义务的漏洞。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20.
论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贾玉成 《学术论坛》2002,(1):140-141
我国是第一个将诚实信用原则写进法律的社会主义国家。该原则作为市场经济活动中的一项道德原则 ,被奉为现代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对于立法者未能预见的案件 ,可用该原则补充法律漏洞 ,使法律和裁判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从而使民法更完善 ,制度更健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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